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合集下载

肿瘤登记制度流程

肿瘤登记制度流程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1、肿瘤登记报告实行首诊报告责任制。

发现恶性肿瘤与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病例,首诊医生立即在《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24小时内将报告卡送网络直报员。

2、发现肿瘤死亡病例,立即在《肿瘤死亡病例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24小时内送网络直报员报告。

3、登记簿与报告卡填写内容完整、规范,字迹清楚。

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错报、误报、漏报等引起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4、未经门诊直接住院的肿瘤病例,由住院部经治医生填写《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和《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将报告卡及时送网络直报员。

住院部发现死亡病例,经治及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24小时内送网络直报员报告。

5、放射、病理、影像等科室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将结果报告给临床医生,由首诊医生填写《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与《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及时报告。

6、对于已经报告的肿瘤病例与死亡病例,首诊医生应在所有相关资料上注明“已报”字样。

7、肿瘤登记报告人员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肿瘤卡片和月报表送县疾控中心慢地科。

肿瘤病例报告流程肿瘤登记管理制度1、确定科室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制订传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细则,完善激励机制,订立奖惩办法。

2、组织实施医务人员(包括村医)肿瘤登记报告的业务培训。

3、监管肿瘤登记报告流程。

包括登记、报告、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1日至5日,对肿瘤登记报告进行自查自纠,汇总相关数据,对照相关制度进行奖惩。

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报肿瘤病例,督促医生填写报告卡交网络直报员补报。

5、每月通报情况,包括肿瘤登记报告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情况,以及相关的奖惩结果。

6、年终做好检查,写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7、接受上级检查,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1、肿瘤登记漏报的自查自纠由肿瘤登记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实施。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肿瘤登记资料完整是指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肿瘤登记资料完整是指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肿瘤登记资料完整是指肿瘤登记报告制度1、医疗单位门诊各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各科室是肿瘤新病例资料的重要来源。

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定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着应立即补报。

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并在病历首页上加于标记。

3、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报告。

4、病案室是医院内最重要的肿瘤病例资料保存和防治或减少肿瘤病例漏报的部门。

医院负责肿瘤报告的科室和病案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以发现在门诊和病室漏报的病例,并及时帮助或督促补报。

5、医院内的病理、检验、放射、超声波、放射性核素等诊断部门的检查记录和放射治疗科的医疗记录是提供肿瘤新发病例线索的重要依据,特别是病理记录为恶性肿瘤病例的诊断提供最可靠的根据。

医院内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要和上述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历的漏报。

6、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整理和核查,在科内登记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进行登记,按每月进行上报。

7、院内明确职能科室,防保科设专人负责全院报卡的收集、编号、审核,并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进行登记,按月进行上报。

8、村卫生室http:///news/2962B9349AF7C574. html及社区服务站。

每个村(包括街道社区)的乡村医生负责收集所在村的新发肿瘤病例,及时登记在本村的《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上,于当月的25日一千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村(社区)医生提供该村(社区)居民中直接去镇外就诊的肿瘤病例线索,并负责核实上级单位认为需要核实的病例,补充和更正报告卡的某些项目,如姓名、住址、出生日期、死亡日期等。

9、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每个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落实一名防保科医生兼任防癌医生,负责收集所辖区乡镇各村(街道居委会)上报的以及本卫生院诊治的肿瘤卡片,审查、剔除后登记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上,将卡片于每月进行上报。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共五则范文)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共五则范文)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共五则范文)第一篇: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肿瘤登记报告制度1、门诊各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住院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

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

3、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报告。

4、公共卫生科专职人员通过定期查阅医院病历系统以发现漏报的病例,及时督促补报。

5、公共卫生科要与院内的病理、检验、B超、放射等诊断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

6、公共卫生科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整理和核查,进行编号、审核,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告卡交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篇:肿瘤登记报告制度人民医院肿瘤登记报告制度一、医务科设专人负责全院报告卡的收集、登记、上报、质量控制等工作。

并负责查重、完善上报信息。

对更正报告,应立即在原报告卡上做相应信息的更新或补充,在“全院肿瘤登记册”上进行登记,已死亡的病例应填入死亡日期并抽出另行存放。

二、肿瘤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首诊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上报。

三、住院医师如发现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

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上报。

四、若发现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填写更正报告。

五、医务科负责肿瘤报告人员应定期查阅归档病历,以发现在住院部漏报的病例,并及时督促补报。

六、医务科负责定期对病理、检验、放射、超声波、等诊断部门的诊疗信息进行核查,防止门诊病例漏报。

七、科室施行科主任负责制,责任到人,每月在科主任例会上通报漏报病例的科室,并对责任科室主任及主管医医师进行诫勉谈话,如同一医师出现第二次漏报,经查实后,给予科室每例30元经济处罚。

八、肿瘤报告工作人员,负责每季度将肿瘤患者信息上报至县疾控部门。

常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规范

常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规范

常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规范常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规范一、填报病种:各系统的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白血病及红血病)和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其他系统的良性肿瘤可以不报)。

二、填报范围:1、门急诊、住院病人及尸体解剖确诊为上述规定的病种,经临床或病理等证明者,均须报告。

凡居住本市及郊县的肿瘤病人,均须填报。

2、确诊为新肿瘤的病例报告一次即可,以后不必再报,若经过治疗后,又有复发或转移不必再报,但已在外院确诊为肿瘤(包括已经治疗)而来我院治疗,不论原发或继发,仍须填写报告卡,并在诊断一项内要求填写清晰(如××癌手术后或放疗后,××癌术后复发或转移,须注明何时手术或何时放疗)再要填写外院首次诊断的日期及原发部位。

3、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二处原发性肿瘤,则二次肿瘤均须报告。

4、暂未确诊的可疑病例可以不报。

但确诊后应马上填报,部分病例虽未作X线或病理检查,但只要临床或其他检查能够确定诊断,已进行癌肿治疗的也须报告。

三、填报方法:1、门急诊、住院病人,确诊为恶性肿瘤病例,在门急诊明确诊断的应由门急诊诊治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在住院部明确诊断的应由床位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并在科内肿瘤登记簿内登记。

2、填写报告卡,在应当填写的各项内均须完整、正确、清晰地填写,不能遗漏填写项目3、放射、化验、超声波等医技科室发觉恶性肿瘤患者也应刚好登记,并填卡。

四、填卡说明:1、发觉过去报告的肿瘤有错误时,须要更正(如部位或诊断不对或原报告恶性肿瘤,实际并非恶性)应按目前的诊断另行报告,并在报告卡的右上角“更正诊断报告栏”内注明上次的诊断及日期。

2、填写病人的姓名地址等,必需正确具体清晰,如有住院号码也要填写,一律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3、“年龄”应填写实足年龄,不能填写“成”字来代表成人的年龄。

4、填写工作单位,须注明单位性质及工种类别。

5、诊断栏内应写明肿瘤的详细部位(如小腿皮肤癌不能仅写小腿癌,如经病理证明,应写明组织学类型,如小腿皮肤鳞状细胞癌)。

肿瘤-各种登记报告信息制度

肿瘤-各种登记报告信息制度

肿瘤监测工作例会制度1、公共卫生科统计每季度报卡数据、报卡质量,漏报、迟报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例会,各个科室临床医师参加,对本季度报告卡填写质量进行评价。

2、每月发病分析及报卡总结以书面形式发送到各个临床科室主任手中。

3、例会中由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讲解报卡流程及常见问题,反复强调报告卡填写规范,提高报告质量。

4、鼓励以会代训,进行短期培训或指导。

肿瘤监测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1、肿瘤卡片尽可能长期保存。

2、各种纸质数据报表长期保存备档。

3、电子数据长期保存,并且有移动备份。

4、所有需要上交的资料,一定要备档一份。

5、需要保密的内容严禁外泄。

6、资料及时完善,分类管理。

7、实行定期考核制度。

肿瘤监测工作培训工作制度1、接受上级培训后,要及时在本院组织培训会,给工作人员填充新知识。

2、对新上岗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或辅导,所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辅导或培训方可上岗。

3、全院实行分级负责培训制,科主任-临床医生分级培训。

4、各个科室有接受上级单位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5、各种培训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和登记以备查。

6、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迟到及无故未到者纳入绩效考核。

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1、公共卫生科人员每月定期进行分析汇总,考核每个临床科室及临床医师肿瘤报卡问题,重点统计迟报、漏报、报卡不规范卡片数量。

2、每月组织人员到各个临床科室进行考核,检查及督导临床科室慢病档案及慢病反馈材料存放情况。

3、每月定期统计迟报、漏报数量,考核评比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直接挂钩。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1、门诊各科室在诊治病人,首诊医生要详细询问病人既往病史,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并在病历注明“已报”。

2、住院部是肿瘤新病例资料的重要来源。

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

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

3、病案室是医院内最重要的肿瘤病例资料保存和防止肿瘤病例漏报的部门。

医院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和病案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以发现在门诊和住院漏报的病例,并及时补报。

4、医院内的病理、放射等诊断部门的检查记录是提供肿瘤新病例线索的重要依据。

医院内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要和上述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

5、各科门诊和病房医生在填写完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后,将卡片及时交院内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

6、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报告。

7、院内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应负责全院报卡的收。

肿瘤登记制度、流程

肿瘤登记制度、流程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1、肿瘤登记报告实行首诊报告责任制。

发现恶性肿瘤与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病例,首诊医生立即在《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24小时内将报告卡送网络直报员。

2、发现肿瘤死亡病例,立即在《肿瘤死亡病例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24小时内送网络直报员报告。

3、登记簿与报告卡填写内容完整、规范,字迹清楚。

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错报、误报、漏报等引起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4、未经门诊直接住院的肿瘤病例,由住院部经治医生填写《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和《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将报告卡及时送网络直报员。

住院部发现死亡病例,经治及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24小时内送网络直报员报告。

5、放射、病理、影像等科室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将结果报告给临床医生,由首诊医生填写《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与《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及时报告。

6、对于已经报告的肿瘤病例与死亡病例,首诊医生应在所有相关资料上注明“已报”字样。

7、肿瘤登记报告人员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肿瘤卡片和月报表送县疾控中心慢病科。

肿瘤病例报告流程肿瘤登记管理制度1、确定科室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制订传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细则,完善激励机制,订立奖惩办法。

2、组织实施医务人员(包括村医)肿瘤登记报告的业务培训。

3、监管肿瘤登记报告流程。

包括登记、报告、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1日至5日,对肿瘤登记报告进行自查自纠,汇总相关数据,对照相关制度进行奖惩。

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报肿瘤病例,督促医生填写报告卡交网络直报员补报。

5、每月通报情况,包括肿瘤登记报告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情况,以及相关的奖惩结果。

6、年终做好检查,写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7、接受上级检查,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1、肿瘤登记漏报的自查自纠由肿瘤登记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实施。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1、门诊各科室在诊治病人,首诊医生要详细询问病人既往病史,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并在病历注明“已报”。

2、住院部是肿瘤新病例资料的重要来源。

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

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

3、病案室是医院内最重要的肿瘤病例资料保存和防止肿瘤病例漏报的部门。

医院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和病案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以发现在门诊和住院漏报的病例,并及时补报。

4、医院内的病理、放射等诊断部门的检查记录是提供肿瘤新病例线索的重要依据。

医院内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要和上述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

5、各科门诊和病房医生在填写完居民肿瘤病。

肿瘤登记制度、流程

肿瘤登记制度、流程

肿瘤登记制度、流程1、肿瘤登记报告实行首诊报告责任制。

发现恶性肿瘤与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病例,首诊医生立即在《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24小时内将报告卡送网络直报员。

2、发现肿瘤死亡病例,立即在《肿瘤死亡病例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24小时内送网络直报员报告。

3、登记簿与报告卡填写内容完整、规范,字迹清楚。

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错报、误报、漏报等引起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4、未经门诊直接住院的肿瘤病例,由住院部经治医生填写《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和《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将报告卡及时送网络直报员。

住院部发现死亡病例,经治及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24小时内送网络直报员报告。

5、放射、病理、影像等科室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将结果报告给临床医生,由首诊医生填写《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与《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及时报告。

6、对于已经报告的肿瘤病例与死亡病例,首诊医生应在所有相关资料上注明“已报”字样。

7、肿瘤登记报告人员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肿瘤卡片和月报表送县疾控中心慢地科。

肿瘤登记管理制度1、确定科室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制订传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细则,完善激励机制,订立奖惩办法。

2、组织实施医务人员(包括村医)肿瘤登记报告的业务培训。

3、监管肿瘤登记报告流程。

包括登记、报告、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1日至5日,对肿瘤登记报告进行自查自纠,汇总相关数据,对照相关制度进行奖惩。

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报肿瘤病例,督促医生填写报告卡交网络直报员补报。

5、每月通报情况,包括肿瘤登记报告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情况,以及相关的奖惩结果。

6、年终做好检查,写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7、接受上级检查,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1、肿瘤登记漏报的自查自纠由肿瘤登记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实施。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收集、记录和管理肿瘤登记报告档案信息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实现对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科学管理,保障肿瘤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建立:明确档案的建立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档案建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 档案管理责任:明确各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的高效运行。

3. 档案收集和登记:明确收集肿瘤登记报告的来源和途径,登记档案信息的内容和要求,确保收集和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档案保存和保管:明确肿瘤登记档案的保存期限、保存地点和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5. 档案查询和利用:明确档案的查询方式和流程,规定档案利用的权限和规范,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6. 档案销毁和转移:明确肿瘤登记档案的销毁标准和程序,以及档案的转移要求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安全处理。

7. 档案监督和评估: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通过实施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肿瘤登记报告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为肿瘤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一、登记报告病种:
包括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规定的全部恶性肿瘤(ICD10:C00-C97)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ICD10:D32.0-D33.9)。

二、登记报告范围:
经医疗机构确诊属于所列报告病种的肿瘤均须报告。

1、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CT/MRI、B 超/彩超、内窥镜)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肿瘤病例。

2、原发肿瘤漏报的复发、转移病例。

3、因肿瘤死亡的病例。

三、报告方法:
1、临床医生在临床诊治过程中,凡首次确诊为上述所列报告病种的肿瘤病人,在进行治疗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填写报告卡。

2、报告卡每周报送预防保健科。

预防保健科明确专人负责,每季度将卡片信息与存根联核对后,录入扬州市慢五病报告系统—肿瘤病人数据库,相关数据信息于下季度15日前上报邗江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3、报告卡必须填写准确、完整,要求内容确切,字迹清楚,地址详细(城市至室,农村至村)。

原始报告卡片至少保存3年以上。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奖惩制度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奖惩制度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奖惩制度为了有效开展肿瘤病例登记上报工作,避免漏报、缓报、瞒报、错报肿瘤病例,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落实我院肿瘤随访登记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肿瘤病例监测登记报告按科室、责任报告人进行落实;二、医务人员不得因任何原因漏报、缓报、瞒报、错报肿瘤病例;三、各科室建立《肿瘤病例报告登记册》、每月自查科室肿瘤上报工作,避免漏报、缓报、瞒报、错报肿瘤病例;四、科室每月5日前针对全院肿瘤上报工作进行督查,有记录;五、科室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报、缓报、瞒报、错报(填写信息不准确、漏项、书写不规范)的肿瘤病例要责成有关人员立即进行补报。

同时查找原因,追究责任,给予经济处罚;首诊医生:每成功上报一例奖励50元,不合格报告卡不予奖励,每迟报一例罚款50元,漏报及瞒报一例罚款100元;当月迟报三例或漏报及瞒报两例及以上,每例按500元的处罚;对连续2个月及以上,科室出现上述情况者,科主任负连带责任,给予科主任30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者,交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网络直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每月5日前做好月分析上报科主任、主管领导。

对于医生上报不合格的报告卡,网络直报人员通过各方协调填写合格后并成功上报一例奖励5元。

但因工作不力导致的不良后果,每次给予5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者,交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1、每年度肿瘤病例报告率必须达到报告率≥90%;报告及时率≥98%,报告信息准确率≥98%,报告信息完整率≥90%,根据年度报告完成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结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综合完成指标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前三名的科室分别给予500元、300 元、200 元的奖励,同时对科主任给予200元的奖励。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1. 肿瘤登记办公室负责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各相关科室负责按照规定提供肿瘤登记报告档案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档案收集1.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2.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肿瘤登记报告表;(2)肿瘤病例报告卡;(3)肿瘤患者随访记录;(4)肿瘤治疗记录;(5)肿瘤相关会议记录;(6)其他与肿瘤登记报告相关的资料。

五、档案整理1.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整理应遵循系统性、逻辑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2.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1)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2)对档案资料进行核对、校对,确保其准确无误;(3)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六、档案保管1.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的原则。

2.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保管措施包括:(1)建立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2)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整齐有序;(3)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消毒、防虫处理;(4)加强对档案保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档案保管意识。

七、档案利用1.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

2.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利用方式包括:(1)查阅、复制;(2)咨询、答复;(3)提供统计分析数据。

八、档案销毁1.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的程序。

2.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销毁程序包括:(1)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鉴定,确认其无保存价值;(2)编制销毁清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全面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全面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经常性地搜集、贮存、整理、统计分析,并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作为肿瘤防治工作中的一项根底性工作,是探索肿瘤病因及其流行规律,制定和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登记报告〔一〕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报告单位:淮南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本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填写“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1.在门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病理、C T、B超、内窥镜、手术、尸检等检查手段确诊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患者。

2.既往已确诊或在外地诊断后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三〕报告内容按照“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详见附件3〕,填报患者的一般情况和肿瘤诊治的相关信息。

主要包括:1.肿瘤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等。

2.肿瘤患者疾病信息:如诊断、病理类型、诊断依据等。

3.肿瘤患者死亡信息:如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

4.填报人员信息。

肿瘤分类编码使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十次修订本〕,并同时使用ICD-O进展编码。

编码由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统一填写。

〔四〕报告流程1.医院门诊部、住院部、肿瘤诊断相关科室〔病理、检验、内窥镜、放射、超声波、同位素〕的医生对当日发现的肿瘤病例〔在报告范围内的〕,及时填写肿瘤报告卡,并在患者病历上注明“肿瘤已报〞。

相关各科设专人负责每日肿瘤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检查,登记后交院内分管肿瘤报告工作的科室。

本单位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科室接到肿瘤报告卡后,在?恶性肿瘤登记簿?上进展登记,同时将登记数据录入电脑数据库中〔如:Exce l表格等〕,经质量审核、院内查重并剔除重卡后,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肿瘤卡片集中报送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经常性地搜集、贮存、整理、统计分析,并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作为肿瘤防治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探索肿瘤病因及其流行规律,制定和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登记报告(一)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报告单位:淮南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本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填写“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1.在门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病理、CT、B超、内窥镜、手术、尸检等检查手段确诊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患者。

2.既往已确诊或在外地诊断后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三)报告内容按照“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详见附件3),填报患者的一般情况和肿瘤诊治的相关信息。

主要包括:1.肿瘤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电话、身份证号等。

2.肿瘤患者疾病信息:如诊断、病理类型、诊断依据等。

3.肿瘤患者死亡信息:如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

4.填报人员信息。

肿瘤分类编码使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十次修订本),并同时使用ICD-O进行编码。

编码由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统一填写。

(四)报告流程1.医院门诊部、住院部、肿瘤诊断相关科室(病理、检验、内窥镜、放射、超声波、同位素)的医生对当日发现的肿瘤病例(在报告范围内的),及时填写肿瘤报告卡,并在患者病历上注明“肿瘤已报”。

相关各科设专人负责每日肿瘤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检查,登记后交院内分管肿瘤报告工作的科室。

本单位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科室接到肿瘤报告卡后,在《恶性肿瘤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将登记数据录入电脑数据库中(如:Excel 表格等),经质量审核、院内查重并剔除重卡后,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肿瘤卡片集中报送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疗机构肿瘤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肿瘤报告制度
(1)定期开展肿瘤报告质量自查,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组织专家对肿瘤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对报告质量进行考核,将结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作为评价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五、肿瘤报告的信息利用与保护
1.肿瘤报告信息的利用:
(1)为肿瘤防治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2)演练应模拟真实场景,提高医务人员的实战经验;
(3)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预案和改进工作。
十六、肿瘤报告的总结与展望
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肿瘤报告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经验教训,为未来的工作提供指导。
(1)总结肿瘤报告制度实施的效果,评估报告工作的成效;
(2)分析肿瘤报告中的典型案例,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2)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使他们了解肿瘤报告的目的和意义,获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3)与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学会等合作,共同开展肿瘤防治宣传活动。
七、肿瘤报告的监督与评估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肿瘤报告的监督机制,确保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度。
(1)设立监督小组,定期对肿瘤报告工作进行督查;
(2)对报告中的异常数据和质量问题进行追踪,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2)为医疗机构提供肿瘤诊疗质量改进依据;
(3)为科研和教学提供数据支持;
(4)为患者提供肿瘤防治知识和咨询服务。
2.肿瘤报告信息的保护: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对患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2)建立信息安全管理机制,防止肿瘤报告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
(3)加强肿瘤报告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数据安全。
2.肿瘤报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类肿瘤病例: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经常性地搜集、贮存、整理、统计分析,并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作为肿瘤防治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探索肿瘤病因及其流行规律,制定和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登记报告(一)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报告单位:淮南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本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填写“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1.在门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病理、C T、B超、内窥镜、手术、尸检等检查手段确诊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患者。

2.既往已确诊或在外地诊断后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三)报告内容按照“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详见附件3),填报患者的一般情况和肿瘤诊治的相关信息。

主要包括:1.肿瘤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电话、身份证号等。

2.肿瘤患者疾病信息:如诊断、病理类型、诊断依据等。

3.肿瘤患者死亡信息:如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

4.填报人员信息。

肿瘤分类编码使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十次修订本),并同时使用ICD-O进行编码。

编码由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统一填写。

(四)报告流程1.医院门诊部、住院部、肿瘤诊断相关科室(病理、检验、内窥镜、放射、超声波、同位素)的医生对当日发现的肿瘤病例(在报告范围内的),及时填写肿瘤报告卡,并在患者病历上注明“肿瘤已报”。

相关各科设专人负责每日肿瘤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检查,登记后交院内分管肿瘤报告工作的科室。

本单位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科室接到肿瘤报告卡后,在《恶性肿瘤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将登记数据录入电脑数据库中(如:Exc el表格等),经质量审核、院内查重并剔除重卡后,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肿瘤卡片集中报送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1、门诊各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病区是肿瘤新病例资料的重要来源。

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

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

3、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报告。

4、病案室是医院内最重要的肿瘤病例资料保存和防止或减少肿瘤病例漏报的部门。

医院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和病案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以发现在门诊和病室漏报的病例,并及时补报。

5、医院内的病理、放射等诊断部门的检查记录是提供肿瘤新病例线索的重要依据。

医院内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要和上述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

6、各科门诊和病房应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整理和核查,在科内登记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后,将卡片及时交院内分管报病工作的职能科室。

7、院内明确职能科室,防保科设专人负责全院报卡的收集、编号、审核,并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进行登记,按月进行上报。

8、落实一名防保科医生兼任防癌医生,负责收集所辖乡镇各村上报的以及本卫生院诊治的肿瘤卡片,审核、剔重后登记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上,将卡片于每月进行上报。

邹区卫生院
邹区卫生院
肿瘤登记报告领导组织
组长:马卫芬
副组长:贺耀忠
成员:刘建勇蒋科孟清健
周建刚岳戬洪杨小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