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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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的本质:(1)教育政策是政策主体对教育领域活动所制定的政治措施文本(2)教育政策是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对教育相关的利益进行的一种分配和协调(3)教育政策是由政策主体进行政策制定、实施与评价的动态实践过程
教育政策的特点:(1)教育政策活动影响的广泛性(2)教育政策活动对象的主体性(3)教育政策利益关系的复杂性
小学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一)民主取向:(1)20世纪以前(教会、慈善组织,法国大革命,费里法案)(2)20世纪80年代以前(杜威民主主义教育思潮,60年代教育民主化运动)(3)80年代以来(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特许学校”)(二)平等取向:(1)17世纪中期以后(双轨制教育的内容、过程和结果不平等)(2)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40年代(双轨制转变为“统一学校”)(3)20世纪60年代以后(教育机会均等全民教育大会)。具体表现:1、起点平等:入学机会平等我们现在主要致力于入学机会平等。2、过程/参与平等:指个人或群体在教育的不同部门和领域内经历和参与的性质和质量。3、结果平等:指学业成就、教育质量的平等,是一种实质性的目标层面的平等。(三)人本取向:(1)进入20世纪,初等教育不再是结业教育,而是整个教育系统的基础一环(2)50、6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终身教育的兴起(3)在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下,初等教育成为每一个人“走向生活的通行证”(4)我国小学教育基础性的内涵和外延的变化。(四)优先取向:初等教育的全民性、基础性和平等性,决定了国家在教育发展和投入上的优先性
教育政策问题的构成:1 牵动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通过制定一定的教育政策进行协调和解决。2反映不同个人或群体的价值观或利益冲突。3 问题是明确的、外显的。4 这些问题既有必要解决也有解决的条件和基础。
政策制定技术性程序流程:1、分析教育政策问题确定教育政策目标(以差距形式表达问题:探求差距产生原因;确定教育政策目标;确定目标应注意什么问题)2、设计教育政策方案(注意方案的多样性;设计方案要有创造性思维;要准确估计方案的后果;要规定方案的实施细节)3、对教育政策方案进行科学性论证(政治、经济、技术、社会心理可行性论证;教育政策试点;政策信息可靠性、足够性分析)4、选择教育政策方案(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两条标准:价值标准、满意标准;用以选择政策方案的方法原则)5、教育政策公布实施(政策公布前的协商;政策的合法化)教育政策方案设计与论证:1、教育政策方案要适度的多样与创新2、对政策结果要有一定的预测和估计3、设计出政策方案实施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措施4、教育政策方案要进行全面的可行性论证
小学教育政策失真与对策:(一)现象:1、政策偏离2、政策表面化3、政策扩大化4、政策缺损5、政策替换(二)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的对策:
1、增强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权威性
2、加强对政策实施主体的培训和实施过程的规范
3、建立和完善教育政策督察制度和机制
4、进行教育政策执行过程的反思与调整
教育政策评价:是按照一定的教育价值准则,对教育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内涵:1、
断2、教育政策评价对象和阈限的特定性3、教育政策评价总是遵循一定的价值准则
基础教育与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1、基础教育地方负责与均衡发展之间的矛盾与调节2、扩大义务教育机会与片面追求升学率之间的矛盾与调节3、培养选拔人才与提高民族素质之间的矛盾与调节4、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与促进人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与调节小学教育基本政策:1、小学教育质量政策:(1)
小学教育任务和培养目标(2)小学德育政策(3)
小学课程政策(4)小学教学政策(5)小学教育
评价与升学政策。2、小学教育体制政策:(1)小
学教育行政体制政策(2)小学教育办学体制政策
(3)小学管理体制政策。3、小学教育经费政策。
4、小学教师政策:(1)小学教师培养与培训政策
(2)小学教师任用与管理政策(3)小学教师社
会地位和待遇政策
课程政策:1、新课程实行“积极进取、稳妥推进、
先立后破、先实验后推广”的课程改革方针。2、
新课程确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主体
和管理体制,课程决策和课程开发走向决策分享
和民主化。3、新课程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
育课程,分段形成适应儿童少年发展特点的课程
结构。4、新课程突出了教师、学生在课程实施过
程中的主体地位和发展权利。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共性和区别:(一)共性:
1、有共同的指导思想,既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2、都体现着党和人民的共
同利益。3、都属于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二)区
别:1、主体不同2、制定程序不同3、表现形式
不同4、基本原则和实施方式不同5、稳定性和调
整范围不同
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的区别:1、表现形式不同:
教育法规表现体现在与教育有关的宪法、法律、
条例、命令等条文中,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更
加正规和条文化。教育道德一般没有特定的表现
形式,多存在于教育工作者意识和信念中或形成
社会舆论。2、调整的范围不同:教育工作中需要
处理的关系绝大部分都由教育道德来调整,而教
育法规只在所规定范围内起作用。3、实现方式不
同:教育法规具有强制性,依靠国家权力做后盾,
要求人人遵守。教育道德依靠舆论、信念和教育
力量来实现,只有当这种教育道德同时是教育法
规的内容时,才具有强制性。
教育执法原则:1、合法原则:教育行政执法的主
体必须符合法的规定,并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
动;教育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律依据;教育行政执
法要符合法定程序。2、公正原则:指教育行政机
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客观、适度,不徇私情,
不持偏见。3、公开原则:教育执法活动的全部内
容和过程都应当公开4、权责统一原则:指在教
育行政执法活动中,教育行政机关有权对教育行
政管理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同时承担由实
施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法律后果。5、不停止执
行原则:指对于有效成立的行政执法决定,无论
相对人对执法决定存有异议与否,既使在相对人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期间都不能停止对
该决定的执行。
教育司法原则:1、法治原则2、平等公正原则3、
独立司法原则4、公开原则5、司法责任原则
教育法律救济:指在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
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益得以恢复,
利益得以补救的法律制度。特征:1、以纠纷存在
为前提2、以损害为前提3、以补救受害者的合法
权益为根本目的。途径:1、诉讼救济2、行政救
济
小学教育法律体系横向结构:1、关于小学教育性
质、目的的基本法规2、小学教育管理的教育行
政组织法规3、小学教育活动的教育行政法规4、
实施小学教育所需经费设备的教育保障法规5、
小学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教职员法规6、学
生及其行为的学生法规7、小学教育法律责任的
教育法规
小学教育的基本原则:1、重视思想道德建设2、
继承优秀文化成果3、教育公共性原则4、教育与
宗教相分离5、受教育机会平等6、扶持特殊地区
和人群教育7、鼓励教育科学研究8、通用语言文
字9、奖励突出贡献
学校举办的条件:1、组织机构和章程2、合格的
教师3、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等4、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的基本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权2、组
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3、招生权4、对受教育者
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权5、对受教育
者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权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
工、实施奖励或处分权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
施和经费权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
非法干涉的权利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
责的专业人员:(1)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
是成为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最基本的必要条件
(2)教师是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必须
具备国家规定的从教资格,并符合特定的要求2、
教师是在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执教人
员3、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是通过教师的权利和
义务等规定集中体现出来的
小学教师的基本权利:1、教育教学权2、科研权
及学术交流权3、指导评价权4、按时获取报酬权
5、参与学校管理权
6、培训进修权
小学教师的基本义务:1、遵纪守法的印务2、教
育教学的义务3、思想教育的义务4、尊重、爱护
学生的义务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6、提高
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
小学教师的法律责任: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
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
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的
小学生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参加
各种课程学习,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的权利(2)依据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
助学金的权利(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
评价的权利和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
位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4)对学校给与处分不
服,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
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5)对学
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提起诉讼的权利(6)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姓名权、荣誉权、隐
私权、健康权(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
的义务。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
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3、努力学习,
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
教育机构管理制度规定的义务
学籍管理:1、注册2、升级与留级3、转学、休
学、复学4、借读5、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6、毕
业、结业和肄业7、学业成绩管理8、档案管理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
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又叫做教育法律关系
的权义主体,是某一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教育权
利和承担教育义务的个人或组织。是最活跃、最
积极的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
关。核心主体是:学校及其教育机构、教师和其
它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
学校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
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
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
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
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
依法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