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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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落实、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术语、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部门及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4职责
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批准,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各部门、厂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环保部是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管理层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进行培训。
各单位负责落实本部门、厂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上报安委办。
员工通过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制定。
5管理内容和要求
公司总经理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做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参与体系的内审;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责任制的沟通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公司总经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厂(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各厂(部门)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厂(部门)分管副职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责任制的培训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责任制的评审和修订
责任制的考核
安全环保部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6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安全绩效考核表》
《培训记录》
《文件评审表》
修订状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