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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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流程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流程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流程
一、申请立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论证基础上,提交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开发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土地开发限制因素分析和适宜性评价;开发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渠道;土地开发后利用方式;效益分析;组织实施措施等.
土地开发项目,还要提出开发用地申请.
二、审查核实
县国土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核实有关情况,指导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绘出项目区,对符合要求的,则填写开发整理项目呈报表,报
县政府,再根据规定,对需上报的逐级上报.
土地开发项目,符合要求的,可先行按规定报批开发用地手续.
三、批准立项
根据申报项目的面积、资金筹措方式等不同,分为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批准立项.
四、项目规划设计、投资计划与预算建议
根据批准项目建设与投资控制规模、新增耕地率等编制(中央承担的项目由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编制,地方承担的项目由省国土部门编制).
五、项目实施
制定实施方案(要包括权属问题)、公告,同时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
六、竣工验收
项目承担人竣工后要写出自查报告及初验申请交初验部门,初验合格的由初验部门写出申请交终验部门,终验合格的,颁发验收合格证或下发批准文件.
七、成果管理
按有关规定对权属、地类等进行划分、登记,对开发整理的土地及时加以利用.
八、项目运行管理及评价
写出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及评价报告,将资料整理归档.。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三)地方法规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七条 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农业、水务、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占用耕地状况,编制土地开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有滩涂等耕地后备资源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土地、农业、水务、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开垦计划,制定土地开垦方案,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整理。
2、《土地复垦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六)其他规范标准
1、《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详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详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详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主要参考省区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易地开发项目管理规定、省财政厅国土基建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土地出让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和招投标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编制阶段、项目实施管理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一、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流程:1、项目调查;2、听取项目所在地权属单位、村民代表意见,举行听证会;3、可行性分析及评价;4、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5、组织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评审;6、上报市国土资源局.上报材料:1、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地形图;2、地类情况表;3、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4、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目投资概算;6、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注意事项:1、项目区应具备必要的交通干(支)线、水利设施等条件;2、项目立项申报应实行听证制度,并保留听证记录;3、可行性分析及评价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及农业生产条件;4、地类情况表采用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5、应分析项目可增加耕地的潜力;6、投资概算采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7、年度申报项目超过一个的,应填写项目汇总表;8、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申报的项目中,筛选出适宜建设的项目,制定年度开发计划,经市财政局会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初步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流程:1、现场勘踏调查;2、项目区地形测量;3、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4、向项目报在地公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征询土地权属人、村民意见;5、编制项目投资预算;6、编写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报告;7、组织专家评审;8、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经与市财政局会审后,由市财政局下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上报材料:1、规划方案设计报告文本.附件包括:A、地类情况表;B、水量平衡分析报告;C、涉及土壤改良的,应有农业部门出具的土壤改良方案及土壤养分分析报告;D、涉及取水的,应有水利部门的用水许可证明;E、项目实施机构情况;F、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G、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应有土地权属调整方案;H、土地权属人、村民代表修改意见及就该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说明;I、工程量计算表.2、项目投资预算书;3、图件,包括:A、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B、项目总体布局图;C、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D、施工大样图.注意事项:1、项目分析、评价、规划方向及投资预算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一致.项目预算超过原可行性报告概算10%以上的,应向原可行性报告批准单位重新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2、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及向项目所要地公告,收集土地权属人及村民意见,并按该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编写修改说明并告知修改结果.3、项目投资预算采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4、项目勘踏应与地形测量同步进行;5、项目总体布局图采用1:10000地形图为底图编制;6、土地开发、复垦及2000亩以下的土地整理项目,项目规划图采用1:1000实测地形图为底图;2000亩以上土地整理项目采用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也可采用地形测量与1:10000地形图结合方式.三、项目实施阶段,包括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施工管理及项目资金管理.(1)、前期准备工作: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意见及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计划,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进行适当调整;2、编制技施阶段设计方案及编制招标标底;3、向市发改局申请招标立项;4、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5、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6、组织施工.(2)、施工管理1、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质量监理;2、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3、按时上报施工进度情况.(3)、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由建设单位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集中支付.1、首次申请付款.前期工作完成后可申请首次申请付款,申请资料包括:a、付款申请表;b、相关合同;c、技施阶段设计图纸、预算书;d、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e、招标文件及招标工作报告;f、中标单位投标书;2、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施工合同完成一定工程量后可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资料包括:a、付款申请表;b、监理支付证书;c、工程量汇总表;d、现玚签证记录.注意事项:1、项目总投资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业主管理费、竣工验收费及不可预见费组成.a、前期工作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7%计提,包括可行性研究编制与评审费用、项目调查勘测费、项目规划设计费(包括评审费用)、工程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b、工程施工费,指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机械使用、人工及设备安装等费用,要求采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进行编制,采用总价承包方式.c、业主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发生的费用开支,一般包括工作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用于项目的车辆使用维护等费用.工作人员是指为便于项目管理临时招聘的人员,不包括有固定单位统发工资的人员.d、竣工验收费的指用于项目竣工验收产生的费用,包括竣工材料的编制、决算编制、评审、接待等费用.e、不可预见费是指在施工中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灾难、设计变更等情况.2、建设单位不具备招标专业技术人员的,应聘请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3、监理单位应具备农田水利工程监理资质;4、工程进度实行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上报前一月工程进度;5、施工进度到达一定阶段时,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单元、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验收资料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各阶段验收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成员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政府、主管部门等进行验收.6、施工过程中,如涉及权属界线调整的,根据已批准的权属调整方案执行,施工放线、施工及施工后验收均需双方权利人现场确认,完工后,及时开展变更调查,办理变更登记,更新、保管好相关地籍档案.7、设计变更的审批:A、不涉及项目建设规模、建设位置、新增耕地面积和项目总投资预算的,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研究解决;B、涉及前述调整方向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报原批准机关批准.C、设计变更的工程费用按照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同类项目单价计算,投标文件中没有同类项目的,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进行计算.四、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建设效果的全面验收.(一)、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2、各单位工程已全部通过验收并能正常运行;3、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资料和备查资料已经齐备;4、项目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5、自查、自验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二)、有关资料要求1、竣工验收申请资料:A、竣工验收申请书;B、项目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档案管理情况等;C、项目竣工验收图、竣工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D、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E、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2、竣工备查资料:除包括上述验收申请资料外,还包括以下资料: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B、立项申请及有关批准文件;C、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书;D、项目实施方案;E、有关合同书、协议书或委托书;F、项目招投标有关材料;G、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报告;H、项目投资预期效益情况报告;I、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J、有关影像资料.(三)、竣工验收步骤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市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等有关土地、工程技术及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邀请项目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参加;1、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分别向验收组报告,并接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质询;2、实地查验工程建设、新增耕地和土地权属调整等情况,听取项目区农民群众等方面的意见;3、查阅项目有关资料;4、反馈项目竣工验收情况;5、编写项目竣工报告(四)、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1、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土地数量和质量情况、工程建设完成和质量管理情况;2、组织机构运行情况,包括项目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技术指导机构的运行情况;3、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五项制度(公告制、合同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执行情况、决算审计执行情况及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财务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制度建设情况、项目请拨款执行情况(手续、拨付、到位情况)、资金核算的组织形式(核算形式、费用划分、科目设置)、预算执行情况(开支范围、开支标准、资金用途、使用效果)、竣工决算情况;5、土地权属情况,包括项目开发前对土地权属现状的确认情况、规划设计中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说明、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落实情况、因权属调整引发的土地纠纷及处理情况等;6、档案资料管理情况;7、工程管护及试运行情况.五、其他:项目新增的耕地开发前属未利用地及建设用地的,竣工验收后经地市初验及省厅确认,成为补充耕地储备指标,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开发前属农用地的,只作耕地总量平衡指标.。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流程依据《河南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办法》、《河南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实施管理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等三个阶段。

一、立项审批阶段项目立项审批按照政府负责、国土搭台、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实行分级管理。

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技术协作)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经过招投标确定。

立项审批程序如下:1、编制可研。

项目申报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中标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研论证、立项申请。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县(市、区)级政府应广泛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村委和群众意见,组织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环保、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

通过论证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上报省辖市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进行项目立项。

3.立项审查。

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在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上报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查;项目概算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查。

通过审查的项目,省辖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联合下达立项通知。

4、现状测绘。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立项批复,按有关规定选择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区现状进行测绘。

测绘成果应满足项目施工设计的需要。

5、编制规划设计和预算。

项目区测绘工作完成后,依据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确定具有省以上建设等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

设计单位应配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设计项目部。

(规划设计初步方案形成后,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区进行公告,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的意见。

)6.入库申请。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请项目入库。

7、入库审查。

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评审,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评审。

土地立项审批流程

土地立项审批流程

土地立项审批是指对土地利用项目进行审批的程序,其审批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相关行政部门(如城乡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递交土地利用项目的申请文件,包括项目规划、用途、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

受理与初审: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主要是检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环评审查:如果土地利用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EIA),则相关部门将进行环评审查。

这包括评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综合评审:行政部门将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包括规划、建设、经济等方面的审核。

评审的内容可能涉及土地用途、规划符合性、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等。

公示与听证:根据相关规定,审批部门可能对土地利用项目进行公示和听证,以接受公众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批复与许可:审批部门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和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批复土地利用项目,并发放土地立项许可证。

后续手续:申请人在取得土地立项许可证后,需要按照规定完成其他手续,如用地报批、建设许可证申请等,方可进行后续的土地开发和建设。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流程依据《河南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办法》、《河南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实施管理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等三个阶段。

一、立项审批阶段项目立项审批按照政府负责、国土搭台、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实行分级管理。

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技术协作)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经过招投标确定。

立项审批程序如下:1、编制可研。

项目申报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中标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研论证、立项申请。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县(市、区)级政府应广泛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村委和群众意见,组织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环保、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

通过论证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上报省辖市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进行项目立项。

3.XXX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在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上报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查;项目概算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查。

通过审查的项目,XXX、财政局联合下达立项通知。

4、近况测绘。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立项批复,按有关规定选择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区近况进行测绘。

测绘成果应满足项目施工设计的需要。

5、编制规划设计和预算。

项目区测绘工作完成后,依据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确定具有省以上建设等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

设计单位应配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设计项目部。

(规划设计初步方案形成后,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区进行公告,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的意见。

)6.入库申请。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请项目入库。

7、入库审查。

XXX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评审,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评审。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
1. 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土地整理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划和预算等相关信息。

2. 受理:国土资源部门接收申请书并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 现场勘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现场实地勘验,核实土地整理现状和规划设计情况。

4. 审查: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土地利用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城市规划审批等相关审批程序,对项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

5. 批复:国土资源部门出具批复文件,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批复,包括项目名称、规划、预算等相关信息。

6. 征地拆迁: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前,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与被征地农民进行协商、签订拆迁协议、进行土地补偿等相关工作。

7. 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包括土地分配、改善土地品质、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相关工作。

8. 验收: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整理项目验收,核实项目是否符合规划、预算和批复要求。

9. 权证发放:验收合格后,国土资源部门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项目申请人正式取得土地使用和房屋所有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规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规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规则主办部门: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协办部门:国土资源管理所一、办文依据1、《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地组[2006]2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6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7号)4、《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立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省厅耕保处2007年8月13日通知)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74号)二、适用范围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申请立项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宅基地整理、废弃工矿复垦)和垦造耕地项目。

三、审查内容1、项目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2、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现状地类与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是否一致。

四、必备资料1、立项申请报告;2、开发整理项目呈报表;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资金筹集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施工计划及施工管理和效益分析及结论等内容(宅基地整理项目还应包括拆迁安臵补偿方案以及新旧农居点占用土地对比情况分析,废弃工矿复垦项目还应注明表土的来源地点和类型);4、开发整理前土地权属认定表;5、项目涉及土地权利人同意开发整理的决议(宅基地整理项目还应提供所有被拆迁房屋户主的同意意见);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预算清单;7、项目现状实测图和规划设计图(图纸需清楚规范,四至要有明确的坐标系,清晰反映开发整理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地类、地形地物、土地权属界限,标出土地分类面积,测量单位公章,测量人员签名,比例尺应为1∶500—1∶1000);8、项目区开发整理前照片三组,要求有明显参照物;9、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0、涉及河域滩涂和林地的,需要附林水部门同意意见。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流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流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流程简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将农村自然村规范化整理,在此基础上进行村庄土地利用、供给和管理,促进城乡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和利用的科学化、规范化。

本文将介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流程。

项目管理流程一、立项阶段1.项目选址:选定农村整体开发、村庄整治等区域作为项目选址,评估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的要求。

2.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选定的项目区域进行调查和了解,以确立项目的可行性。

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评审,进行信息披露等。

3.项目申报:编写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请书,按照相关程序提出申请。

4.项目立项: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下发项目立项文件。

二、前期调研阶段1.对项目区域进行调研:确定项目范围、现状、其他需求等。

2.政策研究:综合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及项目审批要求。

3.项目可行性研究:进一步深入开展可行性研究,包括把握项目需求、市场和竞争情况等。

4.技术准备:进行技术方案的研究、论证、确定和优化。

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土地利用规划、水利规划、环保规划、财务经济概算等方面的工作。

三、设计阶段1.方案设计: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和技术准备方案,设计项目今后发展的总体技术方案和规划。

2.出图:包括草图、设计图、施工图等。

3.论证:进行方案、图纸、概算和可行性分析等论证,以明确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和要求。

四、施工阶段1.施工准备:包括招标、开工准备、组织协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2.施工实施:准确贯彻方案设计和论证要求,按照施工管理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3.工程验收:按照质检部门的验收工作流程,对工程实施效果进行验收。

五、运营阶段1.项目交接:项目完工后,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归档交接等工作。

2.日常运营:进行项目后续维护和管理,协调解决项目运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经营分析: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了解运营效果和竞争情况,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从土地整理项目的定义、审批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土地整理项目的定义土地整理项目是指对城乡土地进行规划、调整、改造、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土地整理项目包括城市更新、农村土地整治、工业园区建设、旅游开发等多个领域,是城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项目申报土地整理项目的申报是指项目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期限等内容。

申请书需要提供详细的项目说明和相关资料,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初审初审是指相关部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初审主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审查。

如果初审通过,项目申请人将获得项目立项批复。

3.环评审批环评审批是指对土地整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审批。

环评审批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以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公正。

如果环评审批通过,项目申请人将获得环评批复。

4.规划审批规划审批是指对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规划审批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的规划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项目的规划方案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如果规划审批通过,项目申请人将获得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是指对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进行审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的建设工程规划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要求。

如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通过,项目申请人将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审批施工许可证审批是指对土地整理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施工许可证审批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的建设工程施工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项目的施工方案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要求。

土地立项审批流程

土地立项审批流程

土地立项审批流程土地立项审批是指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范围内,依法对用地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和批准的程序。

土地立项审批流程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下面将从土地立项申请、审批程序、审批条件等方面介绍土地立项审批流程。

首先,土地立项申请。

申请土地立项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土地利用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议书、用地申请书、土地调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这些材料是评估用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环保等相关要求的重要依据。

其次,审批程序。

土地立项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审查、评估和批准三个环节。

审查阶段主要是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评估阶段是对用地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土地资源利用、环境影响、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评估。

最后是批准阶段,审批机关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用地项目。

再次,审批条件。

土地立项审批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符合国家和地方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等。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用地项目才能获得批准。

最后,审批结果。

审批机关会根据评估结果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请单位。

如果审批通过,申请单位可以继续进行后续的用地手续办理;如果不批准,申请单位可以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整改再次申请。

综上所述,土地立项审批流程是一个严格的程序,需要申请单位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经过审查、评估和批准三个环节,最终取得审批结果。

这一流程的严谨性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为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希望各相关单位在进行土地立项审批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确保用地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共同促进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
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立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区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立项,提交相关材料。

2. 立项审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3. 土地调查:立项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开展土地调查,并编制土地整理规划。

4. 环评审批:土地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人须向环保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过环评审批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5. 规划审批:土地整理规划需经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后方可实施后续步骤。

6. 征地拆迁:根据土地整理规划,申请人需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7. 工程设计和招投标:经过征地拆迁后,需进行具体的工程设计,并进行招投标。

8. 工程施工和验收:经过招投标后,进入工程施工阶段,并完成土地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以上是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流程的基本步骤,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流程

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流程

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流程土地整治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改善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

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流程是指进行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申报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立项阶段。

1. 项目立项申报。

项目立项申报是土地整治项目申报的第一步。

申报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包括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申报单位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技术、经济、环境等论证材料,以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2. 立项审批。

经过项目立项申报后,相关部门将对项目进行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初审、评审、论证等环节,审批机关将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是否批准项目立项。

二、项目规划阶段。

1. 项目规划编制。

项目立项审批通过后,申报单位需要组织编制土地整治项目规划。

项目规划包括项目的总体布局、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编制完成后,需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规划审批。

项目规划编制完成后,需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规划审批申请。

审批程序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审批机关将对项目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环保性等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是否批准项目规划。

三、项目申报阶段。

1. 项目申报材料准备。

项目规划审批通过后,申报单位需要准备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类材料。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使用证、用地手续等文件。

2. 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程序包括递交申请、初审、评审等环节,申报单位需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如有需要还需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

四、项目核准阶段。

1. 项目核准申请。

项目申报通过后,申报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核准申请。

核准申请包括项目建议书、申报表、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

2. 项目核准审批。

相关部门将对项目核准申请进行审批。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2〕139号,2002年4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2〕139号,2002年4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2〕139号(2002年4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科学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现就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规划的编制(一)指导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水平,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任务: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方向,提出重点区域、工程和项目等,拟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内容:1.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潜力;3.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任务;4.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规模、布局、项目等;5.分析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预期投资和效益;6.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制定全国土地开发整理的方针和政策,提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区域平衡的原则、方向和途径,确定土地开发整理投资方向。

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区,明确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作为确立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依据。

(四)编制原则:1.保护、改善生态环境;2.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3.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6.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跨行政区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由涉及区域的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新疆设计院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新疆设计院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新疆设计院一、项目背景1.1 项目概述在当前国家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而新疆设计院作为专业的设计机构,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新疆设计院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中的作用和流程。

二、新疆设计院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的作用2.1 项目评估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期阶段,新疆设计院会进行项目评估工作。

这项工作包括对项目地区的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地形地貌等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规划方案。

通过评估,可以帮助决策者更清晰地了解项目的各项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2.2 规划设计在项目评估确定项目可行性后,新疆设计院将进行规划设计工作。

这包括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布局、生态保护措施、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规划设计是项目的核心工作之一,它直接影响项目后期的实施效果,因此需要借助专业的设计团队进行细致的规划和设计。

2.3 施工监理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阶段,新疆设计院将承担施工监理的工作。

施工监理包括对项目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这项工作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障建设质量至关重要。

三、新疆设计院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3.1 项目立项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开始之前,需要进行项目立项工作。

这包括确定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规模和实施范围等,以及明确项目的目标和意义。

新疆设计院将参与项目立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为项目的启动奠定基础。

3.2 前期调研项目立项完成后,新疆设计院将进行前期调研工作。

这是项目工作的首要任务,包括项目地区的地理、气候、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以及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调研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规划设计在前期调研完成后,新疆设计院将进行规划设计工作。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报批工作流程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报批工作流程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报批工作流程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报批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一、申报程序:镇街道申请并提土地整理中心收镇街道国土所收供相关资料集、审核资料集并初审资料国土资源局领导报市、省二级土地竣工后本市组织审批立项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验收通过后报市级复验、省厅复核认定二、所需资料细目1、立项所需资料细目:(1)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立项:?浙江省农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呈报表,?立项申请,?可研报告,?土地整理,开发,前后地类变化明细表、分村汇总表,?涉及园地、林地、国有水域整理,开发,和文物保护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整理,开发,的决议,?区位图、现状图、规划图,?批准立项文件。

(2)建设用地复垦立项:?浙江省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呈报表,?《关于核拨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的请示》~附《浙江省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呈报表》~主送省厅~抄送市局,?立项申请、可行性方案、动拆迁安置方案,?复垦地块登记表,?影像资料,每块复垦宗地的现状照片,,?权属状况材料,?区位图、现状图、规划图,?批准立项文件。

2、验收所需资料细目:(1)土地整理、开发项目验收:?竣工验收表,?本市验收组验收意见及验收成员签名表,?要求进行复验的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工作总结,?土地整理,开发,前后地类变化明细表、分村汇总表,?涉及园地、林地、国有水域整理,开发,和文物保护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整理,开发,的决议,?权属调整报告及工程量完成情况表,?影像资料, {土地整理,开发,前、中、后照片}?区位图、现状图、竣工图。

(2)建设用地复垦验收:?浙江省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竣工验收表,?要求进行复验的报告~本市验收组验收意见报告及验收组人员签名表,?项目实施单位工作总结,?土地权属调整报告,?复垦地块登记表,?影像资料,复垦前后照片,,?区位图、现状图、竣工图,?批准立项文件,?浙江省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呈报表,?省厅核拨周转指标文件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呈报表。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立项申报、规划设计申报与审查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立项申报、规划设计申报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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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选库
实施计划库
(二)项目类型划分
1、按资金来源,分为: 财政性资金项目和非农建设项目自行补充耕地项目。 a.财政性资金项目是指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 及新增耕地指标置换专项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及其 他涉农资金等安排的项目。 b.非农建设项目自行补充耕地项目是指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单位为 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而自行投资实施的项目。 2、根据项目来源渠道,分为: 省级项目、市(州、地)级项目和县(市、区)项目三级。非农建设项 目自行补充耕地项目列为市(州、地)级项目。 a.省级项目:是指使用中央新增费、省留新增费和省级耕地开垦费(指标 置换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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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报告审查常见的问题▲ ▲规划设计报告审查常见的问题▲
√项目区位置和范围不清。如图上未标注项目区边界或项目区边界 项目区位置和范围不清 不一致;项目区有大量不动工区域,但图上未明确标注等。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不清。主要是未区分项目区动工和不动工范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不清。 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现状图上土地利用分类要素不清; 文、图不一致;无法核实项目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面积来源等。 项目建设目标不明确。主要表现为:对项目区当前土地利用限制 √ 项目建设目标不明确 因素分析不透彻,对项目需要解决的问题调查不清,项目建设目标不明 确或不符合实际等。 √规划方案不合理。方案过于简单,缺乏调查支撑;灌溉方式选择 规划方案不合理。 未考虑当地实际,脱离实际;工程布局思路不清;总体工程布局不合 理,包括沟、渠、路选线不合理,未考虑服务半径,占地面积大或走向 高差起伏大;对现有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未作充分利用的考虑,建构 筑物设置不切实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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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单项工程设计审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8.29•【文号】国土资厅发[2002]68号•【施行日期】2002.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组织申报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国家投资项目)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选择、论证和申报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一些地方的项目还程度不同地存在选择不尽合理、论证不够充分、报件不够规范、申报不及时等问题,致使入库项目数量满足不了资金的需要。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项目选择选择国家投资项目以土地整理和复垦为主,严格控制土地开发项目。

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荒滩、荒地开发项目,可以适当申报;荒山和严重缺水地区的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应申报。

二、关于项目基本条件(一)国家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符合湿地保护、生态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片开发未利用土地的,应当依法批准;项目区应当具备较好的建设条件,包括必备的基础设施。

(二)国家投资项目区的片块一般应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同一类型。

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方,可以将不同类型的若干片块组成一个项目进行申报,名称可定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或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等,但新增耕地率、投资估算等应按片块分类计算,并分别符合规定要求。

(三)关于国家投资项目建设总规模,仍按《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三)地方法规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七条 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农业、水务、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占用耕地状况,编制土地开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有滩涂等耕地后备资源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土地、农业、水务、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开垦计划,制定土地开垦方案,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提交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4
项目变更说明
原件
1
纸质两份/电子材料一份
填写准确、字迹清晰,图章有效
(三)申请文书名称
区(县)规土局《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的请示》
八、审批期限
申请期限:无特殊要求。
受理期限: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市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方案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0476)
分项名称:新办、依申请变更。
三、办理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六)其他规范标准
1、《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

土地开垦立项流程

土地开垦立项流程

土地开垦立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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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指南
主办部门:规划处
协办部门:地籍处、耕保处、资环处
适用事项代码: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工作内容
审查:
1 、土地开发整理类型;
2 、土地利用状况;
3 、土地权属状况;
4 、土地开发整理类型规模;
5 、新增耕地的数量;
6 、土地开发整理的配套设施;
7 、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来源;
8 、土地开发整理的管护措施等。

三、工作时限
( 一 ) 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二 ) 内部各办文环节工作时限:
1 、收文“窗口”工作时限:自受理当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受理资料录入办文系统;
2 、协办部门工作时限:自收到“窗口”递文起 25 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部门意见;
3 、主办部门工作时限:
自收到“窗口”递文起 4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应事务,呈报局领导签批;
4 、分管局领导工作时限(包括两位以上分管或协管局领导的并行办文时限):自收到递文起 3 个工作日内签批意见。

5 、局长或终审分管局长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时 3 个工作日内签批意见。

6 、办理结果校对、打印(文印员)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起 2 个工作日内出文(证)。

四、报请资料与标准(一式二份)
1 、立项申请表;
2 、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书);
3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总体规划图、标准分幅地形图( 1:1 万);
4 、区、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划审查意见;
5 、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6 、其他相关资料(如影像、图片资料等)。

五、办理结果
1 、同意:立项批复;
2、未同意: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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