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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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为全面落实黔教人发[2009]147号文件和水府办发[2009]170号《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使我校绩效工资分配科学合理,有效打破平均主义,更好地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根据乡中心校有关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
3、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兼顾和谐、科学合理的原则。
4、坚持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实施对象
1、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教育局批准的脱产学习人员,在脱产学习期间受纪律处分或学习成绩不合格的;
(2)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3)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或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4)不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工作达3次的;
(5)任语文、数学学科教师,在期末统考时,学生成绩平均分为10分以下或及格率为0的;
(6)是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的。
三、分配办法
1、分配资金为期末中心校下拨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2、教师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按职称和考核发放,若教师在工作量化考核中不满60分的视为本期考核不合格,学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本项奖励工资。
3、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津贴(每月100元)由中心校考核,根据中心校考核结果发放。
4、副校长津贴为每月80元(按领导班子及各类管理人员分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5、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津贴分别为每月50元,按领导班子及各类管理人员分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6、会计、出纳、远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津贴分别为每月50元,按领导班子及各类管理人员分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7、语文、数学教研组长津贴分别为每月30元,按领导班子及各类管理人员分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8、班主任津贴以班级学生人数为依据,56人以上的每月50元;40-55人的每月40元;30-39人的每月30元;29人及以下
的每月20元,按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9、超课时津贴为每节课10元。
10、教职工量化津贴按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其津贴为期末中心校下拨到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去以上1-8项津贴后的总额。
11、开学初,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二级领导班子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二级领导班子和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职工为成员的绩效考核监督小组,明确各组职责。学期结束,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按本方案对全体教职工工作进行逐项考核,计算出结果后公示,编制发放册发放。
四、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领导班子及各类管理人员分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1、领导班子及各类管理人员量化考核目标分为100分。
2、副校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1)积极协助好校长抓好学校全盘工作,模范带头高标准高质量,创造性地按时完成所分管的工作和各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达到各项工作相应目标,得100分。
(2)分管工作被县级及以上各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0分。
(3)对分管工作,不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期初拟定的工作目标的,一个工作目标扣5分。
(4)对分管工作,学期结束后不完成学期初拟定的工作目标的,一个工作目标扣10分。
(5)分配资金为副校长津贴总额。应发津贴=副校长津贴总额÷100×个人量化考核得分。
3、二级领导班子(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及管理员(会计、出纳、远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1)团结合作、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主动高效、不断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所负责的工作,完成学期初拟定的工作目标和领导安排的一切工作,得100分。
(2)分管工作被县级及以上各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0分。
(3)对分管工作,不按时完成学期初拟定的工作目标的,一个工作目标扣5分。
(4)对分管工作,学期结束后不完成学期初拟定的工作目标的,一个工作目标扣10分。
(5)分配资金为二级领导班子和管理员津贴总额。个人应发津贴=津贴总额÷全体二级领导班子及管理员工作量化考核总得分×个人工作量化考核得分。
4、教研组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1)团结进取、务实工作,不断钻研学科教学教法,创新工作思路和教研模式,完成学期初拟定的工作目标和领导安排的一切工作,得100分。
(2)分管工作被县级及以上各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0分。
(3)对分管工作,不按时完成学期初拟定的工作目标的,一个工作目标扣5分。
(4)对分管工作,学期结束后不完成学期初拟定的工作目标的,一个工作目标扣10分。
(5)分配资金为教研组长津贴总额。个人应发津贴=津贴总额÷语数教研组长工作量化考核总得分×个人工作量化考核得分。
(二)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1、班主任一学期工作量化考核目标分为100分。
2、班主任一学期完成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积极,班级管理到位,有序创新,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参加各种活动,推进学校整体工作;注重养成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效实施素质教育;不出现任何责任安全事故者,得100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应扣分:
(1)班风、学风差,有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通过学校政教处处理的,一次扣5分。
(2)一学期在“卫生文明班级”评比中,连续2个月得倒数第一的,扣20分。累计3个月得倒数第一的,扣40分。累计4个月得倒数第一的,扣80分。
(3)班主任不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所安排的有关班级工作或资料的,一次扣5分。
(4)上级或学校组织检查时,班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每次扣5分;期末移交班级财产时,桌凳面板、脚等有断损现象的张扣5分,门窗玻璃、黑板、工具箱、工具柜等有破损的,每处扣5分,情节严重的自行负赔偿责任。
(5)上级或学校组织检查,无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