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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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目标是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保护措施和违法行为处理方式,规范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营。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第四条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第五条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原则上由作品的创作者享有,但在特定情况下,对于由个人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可以由与其有关的工作单位或雇主享有。

第六条专利权的权利归属原则上由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但在特定情况下,对于由个人发明的专利,其权利归属可以由与其有关的工作单位或雇主享有。

第七条商标权的权利归属原则上由商标注册人享有,但在特定情况下,对于由个人创立的商标,其权利归属可以由与其有关的工作单位或雇主享有。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第八条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包括宣传教育、技术手段、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措施。

第九条国家和地方应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和保护意识。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包括加密技术、数字水印等,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处理方式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包括侵犯著作权、侵犯专利权、侵犯商标权等各类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维权。

第十四条对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申请行政执法、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第十五条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申请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查处,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权。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知识产权管理登记表格2.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书样例3. 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模板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著作权:指作品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鼓励创新,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本办法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商标: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及商标申请权。

3、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如软件、文档、设计图纸等。

4、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三、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等工作。

3、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分析,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5、处理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知识产权的获取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创新,对于符合申请专利、商标或著作权条件的成果,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的知识产权进行审核,确保其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在申请知识产权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五、知识产权的运用1、公司应充分利用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2、对于专利技术,应积极进行产业化推广和应用。

3、合理利用商标,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

4、对于著作权作品,应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出版、发行或授权使用。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1、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

2、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与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3、定期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侵权行为。

4、对于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应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活动,保护和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所有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活动。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维护知识产权的管理流程,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利,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从申请、运营到维权的全过程,减轻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营成本支出和维权成本支出。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保护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谨防制度,制定合适的保密措施和内部控制措施,防止知识产权泄漏,确保知识产权安全。

第五条企业应当认真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他人的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公平竞争权和商业利益,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第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妥善保管知识产权证书和文件的制度,确保知识产权证书不丢失、不损毁,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维持和更新知识产权,及时行使知识产权,并合理利用知识产权的价值,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运用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情况,灵便运用知识产权,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增加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研究知识产权管理的最佳实践,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维权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行使知识产权,采取适当的维权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安全和权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侵权情况,果断采取维权行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诉讼和调解工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捍卫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件本文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2. 保密措施和内部控制措施3. 知识产权证书和文件管理制度4. 知识产权维权制度5. 知识产权评估制度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权利2. 专利权:是指专利法所规定的就本发明创造所授予的权利3.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对原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4. 商标权:是指商标法所规定的对商标享有的权利5. 植物新品种权:是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对植物新品种享有的权利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是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权利7. 商业秘密:是指商业秘密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关于商业活动中的技术、业务、财务、营销、管理、组织等方面的秘密第七章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 遇到不同法域的知识产权审批: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各个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现代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对于创新创造的保护与管理,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保护方式以及管理办法等方面。

一、知识产权概念及种类知识产权是指对知识或知识创作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其中,专利权是指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商标权是指企业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非公开信息。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1.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各国通过立法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明确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取得方式、权利保护要求等。

同时,配套的行政、司法机构也相继建立起来,负责知识产权的登记、审查和司法保护工作。

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合同保护合同保护是指通过合同的签订来保护知识产权。

比如,在技术合作、技术转让等商业活动中,双方可以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各自的权益,并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3.行业自律行业自律是指通过行业组织或协会制定自律规范,约束行业内各方的行为。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行业组织可以制定相关准则,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和行为规范。

行业内的企业、个人遵守自律规范,能够有效减少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发生。

三、知识产权管理办法1.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水平和保护意识。

通过各种途径,如媒体宣传、展览会、培训班等,向社会大众普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促使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中来。

2.完善知识产权登记与证书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的登记与证书管理体系,方便权利人及时获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并加强登记与证书的管理,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可维护性。

厦门大学专利和专有技术申请、维护、转化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大学专利和专有技术申请、维护、转化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大学专利和专有技术申请、维护、转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保护学校以专利和专有技术为主的知识产权,规范专利和专有技术申请、维护、转化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专利和专有技术的申请、维护、转化实行统一管理。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是专利和专有技术申请备案、维护、确认成果权属的管理部门,并负责组织专利和专有技术转化的对外洽谈、价值评估、实施转化等工作。

专利和专有技术以折价出资入股形式转化的,在明确股权组成和收益分配后,由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学校持有相应股份并进行入股后的经营管理。

第二章专利和专有技术的申请、维护第三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在进行科研工作前应对专利文献及其相关文献进行详细检索,在研发过程中及完成之后也应进行成果的跟踪检索,以避免重复开发和专利纠纷。

第四条科研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或完成后,对有必要申请专利的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前不得发表导致有关技术内容公开的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

第五条科研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研究成果以书面形式向所在课题组和所属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所属单位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对相关项目专利申请的状况进行查新和审查,对应申请而没有申请的内容,应责成有关人员办理专利申请事宜。

上述研究成果经所在课题组和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审批。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应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的必要性以及申请知识产权的类型;对不宜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项目负责人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予以保护。

学校知识产权的申请必须经由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认定的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学校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校为第一申请人的专利事务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授权后三年内年费)、软件登记费等有关费用。

知识产权法中的专有技术保护

知识产权法中的专有技术保护

知识产权法中的专有技术保护知识产权法是为了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体系。

其中,专有技术的保护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专利法、商标法以及著作权法等方面阐述知识产权法中专有技术的保护措施和相关规定。

一、专利法中的专有技术保护在知识产权法中,专利是保护专有技术的重要手段之一。

专利授予专有技术的所有者在一定时间内对其技术的独占权,以此鼓励和保护创新。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的获取条件、权利范围以及侵权的法律责任等。

专利权的获取条件主要包括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并且经过专利申请、审查和授权程序,才能获得专利权。

专利权的授予意味着专有技术的独占权,其他人需要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才能使用该技术,从而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创新成果。

此外,专利法还规定了专利权的限制和侵权责任。

专利权的限制主要包括权利的授权范围和期限,专利权人在授权期限内对他人进行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可以构成专利侵权,侵权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二、商标法中的专有技术保护商标是商家用于区分自己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也是保护专有技术的重要手段之一。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条件、权利范围以及侵权的法律责任等。

商标的注册条件主要包括独立性、显著性和区分性。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并且通过商标注册程序,才能获得商标权。

注册成功后,商标所有人拥有对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其他人未经许可不能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从而保护了商标所有人的专有技术。

商标法还规定了商标权的限制和侵权责任。

商标权的限制主要包括决定权、边界和使用条件,商标权人对他人的未经许可使用行为可以构成商标侵权,侵权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著作权法中的专有技术保护著作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原创性的法律制度,也是知识产权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某些技术创新而言,可以通过著作权来保护其独一无二的表达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只有满足作品的原创性和表现方式的固定性,并且通过著作权登记程序,才能获得著作权。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2.1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其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2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2.1 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2.2 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权保护的范围包括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

2.2.3 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电影等作品。

2.2.4 商业秘密的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客户信息等。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获取和运用3.1 知识产权的获取3.1.1 专利权的申请和授予可通过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来获得专利权。

3.1.2 商标权的申请和授予可通过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来获得商标权。

3.1.3 著作权的获取著作权在作品完成时自动形成,无需申请。

3.2 知识产权的运用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许可、转让、侵权行为维权等方式进行运用。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4.1 加强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4.2 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

4.3 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4.4 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创造性劳动成果的一种专属权利。

2、商标权:对于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3、著作权:对于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电影等作品的一种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促进创新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境内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应遵循依法保护、创新驱动、开放合作、公正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应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应积极引导创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相适应。

第七条知识产权管理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构。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八条国家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综合施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第十条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益。

第十一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调处和仲裁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际化。

第三章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第十三条鼓励创新,激发创造活力,加强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

第十四条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减少对外技术依赖。

第十五条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加强知识产权的开放和交流。

第十六条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和竞争力。

第四章知识产权监管第十七条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测和检查。

第十九条加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知识产权监管工作,发现并揭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附有以下附件:附件一: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附件二: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依法对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解决方案给予的独占权。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创造,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3.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4.保护范围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成果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及所属单位交付的其它任务或者在退休、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从事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高科技成果可追朔至两年;利用本单位名义: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在对外交流合作或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资料等;5.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国防专利;商标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在国内外注册的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类商标等;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所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设备设计图纸及说明;重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产品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各种科研、试制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科技论文,或由公司提供物质条件、资料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作的手册、图书、教材、摄影、录像、文字作品等的着作权;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被公司列为技术秘密的项目,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科技成果、专有技术信息、生产诀窍、产品配方、制作方法及生产工艺、经营渠道、客户名单、管理模式、投资计划、产销策略、货源情报、产品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这里所称的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是指该信息具有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6.对员工非职务智力成果的保护,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执行;7.组织机构分工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领导、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审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分工的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及研究院办公室、档案中心、公司办公室、办民品开发、企管、计划、人劳、财审等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8.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行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两级管理;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其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和执行;组织公司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培训;负责公司内外以及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日常事物的处理协调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着作权、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设在研究院,主任由研究院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研究院办公室、公司办公室、企管、计划、产品开发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贯彻、落实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政策,领导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建立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确定联络员;9.公司知识产权事物管理按业务分工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研究院负责专利、着作权及计算机软件保护、知识产权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公司办公室会同研究院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企管部门负责商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的处理及合同法律的审查工作;10.权利归属公司员工做出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利益均属于公司;公司鼓励全体员工为公司的经济振兴和发展做出成果,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对职工的职务成果给予奖励,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由国家、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投资的计划项目中完成的职务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权益按国家和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在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中包括公司派出的培训进修人员完成的发明创造或其它智力成果,专利权或知识产权按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保护知识产权的示范导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及各所属单位与国内外其它单位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协作的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在一般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的成果归公司所有;由外单位横向委托公司或各所属单位研究开发的项目,所完成的成果按委托合同执行,合作中未约定的,其研究成果归公司所有;11.知识产权管理公司对涉及的知识产权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和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专利、商标、着作权、计算机软件等项目的申请、注册登记、年费交纳、延期续展、着录事项变更等事务;公司向国内外单位进行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以及其它智力成果权转让时,应按公司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由主办单位申请,经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批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申请国内外专利、国内外商标,进行着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登记及技术贸易时,原则上应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并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凡在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科研、生产开发、经营管理、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的改造,符合国家专利法、着作权法、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应及时按公司相应的专利、着作权、商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程序进行专利申报、商标注册等;符合本规定第四条4款的属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按哈尔滨北方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待定规定的程序申报;由公司技术秘密评审委员会确定密级,纳入到公司商业秘密中进行管理;在进行科研课题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的调研立项时,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当调查所属技术领域的专利状态,进行必要的专利检索,以便确定可行的研究开发方向,或避开已有专利,或在已有专利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开发;研究过程中课题项目研究人员应注意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相关研究机构、最新研究开发成果,收集新公布的技术和专利申请资料,及时调整研究方向;研究中所产生的阶段成果符合专利条件的,应考虑申请专利;对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等问题,应及时征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审计法律部门的意见,以便采取相应对策;科研开发工作完成后,须按公司科研开发的有关技术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将课题任务书、立项书、合同书、科研开发技术工作总结、实验报告、记录、图纸等原始技术文件进行整理,按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对已确定为是公司商业秘密的部分,应按哈尔滨北方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待定中的规定办理;公司员工在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参观访问、通讯等,对保密的技术资料和信息,特别是涉及公司技术秘密项目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有关信息,要进行相应保密审查;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的资料信息,应按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进行;公司及各所属单位在与国内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中,应注明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涉及公司技术内容时,应约定保密条款,涉及公司重要技术内容时,可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书;重要的技术合同应经公司审计部门审查;签订技术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外引进大型成套设备和技术之前,项目负责单位应对该项设备和技术所涉及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进行调查,对必要的专利、商标等进行检索,在项目报告中应附上检索报告,为谈判和签约提供依据,避免支付不必要的费用;对外出口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负责单位应对出口国、针对该产品和技术所涉及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并相应制定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措施,以保护公司利益,同时避免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严格执行公司来访参观制度:接待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允许外单位人员参观、了解和掌握任务与公司技术秘密相关内容,不得擅自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保密现场;外单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录像、摄影;12.权利与义务公司员工享有以下权利: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是全体员工包括离退休及下岗员工的义务,公司的员工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保护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不侵犯外单位和他人的知识产权;公司依法保护每个员工包括离退休及下岗员工知识产权的权利,对侵犯员工知识产权的行为均予追究;为增强员工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下列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哈尔滨北方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涉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13奖励与惩罚公司对每年在知识产权取得、管理、实施、许可、转让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行为进行举报、提供证据或重要线索,经查属实,公司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和和公司其他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如下处罚:~2000元罚款;附加说明:1.本制度由部门提出;2.本制度由研究院负责解释;3.本制度编制:审核:批准:。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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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和利用,推动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天然****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经营活动中职务成果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遵循“公司所有、两级管理、授权经营、有偿使用、企业受益、奖酬个人”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技术秘密(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

对商标、著作权的管理,按其它相关办法执行或另行规定。

第五条公司知识产权划分甲、乙两类,甲类知识产权由中国**天然****公司(简称中****公司)管理,乙类知识产权由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管理。

中****公司对所属单位独立或合作开发的知识产权拥有支配权利。

(一)甲类知识产权是指利用国家、中****公司投资开发、引进的专利、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

(二)乙类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完全利用自有资金开发、引进的专利、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

第六条公司员工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守企业技术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对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检查的结果,作为评价该单位年度科技工作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九条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机构。

科技开发处是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实施,组织公司的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主持内部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

第十条公司所属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和经营;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的实施、许可和转让。

所属单位科技主管领导是知识产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一)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培训。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

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

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专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二)对公司知识产权进行调查、登记、申请、保护和维护;(三)对公司知识产权进行定期审查和评估,提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策略建议;(四)处理公司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五)组织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二、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第六条公司员工在职务范围内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员工与公司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员工在非职务范围内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员工所有。

但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事项。

第九条公司申请知识产权时,应当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保护和推动知识产权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组织和个人在境内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知识产权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国内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第五条组织和个人应当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组织和个人通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予以返还、划归原权利人。

第七条组织和个人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权,并且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第八条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介入,依法予以调查处理,并对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知识产权交易第九条知识产权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正、合法的原则,自由定价。

第十条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出售、许可、转让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交易。

第十一条组织和个人进行知识产权交易应当明确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签署书面合同。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交易的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具体范围、使用方式、使用期限等内容。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第十三条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技术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运营管理等。

第十四条组织和个人可以寻求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支持,进行知识产权咨询、评估、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五条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可以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例如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版权登记等。

第五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第十六条知识产权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当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组织和个人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提供法律依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第十八条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应当依法进行,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基本框架)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基本框架)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基本框架)一、定义与范围(1)知识产权:包括公司创造、开发或获取的各种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可享有法律保护的知识和信息。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关联企业及其所有员工。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法务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维护、纠纷处理等。

(2)各部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务部的工作,确保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知识产权分类(1)专利权和技术秘密: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2)商标权、域名和商业秘密:包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域名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规划、工程、设计、图纸、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3)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包括公司的规划图纸、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培训材料、辞书、规范汇编等。

(4)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四、知识产权管理原则(1)合法合规:公司员工在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保密性:公司应加强知识产权保密工作,对关键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合理控制,防止泄露和不当使用。

(3)评估和评估:公司应定期评估和评估其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可行性,合理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

五、知识产权的申请与维护(1)知识产权的申请:公司应鼓励员工积极申请知识产权,确保公司的创新成果得到充分的保护。

(2)知识产权的维护:公司应定期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六、知识产权纠纷处理(1)纠纷预防: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预防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2)纠纷处理:一旦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公司应积极配合法务部进行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知识产权是创新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各国都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一、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发现新的科学技术和文化形式时所拥有的权利。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形式。

知识产权的保护旨在鼓励创新与发明,保障知识创造者的权益,并为其提供合法的经济回报。

二、知识产权管理办法1. 专利管理办法专利是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其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专利申请、审批、授权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在专利管理中,需严格规定技术指标和审查标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 商标管理办法商标是商品的标识,其管理办法主要涵盖商标注册、维权、使用和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在商标管理中,需建立完善的商标评估制度,加强商标保护力度,促进品牌建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3. 著作权管理办法著作权是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其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著作权的获取、侵权行为的追究和版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在著作权管理中,需加强版权登记、许可和维权工作,提高创作动力和文化创意保护水平。

4.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商业秘密的保护、识别以及违法行为的惩处等方面的规定。

在商业秘密管理中,需建立健全企业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知识产权规章制度1. 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其中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取得方式、保护期限以及违法行为的惩罚等内容,为知识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

2. 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各国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如专利局、商标局等。

这些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的注册、审查、保护和维权等工作,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服务。

3. 知识产权协议和国际组织各国之间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协议,加强合作与保护。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一、概述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维护公司的创新和竞争力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在其中,专利管理办法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规范公司专利的申请、授权、维护和运用。

二、专利申请1. 申请条件公司员工在创造性工作中产生的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申请专利的范围和条件,才可以向公司提交专利申请。

2. 申请流程员工在发现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后,应当向公司知识产权部门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知识产权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协助员工完成专利申请流程。

三、专利授权1. 授权程序经过专利申请的审查和答辩,如果专利局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将授权发明人或公司专利权。

2. 专利权保护公司应加强专利权的保护,积极维护专利权,以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创新成果。

四、专利运用1. 专利运用授权公司应根据专利权的具体情况,制定专利运用策略,授权将专利技术运用到具体的产品和服务中,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2. 专利技术转移公司可以通过许可、合作、转让等方式,将专利技术转移到其他公司,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五、专利管理1. 专利监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专利管理制度,包括专利信息维护、专利费用支付、专利维护等管理措施,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专利风险防范公司应及时跟踪专利技术动态,防范他人对公司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保障公司的发展利益。

六、总结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中,专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规范的专利管理办法,可以有效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和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够为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其范围和保护方式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第五条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国家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各级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

第六条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弘扬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保护理念。

第七条加强执法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侵权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效应。

第八条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机制。

第三章知识产权管理第九条各级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和措施,保障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和机制。

第十一条加强知识产权的评估和评价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知识产权的交易和运营活动,促进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市场化。

第四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第十三条对于知识产权纠纷,各级应当建立有效的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纠纷,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对于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应当依法公正处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知识产权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各级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知识产权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和科学发展。

附件:1.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图2.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汇总表3.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证明文件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特定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为期一定时间内在技术上可实现并对公众有用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所赋予的独占权。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创造,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

4.保护范围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成果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及所属单位交付的其它任务或者在退休、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从事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

高科技成果可追朔至两年。

利用本单位名义: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在对外交流合作或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

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资料等。

5.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5.1专利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国防专利。

5.2商标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在国内外注册的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类商标等。

5.3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所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设备设计图纸及说明;重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产品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各种科研、试制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科技论文,或由公司提供物质条件、资料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作的手册、图书、教材、摄影、录像、文字作品等的着作权。

5.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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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1
1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2.1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2.2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2.3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

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2.4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3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4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组织专利申请,以及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5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5.1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2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5.3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合作、转让等对外工作;
5.4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5.5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5.6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6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或利用公司名义和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6.1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6.1.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6.1.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6.1.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6.1.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
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6.2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6.2.1 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6.2.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6.2.3工作期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7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公司
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
劳动成果。

8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9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规定执行。

10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研究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报告,按本公司的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11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上交本公司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

13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本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

14对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15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涉及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16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等。

任何个
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技术合同。

17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将依据本公司的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18属于本公司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19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0侵害人为本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21侵害人为非本公司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必要时,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

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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