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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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为规范机关单位的工作秩序,确保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时间、请假、迟到、早退等相关规定,以期达到公正客观的管理效果。

一、工作时间1. 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二、打卡制度1. 员工需使用考勤机进行打卡,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2. 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不得晚于8:30,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不得早于17:30。

三、请假规定1. 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须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获得批准。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等类型,员工应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相应的假期。

3.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生证明等),交由人事部门备案。

四、迟到早退处理1.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超过60分钟者,视为旷工一天。

2.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罚或其他纪律处分。

五、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能需要加班。

加班须得到直接上级的批准,并做好加班记录。

2. 加班时间应合理安排,确保员工的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

六、外出公务1. 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告知直接上级,并说明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

2. 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不受影响。

七、异常情况处理1. 如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导致无法按时上班,员工应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相应证明。

2. 对于因特殊情况导致的迟到、早退或缺勤,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案处理。

八、考勤记录与考核1.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考勤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员工的晋升、奖惩等方面产生影响。

九、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023年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2023年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2023年机关考勤管理制度2023年机关考勤管理制度1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

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

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

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

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

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

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5篇)

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5篇)

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

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____天内的(含____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

____天内的(含____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____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____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

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

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

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____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____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机关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三、考勤原则1. 诚信原则:工作人员应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谎报。

3. 公平公正原则:考勤管理应公平、公正,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四、考勤方式1. 考勤采用打卡或人脸识别等现代化手段进行。

2. 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考勤打卡时间:上班前30分钟为签到时间,下班后30分钟为签退时间。

五、考勤管理1. 考勤管理人员负责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 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勤的,应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请假,并说明原因。

4. 考勤管理人员对请假人员进行审批,并及时登记考勤情况。

六、考勤结果处理1. 考勤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 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10%。

(2)旷工: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50%。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100%。

(4)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或旷工超过5天,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机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机关单位其他规定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1)

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1)

兴隆岗镇政府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为强化镇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一、考勤制度(一)上班制度1、镇机关干部平时上班,必须严格遵守正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每周一和周五早签到后,到二楼会议室开会,安排部署近几日的工作及学习任务(8.10时准时开会)。

3、工作时,不准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喧闹,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4、未安排下乡任务时,离开工作岗位2小时以上及下村,应到秘书室签到备案,并填写人员去向表。

5、下乡期间,各办公室服务部门应当安排值班人员办理业务,把值班表上墙,便于检查。

6、上班期间不得饮酒,影响办公。

(二)签到制度1、日常上班签到:平时,原则上我镇机关干部(包括下派驻我镇政府院内的各站办所人员)实行签到管理。

上午签到时间8:00—8:1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下午13.20—13.3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晚下班16:00—16:10,提前下班者,按早退处理。

但因工作需要,有公务活动的,到主管领导签条,并到镇考核办备案。

2、学习、会议、劳动签到:学习、会议、劳动时,所有的机关干部必须到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早退者按旷工处理。

会议上必须认真做好笔记,月底进行抽查,不做笔记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查岗制度1、上班时间,镇考核办对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每次学习、会议、劳动进行点名,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考勤。

2、下乡期间,干部下乡实行抽查制度,由镇长带队,几个片长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抽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在位的,按旷工处理,结果列入考勤统计当中。

(四)值班值宿制度按兴隆岗镇政府值班值宿制度执行。

(五)公务活动考核制度因工作需要有在镇内有公务活动的,需要到考勤办备案。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聘用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

第五条考勤时间:1. 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3:00-17:3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下班时间:按时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考勤要求:1. 上下班时,工作人员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

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3.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4. 因公外出需请假,须填写《因公外出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七条迟到、早退及旷工处理:1. 迟到:上班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迟到,累计迟到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2. 早退: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早退,累计早退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3.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累计旷工半天及以上视为旷工。

第八条请假制度:1. 因事假、病假、年假等需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2. 请假审批权限: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由科长批准,二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病假、年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 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第三章考勤结果运用第九条考勤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1. 考勤良好者,年度考核优先考虑。

2. 违反考勤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严重者,可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明确各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和考勤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三、考勤管理1. 考勤登记1.1 每个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考勤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上午和下午的考勤登记工作。

1.2 每日上午8:00至8:30为上班时间,下午17:30为下班时间。

上班和下班时间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1.3 每个职工应当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到岗,按时完成出勤登记。

1.4 考勤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处理职工因故缺勤的请假手续。

2. 考勤制度2.1 迟到2.1.1 职工如果因故迟到,需在上班时间30分钟内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迟到原因并办理迟到手续。

2.1.2 迟到30分钟以上的职工应当扣除当天的考勤分数,并做出书面解释。

2.2 早退2.2.1 职工如果因故早退,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办理早退手续。

2.2.2 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的职工应当扣除当天的考勤分数,并做出书面解释。

2.3 请假2.3.1 职工如果因故请假,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

2.3.2 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职工需要提交请假条,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4 出差2.4.1 职工如果因公出差,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办理出差手续。

2.4.2 出差期间,职工需要向单位报告出差情况,并在出差结束后及时进行考勤登记。

2.5 加班2.5.1 职工如果需要加班,需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并办理加班手续。

2.5.2 加班期间,职工需要向单位报告加班情况,并在加班结束后及时进行考勤登记。

3. 考勤奖惩3.1 考勤奖励3.1.1 经相关部门确认,职工无旷工、迟到、早退、无请假、无违反出差和加班规定的行为,可获得相应的考勤奖励。

3.1.2 考勤奖励可包括表扬信、奖金或者其他奖励方式,并计入考核成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一)国内探亲假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一、目的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在职人员,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及实习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 工作时长:每日工作8小时,午休1.5小时。

3. 夏令时:根据国家规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 特殊岗位工作时间:部分特殊岗位需实行弹性工作制或轮班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 调整工作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单位领导研究决定,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员工每日需按时签到,作为出勤记录。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或纸质签到表,由各部门自行选择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签到地点:各部门指定签到地点,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签到标识。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到时间:14:00-14:30。

(3)迟到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视为迟到签到;迟到超过30分钟的,需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按请假制度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因公外出未签到且未报备的,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忘记签到的,需在当日内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可在当日内补签,补签时间不得超过当日下班时间。

(3)未在规定时间内说明情况并补签的,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024年机关考勤规章制度(四篇)

2024年机关考勤规章制度(四篇)

2024年机关考勤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____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文是一些机关考勤规章制度的范本,助。

机关考勤规章制度篇一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

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

30前签到。

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

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以内为____小时;超过____小时不到____小时为____小时,____小时以上不到____小时为半天。

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当月迟到或早退____次扣发当月工资的____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____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____次扣发当月工资____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____次以上(含____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____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____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当月累计旷工____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____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____天扣发当月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____天扣发当工资____%,当月累计旷工____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

全年累计旷工超过____天扣除年终奖的____%,全年旷工累计超过____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____%,全年累计旷工超过____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____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事假____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____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____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____%,累计超过____天扣发年终奖金。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奖惩制度(4篇)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奖惩制度(4篇)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奖惩制度为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紧张而有秩序地工作,完成好党委和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政府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勤制度:一、干部考勤实行签到制,任何人不准代签,周一、周五开早会,考勤结果实行日登记月通报,年终总评。

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除事假,病假、在岗培训、领导安排临时性工作和休息日外,在岗期间必须遵守政府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三、机关工作人员,请假____天由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秘书登记;2—____天由镇长或书记批准;____天以上或特殊情况性请假由党委研究是否批准,并报常务领导备查,站办所负责人无权代替请假。

四、政府班子成员有事可采取委员向主管领导请假;副职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党政班子领导有事离开工作岗位时,都要向常务领导、秘书或通信员打招呼,以便办公室掌握领导去向,有事便于联络和沟通。

五、对有事不请假、经常迟到早退、随意旷职者,视情节给予处罚,每月只允许迟到两次,每超出一次罚款____元,每月只允许请一天事假,每超一天罚款____元,机关工作人员旷职,每次罚款____元,每月旷职____次以上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晋级资格。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上报人事局,予以辞退。

六、全年病假、事假、旷职累计____天,不享受全年奖金,招商创业人员不享受政府任何待遇,不参加考勤的不享受政府一切待遇,借用人员不享受政府待遇,走后不保留所在原岗位。

七、上管单位的站所办,由各站办负责人自行管理,每半年上报一次考勤结果,如完不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由党委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离岗位建议。

会发镇人民政府特殊用餐制度1、无论政府或是各站办所来人需要用餐的,要向主要领导请示,领取派饭单方可到指定饭店就餐,并填写好派饭单。

2、用餐的标准由镇长或常务领导根据来宾的情况确定。

3、镇长不在家时,又急需特殊用餐,应与镇长沟通好,由镇长指派常务领导安排就餐,先打好欠据,待领到派饭单在抽据换单。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二、考勤办法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

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勤工作。

其它部门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将“考勤表”交科室负责人校核、签名后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汇总,有扣发情况的,填写《深圳市直机关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核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核后(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事处审定),由财务中心按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三、请销假规定1、处级干部请假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的有关证明和请假条。

批准权限按上述第三项第1、2、3条规定执行。

5、请假到期的,按请假程序和权限由请假人报告销假,需要延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6、休年工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如果办事处已统一安排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应减除当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规定的作旷工处理。

四、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具体规定1、发放日均岗位津贴,以每月21.5个工作日计算。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

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工资补助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补助),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3、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其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工资补助60元);1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贴)。

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完善考勤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聘用人员除外。

作息规定方面,实行每星期5天工作制,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作息时间的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

同时,要做好签到签退手续(指纹打卡),按周汇总审核,按月公示通报,严禁弄虚作假。

值班值守方面,非作息时间需要值班的,由办公室安排值班表。

工作人员要根据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值班的视情况定为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

请假销假方面,工作人员享有法定假,但法定假期间安排值班值守的除外。

工作人员因家庭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可以向审批领导说明原因后请事假,因生病无法上班的可以请病假。

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申请病假3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未提供的视为事假。

请假权限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批准同意。

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提交经领导批准同意的请假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的,可以事后提交,未提交请假条或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的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期限结束后,应当销假。

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方面,工作人员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上班期间不在岗的,为擅自离岗。

确需因公外出办事的,应当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旷工方面,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谎报情况、编造理由,欺骗组织请假的;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部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部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部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部门干部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考勤制度1. 考勤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部门内所有干部人员。

2. 考勤方式:部门干部考勤采用打卡机制,每天早上8点至下午5点,每天上下班需刷卡记录考勤时间。

3. 考勤标准:按时到岗、按规定作息时间、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章考勤记录1. 考勤记录的内容包括姓名、工号、打卡时间、打卡地点等。

2. 考勤记录需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3. 考勤记录需按时汇总,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归档保存。

第四章考勤管理1. 对于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部门需要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

2. 对于重复迟到、旷工等情况,部门将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

3. 对于优秀表现者,部门将给予奖励,包括表扬、加薪等。

第五章管理措施1. 部门领导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榜样。

2. 部门领导应带头打卡,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3. 部门领导应及时处理干部的考勤异常情况,确保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第六章考勤记录的保密1. 考勤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外透露。

2. 考勤记录涉及工作纪律,需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泄露。

3. 考勤记录的保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删除或篡改。

第七章考勤管理的监督1. 考勤管理需定期进行自查、互查,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2. 考勤管理需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透明。

3. 对于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上级部门将给予严厉处罚。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以上为部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全文,希望全体干部能严格遵守,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考勤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全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准时上下班,超时到达算迟到,提前下班算早退。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等,都视为旷班。

如果旷班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班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旷班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将被辞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享有各种假期。

国内探亲假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本规定探亲待遇。

探望配偶的假期为30天,探望父母的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年休假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根据累计工作年限不同而有所不同。

机关、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

1、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给予3-7天丧假;配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死亡,给予3天丧假。

2、丧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XXX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丧假期间,单位按规定给予慰问金和慰问物品。

工作人员在直系亲属或岳父母/公婆死亡后,可以请丧假来处理丧事。

具体来说,单位领导会根据情况批准3-5天的丧假,如果路程较远,还可以适当给予路程假。

请假期间,工作人员的待遇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纪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勤时间1. 工作日的考勤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 部分特殊岗位人员(如保安、门卫等)的考勤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考勤方式1. 机关单位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打卡。

2. 出差、外勤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报备相关领导,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记录在电子考勤系统中。

五、考勤责任人1. 每个部门应指定专门的考勤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电子考勤系统,协助部门领导监督考勤情况。

2. 考勤管理员应定期对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数据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异常情况。

六、考勤激励1. 对于考勤优秀的员工,机关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激励,如奖金、表彰等形式。

2. 对于频繁迟到、早退或者缺勤的员工,应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罚,如扣发工资、记大过等。

七、考勤记录1. 机关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电子考勤记录,包括每个员工的上班、下班时间和考勤异常情况。

2. 考勤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询和审计。

八、考勤异常处理1. 对于因特殊原因产生的考勤异常,员工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得到审批后方可记录在系统中。

2. 频繁出现的考勤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并进行纪律教育或处理。

九、考勤监督1. 机关单位领导应加强对考勤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考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对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考勤统计1. 机关单位应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分析,根据考勤数据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出勤情况。

2. 考勤统计分析结果可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十一、考勤管理的技术保障1. 机关单位应保证电子考勤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2. 对于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考勤管理员进行处理。

十二、处罚措施1. 对于严重迟到、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机关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在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在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在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考勤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所有干部职工能够准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制度的实施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同等的条件下接受考核。

二、考勤时间规定1. 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2. 所有干部职工需在上班前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工作准备。

3. 下班后,员工需确保当日工作任务完成后方可离开。

三、考勤记录1. 各单位应配备考勤机或使用电子考勤系统,准确记录员工的上下班时间。

2. 员工应亲自打卡,严禁代打卡行为。

3. 考勤记录将作为工资发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迟到早退处理1.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视为轻微迟到早退,给予口头警告。

2. 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不足30分钟的,按事假处理。

3.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

4.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进行书面警告,并影响年度考核结果。

五、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获得批准。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超过需报请单位领导审批。

4.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六、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单位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班需提前通知员工。

2.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员工休息权益。

3. 加班费或调休安排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七、外出办公1. 因公外出需提前告知直接上级,并在外出归来后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 外出办公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可联系。

八、奖惩机制1. 对于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2. 特殊情况下,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考勤规定。

3.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自动废止。

高崖镇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高崖镇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高崖镇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高崖镇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崖镇机关全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高崖镇机关工作时间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00 - 17:302. 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休息。

3.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4.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和加班工作,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行。

值班和加班工作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在每日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签到和签退,以记录出勤情况。

- 签到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纸质签到表,具体方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退。

- 上班签到时间为08:20至08:30,下班签退时间为17:20至17:30。

- 员工应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需在签到表上注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或签退的工作人员,需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外出事由,并填写外出登记表。

- 回到单位后,应及时进行补签,并注明外出时间、地点和事由。

4、忘记签到处理- 若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或签退,应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在次日补签,同时提交书面说明。

- 忘记签到次数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次,超出次数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办公室负责考勤制度的制定、解释、执行和监督。

-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考勤规定。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处理,对考勤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2024年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2024年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4)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4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支队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5、人事管理专员是机关考勤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对考勤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督和完善。认真负责,加强教育,落实责任,并定期汇总、公布考勤结果。
6、每月的考勤表由负责人进行初审认定,人事管理专员股进行核签,送各分管副局长进行审签后,作为核发奖金、补贴及年终考评的依据。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3
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己,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上班时间外出必须讲明原因并得到许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作任务。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电话闲聊、玩电脑游戏、上网私聊等影响工作。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工作人员上下班打卡,定期张榜公布出勤情况,并报主管部门(乡镇)备案。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职工上下班及休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局全体人员。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三条考勤时间界定:(一)全年为当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二)全月为当月的____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三)迟到及早退以次为单位计算;(四)缺勤及休假以天为单位计算,最小单位为____天。

第四条上班时间和签到时间的界定: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签到时间:上午8:50-9:00;下午13:00-13:10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

第五条迟到超过签到时间上班(补签到)的视为迟到。

第六条早退提前____分钟及以上时间下班的视为早退。

第七条病、事假(一)病、事假指职工因病须治疗或休养、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须请假的情况;(二)病、事假____天以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由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三)病、事假____天以上者,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

(四)病假超过三天(含),需出具县(市)级医院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等方可请假,无证明或病假单过期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事假须提前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补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旷工。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一)未完善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二)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三)请霸王假的;(四)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未到岗的;(五)不服从工作调整和安排,经说服教育仍不到岗的。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去向报告制。

考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未签到人员要向分管领导说明事由,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科室人员外出要向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告知去向,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告知去向,若未告知去向经发现的,视为无故脱岗,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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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制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聘用人员除外。

第二条作息规定
(一)实行每星期5天工作制,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作息时间若有变动另行调整。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作息时间的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
(三)做好签到签退手续(指纹打卡),按周汇总审核,按月公示通报,严禁弄虚作假。

第三条值班值守
按照规定在非作息时间需要值班的,由办公室安排值班表。

工作人员要根据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值班的视情况定为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

第四条请假销假
工作人员享有的法定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但法定假期间安排值班值守的除外。

工作人员因家庭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可以向审批领导说明原因后请事假,因生病无法上班的
可以请病假。

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申请病假3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如病历本、发票等),未提供的视为事假。

请假权限如下:
(一)请假半天的,由股室负责人批准同意;
(二)请假1天-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三)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提交经领导批准同意的请假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的,可以事后提交,未提交请假条或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的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期限结束后,应当销假。

第五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工作人员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上班期间不在岗的,为擅自离岗,确需因公外出办事的,应当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第六条旷工
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
(四)谎报情况,编造理由,欺骗组织请假的;
(五)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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