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场、巷道标准化基本标准
通风、巷道维修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附件5通风、巷道维修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巷道维修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每个生产矿井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4.未发生通风、巷道维修责任事故。
第三条检查评比内容包括通风和巷道维修两大部份。
其中,通风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管理、防治煤尘、防灭火、永久性通风设施(临时性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七个项目。
第四条以自然井为基本评定单位第五条检查评级办法:1.通风矿井分三个等级:一级:平均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各大项不低于80分;二级:平均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且各大项不低于70分;三级:平均得分在70分及以上且各大项不低于60分。
2.巷道维修分四个等级:优良:井巷维修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完好:得分在80分及以上;失修:得分少于60分;严重失修:得分少于50分。
矿井年度通风、巷修质量标准化得分=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得分×70%+巷道维修质量标准化得分×30%一级:得分在90分及以上;二级: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得分在70分及以上。
在考核周期内,每发生一起“一通三防”事故死亡1人,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低一个等级并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
死亡3人取消评级资格。
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巷道维修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采场、巷道标准化基本标准
一、井下巷道掘进标准化基本标准(一)巷道掘砌1、巷道掘进工程必须做到:要有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巷道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容易突发水害的作业面,必须有详细的探放水设计,制定安全组织施工措施,并经审查批准,组织学习后,方可施工。
2、巷道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巷道顶板拱形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光面爆破必须留下明显的半眼痕迹,巷道顶板及两帮平整,水平巷道坡度、规格要达到设计要求或在验收规范误差以内。
水沟要畅通,水沟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顶、帮无浮石,巷道的交叉区域和巷道岩石稳固性较差区域顶板必须进行支护,支护时可采用锚杆穿带、锚网、锚喷、金属支架、砌碹等方式,支护质量应满足《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4、主要运输巷道的支护材料必须满足防火要求,不得采用木支护等非阻燃材料。
(二)通风防尘1、作业面应设置局部通风设施,有人作业时必须连续运转;应选用阻燃材料风筒,风筒吊挂要平直、牢固、接头严密,无破损、漏风现象。
2、局部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工作面10m,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筒的出口5m 以上。
3、局部通风机选型要符合要求,防护设施要完整,固定要牢靠,接地要规范。
4、作业面应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装置随工作面推进及时移动,距离迎头不超过20m;爆破作业后喷雾降尘装置及时启动,自动关闭,以减少爆破产生的粉尘污染。
5、坚持湿式作业,凿岩、出碴前应正反向清洗工作面20m内的顶板和帮壁,做到顶、帮无积尘,岩面要清晰;出渣前要洒透水,避免扬尘。
6、掘进巷道在适当位置安装“CO联锁智能显示装置”,实时显示作业面CO浓度,CO传感器设置符合要求,防范人员误入或在CO浓度不达标情况下作业;同时,作业面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CO检测仪,进一步确认CO浓度。
(三)电气及通信1、作业面要有良好的照明,移动照明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电压不准超过36V;灯、线要平直美观,灯距以满足巷道基本照明要求。
2、配电箱、照明变压器等电气设施宜设在专用硐室内或离开底板架设,高度满足防洪等方面的要求。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矿井采掘接替关系正常。
(二)掘进工作面无一次3人及以上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
(三)按期完成重点工程计划。
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巷道掘进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巷道断面、坡度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要求。
(二)砌碹巷道的支护材料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
(三)锚杆、锚喷、锚网巷道的支护材料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
(四)支架巷道的支护材料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
(五)坚持使用前探梁等超前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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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10
经现场检查满足要求
10
物料捆绑
捆绑固定牢固可靠,有防跑防滑措施
5
经现场检查满足要求
5
连接装置
保险链(绳)、连接环(链)、连接杆、插销、滑头及其连接方式符合规定
五、运输管理(10分)
组织保障
有负责运输管理工作的机构
3
经现场检查满足要求
⑴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2mm;⑵轨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2mm~6mm;
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后两股钢轨偏差不大于8mm;
⑷轨缝不大于5mm;
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
⑹轨枕规格及数量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
⑺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
⑹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应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列车的长度。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连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⑺绝缘点应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
2。电机车架空线巷道乘人车场装备有架空线自动停送电开关
2.斜巷双钩提升装备错码信号;
3.弯道、井底车场、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顶车作业区装备有声光预警信号装置,关键部位道岔装备有道岔位置指示器;
4。各乘人地点悬挂有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
5.斜巷车场悬挂最大提升车辆数及最大提升载荷数的明确标识;
6.无轨胶轮车运输巷道各岔口、错车点、弯道、车场等处设有行车指示等安全标志和信号;
⑸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按标准轨距减小28mm后,偏差+2mm;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掘进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表
施工单位:巷道名称:时间:
1
2
前探梁是否按作业规程(措施)规定使用或使用不规范。
迎头是否按规程或措施悬挂瓦斯探头或便携仪,悬挂位置是否正确
3
附表: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附表: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附表: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设备仪器配备参考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煤矿质量标准化细则(安全技术标准)
登封市陈楼一三煤矿
2011年元月
煤矿质量标准化细则
(安全技术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我矿质量标准化的整体水平,狠抓规范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技术素质,创建精品工程,不断促进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登封市陈楼一三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安全技术标准):。
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1)矿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井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井巷掘进施工图;(5)井下避灾路线图。
每个矿井至少有2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间距不小于30m。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1)梯子倾角不大于80°;(2)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8m;(3)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m和0.6m;(4)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5)梯子宽度不小于0.4m,梯蹬间距不大于0.3m;(6)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全部分开。
(1)斜井人行道的宽度不小于 1.0m;平巷运输时,人力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0.7m,机车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0.8m,无轨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1.2m,带式输送机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1.0m;(2)井底车场矿车摘挂钩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3)斜井人行道的有效净高不小于1.9m;(4)斜井坡度为7°~15°时设人行踏步;15°~30°时设踏步和扶手;大于30°时应设梯子;(5)运输物料的斜井,车道和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坚固的隔墙。
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运输设备之间及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3m;带式输送机与其它设备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4m;无轨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6m。
井巷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设计。
(1)在表土层掘进时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2)竖井施工过程中有防止物件下坠措施;(3)竖井施工要采用双层吊盘;(4)竖井施工时应设置悬挂式金属安全梯;(5)竖井施工时,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应有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通达井口;(6)井筒延深时,应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保安矿柱,将井筒延伸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
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
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一、技术管理标准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记录资料,新投产采区的首采面必须进行矿压观测工作,并绘制矿压观测曲线图,有分析资料;处罚标准:①工作面液压支架缺损压力表每处罚款500元;已安装的在线压力分站要显示正常和数据传递,出现不正常反映监测数据要及时处理,否则每次罚款200元/架;②两巷无顶板动态监测管理牌板,罚款50元/处;无记录资料、记录失真或资料不全罚款100元;③工作面不绘制矿压观测曲线图罚款300元;无分析资料罚款100元;④两巷超前无压力测量仪表或压力测量仪表损坏,罚款100元;2、坚持工作面班安全质量验收制度,记录齐全;处罚标准:①区队无验收制度罚款1000元,对应问题无验收标准或有标准不执行罚款100元/条;②验收记录不全或无记录罚款50元/次;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施工单位报告;处罚标准:①不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罚款500元/次;②预报不及时或无针对性,罚款100元/次;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处罚标准:①作业规程要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否则罚款500元;②作业规程、措施,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无制度罚款1000元;③作业规程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否则罚款100元/次;④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要根据矿压观测、地质预报等资料进行科学计算;否则罚款200元;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撤面及过地质构造带等必须有专项措施;无专项措施罚款1000~5000元;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时、认真;否则按照城郊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进行处罚;⑦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贯彻,有贯彻、考试记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回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不按规定贯彻或贯彻不及时罚款1000元,无贯彻记录罚款50元/人,贯彻记录无主持人或贯彻人等罚款50元/项,不参加作业规程考试罚款50元/人,代签、代考罚款100元/人;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区队技术负责人、队长队长不在由临时负责人签字,队长返矿后需及时补签本人签字认可,否则罚款500元/人;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资料;处罚标准:①支护器材无基础台账罚款300元;②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无记录资料罚款100元/项;二、顶板管理标准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计算;处罚标准:因支护不到位造成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的罚款500元;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密;处罚标准:①工作面顶板出现台阶下沉罚款100元/处;②支架前梁接顶不严密罚款50元/架;3、机道梁端至煤壁的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处罚标准:工作面支护及时、到位,顶板不冒落;支架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300~500mm罚款50元/架,冒落高度500~800mm罚款200元/架,冒落高度800mm以上罚款1000~5000元/架;4、不准随意留顶、底煤开采,必须留顶、底煤,托夹矸伪顶开采时,必须有批准的专项措施;处罚标准:工作面必须留顶、底煤,托夹矸伪顶开采时,无批准的专项措施罚款50元/架;5~10架罚款100元/架;超过10架以上每架加罚200元;三、工作面支护管理标准一液压支架: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综采3%~5%;处罚标准: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低于规定值80%的罚款100元/架,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次;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处罚标准:①支架不成一条直线,其偏差超过±50mm,罚款50元/架;②中心距不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超过±100mm,罚款50元/架;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处罚标准:支架顶梁与顶板出现“射箭”、“低头”现象,仰俯角>7°,罚款100元/架;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不倒架,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处罚标准:①支架错差罚款100元/架;支架高低错差超过相邻侧护板高度,造成支架顶梁上、下分家的,罚款500元/架;②相邻支架不挤、不咬、不倒,出现挤架罚款50元/架,咬架罚款200元/架,倒架罚款500元/架;③架间空隙超过200mm罚款100元/架,造成架间空顶的罚款500~1000元/架;④液压支架拉移后必须及时伸出侧护板支护架间顶板,架间不漏矸,否则罚款500元/架;二收尾、安装、回撤工作面:1、铺网上绳质量、设备通道及绞车窝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处罚标准:①出现烂网不补联、支架刮网刮绳不处理、联网质量差等,罚款100元/处;②铺网上绳不按规定铺设,绳端不固定、接绳不合格罚款200元/根;端头出网不符合措施要求罚款200元/处,少绳罚款2000元/根,少网罚款3000元/层;③设备通道高度、宽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罚款100元/架;④设备通道不平缓,大起大落,骤高骤低不顺坡,罚款100元/架;⑤因组织不到位,上网质量差、网不落底,造成不按停采位置停采,罚款2000~5000元;⑥绞车窝施工必须在规定位置施工,并达到措施要求规格,不随意扩大、缩小其规格,否则罚款500~1000元/个;2、贴帮柱、支架点柱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处罚标准:贴帮柱、支架点柱不按措施支设或支设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架;3、帮部、绞车窝支护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处罚标准:①帮锚打注、贴帮柱支设、护帮背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罚款50元/架;②绞车窝帮顶支护完好,支护强度不低于措施规定要求,否则罚款300~1000元/个;4、回撤面老塘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处罚标准:老塘点柱站位合适、齐全,木垛支设稳固可靠,背木、顶梁使用符合规程规定;因支护不到位造成漏矸、漏顶严重等质量问题埋住支架,使支架回撤困难,给予1000~5000元/架罚款;造成支架无法回出,给予10000元/架罚款;四、安全出口及端头支架管理标准1、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正确使用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特殊支护,支柱初撑力φ100mm≥90kN;处罚标准:工作面上下端头按规定使用对棚支护,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单体支柱初撑力要求达到90KN以上,并要求一梁三柱,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顶梁支护,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锚网支护、U型钢支护巷道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处罚标准:①两巷超前支护严格按规程要求执行,实体煤回采巷道支护长度不低于20m,沿空掘巷回采工作面巷道支护长度不低于40m,否则罚款100元/m不足1m按1m处罚;②两巷超前棚棚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棚;③单体柱上方接实顶板、无悬空,否则罚款50元/根;④顶板不平处金属钢梁与顶板间必须背实、背平,不出现金属钢梁弯曲变形;否则罚款100元/棚;3、两巷超前单体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备用梁柱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处罚标准:①支柱不编号、牌号不清、缺损、不按顺序编号,否则罚款50元/根;②不缺梁少柱备用梁柱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50元/根;4、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超过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处罚标准:①两巷超前支柱不成直线,偏差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超过100mm,罚款50元/根;②两巷超前单体排距偏差超过±100mm,Π型梁棚罚款300元/排,铰接梁罚款500元/排;5、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柱鞋,钻底<100mm处罚标准:①底板松软时,支柱不穿柱鞋或穿不完好的柱鞋,否则罚款50元/根;②出现支柱钻底超过100mm不处理,否则罚款50元/根;③在用柱鞋完好,单体支柱站位符合安全规定,出现柱鞋损坏不更换或单体支柱柱根严重侧滑,否则每处罚款50元;6、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柱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0.7m;处罚标准:①两巷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行人宽度不低于0.7m,否则罚款200元/m1m以下按1m处理;②各钻场、泵坑等硐室临近采煤工作面20m沿空巷道40m内要提前支护,因支护不及时造成顶板破碎或下沉,影响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要求,否则每处罚款100元;7、超前支柱支架初撑力≥50kN,支柱要有防倒柱措施;处罚标准:①两巷超前支护支柱初撑力达到50KN以上,单体支柱初撑力不合格罚款50元/根;连续3根达不到初撑力要求罚款1000元,每增加一根加罚200元;②两巷超前支柱要有双防倒措施,且防倒绳挂设牢靠,防倒绳不得使用联网绳代替,否则罚款30元/根;③两巷备用单体支柱必须有可靠的防倒措施,防倒绳与金属帮锚实现可靠连锁,严禁使用联网绳代替防倒绳,否则罚款20元/根;④两巷超前单体支柱支设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柱头与金属梁面贴合严密,金属梁端安全距离符合规定,不打并柱拉移设备后中间柱及时复位,否则罚款50元/根;⑤两巷超前支护顶板背木必须使用联网绳与顶板网实现连锁捆绑,否则,每处罚款50元;五、回柱放顶管理标准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一排;处罚标准:两巷架棚支护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巷、进风巷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和机尾可根据作业规程要求滞后一排,不超过0.6m,否则罚款200元;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时<2×5m2,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措施;处罚标准:上下隅角采空区顶板出现超过2×5m2范围不冒落,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否则罚款200~500元;超过30m2范围不冒落,罚款500~1000元;3、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支设有力,挡矸有效;特殊支护丛柱、戗柱、木垛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顶时按组配齐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处罚标准:两巷切顶线密集支柱齐全,挡矸有效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否则罚款50元/根;4、无空载支柱;处罚标准:两巷超前范围内无空载柱,不用单体柱必须放置在超前范围以外,否则罚款30元/根;六、煤壁机道管理标准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 以下时,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处罚标准: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1m以上,突出部分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1m以下突出部分不超过250mm,否则一处罚款100元;2、工作面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前梁接顶严密;处罚标准:工作面煤壁要保持平直,发生片帮要及时拉超前架,并伸出伸缩梁和护帮板支护帮顶,且梁端要接顶,工作面端面距不超过340mm,否则每架罚款50元;3、靠煤壁贴帮支柱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支设及时、安全;处罚标准:工作面片帮拉超前架后端面距仍超过340mm要背挑棚,接实顶板,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贴帮柱,否则一架罚款100元;4、机道内顶梁水平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有冲击地压的工作面要选用防飞水平楔;处罚标准:使用铰接顶梁支护的巷道,在机道内必须使用可靠的水平楔,并有可靠的保险链;否则罚款50元/个;七、两巷与文明生产管理标准1、巷道净高不得低于1.8m;处罚标准:巷道净高必须达到标准化和生产要求,两巷净高不低于1.8m,巷道人行侧宽度达到0.7m以上,因巷道变形、底鼓或顶板下沉,达不到要求时,要及时扩刷或卧底、挑顶,保证安全生产,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否则罚款200~500元/处;2、支架完整,无断梁折柱,拱形支架、锚网支护巷道,卡缆、螺栓、垫板齐全;无空帮空顶;处罚标准:①巷道支护完整,锚网支护巷道,不缺少托盘和螺栓;否则每处罚款50元;②采用金属棚支护的巷道支护要可靠,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架棚支护的巷道,撑拉杆齐全;否则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③锚网支护的巷道出现网兜、片帮、空帮、空顶等现象不处理,造成安全隐患的,每处罚款50元;④绞车压戗柱顶板掏槽处支护完整,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3、文明生产:1巷道无积水长5m,深0.1m;2无浮渣,杂物;处罚标准:①巷道无积水、淤泥、於煤;积水、淤泥、於煤达到2m长、0.1m深罚款100元/处;积水、淤泥、於煤长度每增加2m或水深每增加0.1m加罚100元/处;②因管理不到位,排水不及时造成巷道水深达到0.3m以上无法行人的罚款500~1000元/处;③因管理不到位,排水不及时造成巷道水深达到1m以上的罚款1000~5000元/处;④巷道淋水不搭设防水蓬或不拉横向水沟将水引至巷帮水沟内,造成水顺巷道漫流长度达到5m,罚款50元/处;流水长度每增加5m 加罚50元/处;⑤巷道地面平整清洁,否则罚款20元/m2;巷道无杂物,否则罚款20元/个;⑥轨顺及车场无撒落的煤矸碎块,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皮顺撒落的煤矸要及时清理,行人侧不得有浮煤,皮带下积煤不得超过100mm,内侧不得有大块煤矸,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皮带头地坪坚持班班冲洗,不得有水煤糊,否则罚款50元/次;巷道及各硐室文明卫生差,罚款50元/处;4、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处罚标准:管线吊挂乱,影响行人出口高度和宽度,造成行人侧高度小于1.8m或宽度小于0.7m罚款200元/处;八、假顶和煤炭回收管理标准一次采全高工作面:1、回收率符合规定;处罚标准:不按规定要求回采,任意扩大或缩小保护煤柱,罚款10000元/m;2、不任意丢顶底煤必须留时有批准的专项措施;处罚标准:工作面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任意丢顶底煤,否则罚款100元/架;超过5架罚款1000元;3、浮煤净处罚标准:工作面清净浮煤,不丢弃架间煤、架前煤,否则罚款50元/架;4、不任意留煤柱;处罚标准: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任意留设煤柱,否则罚款2000元;九、安全管理标准1、支柱架高度与采高相符,不得超高或超低使用;处罚标准:支柱架高度与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不得出现死柱架,否则分别罚款50元/根单体支柱和100元/架液压支架;2、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综采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处罚标准:①在用单体支柱完好,不漏液,不自动卸载,不缺爪,不弯曲变型,无外观损坏,否则罚款50元/根;②液压支架漏液、串液、卸载罚款100元/架;3、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综采支架要垂直于顶板,歪斜<±5°;采高大、倾角>15°的工作面,支柱应有防倒措施;综采工作面倾角>15°时,支架要设防倒防滑装置;处罚标准:①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退山或迎山过大,否则罚款50元/根;②液压支架要垂直于顶板支设,歪斜<±5°;工作面倾角>15°时,支架要设防倒防滑装置;否则罚款100元/架;4、使用铰接顶梁支护的工作面或巷道铰接率达到100%;处罚标准:①铰接顶梁横销使用规范,横销不缺损,保险链齐全完好,安设到位,否则罚款50元/个;②按照规定使用水平楔,水平楔不损坏,保险链齐全完好,安设到位,否则罚款50元/个;十、其他管理标准1、沿空掘巷回采的工作面,根据矿压显现情况,两巷超前40m以外要进行加强支护;处罚标准:①皮顺出现内挤、聚帮,宽度宽度低于原巷道净宽的1.0m,并且影响行人、设备移设或运输,罚款800元;②轨顺出现内挤、聚帮、支柱憋出现象,要及时改柱,保证行人和缆线拖移需要,否则给予罚款300~500元;3、沿空掘巷回采的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要有防止单体崩断或帮锚崩出伤人的措施;处罚标准:无措施或有措施不执行罚款1000元;4、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带、特殊回采工艺,必须与生产技术科结合及时制定回采方案;处罚标准:①工作面遇未预测地质构造,或已揭露地质构造影响范围恶化,未与生产技术科及时结合影响生产的,罚款500~1000元;②不按照生产技术科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面,造成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破岩范围增大、设备窜向一端、咬架严重、冒顶、坡度过大等,给予1000~5000元;。
掘进支护质量标准
煤矿各类掘进巷道(顶板支护)质量标准化标准一、锚网、钢性支架支护巷道标准1、巷道净宽: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100㎜一般巷道:允许误差-50--+100㎜无中线测全宽:允许误差-50--+150㎜2、巷道净高: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100㎜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100㎜无腰线测全高:允许误差-30--+150㎜3、顶板支护:⑴、永久支护到工作面端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最大、最小控顶距要求⑵、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4、水平巷道前倾后仰:支架前倾后仰不超过±1°5、支架迎山角:不超过设计+1°6、撑(拉)杆数量、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超过2处在工作面端头10米内选点7、背板安设位置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设计要求8、柱窝深度:在实底上,其深度不小于设计30㎜(不出现空吊现象)9、锚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锚索的预紧力8--12T,锚固力20-23T,破断力27-28T,搅拌时间不少于45秒,反之为不合格,巷道每10-30米或100-200根锚杆为一组,每组至少检查3根10、间、排距:允许误差-100--+50㎜11、锚杆角度:锚杆方向与巷道轮廓线的角度≥75°12、外露长度:锚杆有托板,30≤露出托板≤40㎜;30≤无托板≤40㎜锚索外露长度≤350㎜13、孔深:孔距锚杆孔深:允许误差0~+40mm 锚索孔距:允许偏差±100mm,孔深:允许偏差0~+200mm(二)、架棚支护巷道标准1、巷道净宽: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50mm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50mm无中线测全宽:允许误差-30--+50mm2:巷道净高:主要巷道:允许误差-30--+50mm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50mm无腰线测全高:允许误差-30--+50mm3、巷道前倾后仰:水平支架前倾后仰不超过±1°4、支架迎山角:不超过设计+1°5、撑(拉)杆位置、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超过2处。
采煤专业标准化标准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面个数按省煤炭工业厅已批复文件执行。
2.采煤工作面实现机械化开采,工作面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3.检查资料齐全;有每月检查记录;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6大项,满分100分。
第三条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
1.采煤考核实得分数=检查得分+加分
2.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3.月度采煤考核得分=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面个数。
4.年度采煤考核得分=年度内各月采煤考核得分之和/12(个月)。
5.采煤工作面每死亡1人,采煤专业得分扣5分。
6.存在弃采、破坏可采煤层的,采煤专业得分扣2分;
7.考核评级过程中,上级部门抽查时,以抽查分数为准。
第四条此标准未涉及的其他采煤方法,由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参照本标准编制相应的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实施。
附表A 综采(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附表A 综采(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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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 综采(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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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 综采(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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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 综采(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巷道断面布置标准
(一)、采区轨道铺设的规定1、回采巷道道板长度出现差异时,道板铺设要以人行道一侧一头齐为准,道板铺设露出巷道底板道木上平面。
2、轨道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轨道铺设要求铺设,轨道接头间隙等,必须符合规定,不得出现鸳鸯道,要求同型号的轨道要成双成对铺设。
3、道板间距不大于700㎜。
(二)、过道处的电缆吊挂1、电缆出开关、接线盒后,应保留适当余线,再顺巷帮垂直上行,过肩窝贴顶吊挂到对帮指定位置,接线盒其它喇叭口方向一律向下。
2、信号电缆过帮过顶采用小电缆钩平放吊挂,每0.5米一个小电缆钩,多股应按钩平行摆放吊挂,电缆钩钩向上贴住顶部。
3、动力电缆过帮过顶采用电缆钩平放平行吊挂,每0.5米吊挂一个,电缆钩钩向上贴住顶部。
4、过巷道肩窝电缆应弯成圆弧,无死弯,过道电缆垂向成一平面。
5、电缆过道后往前延长,拐弯处要保持垂直。
(三)、采掘面两道电缆吊挂1、通讯、信号等小电缆的吊挂1.1、准备、回采巷道小电缆的吊挂:1.1.1、皮电缆钩的制作要求:使用废旧皮带打眼制作,皮带钩宽5cm,一般为6个钩眼,设计留有2个备用钩眼。
1.1.2、通讯信号电缆固定连接绳采用2分钢绳,回采巷可采用8#铁丝,两端固定在巷道帮部锚杆上,并用拧紧螺丝拧紧,中间每隔3m,用12#铁丝固定,铁丝用单股拧两圈,铁丝头握鼻方向朝帮。
1.2、永久巷道的小电缆的吊挂1.2.1、电缆钩使用20mm扁铁制作,安装时必须统一使用黑色防腐漆防腐。
1.2.2、两端头采用射钉固定在巷道帮部。
1.3、通讯、信号电缆钩的下端距离巷道底板不低于2.0m。
1.4、通讯、信号电缆吊挂皮带钩间距1.5m。
2、工作面进风巷动力电缆钩设5钩,回风巷设4钩。
2.1、电缆钩使用50mm扁铁制作,安装时必须统一使用黑色防腐漆防腐。
2.1、电缆在电缆钩上的布置:高压电缆在上方,低压电缆在下方。
2.2、电缆钩的固定2.2.1、岩巷段:两端头固定于可以专门施工小锚杆。
2.2.2、煤巷段:采用8#铁丝吊挂在巷道的顶部。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
一、通风系统
• 系统管理 • 3.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得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突出区不得行人;
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应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 4.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1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反风设施;防爆门符合规定,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每年进行1次反 风演习,反风前制定反风演习计划,按规定审批,反风效果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 2.瓦斯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工在井下指定地 点交接班,有记录
• 3.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班报(台账) “三统一”;瓦斯检查日报及时上报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并有记 录
四、瓦斯管理
• 现场管理 •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
一、通风系统
• 系统管理 • 2.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
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对于允许布置的串联通风,制 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 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其他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接头采用过渡节,无花接
三、通风设施
• 设施管理
• 1.及时构筑通风设置。通风设施(指永久密闭、风门、风窗和风桥) 墙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墙(桥)体厚度不小于0.5m(防突风 门不小于0.8m),严密不漏风
• 2.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墙体与煤岩接实,四周 有不少于0.1m的裙边,周边及围岩不漏风;墙面平整、无裂缝、重 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者抹面,抹面的墙面1m2内凸凹深度不大于 10mm
• 3.风门、风窗水沟处设有反水池或者挡风帘,轨道巷通车风门设有 底槛,电缆、管路孔堵严,风筒穿过风门(风窗)墙体时,在墙上 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
井下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保持标准(1)
井下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标准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标准化的整体水平,狠抓现场规范管理、规范操作,不断提高技术素质,促进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试行细则:一、采掘作业㈠、工作面:1、工作面做到“四不漏”,即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不漏;工作面使用的照明线不漏出金属线。
2、工作面物料存放点及卫生区域内都必须进行挂牌管理。
3、巷道底板平整、干净,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巷道内杜绝使用金属丝线(如铁、铜、铝丝)吊挂、捆绑设备、设施,巷道内杜绝直径大于300mm的块岩(矿)。
巷内无杂物,水沟清挖彻底,安全硐、水窝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无卧铺。
4、各项目部应按要求打设毛水沟。
5、巷道低洼积水处要设置临时水仓,并设有栅栏,挂警示牌及管理牌;水泵要吊挂管理,不能沉于淤泥之中。
6、电缆、风水管路分别在巷道两侧实现一条线吊挂,管线上不得放其他物品。
电缆吊挂必须使用标准电缆勾吊挂,小线挂小勾,大线挂大勾,杜绝铁丝吊挂现象,做到平直、整齐、标准,与巷道坡度一致;锚喷、浇砼巷道必须打标准吊挂眼,眼距3.0m;过巷、过弯处采用专用电缆勾,吊挂整齐、美观。
7、稳定,上部平台无孔、洞,搭设的梯子必须用铁丝固定。
平台垂直高度大于2m时,四周需设护栏或对作业人员采取防坠措施。
8、套管搭设的凿岩钻架,锚杆嵌入锚杆眼深不低于40cm;锚杆用直径不小于28mm的实心圆钢;套管上架设的梯子必须有铁丝与套管连接固定,以前后、左右不能晃动为标准。
㈡、喷浆支护巷道:1、喷浆巷道必须采取拉线喷浆,确保墙直拱圆,实现拉线、吊线验收,确保帮部凹凸不大于《施工组织设计》规定。
2、喷浆必须先帮后顶,由下到上,巷道不得有吊脚、穿裙、马腿现象,喷浆表面平整度、厚度符合质量要求。
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现场有配合比计量工具,作业面有局部通风措施。
㈢、棚架支护巷道:1、所有架棚巷道必须符合架棚巷道支护设计,棚距、扎角、迎山角、水平角、超前锚杆、撑杆的数量等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和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2020年(冶金行业)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最新改)
(冶金行业)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最新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第1部分总则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条件1.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
2.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的煤矿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生产矿井没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没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2)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3)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4)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5)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未按规定建设,未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要求;(6)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未达到规定要求;(7)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1.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完善标准化考核体系,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实现煤矿安全高效生产。
2.建立和保持通过科学管理、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优化设计、控制质量、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培训与监督等方面的持续改进与完善,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目标与计划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到相关部门并严格执行和考核。
4.组织机构与职责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5.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6.法律法规执行及制度完善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结合法定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执行情况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7.技术保障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要求;各种规程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
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第1部分总则一、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依法开采;2.正常连续生产(连续停产不超过3个月);3.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5.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体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办法),按规定正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考评工作。
二、等级设定和评定程序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为最高级,三级是煤矿组织生产所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现场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1.建立和保持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标准的责任主体。
应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使煤矿达到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有保障,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的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并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1.井工煤矿(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矿山井巷安全质量标准
三矿山井巷安全质量标准(80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存在的问题如下:
矿山井巷安全质量专业标准80分,本次评定62分,专业达标率77.5%。
1、行人通风天井行人梯子下端距井壁不足0.6m;梯子部分梯蹬缺失,梯蹬间距大于0.3m。
2、机车运输巷道的行人道个别地方小于0.8m。
3、巷道成形较差,断面尺寸个别不符合设计要求,未达到光面爆破质量要求。
4、掌子面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个别地方存在小块浮石。
5、采场作业面空气质量较差,粉尘量相对较高。
6、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2处未悬挂警示标志。
7、采场作业人员上下天井时未佩戴安全带。
8、天井口未设照明设施;出矿漏斗处未设安全警示牌。
采煤专业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标准说明
采煤专业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工作面外环境基本标准1、巷道管线吊挂:动力电缆和通讯信号电缆进行分类吊挂,通讯信号电缆挂在动力电缆上方,间距大于100mm;信号电缆之间、动力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电缆钩间距1.5m,吊挂高度距底板不少于1.5m,钩于钩之间的电缆垂度不得大于50mm;垂直吊挂巷帮一侧,管距为 200mm;管路吊挂卡箍间距3m;管路最高处距底板不能超过 1.3m。
要横平竖直,不得交叉重叠,严禁软管出现死弯。
泵站、油脂库、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等场所要有照明。
工作面大样图要统一标准尺寸,原则上牌板吊挂上平面距底板2米,下平面距底板1.4米(执行标准:整体悬挂平直,悬挂高度上下±200MM误差范围内不扣分;如巷道存在起伏不平现象要求整体悬挂平直,现场实测一处达到该标准即可),遇巷道特殊情况无法吊挂时,保证吊挂高度一致,便于观看,牌版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表面干净整洁,吊挂区域安装照明设施(工作面大样图板具体包括:瓦斯煤尘管理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交接班制度、事故分析制度、设备包机制度、机电工岗位责任制、设备巡回检查制、机电工操作规程、工作面布置示意图、工作面生产系统示意图、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工作面通风系统示意图、工作面避灾路线示意图、工作面支架布置及两巷超前支护示意图、工作面供电系统示意图、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工作面监测监控示意图、工作面防尘系统。
2、巷道平整:无淤泥、积水长不超过1.5米,深度不超过100mm;无浮煤(皮带架下长≯5m厚≯30mm),巷道及轨道两侧不得有超过50mm见方大块炭或杂物;巷道内无100mm以上台阶;无空悬物(执行标准:具体指废旧条丝、锚链、起吊环等长期废弃不用的物品),定期对辖区巷道进行冲洗(执行标准:巷道每天冲洗一次,转载点每班冲洗一次);巷道轨道线路材料码放:设料场分类码放在巷道一侧,严禁巷道两侧同时码放,支护材料必须上垛码放整齐,外沿成线管理,材料码放横竖整体成线,高度不超过1.5m,距离轨道不小于0.7m,绞车前后各10米范围内严禁码放。
2024年巷道收尺、断面及煤岩别考核的有关规定
2024年巷道收尺、断面及煤岩别考核的有关规定
1.矿山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矿山安全管理规定,对于巷道收尺、断面及煤岩别的考核可能会提供详细要求和标准。
2. 巷道尺寸要求:基于矿山安全要求,巷道的收尺要求可能会根据具体的煤矿、巷道类型和煤岩条件而异。
规定中可能包括对巷道的宽度、高度以及对应的支护要求等。
3. 巷道断面要求:根据不同的矿山地质条件和矿石开采方式,巷道断面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规定中可能包括对巷道断面形状、大小、稳定性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4. 巷道支护要求:针对巷道的支护工作,规定可能会详细说明支护形式、支护材料、支护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可能也会规定煤矿巷道支护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5. 巷道煤岩别考核:根据矿山安全管理规定,对于巷道内的煤岩别可能进行考核。
考核可能会涉及对煤岩岩性、岩层稳定性、地应力以及煤炭品质等方面的评估。
再次提醒,以上只是一些可能涉及巷道收尺、断面及煤岩别考核的一般规定的示例,并未提供具体的规定内容。
建议您查阅相关法规文件或咨询专业机构、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具体规定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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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场、巷道标准化基本标准
一、井下巷道掘进标准化基本标准
(一)巷道掘砌
1、巷道掘进工程必须做到:要有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巷道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容易突发水害的作业面,必须有详细的探放水设计,制定安全组织施工措施,并经审查批准,组织学习后,方可施工。
2、巷道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巷道顶板拱形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光面爆破必须留下明显的半眼痕迹,巷道顶板及两帮平整,水平巷道坡度、规格要达到设计要求或在验收规范误差以内。
水沟要畅通,水沟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顶、帮无浮石,巷道的交叉区域和巷道岩石稳固性较差区域顶板必须进行支护,支护时可采用锚杆穿带、锚网、锚喷、金属支架、砌碹等方式,支护质量应满足《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4、主要运输巷道的支护材料必须满足防火要求,不得采用木支护等非阻燃材料。
(二)通风防尘
1、作业面应设置局部通风设施,有人作业时必须连续运转;应选用阻燃材料风筒,风筒吊挂要平直、牢固、接头严密,无破损、漏风现象。
2、局部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工作面10m,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筒的出口5m以上。
3、局部通风机选型要符合要求,防护设施要完整,固定要牢靠,接地要规范。
4、作业面应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装置随工作面推进及时移动,距离迎头不超过20m;爆破作业后喷雾降尘装置及时启动,自动关闭,以减少爆破产生的粉尘污染。
5、坚持湿式作业,凿岩、出碴前应正反向清洗工作面20m内的顶板和帮壁,做到顶、帮无积尘,岩面要清晰;出渣前要洒透水,避免扬尘。
6、掘进巷道在适当位置安装CO联锁智能显示装置,实时显示作业面CO浓度,CO传感器设置符合要求,防范人员误入或在CO浓度不达标情况下作业;同时,作业面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CO检测仪,进一步确认CO浓度。
(三)电气及通信
1、作业面要有良好的照明,移动照明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电压不准超过36V;灯、线要平直美观,灯距以满足巷道基本照明要求。
2、配电箱、照明变压器等电气设施宜设在专用硐室内或离开底板架设,高度满足防洪等方面的要求。
3、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必须进行可靠的局部安全接地,并与接地支路相连,接地线截面积的选择要满足规范要求。
4、动力电缆的负荷开关应选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负荷断路器,断路器的动作电流整定必须满足规程要求。
5、移动电缆靠近机械部分可沿地面敷设,长度不大于45m,中间无接头;工作结束,司机离开机械时,应切断机械工作电源,将电缆整齐盘放。
6、电缆吊挂高度离底板1.6m及以上,吊挂要牢固。
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得小于300mm;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
7、作业面采用移动潜水泵排水时,必须有漏电防护设施,潜水泵的动力电缆必须按标准悬挂,严禁沿地敷设,靠近潜水泵的电缆10m内不准有接头。
(四)轨道铺设与管路架设
1、轨道的接头应平整,其高低及内侧偏差均满足设备运行要求;螺栓、夹板必须齐全,
固定牢固。
2、钢轨接头的间隙,在直线部分不得超过5mm,曲线部分不得超过8mm。
3、直线段两轨轨面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5mm;弯道曲轨应符合曲线弯度,外轨超高,双轨中心距加宽,均应符合规定数值。
4、轨枕直线间距不大于0.8m,曲线间不大于0.6m,轨道中心线与轨枕的中心线宜一致;曲线轨道的轨枕应与曲线半径方向一致。
5、有条件的主运巷道道碴应采用碎石,其粒径宜为20~60mm;道床应平整,轨枕埋入道碴的深度应为轨枕厚度的2/3,轨枕底面下的道碴厚度不应小于90mm。
6、风、水管路离底板1.7m及以上架设,采用钢质材料或其它具有同等强度的阻燃材料,架设要平直,挂钩、托梁要牢靠。
7、风水管路架设要满足紧急避险六大系统中,供风、供水施救功能。
(五)滑触线架设
1、滑触线悬挂高度(由轨面算起),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1.8m;溜井处、脉外巷、井下调车场、滑触线式电机车道与人行道交叉点不低于 2.0m;井底车场(运送人员车站)不低于2.2m。
2、滑触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应不超过5m;在曲线段内应不超过3m;滑触线线夹两侧的横拉线应保证两级绝缘;线夹与巷道顶板或支架横梁间的距离不小于0.2m;滑触线与管线外缘的距离不小于0.2m。
3、滑触线与金属管线交叉处,应用绝缘物隔开。
4、滑触线应设分段开关,分段距离应不超过500m,每一条支线也应设分段开关。
(六)定置管理
1、装运、凿岩设备等停用时,要放置在不受爆破影响的安全区域内。
2、作业面风水软管在凿岩、洒水结束后,整齐盘挂在巷道帮壁上,不得压在风筒上。
3、手动凿岩机、钎杆、撬棍等须在巷道帮壁上做支架托放,作业面必须确保两根及以上长短不等的撬棍。
4、爆破物品若在作业面临时存放,必须设置专门的能上锁的炸药储存箱和导爆管储存箱,两箱之间至少分开5m存放。
爆破物品入箱后上锁,爆破结束后,剩余爆破物品要退库,箱内不准存放爆破物品,并开锁备查。
(七)安全管理
1、作业面内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齐全、有效,作业程序规范,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撤离路线;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入坑签到制度。
2、巷道顶帮无壁粉,底板平整无积水、无淤泥、无大块、无杂物;材料、工具、设备集中摆放整齐;各种标志吊挂整齐、表面清洁无损。
二、采场标准化基本标准
1、采场设计内容齐全、程序规范。
要做到一采场一设计一规程,设计符合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应包括地质概况、采矿方法、采准切割工程布置、回采顺序、落矿方式、通风措施、支护措施、矿柱设置及回收、采空区处理、通讯和照明方式等内容。
设计图纸清晰、图文对应,作业规程完整,并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字认可。
采场回采前,组织相关施工人员学习作业规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作业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撤离路线。
2、安全出口畅通,符合规程要求。
每个采场有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能确保采场通风和行人安全。
采掘计划编制时首先考虑采场顺路的贯通,顺路与上中段具备贯通条件时,回采前必须先贯通。
顺路及安全出口照明充足,梯子架设符合作业规范;脉内顺路应超前采
场3米以上,脉外顺路应超前采场一层联络穿与采场保持畅通。
3、顶帮管理及支护质量达到安全作业要求。
采场脉外巷、出矿穿、联络穿、分层道及斜坡道等应采用光面爆破或形成拱形;采场顶帮浮石必须处理干净,顶帮破碎、不稳固的地点要有安全预防措施;矿柱的位置、尺寸、形状和直立度要符合设计要求;螺旋支柱数量充足,使用得当,符合安全要求。
采场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做拉拔实验。
采场内的撬帮工具、锚杆的类型和数量须满足设计要求;下向胶结采场充填前,两帮底角的矿石要清理干净,采场溜井不得有水流入。
4、采场作业程序规范,现场达到安全要求。
浅孔留矿法回采作业时,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应密切联系,均匀放矿,及时平场,做到顶、底板平整,采场控顶高度在1.8~2米之间;禁止放矿影响范围内人员上、下同时作业;采场备有防陷落工作台板并正确使用;发生悬空要立即停止上部作业,经妥善处理后,方准继续作业。
不得在采场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
其它采矿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5、通风防尘设备设施齐全,效果达到安全要求。
通风设备设施按设计布置,风带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顺路风筒末端须吊挂到安全出口位置并加风帽;有人作业时,局扇连续运转,确保风流畅通。
在采场回风侧安装喷雾降尘装置,爆破作业后必须开启。
6、管路架设标准,文明生产整洁。
采场的风水管路架设要靠顺路中间横撑并固定牢固,采用塑料管时必须是阻燃管;风水绳吊挂整齐,工具集中摆放在适当的位置,放置整齐并达到标准;现场清洁卫生,无杂物;溜井(毛仓)防坠落设施可靠、措施得当。
7、各种标识齐全,内容完整,责任明确。
在采场口醒目位置悬挂标有采场编号和各负责人的标识牌、一氧化碳检测挂牌和安全出口指示牌;在合适的位置悬挂采场作业规程、采场设计要求、技术标准等规程类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