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并网发电厂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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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实施并网发电厂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管理

工作方案

为加强《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个细则”)的实施工作,规范贵州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调度中心”)执行“两个细则”的业务活动和工作流程,明确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两个细则”的有效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两个细则”的实施涉及调度、方式、保护、通信、自动化、安监以及企管等七个科室,应由各科室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开展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管理的考核、补偿、统计和分析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二、工作内容

(一)并网运行管理

1.安全管理

(1)对发电厂未及时执行反事故措施或整改计划的行为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2)对发电厂不配合事故调查的行为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2.调度运行管理

(1)调度纪律考核

按照《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列举的五类违反调度纪律行为对违规发电厂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2)黑启动服务考核

对指定的黑启动电厂的黑启动技术协议和定期黑启动试验结果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3)发电计划考核

按照发电厂机组执行发电计划的偏差电量和电量偏差率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4)非计划停运考核

按照发电厂机组的非计划停运时间(包含临时停运时间和等效停运时间)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5)一次调频考核

按照发电厂机组的一次调频动作情况(包含动作行为、动作方向、调节量),统计一次调频投入率和一次调频合格率,并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6)AGC考核

按照AGC电厂(机组)的AGC调节范围、AGC调节速率和AGC调节误差,统计AGC控制合格率,并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7)电压合格率考核

按照发电厂的母线电压曲线合格率和机组励磁系统性能(包含进相运行能力),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8)调峰考核

按照发电厂机组实际发电能力与电厂申报的可调出力上、下限的偏差情况、机组实际发电能力与调度指令提供调峰及旋转备用服务要求的偏差情况和启停调峰机组未按调度指令时间并网或解列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3.检修管理

按照《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列举的发电厂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检修工作由于发电厂自身原因导致的四类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4.技术指导与管理

对发电厂的一次调频、AGC、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系统、PSS装置、通信装置、调度自动化装置、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和水库调度运行进行技术指导。按照《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系统、PSS装置、通信装置、调度自动化装置、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和水库调度运行的技术要求和运行要求,进行评价、考核和电厂免考申诉处理。

(二)辅助服务管理

1.AGC补偿

根据电厂AGC机组的AGC投运率、AGC调节容量、AGC调节电量,进行补偿统计和电厂申诉处理。

2.调峰补偿

根据电厂机组启停调峰次数和深度调峰服务供应量,进行补偿统计和电厂申诉处理。

3.旋转备用补偿

根据电网运行需要,按照机组预留发电容量,进行补偿统计和电厂申诉处理。

4.无功补偿

根据发电厂机组按照调度机构下发的电压曲线或指令,多注入(迟相运行功率因素上限;

0.9)或多吸收的无功电量(进相运行功率因素上限:0.97),进行补偿统计和电厂申诉处理。

5.黑启动服务补偿

根据指定的黑启动电厂定期黑启动试验结果,统计黑启动能力补偿费用;根据指定的黑启动电厂实际黑启动次数,统计黑启动使用补偿费用,并处理电厂申诉。

(三)考核/补偿统计信息管理

1.并网运行考核、辅助服务补偿责任科室

(1)按月度记录和统计并网运行管理的考核情况。

(2)按月度记录和统计辅助服务管理的考核与补偿情况。

(3)每月统计年度考核项目(非计划停运考核、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情况报送考核)数据,并报企管科。

(4)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并网运行考核的明细结果和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及补偿的明细结果统计、核对。

(5)每月20日前完成并网运行考核情况明细清单(含争议情况)和辅助服务统计、考核

和补偿情况明细清单(含争议情况)统计,并报企管科。

(6)每年3月2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工作总结编制,并报企管科。

(7)每年3月25日前完成年度并网运行考核费用统计,并报企管科。

2.企管科

(1)每月汇总、审核年度并网运行考核项目(非计划停运考核、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情况报送考核)数据。

(2)每月25日前汇总、审核并网运行考核情况明细清单(含争议情况)和辅助服务统计、考核和补偿情况明细清单(含争议情况),并报送贵阳电监办。

(3)每年3月31日前汇总、审核上一年度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工作总结,并报送贵州电监办。

(4)每年3月31日前汇总、审核年度并网运行考核费用统计。

三、工作流程

(一)日工作流程

(1)每日由调度科值班调度员按“两个细则”的要求及时记录涉及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的调度指令及相关信息,以确保次日在南方电网“1+5”电厂辅助服务考核技术支持系统生成的昨日考核/补偿信息的完整性和电厂争议/申诉的有效复核。

(2)每日12时前,各并网运行考核/辅助服务补偿项目责任科室,按照工作分工对昨日考核/补偿数据进行统计和校核。如遇节假日,需在假期结束后第一工作日12时前完成考核/补偿数据的统计和校核。

(3)各并网电厂次日可根据昨日考核/补偿结果,在南方电网“1+5”电厂辅助服务考核技术支持系统中提出争议或申诉,并按照调控中心“两个细则”考核/补偿工作分工,将相关争议或申诉情况通知对应科室联系人。相关科室联系人需在收到争议信息后,2个工作日将处理意见反馈电厂,并在南方电网“1+5”电厂辅助服务考核技术支持系统中录入处理意见。

(二)月工作流程

(1)每月15日前,各并网运行考核/辅助服务补偿责任科室完成上月并网运行考核的明细结果和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及补偿的明细结果统计、核对,并通过南方电网“1+5”电厂辅助服务考核技术支持系统对各并网电厂发布月度考核/补偿信息。

(2)各并网电厂可以根据月考核/补偿结果进行核对、确认,若有争议或申诉应在每月17日前在南方电网“1+5”电厂辅助服务考核技术支持系统中填报,并按照调控中心“两个细则”考核/补偿工作分工,将相关争议或申诉情况通知对应科室联系人申请复核。相关科室联系人需在收到月考核/补偿争议信息后,2个工作日将处理意见反馈电厂,并在南方电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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