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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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x〕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x跑专办字〔x〕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政务服务一体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多跑一次”总体目标为动力,以办事群众的便利化需求为导向,以构建“无缝隙”政府服务为理念,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对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包括各分中心)设立综合窗口,采取受理与审批相分离的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达到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集成服务高效的目标,进一步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改革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分类实施的要求,研究制定“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优化整合部门窗口和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标准,设立综合窗口,编制办事指南,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一)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
1.集中的审批事项:项目投资(包括房建、市政、水利、交通等)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的所有审批事项。
2.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3.配合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县国土局、县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
(二)商事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1.集中的审批事项: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等审批事项。
2.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人行、县消防大队等。
(三)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1.集中的审批服务事项:不动产登记、房地产交易、纳税、门牌等涉及的审批和服务事项。
2.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3.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地税局、县民政局等。
(四)人力社保综合受理窗口
1.集中的审批服务事项: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审批、服务事项。
2.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五)分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1.集中的审批服务事项:x经济开发区分中心、公安车管分中心、公安出入境分中心、民政婚姻登记分中心、财政地税办税分中心、国税办税分中心、县残联分中心、供电营业分中心、自来水公司分中心、有线电视安装收费分中心、县公积金分中心的事项。
2.牵头单位:各分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
(六)其他综合受理窗口
1.集中的审批服务事项:除以上综合窗口已集中的事项外的其他社会事务类事项。
2.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3.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配合单位,抓紧研究制定“综合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关配套工作机制,确保方案可操作可落地。各牵头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24日前报县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戴红光,联系电话:138****2725(632725)、*******;传真:*******;邮箱:*********@、*******@)。
(二)落实工作力量。各有关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人随事走、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统筹调配工作力量,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改革过渡期间,各有关审批职能部门(包括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安排1名审批业务骨干专职负责综合窗口的业务受理、咨询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