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山东省地方法规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知识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知识山东安全生产条例指的是山东省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的法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的内容和要点。
一、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的重要性1.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山东安全生产条例,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保证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人口大省,安全生产问题关系到山东的发展全局,必须高度重视。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依据,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
二、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的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管理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对违法违规者将进行严肃处理,甚至吊销许可证,以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其正常运转。
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强制停产停业。
4.安全教育培训。
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对不符合培训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将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停产停业。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发布单位】山东省【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6-03-30【生效日期】2006-06-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山东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管辖区域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受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其业务领导。
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播发公益性广告、开办专题栏目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山东省内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该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化和法治化的原则,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保持生产设备的完好无损,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障设施,培训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知识,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有序化。
第六条鼓励各企业和单位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展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含量,加强监测和检测,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并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做出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接受相关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实行属地化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制度,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预防机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监护,确保职工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建立标准化体系,推行标准化管理,提高生产经营的科学化、规范化、科技化。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山东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等部门。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第六条工人、职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和工作过程安全。
同时应当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
第七条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保护环境,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要求、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严格按照预案和方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调查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的安全。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引言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山东省作为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和工业基地,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如下重要性:首先,山东省人口众多,安全生产涉及大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山东省产业多样,涵盖了许多高风险行业,如煤矿、化工、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问题关系到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山东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管理能够保护环境,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了提高山东省的安全生产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基本原则,为全文的实施打下了基础。
其中,条例的目的在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适用范围涵盖了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等;基本原则包括依法管理、综合治理、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组织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规定了安全生产组织的基本要求,包括设立安全生产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等。
此外,还明确了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如煤矿、化工厂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
第三章从工艺装备、生产环境、劳动保护等方面,规定了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要求。
例如,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艺装备,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必须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等。
第四章生产作业规程生产作业规程是指导生产作业,规范操作流程,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规定了生产作业规程的制定、审批和执行等程序。
同时,还明确了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第五章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的基本要求,包括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监督内容和方式、监督的报告和处罚等。
此外,还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力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是山东省基于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确保山东省安全生产的秩序,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推行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社会稳定的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各单位和个人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和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明确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四、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
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事故应急管理。
要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的建设,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六、明确了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惩处,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七、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总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于山东省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1年)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3•【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5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5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等信息。
1.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附则
1.本条例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公开下列安全生产信息: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及使用情况;
(4)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5)重大危险源及其管理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处理和整改情况。
十九、安全生产技术创新
1.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等。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十四、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法规,由山东省
人民政府制定,现行有效。
该条例旨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身
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以维护人民的利益。
条例共分七章thirty-eight条,依次包括:总则、安全管理、安全技
术配套、安全设施、应急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
其中安全管理部分
要求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贯彻本条例,制定落实安全生产
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配套要求企业应当采用有效
的安全技术配套措施,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技术检查和管理,以及安全
生产现场的物料存储、运输、加工等;安全设施要求企业应当根据现
场情况设置有效的安全设施,如通风、照明、安全装备等;应急救援
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施,并做好
工程事故隐患排查与预防;法律责任部分要求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相应责任,同时编制安全生产档案等。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尽管出台较晚,但对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具有
重要作用。
因此,各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此条例,建立完善的安全管
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控制安全损失,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各级政府的要求,制定的一套综合性的法律法规。
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安全工作机构。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四,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第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要求企业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六,加强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
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兼顾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总的来说,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从组织领导、责任制、监督、培训教育、措施落实以及安全环保等方面,全面规范了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条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保障山东省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涉及矿山、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环境保护等领域。
第三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应经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事业单位,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定各级责任,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确保责任到岗、责任落实。
第六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安全生产设施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如防护设施、报警装置等,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八条应急救援预案企事业单位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确保在突发事故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和救援。
第九条安全生产培训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应急处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管第十条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一条处罚和赔偿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要求其赔偿因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法律效力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与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十三条解释权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山东省人民政府所有。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修正)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04•【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施行日期】2024.01.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3年2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公布根据2016年6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责任、安全生产投入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
山东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清单
《山东省消防条例》
1998-11-21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楼梯、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擅自使用明火或者爆破作业。
11.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
2010-03-31
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十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章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
第七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
8.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008-11-27
二、4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建立并严格落实企业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制 四、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02-09-01
第二章保障措施 第九条~第十四条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山东安全生产条例共有61条,下面是其中的一部分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事故可能导致或者已经导致人员伤亡30人以上,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事故发生单位为煤矿、金属冶炼厂、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息息相关单位的特别重大事故。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如下:(一)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二)监督检查全省安全生产的质量和效果;(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工作;(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五)组织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终身责任,下设分支机构或者从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分支机构或者从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法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曲解本条例规定,或者不执行、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由监管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并追究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的部分内容。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
安全资金投入不足
法律 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 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 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1981年
• 原国家劳动总局组织起草《劳动保护法草案》 • 原劳动部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起草《安全生产法》 • 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通过,以主席70号令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13号 2014.12.1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三、行政法规 三、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 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 的重要依据。
例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等。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山东省领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一)设计、制造、装备、使用和拆卸安全生产设施、器材、产品和材料等;(二)集体劳动和个人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三)使用、储存、处置、遗弃等危险物质,及其产生的污染物的管理;(四)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行为;(五)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活动。
第三条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单位以安全、卫生、保护环境为基本原则,实施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防治灾害有效,造福人民。
第四条山东省政府在促进安全生产方面,加强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宣传宣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和技术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理念的发展和实施。
第五条本条例所称“安全生产”,是指通过安全管理活动,以防止或者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坚持有效地从源头上从事安全生产,确保生产活动和劳动者的安全,保护人身健康,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保障公共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当清楚考虑安全,充分考虑操作的特殊性,并列出明确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加强岗位安全操作的质量和安全性控制。
第七条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与考核体系,以循证管理的方式实现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八条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单位应当在制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之前,明确活动场所的安全条件,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识别风险和极端情况,制定可行的应急抢险措施、避免安全事故。
第九条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单位应当建立灾害预防性管理制度,制定文件,强化应急预案联动,确保灾害后果有效应对,自主抗震救灾能力。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设技术、管理、安全监察等安全实施系统,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划和布置,实施技术管理措施,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山东省地方法规
安全生产山东省地方法规安全生产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强化山东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特制定了《山东省地方法规》。
本文将从法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等方面对该《山东省地方法规》进行介绍。
一、制定背景山东省地方性法规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为了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由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和修订的法规。
随着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也愈发突出。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地方法规》。
二、主要内容《山东省地方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2.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规定了对各类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的要求,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3.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强化了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保证事故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5.惩罚和监管措施:规定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
三、预期目标《山东省地方法规》的制定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水平,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这一法规的实施,山东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将更加有力,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从而为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综上所述,山东省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法规》是为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而制定的。
该法规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惩罚和监管措施等内容。
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
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是指山东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法规。
该法规针对在山东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责任和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内容:一、基本原则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以人民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全民参与、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指导思想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并重,实行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责任制度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并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安全生产标准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和隐患排查。
五、安全生产检查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时,应当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安全生产教育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安全生产教育的普及。
七、事故应急管理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强调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做好重大事故的查处和善后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置,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八、法律责任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或事故责任人员的失职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山东省人民的安全生产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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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0]62号 安全办
山东省政府
鲁政发〔2010〕77号 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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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0〕1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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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 省总工 鲁安监发〔2011〕16
会 团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委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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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十一届省代会21次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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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九届省代会17次会议
山东省公安厅 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 省安全生产
鲁公发〔2012〕19号
监督管理局
安全办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2]38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发[2012]16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2]55号 安全办
29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30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气焊操作消防安 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监
31 管 认真开展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
32 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
质总体方案》和省有关部门具体实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2]55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2]74号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通过
安全办 安全办
鲁安监发[2012]126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3〕 12号)
安全办
全文 第6、24、25、26、28、30 条 全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鲁政办字〔2015〕231 号
安全办
全文
2015.12.18
山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鲁政办字〔2015〕259 号
安全办
全文
2015.12.18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5〕160 安全办 全文
2016.03.21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办字〔2016〕36
办公厅
号
安全办
全文
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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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 产条例》的通知
67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68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69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 教育工作的通知
70
关于印发《2017年下半年全省“两体 系一平台” 建设整体推进工作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71 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
9
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 (试行)
2009.06.04
山东省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鲁安监发[2009]63号 安全办
全文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10 监督管理办法
2009.08.01 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府令第213号
安全办 全文
11
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1〕92 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1﹞96 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函字〔2011〕 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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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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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府令 第236号
安全办
山东省安监局 山东省安监局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1]124 号)
14 〔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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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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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 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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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 全关治于理公规布定规的范通性知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
61 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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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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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管理工作
2013.03.20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3]39号 安全办 全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05.02 安全生产委员会 鲁安发〔2013〕9号 安全办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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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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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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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1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5〕53 号
安全办
全文
2015.07.16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5〕9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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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
53
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 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全文
2013.12.02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安明电〔2013〕10 安全生产委员会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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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2014.03.24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4〕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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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山东省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
鲁安办发〔2014〕49 号
安全办
全文
2014.08.07
省委办公厅省政 府办公厅
5
关于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 令的通知
2006.06.12 2007.08.17
省安全监督管理 局省安全监督管理 局
鲁安监发[2006]84号 鲁安监发[2007]115号
安全办 安全办
全文 全文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试行)》的通知
2008.01.01
山东省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委员会
鲁安发﹝2016﹞16号
安全办
全文
2016.06.14
山东省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委员会
鲁安发〔2016〕23号
安全办
全文
2016.10.12
山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鲁政办字〔2016〕168 号
安全办
全文
2016.11.01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6】134 号
安全办
全文
2009.12.04
省安全监督管理 局
鲁安监发〔2009〕124 号
安全办
全文
12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
2010.01.28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发[2010]10号 安全办 全文
13
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
示范文本的通知
54
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试行)SDPR-2015-0370052
55
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 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
56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
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57 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第13、18、22、36条 全文
全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
39 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SDPR-2015-0370055
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委〔2012
40 〕1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
作的意见
41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42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通知
管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
63 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定(修正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 64 东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建立化工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 65 度的通知
2015.08.13
山东省安监局
鲁安监函字〔2015〕 79号
安全办
全文
2015.10.01
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推广
43 实行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的通知
SDPR-2015-0370032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点
44 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
案》的通知SDPR-2015-03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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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 见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 46 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5 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6 的蒸通馏知系统安全控制指导意见
27
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
2010.05.19 2010.08.06 2010.10.08 2010.12.31 2011.01.30 2011.03.01 2011.06.13 2011.06.23 2011.06.29 2011.07.08 2011.07.27 2011.08.01 2011.08.08 2011.09.01 201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