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市任务分工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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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市任务分工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全国禁毒示范市,按照《X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市工作方案》及《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市工作方案》提出的一系列重点任务,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提出如下分工推进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筑牢干部职工禁毒思想防线
1、实施禁毒“一把手”工程
责任单位(部门):市局及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进度及工作要求:将禁毒工作作为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稳定的“一把手工程”和“民生工程”,将禁毒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落实党政主导主责禁毒工作责任制,各局主要领导是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禁毒工作负全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2、加强禁毒宣传培训
责任单位(部门):市局办公室及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配合部门:市局组织人事科、药械安全监管科
进度及工作要求:利用“3.15”、“X6”、“12.4”等宣传日开展禁毒知识集中宣传,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毒零计划”“禁毒流动课堂”等宣传工作,在全系统形成禁毒文化,传播禁毒正能量。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监管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特殊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和禁毒方面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对特殊药品严格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水平,完善特殊药品监管诚信机制。
(二)筑牢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防火墙
责任单位(部门):市局稽查支队及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配合部门:市局质量监管科、药械安全监管科
进度及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分类管控制度和流失追溯制度,对破获制毒案件查获制毒物品的,配合公安机关倒查来源,依法追究违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监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动态,全程跟踪来源、流向及用途情况,严格审核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品名、数量、用途、期限。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全部纳入网络管理平台,入网登记和监督核
实率要达到100%,确保实现“零流失”目标。
(三)筑牢麻精药品监管防火墙
责任单位(部门):市局药械安全监管科及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进度及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制度,对列管后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他非药用类物质及时监控。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履职联动和定期联合巡查长效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对药品生产企业麻黄碱原料购买严格审批,每季度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巡查,对违规出售、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企业及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四)筑牢禁毒铲毒防火墙
责任单位(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进度及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毒铲毒工作责任制,有效开展踏查检查。对种植的大麻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一律铲除,坚决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对出现非法种植的实行责任倒查,巩固罂粟“零种植”、大麻“零产量”成果。严格落实麻黄草监管制度,规范采集、收购、运输等环节秩序,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买卖、运输
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筑牢娱乐场所涉毒问题整治防火墙
责任单位(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进度及工作要求:配合公安机关,大力整治营业性公共场所涉毒问题,对歌舞娱乐场所、洗浴中心、酒吧、出租房等场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自律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组织、容留、参与吸贩毒活动的经营业主和涉毒场所坚决从严惩治,确保公共娱乐场所“零涉毒”。完善禁毒公益宣传设施,督查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履行毒品预防教育责任,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禁毒防毒意识。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各局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推进方案,主动认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采取目标化手段,将创建任务逐级逐项分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组织实施、按期推进。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牵头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到岗、落实到人。配合单位(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工作,共同推进任务落实。
(二)狠抓落实,全面推进。要结合《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市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
节点,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落实创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市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每半年通报一次我局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市禁毒办。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市局将成立禁毒工作督查组,每半年对各局各相关部门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禁毒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在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市期间,因组织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分工任务未完成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