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合集下载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旅客和车辆的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指依法取得营业许可证的、通过经营道路旅客运输业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旅客和车辆的安全。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实施。

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警、事故处理、事故追责等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主动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责任、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旅客安全的管理和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处理制度,明确事故的报警程序、现场处置程序和事故调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加强与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合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旅客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的安全运营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本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本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本一、总则1. 本安全管理规范旨在提高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旅客运输活动的安全可靠性。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和效果。

3.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安全管理制度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对车辆、驾驶员、路线和客运站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有效。

3. 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与实际运营需求相适应。

三、车辆安全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车辆的购置、维护、年检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2. 车辆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质量。

3. 车辆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 车辆年检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5. 车辆报废应及时进行,确保安全无效的车辆不再投入使用。

四、驾驶员安全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安全驾驶行为和休息休假等方面进行管理。

2. 驾驶员培训应包括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知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的基本素质。

3. 驾驶员考核应定期进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并及时纠正。

4.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确保安全驾驶和身心健康。

五、路线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路线管理制度,对运行路线和停靠站点进行规范和管理。

2. 路线应经过安全评估和审批,确保路况和道路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3. 停靠站点应选择安全便利的地点,确保乘客上下车的安全和便利性。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定期对路线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路线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益。

六、客运站安全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运站的安全运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3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3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第一篇:规范安全生产制度一、规章制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前,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要求、与本规范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规章制度必须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相一致。

二、安全培训企业应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三、安全宣传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宣传内容应注意科学性、针对性,能够引起员工的重视和关注。

四、安全防范1、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制订必要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

同时,应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严格落实人车分离原则。

2、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标准和要求,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状态。

3、加强对客运站的管理,对入站人员实行身份验证,加强安全防范和管理,确保乘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五、安全监管1、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构建科学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周期的安全监管。

对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2、配备专业化的安全监管人员,掌握安全监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很好地识别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以上是关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中规范安全生产制度部分的介绍,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各环节的管控,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篇:注意安全风险防范一、安全风险控制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控制体系,从根源上避免安全风险的产生。

尤其对于负责运输的驾驶员,应加强驾驶技能提升课程的推广培训。

2、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尤其是车辆的技术状况,应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应急救援1、企业应明确各类安全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和损失,并建立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物资准备计划。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3.11.11•【文号】交运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应急管理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2023年11月11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本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本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包括客运公司、旅行社、租车公司等组织。

本规范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安全设施,保障车辆和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追究。

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客运场站的安全管理,确保运营秩序和旅客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火管理第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和设备的防火设施建设,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车辆和设备进行定期的防火检查和维护,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防火培训,提高其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火灾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抢险管理第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抢险力量,配备相应的抢险设备和器材。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维护旅客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将成立有关安全管理机构和机制,协助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技术安全管理第一条车辆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要求或社会公应要求;设备、仪器、电子设备应有效、完整、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和设备应及时定期维护、保养。

第二条车辆的保养和检验应符合有关规定,考核和记录应持续性实施。

第三条运营企业应安排有关负责人持有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专用证书,就其有关主要维修技术管理义务负责。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第一条驾驶员应按照有关要求合格选拔或鉴定;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第二条驾驶员应定时和定期接受健康体检,并维护安全驾驶习惯;发现自身具有影响驾驶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停止驾驶。

第三条运营企业应建立道路客运驾驶人员运行条件评价体系,对驾驶员安全运行行为及时进行考核,把握有关义务。

第四章安全监督第一条行业管理部门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道路客运运营企业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确保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行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抽查,将查处的违法行为情况及时纠正,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一条遵守本规范的,行业管理部门将根据工作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条违反本规范的,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规范由国家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第七条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第八条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执业资格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提高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客运企业、旅游企业和包车企业等。

第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防范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等。

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有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记录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信息,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核实车辆是否符合交通部门的相关标准,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驾驶员,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的准入要求和培训,确保驾驶员有足够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服务区等场所设置告知客户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提示,引导旅客正确行为,完善旅客的安全救援制度。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第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营路线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运营方案,确保安全顺畅运营。

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营车辆进行GPS定位和监控,确保运营信息的实时掌握和追溯。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作为承载着人们出行需求的重要载体,其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旅客的安全出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本文将就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指导和借鉴。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

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安全生产管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要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要对驾驶员进行严格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水平;要加强对旅客的安全教育,提高旅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事故应急预案。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安全管理信息化。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车辆、人员、线路等方面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通过信息化手段,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五、安全管理评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一. 前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承载着人们生活、工作和旅行的重要行业之一,保障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运营,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其运营行为,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范。

二. 安全责任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领导者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规范。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

3. 员工应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三. 安全管理制度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预防制度等。

2. 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四. 车辆安全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2. 在车辆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

五. 安全设施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确保车辆上的安全设施完好,包括安全带、紧急逃生设备等。

2. 确保车辆上的应急设备完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六. 乘客安全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加强乘客的安全教育,告知乘客有关乘车的注意事项和紧急逃生知识。

2.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及时组织乘客撤离,并及时报警和求助。

七. 事故处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在处理事故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积极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 安全检查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文一、引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承载着人民群众出行和旅游需求的重要经济组织,安全是其运营的基石。

为了确保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提高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规范文。

二、组织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并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会议制度,如日常安全例会、专项安全会议等,及时沟通和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三、车辆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车辆保养维修制度,包括车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等,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车辆年检制度,对所有车辆进行定期的年度安全检测和评估,排除安全隐患。

3.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安全运营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运营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规范运营行为。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对运营线路和运营时间进行科学规划,确保运营安全。

3.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运输工具的监控,如安装安全定位装置、安全视频监控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加强对旅客的安全管理,如建立旅客信息登记制度,确保旅客安全上车下车,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应急管理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各类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应急指挥机构。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第八条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执业资格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旨在保障旅客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方针如下: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3.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运输安全。

安全生产目标:1. 实现交通事故零死亡、零重伤。

2. 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年度事故率下降5%。

3. 提高员工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安全生产原则:1. 领导负责,全员参与。

2. 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3. 公平公正,奖惩分明。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协调和监督考核。

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2. 工作机构(1)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

(3)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1)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确保项目安全投入。

(3)组织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组织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5)落实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安全风险可控。

(6)对项目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第八条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执业资格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第五条.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第八条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执业资格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第八条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执业资格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指通过营运道路客运车辆以经营为目的,提供旅客运输服务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本规范,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并按照规定执行;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保障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性;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是保障旅客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应当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确保车辆的制造、维修、
改装等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车辆驾驶员应当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具有良好
的驾驶习惯和技术能力,确保安全行车;
(三)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应当加强维护管理,及时修正
车辆故障和维修需要;
(四)定期对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
全隐患。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驾驶员是保障旅客安全的关键人员,应当加强
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驾驶员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专业培训和
考核,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记录、考勤管理工作,确保
驾驶员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
(三)对驾驶员的体检工作应当及时安排,确保驾驶员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测和评估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和评
估机制。

(一)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驾驶
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和组织机构。

(一)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流程;
(二)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检验,及时发现和解决漏洞和不足;
(三)建立应急响应机构和工作人员名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第七章督查检查
第九条为确保本规范的有效执行,应当加强督查检查工作。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合相关部门领导开展检查工作;
(二)检查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范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参照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积极贯彻执行本规范,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旅客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服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