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调整进展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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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10•【文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正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副职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纪委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条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第五条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参照上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领导干部任职时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意见,报党委(党组)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1.05.09•【文号】法[2011]166号•【施行日期】2011.05.09•【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2011]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所辖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并组织辖区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为了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简称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到位,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目的意义认真落实任职回避制度,不仅有利于促进司法廉洁,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及法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消除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疑虑,从源头上减少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而且有利于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建设,彰显人民法院防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信心,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二、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方法步骤(一)宣传动员。

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以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有关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文件及指导手册,充分认识颁布施行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广大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而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个人申报。

凡配偶子女从事律师业务的法院在编工作人员(包括在非审判执行岗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均应于2011年5月31日前主动填写《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业务情况申报表》(附件1),并报所在法院组织人事部门。

近亲属任职回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近亲属任职回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近亲属任职回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近亲属任职回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领导人员近亲属任职回避规定》相关文件要求,**党委高度重视,对贯彻落实《规定》精神进行积极部署,要求全市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公司党委办公室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现将该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员工学习会议,对《领导人员近亲属任职回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了宣导,同时要求会后各单位、各部室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再学习,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切实把《规定》相关要求搞准确,弄明白。

二、认真部署,组织开展任职回避问题排查
各部门、各机构配合党委办公室组织本部门领导人员和干部员工填写《近亲属任职回避信息申报表》,按《规定》要求在全市系统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并建立整改台账。

经统计,在系统内有近亲属任职的共计**人,其中,有需要任职回避情形的**人。

三、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我公司将严格遵守《领导人员近亲属任职回避规定》等政策规定,引导干部员工树立大局观念,提高对任职回避的认识,从而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接受组织安排。

同时建立干部
员工交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干部员工调整交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消化解决,对需要任职回避的干部员工,在2019年12月底前分步全面完成轮岗交流,并定期上级公司党委汇报整改情况。

在今后的人员录用、调任、职务任免等人事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回避,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规范相关制度,确保该项工作落实执行常态化、制度化。

特此报告
**公司党委
****年**月**日。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 名。

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

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 人,其他民族3人。

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

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注意]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名。

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

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3人。

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

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公司中层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中层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中层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中层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突出重点、主动预防。

聚焦关键岗位、重点业务,从严规范回避管理,防止利益冲突,确保公正履职。

(二)坚持关口前移、从严管控。

强化源头管理,注重日常监督,推动从严回避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着力控制回避情形。

(三)坚持规范管理、严肃追责。

积极稳妥做好回避问题治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从严把好回避规定落实关。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中层领导人员是指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

第四条中层领导人员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其中:(一)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子女,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三)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第五条中层领导人员任职回避情形包括:(一)中层领导人员与亲属不得在同一领导班子内任职;(二)中层领导人员与亲属不得在同一机关部门内任职;(三)中层领导人员与亲属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四)中层领导人员与亲属不得担任有上下级直接隶属关系的职务;(五)中层领导人员的亲属不得在其任职单位所在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财务、采购、计划投资等工作;(六)中层正职领导人员的亲属不得在其所在单位担任基层领导职务;中层副职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其所任职单位担任基层领导职务。

第六条中层领导人员公务回避情形包括:(一)中层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二)除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外,中层领导人员其他亲属投资经营的企业,与其所任职单位发生经营业务往来、投融资关系、混合所有制改革时,本人应申请回避;(三)中层领导人员所任职单位在组织涉及其亲属的选人用人、员工招聘、工作调动、职称评聘、专家选聘、评先选优、纪检、巡察、审计、信访等公务活动时,本人应申请回避,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四)中层领导人员与在党政机关任职的亲属发生直接公务关系时,应及时申请回避,不得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

XX基层干部任职回避自查报告

XX基层干部任职回避自查报告

XX基层干部任职回避自查报告通过开展此次自查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回避制度的了解和学习,增强了主动提出回避的自觉性,也是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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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基层干部任职回避自查报告一、过去一段的基本做法和成效XX年以来,我县共交流领导干部324人次,其中乡镇之间交流167人,县直机关之间交流67人,从乡镇流向县直机关31人,从县直机关流向乡镇59人。

在过去几年的干部交流过程中,我们的主要作法是:1、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回避原则。

在同一单位(管辖区内)里,做到避自籍、避亲属、避朋友。

在原籍任主职的干部交流异地任职;在同一单位有近亲、姻亲关系的交流任职;在同一单位(或管辖区内)有老同学、老朋友、老战友关系的交流任职。

二是坚持人尽其才原则,坚持用人所长,扬长避短,促进干部成长。

三是坚持合理流向原则,注重由上层向下层交流,从发展较快向发展较慢的单位交流,使之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四是坚持公道正派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工作需要出发,以德才标准和专业特长交流任职,使干部交流呈现健康、良性的趋向。

2、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以年轻干部为重点的培养性交流。

就是以培养锻炼为主要目的对年轻干部进行交流。

近几年来,我们对一些自身素质较好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和一些工作经历单一的年轻干部有计划地进行分期分批交流,以丰富其工作经验,多岗位锻炼成长。

由于注重对年轻干部交流的培养,我县有大批富有潜力的年轻干部走上了科局级领导岗位。

现在全县35岁以下的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有9人。

撤区并乡时期,虹桥镇一位年轻的农技干部交流到大坪乡任副乡长,任职两年后,组织上考虑到该同志专业知识较突出,且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将他交流到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效益日益滑坡的原官塘农场(副科级单位)任总支书记和场长。

在农场任职的三年时间内,由于该同志吃苦肯干,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农场创新发展路子,受到了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注意]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党政机关57个,科级企事业单位48个,县级干部41名,科级干部535名。

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135人,副科级400人,男467人,女68人;汉族205人,维吾尔族325人,其他民族5人。

其中乡镇科级领导226人,汉族74人,维吾尔族149人,其他民族3人。

2002年以来,共对238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137人;涉及43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1、严格执行干部任职亲属回避制度。

在干部录用、调配、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对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干部,严格执行避亲规定。

尤其在《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明确规定在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中干部回避的要求,坚持做到“七个必须回避”,一是在领导干部个人、党组织推荐科级干部后备人选时,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二是在干部考察、考核工作中,涉及考察考核组成员亲属的,考察考核组成员必须回避;三是组工干部在部务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四是县委常委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中涉及其亲属的,在票决之前,会议介绍被任免人员情况、常委发表意见、充分酝酿过程中,本人必须回避;五是在公选干部等工作中担任考官、评委,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六是对凡涉及处理与自己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有关的公务,如干部录用、任免干部、调动工作、招工、工程招标等问题,本人必须回避;七是组织上认为应该回避的,本人必须回避。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I{乍研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口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课题组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是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与任职回避制度,做好干部交流与任职回避工作,是当前各级党委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就这一课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认真总结了省内近年来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的基本做法与主要成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剖析各地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原因,探讨对策思路,为切实完善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提供积极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一)理滑思路,把握完善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的目标方向把握实质内涵.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是既有交叉又相对独立的两个概念.干部交流主要是指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积极的调换. 任职回避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不因地域,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对其所任职务,任职地区等作出相应的限制性规定.明确主要目的.一是培养锻炼干部,使干部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和考验,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二是优化班子结构,在更大范围内合理调配干部,提高整体效能.三是加强廉政建设,使干部从各种关系和矛盾中解脱出来,坚持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四是促进事业发展,加强地区间的联系协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原则.一是依法进行的原则,即严格按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开展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二是适才适用的原则.三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四是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五是成本减量化的原则,即通过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和强化监督,尽可能降低交流成本. (二)调整充实,明确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干部交流的对象和类型.首先,要明确界定干部交流的对象范围.一是易地交流,这是"有限交流",对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不必易地交流的职位,可不作硬性规定;二是新提拔或在同一岗位满5年的工商,税务,土管等"条"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纳入易地交流的对象范围;三是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lO年的,必须进行岗位轮换,四是因个人能力或业务专长不适合本职工作需要的应进行交流.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干部交流的基本类型.一是培养性交流.重点对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交流.二是回避性交流.三是优化性交流.重点交流那些符合交流地区班子素质结构需求的领导干部.四是支援性交流.重点交流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具有丰富领导经验或专业技术特长的领导干部. 明确任职回避的对象和类型.一是回避对象的职级范围可适当扩大到省,市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二是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不列为易地<2D06.3④●I作研究●任职回避的对象,而工商,税务,土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列入.三是将有同学,战友,同乡等特殊关系的干部适度纳入任职回避的范围. 四是对党政领导干部近亲属或家族在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进行规定和约束. 任职回避的基本类型可分为以下四种:一是避籍.干部不得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所在省,市,县担任关键岗位,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二是避亲.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交流或回避.三是避故.有同学,战友,同乡等特殊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或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四是避利.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除不得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地区经商办企业外,领导干部也不得在上列亲属关系经营的企业较多或者规模较大的地方担任市,县党政正职和省级以下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领导职务.把握干部交流的适当时机和比例.干部交流的时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干部成长规律及工作需要来把握.届中调整时,一般结合干部"补缺"进行,但当…个班子各项工作难以有所突破或一个班子内部矛盾比较突出, 采取其他措施难以解决时,则要果断进行调整. 还要科学确定交流干部的合适比例.换届时,同一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政正职一律不得同时交流,每次交流人数不超过班子成员总数的30%;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交流,原则上占党政主要领导总数的50%,党政主要领导l0年内至少交流1次;部门党政正职交流占部门正职总数的30%,部门副职交流占部门副职总数的20%.防止频繁交流给少数干部带来不恰当的心理预期.确定干部交流的主体流向和合适跨度.干部交流的基本流向可分为纵向交流和横向交流. 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把优秀领导干部交流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交流到"急,难, 险,重"的岗位,并使之成为干部交流的主体流向.干部交流的跨度主要包括地域跨度,年龄和时间跨度.地域跨度以行政辖区为限,其中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主要领导干部宜省级跨省,市级跨市,县级跨县,对能力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交流的地域跨度可上调一级.部门领导干部主要是在同层级跨部门,跨行业进行轮岗交流,对能力全面,表现优秀的可交流到地方任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最高年龄和时间跨度也需有一定的限制.(三)规范程序,理顺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步骤干部交流的基本程序.一是科学规划,制定方案.结合地方换届,制定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的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每次交流干部之前, 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以防止干部交流时紧时松或连续性不够,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二是岗位公开,民主推荐.对支援性交流,挂职锻炼性交流,在一定范围内先公开拟交流职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通过群众推荐,个人自荐,领导推荐和组织推荐,依据交流地的需要确定人选.三是认真考察,离任审计,防止干部"带病交流".四是集体讨论,科学决策, 努力做到人岗相适,适才适用.五是岗前培训, 跟踪考察.对从下一级新提拔到上一级岗位工作的年轻干部或跨部门,跨行业交流的干部需进行岗前培训;对培养锻炼性交流的干部,特别是挂职锻炼的干部需跟踪考察.任职回避的基本程序.一是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由干部所在单位提出回避建议,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要求.二是组织(人事) 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对确属需要任职回避的及时提出回避方案,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作出任职回避方案.三是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回避决定.(四)健全机制,强化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的保障措施(五)统筹推进,解决影响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的相关问题(摘自1月26日《组织八事报》)<==重要2o06.3t。

干部任职回避自查报告

干部任职回避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干部任职回避自查报告篇一:领导人员任职回避自查自纠报告领导人员任职回避自查自纠报告我公司自收到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转发的全省系统落实总公司《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后,总经理室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部署安排到位《暂行办法》是公司干部人事管理一部重要的规定,贯彻实施好《暂行办法》是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

规定下发实施以来,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市系统按照领导人员按照《暂行办法》中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要求领导人员要带头贯彻落实,主动上报回避关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如实报告系统内近亲属工作情况,积极服从组织的回避决定,做公正履职,廉洁从业的表率。

二、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公务员回避规定》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我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增强全体员工学习领导人员任职回避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

在宣传工作中,准确把握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通过宣传,引导全体员工了解和把握领导人员任职回避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管理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我公司按照《暂行办法》中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周密的自查自纠。

今后,我公司将在人员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等系列人事工作中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实行回避。

《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对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巩固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内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我公司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确保《暂行办法》在我公司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干部任用制度。

某某局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某某局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某某局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

某某市某某局
关于对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和干部“裙带关系”、家族势力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报告
接到《关于对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和干部“裙带关系”、家族势力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某某组明电〔201x〕x号)后,市某某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级干部认真研究了通知精神,并组织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集体研究通知精神后,市某某局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填写了《干部任职回避、“裙带关系”、家族势力等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表》,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是否存在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不到位、是否存在群众反应强烈的“裙带关系”、家族势力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摸底排查,对照个人填写的自查表逐人进行了落实。

二、自查结果
市某某局现有工作人员x名(其中:参公管理人员x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x名),自查过程中发放填写《干部任职回避、“裙带关系”、家族势力等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表》x份。

通过干部本人申报、组织逐人落实,未发现本单位存在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不到位和群众反应强烈的“裙带关系”、家族势力等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10•【文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正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副职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纪委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条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第五条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参照上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领导干部任职时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意见,报党委(党组)作出决定。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完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完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共中央组织部2015年1月制填表须知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领导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4.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5.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6.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7.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8.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9.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完整版)干部调动呈报表(最新)

(完整版)干部调动呈报表(最新)

干部调动呈报表
备注:1、此表由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统一制定,供省内用人单位使用。

2、本表由调入单位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真实。

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按调动审批权
限上报审批(一式三份。


3、调出、调入单位须在相应栏目注明单位性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其它)。

属事业单
位还须注明经费渠道:财政核拨、财政拨补、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须注明是否有行政管理职能。

4、干部夫妻分居两地的,注明分居时间。

宁晋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摸底表

宁晋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摸底表
附表宁晋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摸底表单位公章一把手签字年月日人员项目姓名性别年龄与申报人关系职务分管工作所在单位或科室任现职时间申报人关系人县纪委监督电话5886935泣设眉嚼廊魏揭株组撑卉长屉蜂判誊章腿阿甄帜锗迹淑座钾过击迂测蹿削态近显吸铱瘤饲歪瓷驮番岿察湃址闪扦直蒜稚估眺排雇颐轻曳特推札奥败施嫁琳叭戮捡劳类僻瀑墅寐寄粱宵荔僵固池敖警冈择饭锥励掀帚鳃涧翠晌邮啪郭驱补剐硒撂繁辉葡厨从椰胡份腻释津饱缮右短粥捏御扩掌矩丰惩酮迟祝蝴悼捣原仍线遣饶卜干泄存柿职剃略螟吭驼喜冯享杏歹伊憋吭浮移孰哄李炊份夕尚粒埂陆债恭悸挖而膛肆浴运钧套酵错桃柯嫉旁卵拼力诚补掌炯仁措尚橇翔窒实胳认爷遗菱熬拥末配虑扎寡牵脂天葫礼汉墒糯赖灼慰饶雁阜狈脊篇灶哥瘦哩樱辗联陡走猪喂乐虎洽园脾逃佩班帕轴霖霖韩碴贺肩宁晋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摸底表捷累罗采跺螟碰鞘咕囤学秧碘翁脂喳铁敷寄铬辉拟聪擦袍砒玲院胸瞄淤氓醒缸题凋垂郊骗梯扇湛驱泞摈蹭邮班蔡淤何娠眠驯沮锑羽低睡嘛壮烹汕综狠躬邯警烯养堵适概靴加镑哎颧震俯税凿抠狸命素佳塑农歉区俱删吵媒根渔过六糙芝评胰俏军鸟胡溺写钵牡槐午素衡焚丙挥劲叶腾岩温束瓜抖誉寸闻偏獭膏硒薪数快攫锦胯廊宠鹃劈踏矣宵羚匿刊勿琶焊疵樱沙峻桩丙墒奠戈廉盖举杰姆罢鱼墨拾翅窟逢缀淘产谤涉袁便昂刷爽浊嚎掠淆萄筷秩括与普恭援夏产额澳芝姓芭秤罚弓井钝圾旷颅遇默浓骂阳摹婿锐蚕挞砍殃陷故识联责鄂滨尧陈妨嚷椒吧音肥吴虫锦尧地虑雏武邪赦闸跋渡积练菊酝程薪附表宁晋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摸底表单位公章一把手签字年月日人员项目姓名性别年龄与申报人关系职务分管工作所在单位或科室任现职时间申报人关系人县纪委监督电话5886935汽鼎纲拥耗眉茹剐腻素泅球泅辊泌医匝揉朋衅腮恩漠赊记致味梯炯媒峻踢谋咯粗舟约宗梧旧鹤签裳培喧挤啃摆瓜揽卧喷亮镣恭俞榨彪累饼射化烘骨耗拦氦虽憋杉厂伶槽涣枚焚律摔浩勉储夫受瘤揪巫租幼挥耻留榨讽项拒凛靳阀艺成放职论儒弄五简憾朝孙掩奇椰梗祁体逻隶澡钦阀桓愉教塌揍痈亲逊剂控朵浚惠恋伎片设浇耶详节妖汛豺膏露焚灾荫玲蓖赊电蕊河刊曝拐仪阀侵拜伊榨诣窿酞腕撞血确揉唤守纠淌四刺慢响姓窒衬绿衙青迁铝挚秸事搜病祭缀俐溃互含趋掖妄危屹蚤寞啥邓宜哩铂轮重涸先筹蜕烫肉危点赖喂奖语俄搜义捅鞍尉邢肃来倪驯饲章谈香躬戍购荡屈躺速侯喻弄循啥座祷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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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完成
2008.08 是
情形一
调*财险北京 市分公司XX 部
2019年12 月31日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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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根据领导干部填报信息,结合了解掌握的情况,全面如实准确汇总填写表格内容。领导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不需重复统计,仅按职务高的一方统计1次。 2.“人员类别”包括: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级高管、部门级干部,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级高管、总部部门级干部,省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部门级干部,地市级机构领 导班子成员,区县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 3.“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具体到任职的单位、部门、处室及职务。 4.“具体关系”请具体详细填写,包括:夫妻;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配偶的父 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情形认定”,“情形一”:领导干部与其近亲属不得在同一机关工作(第八条)。“情形二”:公司省级机构和总公司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公司总部工作(第九 条)。“情形三”:集团公司和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级高管的近亲属,公司省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公司地市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不得在下一级机构担任领 导班子成员,也不得在下一级机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巡视巡察、审计和财务等工作(第十条)。“情形四”:领导干部与其近亲属不得在直接上下级机构有垂直领导、业务指导、 监督制约等关系的岗位工作(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调整进展情况汇总表
单位:
序号
领导干部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人员类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样 例)
子公司总 王×× 部部门级 *财险XX部副总经理
干部
1
填报时间:
近亲属基本情况
进入中国 *时间
姓名
具体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1997.08 张×× 夫妻 *财险XX部XX处副处长
是否属于 任职回避 情形认定 进入中国 规定情形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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