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江苏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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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09•【字号】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0月9日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2024年8月28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第三章促进第四章服务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服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三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领导,建立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其规模与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6•【字号】苏政办发[2014]48号•【施行日期】2014.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2014年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16日2014年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2014年,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创新、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公平正义,着力解决我省市场秩序中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打击利用网络侵权假冒行为。

打击利用互联网和网络交易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整治。

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和网络文化产品监管,依法惩治和取缔非法视听节目网站。

强化对网络接入服务商、域名注册服务提供商、信息服务商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及时删除侵权假冒有害信息。

(二)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完善案件咨询、信息报送、数据统计、跟踪督促等工作制度。

基本完成省、市两级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与网上权力公开运行系统对接互联,确保案件的有效移送和反馈。

(三)推进软件正版化。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要求,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政策查询大全及怎么申请,奖励20万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政策查询大全及怎么申请,奖励20万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政策查询大全及怎么申请,奖励20万华夏泰科小编认为知识产权贯标旨在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提高,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规化,整体推进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申请后可以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巩固企业市场地位,可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战略推进项目、专利实施计划等项目。

以下是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政策查询及怎么申请,希望有所帮助。

一、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怎么申请贯标流程大致可分为八个阶段:贯标启动、调查诊断、体系构建、手册编写、发文宣贯、实施运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1)贯标启动:成立企业贯标工作小组,制定企业贯标工作计划,召开企业贯标启动大会,对主要参与部门、人员进行贯标相关培训。

(2)调查诊断:调查企业基本信息、组织架构、相关制度,诊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3)体系构建: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策划企业知识产权职能架构,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4)手册编写:编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编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控制程序、记录表单。

(5)发文宣贯:颁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制度、程序、表单,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贯培训,指导各个部门、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

(6)实施运行:运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填写体系运行记录,定期进行体系运行监测。

(7)内部审核:企业对其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对审核中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和改进措施。

(8)管理评审:企业最高管理者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现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审。

二、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政策查询(包括北京、浙江省、广东省、上海、浙江、江苏、天津、重庆等)(一)北京市1.通州区支持企业开展申报(GB/T29490——2013)贯标工作,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怀柔区对取得申报(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知发[2014]41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4.03.19【实施日期】2014.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4〕41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有效推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表彰和奖励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根据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年度安排,我局将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全省所有参与省标准化示范创建未获得过先进的合格单位均可申报参评(可参考近三年公布的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合格和先进单位名单)。

二、评选程序(一)组织申报。

各省辖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以下简称“各地”)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具备参评资格的单位推荐申报工作。

(二)初评推荐。

各地知识产权局会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根据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指标(附件1),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给出初评分值,并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2)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

(三)综合评审。

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对各地推荐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14年度省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名单。

三、评选进度安排(一)4月15日前,各地知识产权局完成组织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并按分值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将参评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评选申报书(附件4)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知规〔2016〕1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知规〔2016〕1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知规〔2016〕1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的实施工作,根据《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我局制定了《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16年10月12日附件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工作,根据《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发明人奖)的推荐、评审和奖励工作。

第三条省专利发明人奖的推荐、评审和奖励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应遵循《办法》第三条的原则。

第四条省专利发明人奖每2年评审1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每人奖励10万元,获奖人员不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省专利发明人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1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省专利发明人奖评审工作,审议确定拟获奖名单并报请省政府审定,负责异议裁决,处理和决定评审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为4年,自本届评审委员会成立之日起至下届评审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评审委员会成员可连任。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作为评审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评审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20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20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20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苏府〔2020〕124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市政府关于颁发2020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的决定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工作,更好地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励办法(试行)》(苏府规字〔2013〕8号)的规定,经单位和个人申报、市有关部门和各地知识产权、版权管理部门推荐,评审小组初评和评审委员会复评、公示,决定授予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的“一种稳定的抗VEGF 抗体制剂及其用途(专利号:201410757524.5)”等20件专利“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专利奖”;授予苏州叠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叠纸奇迹暖暖游戏软件V1.0”等20件作品“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创造出更多高质量专利和优秀版权作品,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希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专利奖获奖名单2.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获奖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1日附件1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专利奖获奖名单一等奖二等奖附件2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获奖名单一等奖二等奖。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08•【字号】苏政办发[2004]100号•【施行日期】200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0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八日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省政府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为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要求,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以舆论宣传为先导,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行为为重点,强化服务为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专项行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及影响较大的市、县为重点地区,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通过专项行动,达到以下主要目标: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宣传工作的紧密结合,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激励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产出,特制定本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奖励范围1.发明专利奖励1.1 奖励标准:对于成功获得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将根据专利的重要性、技术难度、市场价值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奖励。

1.2 奖励额度:发明专利奖励额度分为三档: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金额由专利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2.实用新型专利奖励2.1 奖励标准:对于成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将根据专利的实用性、技术创新程度、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奖励。

2.2 奖励额度:实用新型专利奖励额度分为三档: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金额由专利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3.外观设计专利奖励3.1 奖励标准:对于成功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将根据专利的独创性、艺术性、市场认可度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奖励。

3.2 奖励额度:外观设计专利奖励额度分为三档: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金额由专利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的持有知识产权的个人或组织。

2.申请人须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的专利文件、技术报告、市场分析等附件材料。

3.申请人必须自行保证其申请的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申请流程1.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向知识产权奖励办公室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2.知识产权奖励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指定专利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

3.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和奖励额度建议。

4.最终奖励结果将由知识产权奖励办公室发布,并发放相关奖金。

五、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申请表格附件2:专利文件附件3:技术报告附件4:市场分析报告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知识产权:指在法律上保护的对于创造性作品的独占权利。

2.发明专利:指对于新的发明创造,通过专利申请而获得的法律保护。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知发[2007]2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07.03.09【实施日期】2007.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知发[2007]26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激励我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实施,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五届江苏省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评选活动,并在评选专利奖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专利项目参加第十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办法按《江苏省专利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执行。

二、申报要求(一)专利权人根据《江苏省专利奖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将申报材料(附件3)按顺序用A4复印纸装订成册,一式4份及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所在地省辖市知识产权局。

(二)为便于统一生成本次评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请各市知识产权局按照《江苏省专利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记录表》(附件5)的格式,将所推荐的申报项目材料汇总后与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有关材料可从省局网站下载,网址:)。

望各市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按照《江苏省专利奖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广泛发动并认真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单位(包括辖区内高校)和个人进行申报,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名额分配(附件6)筛选推荐本地区优秀项目申报,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规划发展处。

附件:1、江苏省专利奖评选领导小组名单2、江苏省专利奖评选办法(试行)3、江苏省专利奖申报材料4、江苏省专利奖申报书5、江苏省专利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记录表6、江苏省专利奖申报项目分配表二○○七年三月九日联系人:吴立云刘宏山联系电话:(025)83279971 传真:(025)83279972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21层2113室邮编:210008 电子邮箱:ipjiangsu @附件1:江苏省专利奖评选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朱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副组长:黄志臻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成员:穆秀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施伟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于淦群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处长陈苏宁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春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处长附件2.江苏省专利奖评选办法(试行)第一条评选宗旨为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激励我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及奖励暂行办法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及奖励暂行办法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及奖励暂行办法1:一、为了推动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创建对象和条件(一)创建对象:企业是指在江苏省注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的规定,投资设立或参与组建的经济实体。

(二)创建条件:1. 积极保护知识产权,未曾发生侵权行为;2. 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组织控制能力;3. 符合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其他条件。

三、创建程序(一)申请阶段:1. 创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书面申请创建标准化示范企业,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核评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二)认定阶段:1. 创建认定:评估合格的企业将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企业,并颁发证书。

2. 公示公告:认定的企业名单将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网站公示,并向社会公告。

四、奖励措施(一)宣传推广:认定的企业将获得宣传推广支持,包括新闻发布、专题报道等宣传活动。

(二)奖励资金:对认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的推进和运作。

(三)优惠政策:认定的企业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包括税收、融资、知识产权登记等方面的支持。

五、监督管理(一)监督检查:对认定的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标准化示范企业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并取消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企业的资格。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对人类智力创造的结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2. 标准化示范企业:指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示范和引导作用。

2:一、目的及依据为加强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提高江苏省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5•【字号】苏政发[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9〕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五日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增强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同时,还存在知识产权发展质量不高,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不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3.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于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和人才优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自主创新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树立法治江苏和诚信江苏良好形象,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4.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快建立要素齐全、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法规健全、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加快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出台18条政策扶持知识产权

江苏省出台18条政策扶持知识产权

龙源期刊网
江苏省出台18条政策扶持知识产权
作者: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7年第05期
4月6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记者发现,这份文件共包括18条政策,其中不少是首次提出,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包括首次明确了对符合政策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政府最高支持500万元。

江苏年度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等主要发展指标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但可转化的高价值的专利比例较低。

此次政策的重点之一就是支持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

我省将培育知识产权大户,对年度专利授权量较大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较大的软件企业给予奖励。

首次实施知识产权“清零计划”,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和代理费给予补贴。

我省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同时,对高质量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分档奖励。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苏政发〔2022〕66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2〕6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24日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增强全民创新意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奖励、管理、宣传等活动。

第三条江苏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设江苏专利金奖、江苏专利银奖、江苏专利优秀奖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

江苏专利金奖、江苏专利银奖以及江苏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第四条江苏专利奖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成立江苏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江苏专利奖的评选工作,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选由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每届任期4年。

评审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评奖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江苏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第七条参评江苏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二)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三)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四)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五)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以及环保政策;(六)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全国各省市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汇总,看看您的企业可以拿多少

全国各省市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汇总,看看您的企业可以拿多少

全国各省市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汇总,看看您的企业可以拿多少一、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贯标为企业带来什么?相信这是每个企业在贯标之前必问的两个重要问题。

在知识产权发展道路上,我们始终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实施知识产权贯标的“初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旨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培育创新文化,有效提高企业灵活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全面保护并系统管理知识产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改善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那么,做贯标到底能为企业带来哪些主要好处?(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

案例一:广药集团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是全国首批、华南地区首家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通过贯标认证和体系持续更新,知识产权意识和规范流程已经融入企业的经营血脉,保障了企业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和运用实现了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企业的一种抗生素从核心技术到工艺设计,开发出26个专利,其系列产品年销售额超过4亿元。

企业在贯标总结中写道:“通过深入实施贯标工作,有助于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增强员工创新及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控制知识产权风险,增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为总厂实现’打造高科技含量、高文化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具有强大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一流医药名牌企业’的企业愿景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提高企业产出效益。

案例二:贯标前后,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专利实施率从不足30%提升至60%,专利产品销售额占比从50%提升至80%。

案例三: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已经通过贯标认证,近3年创造专利超过100件,仅通过实施9项核心专利技术,在2014至2016年期间实现营收290亿元。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案例四:作为国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唯品会从2008年成立之初开始,就一直致力于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流程体系和完善的知识产权获权流程。

江苏省知识产权贯标考核评分细则终

江苏省知识产权贯标考核评分细则终
5

研究开发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
a)对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相关文献及
其他公开信息进行适时检索, 对项目的技术 发 展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等 进行分 析;(2分)
b)在检索分析的咧上,制定知识产权规戈 划;(1分)
c)跟踪与监控研究开发活动中的知识产
权,适时调整研究开发策略和内容,合理利
2

对可能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设备,规定使用 目 的、人员和方式,对涉密区域,规定客户 及参访 人员活动范围等。
2
检查、分析与 改进(8分)
检查、分析与改
进(8分)

利用内部评审方式对管理体系运行控制按规范
要求进行符合性检查评审
3

根据检查评审结果,对照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分
析付合和不付合原因并出具分析报告。
b)按业务领域和岗位要求, 开展全员知识 产权 培训,并形成记录;
c)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旨在增强知 识产 权口的宜培训4+Frj/
3

,1人eJ、H JI1 y才口" 11 ,J1)/-PmrLi刁J □
配备专职或兼职知识广权工作人员,并明确规定
其职责。
1
财务资源
(5分)

有知识产权工作经费预算,预算包括:
a)用于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维持、检
索、分析、评估、诉讼和培训等事项;
b)二于知识产权激励
2

有知识产权费用的使用记录和经费决算记录。
1

对员工创造、运用与保护知识产权给予精神和物
质奖励。
1

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视企业规模占研发投入比例
应耳、少于3-5%。

2021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拟奖励企业公示

2021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拟奖励企业公示

2021年度XX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拟奖励企业公示
来源:XX
根据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按照《XXXXXX省知识产权专项XX管理办法XX》(苏财规〔2021〕29号)、《XX做好2021年度XX省企业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XX》(苏知发〔2021〕16号)要求,经设区市XX当地财XX局择优推荐、局长办公会票决审定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XX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拟奖励企业予以公示(详见XX),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4月27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专利XX,徐XX,
监督电话:机关XX,续XX,
XX:2021年度XX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拟奖励企业名单
XX
2021年4月20日XX:。

2021年苏州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六条收益说明

2021年苏州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六条收益说明

知识产权贯标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兼顾知识产权、人力、财力、技术等各个方面。

而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整体和企业个人的意义都相当关键。

今天智多星整理了六条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的好处,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实施贯标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前提。

2.贯标有助于提升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知识产权意识,调动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推动企业产生具备高附加值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

通过自己生产销售或通过技术贸易许可转让他人,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经济收益。

4.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

5.巩固企业市场地位,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使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地位明显增强。

6.贯标验收合格后,可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战略推进项目、专利实施计划等项目。

除了上述给企业带来的价值外,在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中,已经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条件或者前提条件。

及早通过贯标及认证,将有利于企业享受有关的国家政策、加快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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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江苏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干货来啦,苏州市知识产权贯标、以及省内其他市的奖励政策整理如下,请查收:一、苏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1、苏州市: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与信息分析利用、知识产权投融资、贯标等,通过政府购买贯标绩效评价服务等途径,免费为企业进行贯标工作实地考核检查;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的贯标认证费、年审费和第二次复核费等合计费用,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标准产业化。

依据: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2、太仓市:对通过本市知识产权备案并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有效期内通过监督审核给予5万元奖励。

依据:太仓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3、昆山市:通过国家、省知识产权贯标验收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家,3万元/家。

依据:昆山市关于加快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意见实施细则4、吴江区:推进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绩效评价验收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择优给予5万元奖励(优先奖励既通过绩效评价又通过认证的企业)。

5、张家港市: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认证5万元。

依据:张家港市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意见6、姑苏区:参加国家或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创建达到合格标准的企业,奖励2万元,达到优秀标准的奖励3万元。

依据:关于培育创新主体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扶持政策7、虎丘区(高新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或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规范管理,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

对通过验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

依据: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注意,以下地区的贯标奖励政策已经过了期限,但最新的还没出台,仅供参考。

8、常熟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绩效评价或通过国标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5万元资助,通过绩效评价后通过国标认证的,给予10万元资助。

依据:常熟市专利资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实施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9、相城区:对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绩效评价验收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指定机构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绩效评价和认证需要先备案,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依据:相城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延用2017年《关于推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奖励标准。

(适用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10、吴中区: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

通过省绩效评价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通过国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绩效评价和认证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依据:吴中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二、江苏省以及省内其他市的奖励1、江苏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的企业择优给予20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2、南京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南京市: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推进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效显著的示范企业。

对新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贯标合格的企业每家每年最高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依据:关于申报2019年南京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的通知!鼓楼区: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贯标创建活动,贯标合格给予5万元奖励。

依据:南京市鼓楼区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北新区: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机构认证的,奖励5万元。

依据:南京市江北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秦淮区:企业进入示范企业培育库、承担知识产权贯标和正版正货承诺等专项工作,获市级立项的,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省级立项的,给予2万元奖励。

雨花台区:对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视贯标进度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创建阶段,经省级认定,给予20%奖励;通过省级绩效考核,再给予40%奖励;通过国家级第三方机构认证,给予全额奖励。

栖霞区: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评为先进的企业再给予3万元奖励。

高淳区: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合区:加大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力度,对企业当年申请专利超过30件的大户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申请的PCT专利给予每件5万元资助,对有效专利维持费给予一定的资助。

推进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贯标合格企业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奖励。

江宁开发区:对于创建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的企业,通过省级绩效评价或国家第三方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浦口区: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对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备案且“达标”(通过省级绩效评价或第三方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依据:南京市浦口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3、无锡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无锡市:鼓励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企业商标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支持民营企业承担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高价值培育计划项目,提升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宜兴市:对当年度参加“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绩效评价工作并被确定为合格的单位给予1万元资助。

江阴市: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锡山区: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达标并获得证书的企业当年度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依据:区政府关于修订《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试行)》相关条款的通知惠山区:鼓励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贯标,对首次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助。

梁溪区:对通过“贯标”合格的企业最高给予2万元奖励;对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新吴区(高新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或通过省市绩效评价的奖励3万元。

4、徐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徐州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绩效评价的,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给予8万元奖励;同期通过绩效评价和认证的给予15万元奖励。

沛县: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鼓楼区:对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绩效评价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给予8万元奖励,同期通过绩效评价和认证的给予15万元奖励。

贾汪区:新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企业贯标创建并通过验收的分别奖补5万元、3万元。

高新区:通过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验收合格的企业奖励4万元;被评为贯标优秀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5、常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常州市: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省知识产权局下达常州市的奖励经费总额度和工作要求,对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2018年12月31日前(含)绩效评价合格或通过认证且未获得过贯标经费奖励的企业(不含经过渡通过认证的企业)择优后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按照《常州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单位奖励3万元。

对已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2018年12月31日前(含)通过认证(不含经过渡通过认证的企业),但未获得过省级贯标经费奖励和市级贯标认证奖励的企业择优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申报2019年常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的通知溧阳市:贯标奖励。

申请贯标奖励的企业,须经过省知识产权局贯标备案。

通过国标认证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省绩效考评合格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绩效考评优秀的企业再给予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天宁区: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

对上年度被评定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合格的单位,在市级以上奖励的基础上,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新北区(高新区):对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次年度监督审核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依据: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科技创新政策意见武进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新通过省级绩效评价验收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新通过省级绩效评价验收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武进国家高新区: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通过省级绩效评价或国家认证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6、南通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南通市:贯标企业奖励。

对通过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的企业,每户奖励2万元;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认证的企业,每户再奖励3万元。

崇川区:贯标企业奖励。

对通过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的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认证的企业,每户再奖励5万元。

港闸区:凡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证、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绩效评价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如皋市:对通过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三方认证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贯彻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合格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

依据:关于2019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海安市:获知识产权国标认证、省标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奖励3万元。

依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海门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优秀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启东市:通过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每户奖励6万元;经认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认证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

7、连云港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连云港市:对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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