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系统布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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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系统布线规
1.目的和分类
1.1 合适的布线(包括线缆选择与布敷、屏蔽连接与工艺)可以有效地减少外部环境对信号的干扰以及各种线缆之间的相互干扰,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同时,也便于查找故障原因和维护工作,提高产品的可用性。
1.2线缆大致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A类:敏感信号线缆B类:低压信号线缆D类:辅助电路配电电缆E类:主电路配电电缆1.3 A类指各种串行通信(如以太网、RS485等)电缆、数据传输总线、ATC天线和通信电缆,无线电、以及各类毫伏级(如热电偶、应变信号等)信号线。
1.4 B类指5V、±15V、±24V、0~10mA、4~20mA等低压信号线(如各种传感器信号、同步电压等)以及广播音频、对讲音频电缆。
1.5 D类指220/400V、连接各种辅助电机、辅助逆变器的电缆。
1.6 E类指额定电压3kV(最大3600V)以下,500V以上的电力电缆。
1.7 这4类信号中,就易被干扰而言,按A→E的顺序排列,A类线最易被干扰;就发射的电磁骚扰而言,按E→A的顺序排列,E类发射的骚扰最强。
2.线缆选择的基本原则
2.1 应选择阻燃、无卤(或低卤)、无毒的绝缘线缆,线缆应具备良好的拉伸强度、耐磨损性和柔软性,以适应振动冲击的环境。
2.2 根据信号的电压等级、额定电流、预期短路电流、频率、环境条件、电磁兼容性要求及预期寿命来选择电缆的型号和规格。线缆应符合TB/T 1484的要求。
2.3 配电电缆截面积按发热条件选择,负载电流必须小于允许载流量(安全载流量)。
2.4 电缆以线芯长期允许工作温度分成:A组(不超过100℃)和B组(不超过125℃)。
2.5 交流系统中,电缆的额定电压至少应等于系统的标称电压;直流系统中,该系统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该电缆额定电压的1.5倍。
2.6 [T]同轴电缆的抗干扰性能较好,传输距离长,可用作视频、射频信号的电缆。
2.7 铜母线一般应根据GB 5584.2及GB5585.2,选择采用TBY、TBR型扁铜线及TMY、TMR 型铜母线。
2.8 对于A类和B类应采用双绞屏蔽电缆,A类中的通信线必要时可采用光纤。
2.9 [T]配电电缆宜用屏蔽电缆,以防止对外部的辐射干扰。
3.布线的基本要求
3.1 电气设备的布线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电路图及装置布线图要求。
4.电子装置的布线
4.1 布线原则
4.1.1机车电子装置两接线端子间电线不允许剪接。
4.1.2导线穿过金属板(管)孔时,应在板(管)孔上装有绝缘护套(出线环或出线套)。
4.1.3导线弯曲时,过渡半径应为导线直径的3倍以上,导线束弯曲时也应符合该要求,并圆滑过渡。
4.1.4电线和各接线端子、电气设备及插头插座连接时,要留一定的弧度,以利于解连和重新连接。
4.1.5 导线连接原则上应通过接头,视具体情况采用压接、焊接、插接、绕接等方式。
4.1.6除绕接线外,每根导线两端必须有清晰牢固的线号,线号套管在导线上不易移动,视看方便,至少要保持一个大修期。
4.1.7电线槽安装应牢固,导线要用扎线带、线卡等以适当间隔可靠固定,防止振动造成损伤。
4.1.8电线电缆出入线槽、线管时必须加以保护,管口应加绝缘套(有油处应耐油)或用绝缘物包扎。
4.1.9对外有一定干扰或自身需防止干扰的信号,在对外布线及装置部布线时需采用屏蔽线,屏蔽层应接至机箱外部的专用接地母排或通过连接器外壳接至机箱箱体上。
4.1.10 [T]插体箱部各电路板间的连接宜采用绕接或插接布线。在布线密度过高时宜采用背板工艺方式。
4.1.11所有绕接布线起码应符合IEC 60352-1规定的改进型。同一位置不能既有焊接又有绕接。绕接线应适合于选定的绕接工序,且至少应紧绕3匝以上。4.1.12设计绕接布线时应考虑同一针上最多绕接3根导线。
4.1.13在插件箱布线时,对A、B、C三类信号要分区走线,尽量减少C类对A、B类的干扰。C类中的电源线宜用双绞线插接布线,脉冲信号线应用双绞线绕接。A类应用双绞线最后绕接并避开C类导线。
4.1.14多芯电缆应留有10%或至少2根备用绝缘线芯。连接器中应留有相应数量的备用接点。
4.1.15 [T]蓄电池供电电缆的分支应尽可能地靠近蓄电池。
4.2电子装置中使用的接头应符合TB/T 1507-93中第7章的要求。插头及插座应符合TB/T1508-2005中
5.6条的规定。
4.3 线槽的出口边缘必须光滑,不得有尖角和毛刺。4.4电线绑扎及固定
4.4.1在金属扎线杆、板的所有长度上,应用绝缘带半叠绕一层后再扎线。叠绕方向由下至上(水平方向叠绕除外)。
4.4.2电子装置中的电线和线束,在扎线杆、板端部、分岔线束根部及线束拐弯处均应有束带紧固。其它区段视情况可以连续包扎,也可以分段绑扎,但分段间隔不超过200mm。4.4.3 线卡或绑扎带应有足够的电气强度和机械强度。
4.4.4 [T]电源滤波器的进线宜单独走线,不宜与出线绑扎在一束中。
4.5线号
4.5.1 线号标记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线号的数字;
·连接处的电气设备项目代号与端子代号的组合。
4.5.2 线号的标注为机械制图标注法,具体见TB/T 1508—2005第5.4.8款。4.5.3 线号应固定在线适当位置,不得因振动而丢失。
5.E类、D类的布线
5.1安全措施
5.1.1 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5.1.2 电气设备应具有GB 4208规定的IP 32级以上的防护等级。5.1.3 带有插座输出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