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产妇休假规定放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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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1. 女职工分娩一胎,产假为98天;
2. 女职工分娩二胎及以上,产假为128天;
3. 单身、未婚、未生育的女职工,作为独生子女的可以享受额外30天的附加产假;
4. 职工怀孕3个月以上发生自然流产或者因工流产的,享受
15天的产假;
5. 因怀孕产生伤害或者疾病,需要继续休假的,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病假的规定执行。

此外,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与工资待遇挂钩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并且在法定产假结束后,享受由单位支付的护理假,具体时间为:
1. 产假结束后,未满1周岁的子女,护理假为每天1小时;
2. 产假结束后,1周岁及以上未满3周岁的子女,护理假为每
天0.5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产假的规定适用于正常分娩的情况。

对于其他特殊情况,如胎儿异常、早产、多胞胎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单位商议并由医生出具的证明进行调整。

总结起来,中国劳动法规定的产假天数根据胎儿的数量和女职工的情况而定。

对于一胎的女职工来说,产假为98天,而对
于二胎及以上的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此外,法定产假结束后,女职工还有权利享受护理假,以便更好地照顾子女。

以上
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和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2020湖南省产假最新规定

2020湖南省产假最新规定

2020湖南省产假最新规定一、晚育假取消,产假增加60天“也就是说,修正案草案通过后,今后在湖南,不管生一胎还是生二胎,享受的产假时间是一样的,都是158天。

”湖南省卫计委主任张健对此解释道。

在长沙开福区上班的颜女士现在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对比现在的拟定政策,她说“以前生一胎产假最多也能休158天,但生二胎的产假没这么多”。

此次修正案草案还规定,妻子生育时,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即陪产假)15天。

而在原来的规定中,只有当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男方才能享受护理假15天。

这意味着,现在的拟定政策覆盖面更广泛,对夫妻生育的限制要求更小。

与外省如四川、广西等相比,目前湖南拟定15天的护理假并不算长。

湖南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在前期的审议中就提出,建议男方护理假在15天的基础上适当延长,这样有利于男方更好地照顾家庭、女方和孩子。

在今天的分组审议中,延长男方护理假的建议得到不少委员的附和。

湖南省人大会委员崔玉芳也认为,现在企业招工更愿意要男性,因此再去延长产假会对女性就业不利,但是可以把生育的责任趋向男性一点,多给他们一点假期,让他们多陪妻子、孩子。

三、婚假暂没有纳入规定,委员建议休15天在国家鼓励生育一胎期间,法定婚假是3天,但湖南作出补充规定“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即相当一部分职工可享受15天婚假。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不少人关心晚婚假是否会继续保留。

不过,根据修正案草案规定,湖南此次调整和完善人口与计生条例,并没有把婚假内容纳入其中。

在今天的分组审议中,婚假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

“3天婚假解决结婚问题不太可能。

”湖南省人大会委员徐晨光认为,目前,湖南省异地就业、异地婚假已成为常态,法定的3天婚假时间过短,建议保留原有的晚婚假12天,即共休15天。

四、独生子女父母优待和奖励政策没有取消修正案草案对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时限予以明确。

修正案草案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夫妻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相关优待和奖励。

2020年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定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1、产假假期:(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

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

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二)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间工作。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三)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哺乳假假期及待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4、假期待遇: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

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看过“2017年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定”的人还看了:。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孕期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难产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上班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6、晚育的,增加15天;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产假规定20XX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XX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发布施行以来,对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征求意见稿拟根据《劳动法》第七章关于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将条例名称改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产假规定20XX年中国将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晚婚晚育产假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各个单位的规定也不一样。

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

2020年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2020年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2020年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一、2020年国家规定产假有几天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标准1、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

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

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2、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三、产假条怎么写尊敬的领导: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经医生鉴定于202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

经医生建议定于202__年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

本人从202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2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

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申请人:申请时间:声明:该作品内容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内容整合。

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或网站客服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广东2020产假新规定多少天工资标准如何

广东2020产假新规定多少天工资标准如何

广东2020产假新规定多少天工资标准如何自9月29日起,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产假178天剖腹产208天。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根据决定,合法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到178天。

此外,与前日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相比,最终通过的决定将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微调,明确七种情形可再生。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

此次修改中,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

根据新条例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

在具体实施方面: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4、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产假标准多少天 杭州产假128天还是98天

产假标准多少天 杭州产假128天还是98天

2020年产假标准多少天杭州产假128天还是98天关于2020年产假标准多少天的问题,相信很多准妈妈都非常关心,今天就跟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2020年产假标准多少天1、目前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是98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便*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杭州产假128天还是98天1、产假天数(1)目前杭州怀孕女职工顺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98天上调至128天。

(2)难产(助娩产和剖腹产)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之前的113天上调至143。

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胎增加15天。

(3)怀孕不满4个月*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计划内、外*产统一按此政策享受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3、执行日期2017年6月1日之后生育或*产的女职工均可享受上述待遇,另外生育医疗补贴未变动,剖宫产补贴2000元,助娩产补贴1500元,顺产、*产、引产补贴1000元。

以上就是2020年产假标准多少天杭州产假128天还是98天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1. 产假长度:女职工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可在生育后
7天内开始休假。

2. 产假工资: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按照本单位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产假工资。

3. 禁止辞退:在享受产假期间,雇主禁止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4. 变更岗位:女职工在利用产假期间,如有需要变更工作岗位,应当提前告知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应当为其安排符合其身体条件的工作岗位。

5. 延长产假:对于因生育需要继续休息的女职工,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延长产假(不超过30天)。

6. 同时享受陪产假:女职工的丈夫可以同时享受陪产假,时间为15天。

7. 产假结束后的安排: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其岗位要求安排一定的归岗时间,避免突然上岗对其生产及哺乳产生不利影响。

8. 相关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社会保险相关的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待遇以及其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2020深圳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

2020深圳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

2020深圳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正常产假2、独生子女增加35天;3、晚育增加15天。

流产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30天;3、怀孕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4、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产假75天。

难产2、吸引产、钳产、臂位产增加15天。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增加产假15天。

陪产假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拥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

请假流程证明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不同企业单位有所不同)流程:出示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难产的出示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用人单位填写有薪假申请。

上海深圳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第一胎双胎的话,男方没有护理假。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

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广东男方看护假10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_人事政策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_人事政策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产假最新国家规定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根据国务院最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法定产假有多少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xx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xx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各省产假规定汇总上海市: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

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

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

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 北京市: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2020年国家规定产妇有多久的休假时间

2020年国家规定产妇有多久的休假时间

2020年国家规定产妇有多久的休假时间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计划生育法修改,拟取消晚婚晚育假现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新法拟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1、生育津贴;2、生育的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

2020年产假最新国家规定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

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

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

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根据《上海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天津市:实行晚育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天津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32条)陕西省:实行晚育的,享受国家规定及即98天,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云南省:实行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详见《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贵州省:实行晚育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

(详见《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2条)西藏自治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西藏自治区没有地方规定,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

2020年深圳市产妇休假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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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产妇休假的最新规定一、女方产假:(一)广东省(含2017年3月21日之后的深圳)1、一般情况: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178天2、特殊情况最长(单胎难产):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30天难产假(规定3)=208天(二)深圳市(仅适用于2017年3月21日之前已休产假的产妇)1、一般情况: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178天2、晚育: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15天深圳晚育假(规定4)=193天3、特殊情况(单胎难产):98天产假(国家规定:见规定1)+80天广东地方奖励假(见规定2)+15天深圳晚育假(规定4)+30天难产假(规定3及5)=223天二、男方陪产假:十五天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4、《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12月24日修正,2017年3月21日废止)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工资”的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一)社会保险费;(二)劳动保护费;(三)福利费;(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五)计划生育费;(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企业产假几天2024新规定

企业产假几天2024新规定

企业产假几天2024新规定一、2024年产假多少天产假的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女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公司解雇孕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以下标准的双倍计算赔偿,具体如下: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二、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1、当事人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世分量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2、办理准生证;3、当事人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4、生产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世分量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总之,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的时间通常为98天。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产假通常不会少于90天,较高可以休假98天。

其中,产前一般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孕妇难产的,那么可以增加产假15天。

此外,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那么每多生育1个婴儿,会增加15天产假。

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那么可以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产假多少天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

2020关于生育假期有哪些新规定

2020关于生育假期有哪些新规定

2020关于生育假期有哪些新规定1、取消晚婚晚育假期。

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婚假3天。

2、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3、取节育环:休息1天5、产假:宁夏则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

如果按照夫妻合计,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等地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产假可从国家规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并增加配偶产假15天。

另外,根据新条例,广东目前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长假。

即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男性生育假即指陪产假,又称护理假。

2016年10月12日起,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

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具体如下: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

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目前为止,2017年各地有关生育假的规定没有更改,仍以2016年最新规定为准。

虽然各省份的标准都不同,但大多数省份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还明确规定配偶的陪产假。

江西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

宁夏则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

产后哺乳期假期规定2020新标准

产后哺乳期假期规定2020新标准

产后哺乳期假期规定2020新标准1.生育第一个儿女并领取《独生儿女父亲母亲荣耀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儿女父亲母亲奖赏费照发(发至儿女满14周岁)。

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儿女的女员工哺乳假一年(包含产假),哺乳假期间薪资照发,但独生儿女父亲母亲奖赏费不发。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能够享受每日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能够归并为1小时。

提早一小时下班或夜晚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饲养)。

1、哺乳时间:对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工时内应赐予两次哺乳时间(包含人工饲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

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归并使用。

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添。

哺乳时间及途中来回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薪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合延伸哺乳期,但最多不超出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员工,症状较重,每个月可赐予公假歇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当寒暑期期间,其寒暑期休假时间能够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假如离家比较近,可在将哺乳假一分为二,午睡时提早半小时回家喂奶一次,下班提早半小时回家喂宝宝,加上夜间的几次喂奶,基本上就能知足宝宝的需要了。

假如离家远,能够预先将母乳挤出储藏好,请家人代喂一到两次,夜晚回到家再喂奶。

一、怀胎女员工的假期分类(1)、一定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假:怀胎七个月以上,每日工间歇息一小时,不得安排晚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日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归并使用。

如工作允许,单位赞同,能够请的假产前假:怀胎7个月以上,如工作允许,经自己申请,单位赞同,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如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由自己提出申请,经单位赞同,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切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添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

2020年国家规定剖腹产休假有多少天

2020年国家规定剖腹产休假有多少天

2020年国家规定剖腹产休假有多少天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剖腹产麻醉后遗症一:术后麻醉的缓解产妇麻醉后手术正式开始,手术后产妇被推进康复室,在此停留1~2个小时,具体时间的长短根据使用的麻醉方法而定。

如果产妇使用的是硬膜外或脊髓麻醉,那就应该在康复室停留至下半身恢复知觉,可以扭动双腿为止。

如果采取的是全身麻醉,那就要在康复室停留至完全恢复知觉。

剖腹产麻醉后遗症二:麻醉后的疼痛如果孕妇剖腹产前已经经过试产,子宫的规律收缩引起较强的痛感,且孕妇比较疲惫,则在麻醉后,随着宫缩痛的消失,痛苦解除,有的孕妇随即会八睡,麻醉效果非常好。

产假最新规定 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

产假最新规定 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

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
产假是国家规定给女性员工的一种生育福利。

2、其中,在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孩子增加产期15天。

3、未满4个月*产的,有15天的产假,若是满四个月*产的,产假有42天。

4、女性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是被计入工作时间内的。

5、生育津贴,是按照该单位的年度职工月平均的工资标准发放的,若是没有参加生育险的员工,工资由单位承担。

6、参加休完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若是生育多胞胎的,多一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7、最后,二胎妈妈也能依法享受产假。

二、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
180天产假是地方政府规定的。

1、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给女性员工产假是98天。

2、180天的话,就要看地方政府的政策了,比如在黑龙江就有180天的产假规定。

三、产假158天的算法
98天(常规假)30天(晚孕假)15天(难产假)15天(多胞胎假)=158天。

1、国家目前并没有规定新产假158天,规定的是用人单位给女性员工不得低于98天的产假。

2、之所以会有158天或者是180天参加,都是女性员工按照自身的情况来叠加的产假天数,所以能达到158天或者是180天的数量。

以上就是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新规定180天产假是怎么来的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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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产妇休假规定放多少天
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
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产前假工资规定
孕期工资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
享受产前假。

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


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
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
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
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产假工资规定(产期)
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
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
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
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
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3、哺乳假工资规定(哺乳期)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
得超过一年。

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
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一条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
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4.晚育假工资规定(晚育年龄是24周岁)
孕妇产假天数:
一、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
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二、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三、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四、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五、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

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
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15天。

补充: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2017哺乳期假期规定:哺乳假待遇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

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

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

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2017哺乳期假期规定:哺乳安排
如果离家比较近,可在将哺乳假一分为二,午休时提前半小时回家喂奶一次,下班提前半小时回家喂宝宝,加上夜间的几次喂奶,
基本上就能满足宝宝的需要了。

如果离家远,可以事先将母乳挤出
储存好,请家人代喂一到两次,晚上回到家再喂奶。

一、怀孕女职工的假期分类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
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
可合并使用。

(2)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二、女工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假期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
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
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
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

晚育假一般应当与
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

晚育假
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
应得的工资发给。

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产前假: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
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
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
作劳动时间。

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
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
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
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
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
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
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
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
理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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