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形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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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形式分析

作者:赵慧臣《现代教育技术》2012年第2期

随着计算机技术不断发展和计算机图形学蓬勃提高,人们将可视化技术应用于数据的可视化中,通过分析数据,去探索规律、表达知识。“知识可视化是在科学计算可视化、数据可视化和信息可视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研究领域,它应用视觉表征手段,促进群体知识的创造和传递。”

知识可视化价值实现有赖于它的视觉表征形式。尽管知识可视化的视觉表征形式丰富多样,但其设计应用却存在不少错误的设计观点和不恰当的应用方法,未能有效地应用于教育教学中。究其原因,“在知识可视化的环境中,人们的视觉经验与阅读行为在发生转向:由基于印刷文本的阅读逐渐转变为基于视觉图像的解读”。

“视觉信息具有可以理解的特定语法。”知识可视化的视觉表征以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作为信息载体,经过组合编码,形成符合语法结构的图形。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并非孤立的单位符号,而是符号组成的系统和结构。在研究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符号结构时,只有分析符号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形式才有意义。

一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形式分析的作用

1.知识可视化的视觉表征类型丰富多样、不断拓展

Eppler&Burldaard将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概括为6种类型嗍:(1)启发式草图(Heuristic Sketches),在小组间产生新的见解;(2)概念图表(Conceptual Diagrams),结构化信息并展示其关系;(3)视觉隐喻(Visual Metaphors),映射抽象数据使其易于理解;(4)知识动画(Knowledge Animations),动态的、交互的可视化技术;(5)知识地图(Knowledge Maps),结构化专家知识并提供导航;(6)科学图表(Scientific Charts),可视化知识域。

Jonassen等人描述了各种各样的可视化方法,认为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主要有:概念图(Concept

Map)、思维导图(MindMap)、认知地图(CognitiveMap)、语义网络(SemanticNetwork)和思维地图(Thinking Map)等。

20世纪90年代后,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优势被更多国外的学者关注,开发出了更多形式。如美国吉克萨斯基督教大学提出“知识地图”(Knowledge Maps),Jonasse&fisher(2000)提出“语义网络”(Semantic Networks)以及Ackerman&Eden(2001)提出“认知地图”(CognitiveMaps)等。

随着各种知识可视化技术的发展,更多的视觉表征形式会被应用到知识可视化中来。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类型在不断地发展中,其现有的数量或分类不会固定不变。虽然不少研究成果提及了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众多类型,但还没有包含所有的视觉表征类型,也不可能完全列举所有的视觉表征类型。

总体而言,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分类没有明确的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相互包含和重叠现象。究其原因,已有研究没有明确界定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本质特征,导致视觉表征的外延处在不完全确定的状态之中。

2.形式分析:把握所有类型视觉表征的共性特征

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各类知识可视化的视觉表征,有必要根据他们的相关性和不同点进行整合,剖析其共性。知识可视化学者Ralph Lengler和Martin Eppler(2005)依据各类视觉表征的相关性和不同点,进行“编号”、“上架”,形成“可视化周期表”,形象直观地揭示了不同类型视觉表征的联系和区别。可视化周期表揭示了不同类型视觉表征的联系和区别,有助于掌握视觉表征抽象的结构及性质等;不过却较多从不同类型视觉表征的联系区别入手,没有考虑到不同符号的组织方式和形成规则。

从研究范围上看,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属于视觉文化的范畴。“视觉文化研究在理论上区别于以前针对如‘摄影’、‘影视’和‘多媒体’等具体和个别的视觉资源类型的研究,而是将研究对象提升到了‘形而上’的共相层面:将以图像符号为构成元素、以视知觉可以感知的样式为外在表现形态的文化统称为视觉文化。”同样,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研究也区别于以前针对如“概念图”、“思维导图”

和“语义网”等具体和个别的视觉表征类型的研究,而是将研究对象提升到了“形而上”的共相层面:以视觉符号为构成元素和视知觉可以感知的符号结构为分析对象。

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符号并非孤立的单位,而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决定一个符号的意义的不是符号与对象之间的必然联系,而是符号与符号间的相对关系;所有的语言都是一种关系网络,语言符号借助于相互之间的关系而起作用。”单个视觉符号的存在是无意义的,其作用在于与其他的符号所构成的形式。因此,在对知识可视化的视觉表征符号考察中,只有将单一符号与其他符号组合起来构成形式才有意义。

形式是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本质,是决定视觉表征特征的关键。“形式”,一般解释为事物的形状、结构。

二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形式分析的方法

波兰美学家塔塔尔凯维奇指出,透过西方美学史的眼光来看“形式”至少拥有五种重大的涵义:“(1)各部分的组合;(2)事物的外貌;(3)边界或轮廓;(4)客观事物的观念性本质;(5)心理对知觉对象的规范”。

根据视觉形式分为表层形式和深层形式层次,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形式也可以分为表层形式和深层形式。视觉表征的表层形式指形状、色彩、肌理、点、线、面等材料因素;而深层形式则表现为和谐、对称、均衡和节奏等结构关系。两者凭借空间、方向和张力等一系列关系而有机结合起来,构成“有意味的形式”。

1.视觉表征的表层形式:线条、色彩和大小等材料因素

对于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而言,它的表层形式包括线条、色彩和大小等许多材料因素。因此,只选取其中代表性的线条、色彩两种基本要素加以探讨。毕达哥拉斯首先将线作为世界万物的本源来看

待,认为万物是从线条中派生出来的。在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中,线条具有直接性、灵活性和准确性的特点。线条在表达变化的生动形象时更加自如灵活,捕捉思想感受时更加快速简洁。因此,线条注重主观体验对自然形象的本质反映,是理性与感性的碰撞和交响。

而“色彩是光照射下的不同性质的物体,经过不同程度的吸收,而反射到视觉上所呈现出来的一种复杂现象。色彩是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一种物化现象,更是一种视觉现象。”在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中,色彩元素具有情感表现性。另外,色彩元素还具有空间造型能力。色彩之所以造型,一方面是由于色彩本身的性质,另一方面来自于人的视觉对色彩的建构作用。

2.视觉表征的深层形式:空间关系和“力”等结构关系

视觉作品的深层形式指诸多要素之间的联系、组织和展现的方式和状态。“对于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而言,它的深层形式主要表现在空间关系和空间中的“力”方面。

(1)空间关系:视觉表征深层形式的基本特征

视觉表征的空间关系具有“关联性”特征。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空间关系“就是将一切素材组织起来,构成一种逻辑关联体。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之间构成一种内在的呼应、反衬、交融和渗透,从而形成特定的关系效果,呈现出形式的美感”。在知识可视化的视觉表征中,“一切形式要素(形、色)都应该纳入关系中进行考察,其存在的意义也只有在‘关系’中才能体现出来。”

视觉表征的空间关系具有“虚幻性”特征。单个的视觉表征符号无法构成真正意义的形式,孤立的线条或色彩并不能完成复杂的感情传递和内容表达。对于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而言,在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中,线条、色彩等要素以某种方式组成有意味的形式,更好地引导人们获得知识内容和激起审美情感。

(2)空间的“力”:促进视觉表征表层形式向深层形式转化

除空间关系外,空间中的“力”也是知识可视化视觉表征的重要深层形式。空间关系并非自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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