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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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文件
湖心指〔2010〕1号
湖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印发
《湖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2010年工作计划》
通知
各县(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市属学校:
现将《湖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2010年工作计划》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2010年工作计划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工作计划
抄送:省中小学指导中心、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指导中心
2010年4月26日印发
2010年湖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统一要求和湖州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工作思路
1.深化心理健康课程建设,提高心理辅导课实效性。
有序开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倡导学校逐步形成自己特色的符合学生心理特征的心理辅导活动课校本教材。要求心理辅导活动课上课表,保证每班每学期4节课。下半年举行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质课评比和优秀个别辅导方案评比。
2.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心理辅导教师专业素养。
抓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分层次培训,充分发挥已持证教师的作用。对获得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证或者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三级证书的骨干辅导员进行个案交流和督导。加强省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做好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C证申报和面试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尽量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希望通过三年的努力,达到班主任教师基本持证的目标,建设一支以专职心理教师为核心的多层面、高素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3.指导学校加强心理辅导站建设,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规范运作,必须要有良性的操作平台。充分发挥学校心理辅导站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充实和完善学校心理辅导站的辅导制度。2010年在推广2009年部分中小学创建市级合格站建设成功经验基础上,向省指导中心推荐二至三所学校申报省级心理辅导合格站。继续开展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合格站评估工作,每年9月底,各县(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推荐申报,市属学校在自评基础上,条件合格的可直接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申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