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网上( )、( )、( )一条龙服务,做到全透明,可核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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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

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

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8.10•【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8月1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

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2日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实现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省市政务服务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入口统一、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市级“一张网”铺到底的总体设计,各地、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统一使用“滁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含后台支撑系统)。

关于做好国务院大督查移交问题线索涉及政务服务方面核查和整改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做好国务院大督查移交问题线索涉及政务服务方面核查和整改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做好国务院大督查移交问题线索涉及政务服务方面核查和整改工作自查报告关于做好国务院大督查移交问题线索涉及政务服务方面核查和整改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县政府办转发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xx年国务院大督查移交问题线索涉及政务服务方面核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严格落实“应进必进”情况根据《xxxxxxxxx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x政发〔20xx〕7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和调整工作的通知》(x审改办发〔20xx〕6号)精神,经研究,我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需要调整15项、取消4项。

对本部门梳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为做好取消事项的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依法组织实施,继续完善审批流程,制定印发了《xxx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15项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范》,重新编制了一次性告知单,并根据政务服务数据平台要求做好数据核录,不断提高政策服务水平;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对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调整;并制定印发了《取消“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和“音像制品零售单位设立及变更的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取消“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取消“复印打印业务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的通知,有效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及后续监管工作。

二、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情况20xx年以来我单位没有承接xxx、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严控新设许可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标准和行政标准化行政审批目录,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的行为;无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行为;无借实施行政审批变相收费或者违法设定收费项目的现象;无将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的现象;无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名,变相恢复、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行为。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日期】2017.09.19•【文号】国烟办综〔2017〕490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国烟办综〔2017〕490号各省级局(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1)精神,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提高行业政府网站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指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和落实工作,去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政府网站实现一体化顶层架构、平台化服务模式、社会化服务渠道、数据化科学决策、智慧化政府治理的“智慧门户”。

《指引》立足于政府网站建设现状和长远发展目标,针对当前政府网站存在的建设管理职责不清、开办关停随意无序、平台集约化程度低、数据资源共享难、办事服务实用性差、安全防护能力弱等问题,提出了政府网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有关要求,是对《指导意见》的细化和落实。

《指引》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和发展作出顶层设计、提出规范要求,内容涵盖职责分工、机制保障以及网站开设整合、功能发挥、集约共享、安全防护、创新发展等多方面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

烟草行业网站是政府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业与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沟通联系的重要桥梁,在推进行业政务公开,提供网上服务,密切与公众互动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指引》的出台,对于加强行业网站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行业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将《指引》中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着力把行业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网上服务能力。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5〕6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十三五”期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6〕15号)等精神及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效能,按照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事项上网、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和平台融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政务服务高效化,更好感知社会需求、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初步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入实施数据整合和业务融合,推进网上服务集中办理、服务信息全面公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2020年底前,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五化”。

1.网上服务事项规范化。

结合编制通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最小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细致梳理和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涵盖各级依申请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以“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基准,实现“三级八同”,即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统一,组成全省政务服务清单体系,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公开发布,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23•【文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2018年5月23日)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带动面上改革上新台阶,现就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全国人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题库2

全国人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题库2

全国人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题库(2)第 1 题收藏纠错命题单位:人事司以下表述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要求不相符的是:( )A 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B 扩大自由裁量权C 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D 创新服务方式答题结果: 查看解析选项得分 : 2正确答案: B第 2 题收藏纠错命题单位:规划司对于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

A 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B 可以对外提供C 经调查对象同意后可以公开D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答题结果:查看解析选项得分 : 2正确答案: D第 3 题收藏纠错命题单位:规划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第二条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A 地区B 地域C 区域D 地方答题结果: 查看解析选项得分 : 2正确答案 : D第 4 题收藏纠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通过订单、定向和定岗式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累计开展农民工培训( )万人次.A 1000B 2000C 3000D 4000答题结果:查看解析选项得分 : 0正确答案: D第 5 题收藏纠错命题单位:规划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 )标准。

A 推荐性B 建议性C 通用性D 普适性答题结果:查看解析选项得分 : 0正确答案 : A第 6 题收藏纠错命题单位:规划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 )万名高技能人才。

A 600B 800C 1000D 1200答题结果: 查看解析选项得分: 0正确答案: C第 7 题收藏纠错命题单位:规划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 ),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A 标准化起草组B 标准化编制组C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答题结果:查看解析选项得分 : 0正确答案 : C第 8 题收藏纠错命题单位:《规划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 )左右.A60%B70%C75%D80%答题结果:查看解析选项得分 : 0正确答案 : C第 9 题收藏纠错命题单位:规划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京政服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服发〔202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优化政务服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按照“小小窗口、满满服务”的要求,筑牢“贴心服务”理念,持续巩固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成果,突出发挥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服务功能,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按照“标准统一、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全面覆盖”原则,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基本制度,实现7000余个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着力构建“一刻钟政务服务圈”,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10•【字号】眉府办函[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8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探索推进信息惠民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川办发〔2016〕83号精神,在“我要上学”“我要结婚”“我要领社保”“我要办企业”等相关惠民服务事项中寻找突破口,开展全程网上办理试点,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等)二、认真梳理政务惠民服务事项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为“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做好充分准备。

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四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收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和咨询方式等)和“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法制办、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权部门、公共服务单位)三、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中心基础平台建设,制定云服务资源管理制度,整合全市信息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基础硬件建设。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全面提升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的领导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

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建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网站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

二、完善体系,统筹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一)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和省直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办公厅(室)负责推进、指导本地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9•【字号】成办发[2011]38号•【施行日期】2011.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1〕3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现就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把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成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政府为民办事、社情民意征集、群众监督政府的平台,推进政府行政法治化、透明化、信息化,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重点(一)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大厅。

1.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数据库。

行政权力数据库包括行政权力目录,行政权力内、外部运行流程图,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

行政权力实施部门将经审核确认的上述信息全部及时录入行政权力数据库,做好具体维护工作,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牵头部门: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2.健全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

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各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或调整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行政权力的确认和调整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牵头部门:市法制办)3.深入推进网上政务大厅与政务审批服务平台的结合。

各部门要将原有依照单项业务建立的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系统整合到部门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中,实行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流程管理、统一数据库管理。

实行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审批事项和政务审批服务平台互通,办理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与部门业务系统互通。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最新)(最新)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要工作部署,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更加便利高效,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8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X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依托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全省统一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工作目标(一)“一网通办”方面。

X年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全部进驻网上平台并提供办事服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5%,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

X年底,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5%,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二)“只进一扇门”方面。

X年底,市级、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不低于8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X 年底,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实现“应进必进”,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句口号是现代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各行各业都开始注重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而数据的多跑路,可以使群众少跑腿,可以为人们带来更便利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让数据多跑路,可以提高效率,减少人们的劳动成本。

在过去,人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办理一些事务,比如去银行办理业务、去医院挂号看病、去公安局办理证件等等。

但是现在,随着各种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智能化设备的应用,这些事务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手机App来完成,大大减轻了人们的负担。

现在很多银行都推出了网上银行业务,可以随时随地办理各种银行业务,大大减少了排队等待的时间,让人们少了很多跑腿的苦恼。

让数据多跑路,可以提升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

随着智能化设备的应用和大数据的分析利用,各种公共服务也在向着智能化、便捷化方向发展。

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可以根据大数据分析实时调整交通流量,减少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智能化的环境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水质情况等环境参数,改善城市的生活环境。

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数据的支持和数据的多跑路,让信息更加准确、全面,提升了服务的水平,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

让数据多跑路,可以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

随着大数据的不断积累和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利用。

电商企业通过大数据分析用户行为,推出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了销售额和用户满意度;制造业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设备的智能化管理,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数据的多跑路,让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用户需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让数据多跑路,还可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改善民生福祉。

随着数字化社会的逐渐建设,政府和社会组织对数据的需求和利用也越来越多。

政府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提前预警灾害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数据分析了解社会民生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2023年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两测”练习专业能力-纳税服务练习题(含答案)

2023年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两测”练习专业能力-纳税服务练习题(含答案)

2023年税务系统数字人事“两测”练习专业能力-纳税服务练习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对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的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

A.退还纳税人B.立即销毁C.通知纳税人重新开具D.当即扣留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为人的情形有()。

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D.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办税服务厅设有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

下列关于咨询辅导区说法错误的是()。

A.咨询辅导区是为纳税人解答疑难,辅导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宜的重要区域。

B.设立咨询服务岗,配备咨询服务台,配备兼职人员,受理纳税人的涉税咨询。

C.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可配备电子触摸屏,采用文字、图表、动漫等形式,具体形象地描述办税指南、业务流程等。

D.办税服务厅咨询辅导区可根据信息化建设状况、纳税人办税现状、场地规模、工作量、人流量等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增并、适当调整。

4.以下属于发票发放事项基本规范的是()。

A.实现网上登记、网上核对、网上反馈办理结果,并提供邮寄发票服务B.提供自助办税终端服务,实现纳税人自助领取发票C.纳税信用为D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D.提供同城通办服务E.通过比对开票信息,提示纳税人及时调整发票版别和用量5.下列纳税人依申请业务事项中,不属于条件即办事项的有()。

A.设立登记B.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C.外贸企业免退税办理D.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6.标志着以“合成”为特征的第三次税收征管重大变革正式启动,也是我国进入“以数治税”时期的重要体现的是( )A.1997年税收征管改革,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提出“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B.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工作要求C.2018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D.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7.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公布日期】2024.05.15•【文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机关工作正文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2月19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制定2024年5月15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政务应用,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设立的门户网站,通过互联网提供公共服务的移动应用程序(含小程序)、公众账号等,以及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

第三条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与互联网政务应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原则,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内容篡改、攻击致瘫、数据窃取等风险,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第二章开办和建设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应当按程序完成开办审核和备案工作。

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

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国务院电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填报材料,缩短开办周期。

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应当将运维和安全保障经费纳入预算。

第五条一个党政机关网站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域名应当以“”或“.政务”为后缀。

非党政机关网站不得注册使用“”或“.政务”的域名。

事业单位网站的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 “23℃人社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 “23℃人社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23℃人社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23℃人社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湖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23℃人社服务”标准(试行)》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好做法以及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人社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1月25日湖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23℃人社服务”标准(试行)23℃是人体感受最舒适的环境温度,“23℃人社服务”是环境舒心、服务贴心、办事省心、群众放心的人社服务。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社工作为人民”的服务理念,打造“23℃人社服务”品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和政务服务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湖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23℃人社服务”标准(试行)。

一、环境舒心1.服务场所布局合理。

按照当地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要求,根据服务场所实际规模和群众办事需要,完善服务场所功能布局,统一服务场所标识标牌,合理设置咨询导办区、自助服务区、窗口办理区、休息等候区等功能分区,规范设置服务场所工作时间牌、楼层指示牌、大厅引导牌等标识标牌。

2.咨询导办全程服务。

咨询导办区设立“23℃人社综合服务站”,安排专人专职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建议,引导群众排队取号,指导群众操作自助设备,协助群众填写相关表格、复印证件资料等。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9.25•【文号】国发〔2016〕55号•【施行日期】2016.09.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初步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办事,取得一定成效。

但也存在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仍然不便等问题,同时还有不少地方和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

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

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司法部关于印发《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7.08.21•【文号】•【施行日期】2017.08.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已经第27次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将“12348中国法网”建设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部署的创新举措,争取纳入省级政府推动政务服务创新的重大工程建设;要以全面推进“12348中国法网”建设应用为契机,抓紧组建网上法律服务团队、网络运维团队和网上监督团队,尽快形成整体服务支撑能力。

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科技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司法部2017年8月21日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创新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政府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司法部《“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目标和建设原则(一)总体目标2017年底前,部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12348中国法网”上线运行;2018年6月底前,各地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显著优化,形式更加多样、渠道更为顺畅,群众满意度显著上升。

年度综合服务窗口总结(3篇)

年度综合服务窗口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各行业、各部门的综合服务窗口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打造高效便民服务平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本总结旨在全面回顾和总结我单位综合服务窗口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二、工作回顾1. 服务流程优化(1)简化办事流程。

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实现“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2)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将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整合到一个窗口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信息化建设。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办事效率。

2. 服务质量提升(1)加强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开展微笑服务、首问负责制等优质服务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

(3)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等渠道,及时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3. 高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1)搭建网上服务平台。

通过互联网,实现业务办理、查询、咨询等功能,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办事。

(2)推广移动服务平台。

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移动终端,让群众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办理业务。

(3)加强窗口硬件设施建设。

改善窗口环境,提升窗口形象,为群众提供舒适、便捷的办事环境。

4. 党风廉政建设(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党纪国法,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2)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窗口形象。

三、存在问题1. 部分业务流程仍需优化。

个别业务办理环节较多,效率有待提高。

2. 网上服务平台功能有待完善。

部分业务办理仍需到窗口现场,网上服务平台的功能覆盖面有待扩大。

3.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4. 部分窗口硬件设施不足。

部分窗口环境较为拥挤,影响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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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5年2月6日,确定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横向联通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纵向贯通各级政府,推进网上( )、( )、( )“一条龙”服务,做到全透明,可核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A.受理
B.办理
C.监管
D.调查
答案:ABC
解析:2月6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和转变职能的措施,。

该会议确定,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横向联通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部门,纵向贯通各级政府,推进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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