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拖拉机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50kW以下直联轮式拖拉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用旋翼植保无人机技术条件》
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的背景
农用旋翼植保无人机(以下简称植保无人机)植保作业是目前无人机在农业领域中最成功的应用之一。植保无人机是一种将无人机和植保装置/喷雾系统相结合的新型植保装备,已广泛应用于农业植保作业中。由于其具有高效、作业速度快,效果好,不受作物长势和作业地域限制等优点,在国内外都具有极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国内实际用于植保作业的农用无人机基本上是旋翼无人机,包括油动旋翼植保无人机和电动旋翼植保无人机,旋翼植保无人机从结构上分可为单旋翼和多旋翼,从控制方式上又分为全自主飞行、人工手动操控以及半自动操控等。国内生产植保无人机的企业大约有200~300家,市场上各类农用植保无人机的飞行性能、作业性能、指标参数及产品质量等都存在着参差不齐,良莠不分的现象,各企业产品品质相差较大。
随着近年来农林生产与管理领域对植保无人机需求的增多,同时又缺乏严格的准入标准(没有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致使该行业鱼龙混杂,严重冲击行业发展。一些无人机企业缺乏农业植保经验,对无人机在农业领域应用的特殊性缺乏充分的研判与论证,对无人机本身及与之匹配的作业器具的设计与管理缺乏统一的检测和评定办法,致使产品功能难以满足农业植保需要。甚至一些小的玩具企业将部门业务转型到农用旋翼植保无人机的生产中,他们不具备相应的研发与技术条件,质量差、功效低,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
本项目标准的制定,能促进农用植保无人机生产的规范化和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的提高,也可以使政府部门管理植保机械有标可依、有章可循,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农用植保无人机的生产和农业航空的发展有
重要意义。
二、标准的任务来源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豫质监标发【2017】104号《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编号:20171210453。《农用旋翼植保无人机技术条件》于2017年3月正式列入河南省地方标准制订计划。
本标准由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提出,由安阳全丰航空植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标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承担起草工作,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三、标准的编制过程
为顺利完成该标准项目,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阳全丰航空植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联合华南农业大学、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标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组成了标准编制工作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起草该标准的工作计划和技术路线,并着手进行调研、资料收集和拟定标准提纲等工作。
随后,标准编制工作组通过调研,特别是对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的成员单位的相关技术情况、产品情况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国内标准、国内外企业标准或技术文件,并向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咨询,在对国内同类产品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内容,本着协调、统一、简化和优化的原则,完成了标准初稿。后再经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上旬开始向省内各地市局、院所和关联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2017年7月,标准起草小组将收集的意见逐条进行研究论证,共修改
了5处的内容(见表1),并进行了大量的编辑性修改,力求用词表达更简洁、准确、规范,于7月中旬完成标准送审稿。
表1 征求意见汇总
四、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本着“面向市场、服务产业、科学合理、适度可行”原则,既考虑标准的前瞻性又顾及企业的生产实际,同时,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确保本标准既可以作为政府部门监督、指导生产的依据,又可以作为各生产企业切实可行的技术规范要求。
本标准在结构编写和内容编排等方面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在确定本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时,综合考虑生产企业的能力和用户的利益,寻求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充分体现了标准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技术上的合理性。
(二)标准框架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型号与参数
5)技术要求;
6)试验方法;
7)检验规则;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附录。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参考了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相近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资料,对目前国内及我省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收集了一些企业产品的技术数据,进行统计优化,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要求。
1)范围
适用于农用旋翼植保无人机,其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kg、空载起飞重量不超过116kg、距离地面飞行高度不超过35m。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20085 植物保护机械词汇
GB/T 24648.2 工程农机产品可靠性考核评定指标体系及故障分类通则
JB/T 8574 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MH/T 0017 农业航空技术术语
3)术语和定义
参考GB/T 20085 《植物保护机械词汇》及MH/T 0017 《农业航空技术术语》中的术语和定义,筛选出适合本标准的一些术语: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植保无人机、油动植保无人机、油动单旋翼带尾桨式植保无人机、油动双桨共轴式植保无人机、油动双桨纵列式植保无人机、油动双桨横列式植保无人机、油动多旋翼植保无人机、电动植保无人机、电动单旋翼带尾桨式植保无人机、电动双桨共轴式植保无人机、电动双桨纵列式植保无人机、电动双桨横列式植保无人机、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机、旋翼、遥控、飞行控制系统、地面站、控制模式、自主飞行控制模式、半自主飞行控制模式、人工手动控制模式、悬停、续航时间、爬升率、速度波动、航迹误差、定位误差、电子围栏、断点续航能力等进行了阐述。
4)型号与参数
参照JB/T 8574的规定进行,植保无人机型号由产品代号、特征代号、主参数代号和改进代号组成。
5)技术要求
本标准主要从一般性要求、性能指标、机载喷雾装置及喷雾性能、飞控系统、安全和可靠性指标等方面提出要求。
A、一般性要求:包括了外观质量要求、焊接要求、紧固件联接要求、安全警示标志要求、活动构建运动灵活性和密封性、渗漏要求等。
B、性能要求:对植保无人机最大水平飞行速度、最大飞行高度、爬升率、续航时间、匀速飞行速度波动、百米水平直线飞行航迹误差、定位误差、断点续航能力、空载抗风能力等提出了要求。
C、机载喷雾装置及喷雾性能要求:对药箱抗坠性能、药箱安装固定、药箱刻度线、药箱相连通性、过滤系统、喷头防滴性能、各喷头喷雾量变异系数、喷雾量分布均匀性变异系数、喷雾量偏差、喷雾幅宽等提出了要求和明确的数值指标,便于企业对产品进行有效的质量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