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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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1 XX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医院价格收费,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院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建立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三、按照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规范收费行为。

四、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内部审核流程,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五、建立价格公示制度。在医院内显著位置,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以便患者监督。

六、实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度,并在收费窗口、病房护士站提供医药费用查询服务。

七、医院内部建立医药价格自查制度,每月按照住院科室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八、医院建立价格投诉管理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箱、意

见簿、公布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问题认真调查、解决、处理,并做好情况记录。

九、医院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信息化制度,确保系统操作与维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与安全性。

XX医院危急值管理制度(2015版)1

XX医院

危急值管理制度(2015版)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及时向临床科室提供准确的诊断信息,我院重新修订了“危急值”报告制度,相关规定如下:

一、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指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的某检验(检查)结果值。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危急值信息,可获得最佳抢救机会,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尽最大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目的

1. “危急值”信息,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

态的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病人意外发生、出现严重后果。

2. “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医技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3. 医技科室及时准确的检查、检验报告可为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诊疗服务。

三、危急值项目表及报告范围(具体见附件1)。

四、危急值报告程序(具体见附件2、附件3)。

(一) 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1. 门、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疑有可能存在危急值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联系方式;在采取相关治疗措施前,应结合临床情况,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必要时与有关人员一起确认标本采取、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以确定是否要重新复检。

2. 医技科室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检查(验)出现危急值情况,应首先核实检查是否有误,在确认无误情况下,应及时通知相应科室的门、急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办公室(上班时间)或向院总值班(值班时间)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办公室应协助寻找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1. 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立即报告相关医师,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或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2. 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电话报告时,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检查或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医技科室报告人员姓名、接电话人姓名及时间、报告

医师时间、医师签名等。

3. 接收报告者应及时将报告交该患者的主管医师。若主管医师不在病房,立即通知值班医师。

4. 医师接到“危急值”报告后15分钟以内针对“危急值”报告的应答,应见医嘱及病程记录。半小时内危急值处理无成效,应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1小时内危急值处理无成效,报告医务科,决定方案,采取措施。

(三)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程序:

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程序:

1. 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2. 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核实标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诊断、检测项目等)。

3. 在确认检测系统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检,与正常标本或质控标本一起测定,必要时须重新采样。

4. 复检结果无误后,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患者,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1 分钟内电话通知相应诊室或临床科室护士站。

5. 检验者在报告单上注明“结果已复核”、“已电话通知”。

6. 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在《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取样时间、出报告时间、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和检验人员姓名等。

7. 尽快将书面报告送达相应诊室或科室、病区,必要时应通知临床重新采样。

8. 对原标本妥善处理之后保存待查。

(四)心电图室“危急值”报告程序:

1. 检查人员发现“危急值”时,在排除伪差的情况下核实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诊断、检测项目等),1分钟内电话通知相应诊室或临床科室护士站,签发诊断报告,必要时重新进行检查,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检查者在报告单上注明“结果已复核”、“已电话通知”及接电话者的科室、病区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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