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导言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是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重要文件,重要指标之一是污染物的排放量。
这些数据是我国环保部门了解企业排放情况,制定环境保护政策的基础,也是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的法定依据。
因此,填写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是每个工业企业必须重视的日常工作。
本文档旨在为企业人员编写有关填写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的一般性概述。
本文档应被视为一份快速参考资料,而不是有关所有详细信息的完整指南。
填报要求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是企业每年向环保部门报告本企业一年内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文件。
该表针对每个企业制定并填写相应的污染物排放表,并针对各种类型的排放源制定。
填表原则根据《环境保护统计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应将相应污染物的排放量,在表格的相应国家标准排污口“排放量”栏填入准确的数字,单位为吨。
填表的基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计算是按照企业污染物排放工艺流程、设备机构和工业生产的类型、数量、规模等特征指标进行计算。
企业对自身排放工艺流程、设备机构、工业生产情况要清楚清晰,掌握关键的排放特征指标,以方便快速、准确地填报申报表。
针对不同行业的企业填表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不同的工业行业也有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因此,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填写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格,以达到填写准确的目的。
填表的注意事项1.随着企业的出口、投资等经营活动的扩大,企业的主营业务、行业等均可能发生变化,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申报;2.企业应该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对已申报的信息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更正;3.具体的填报事宜可以参考相关环保部门的指导资料与说明。
结论本文档为企业人员编写有关填写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的一般性概述。
针对不同的工业行业,企业需要按照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格进行填写。
当企业在填写申报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企业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小型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动态
经办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
□已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同意申报。
□未提交全部申报材料,退回重报。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要求:污染物排放口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且人工监测频次小于每季度1次的非国控工业企业填写该表。
工作时间
厂界噪声dB(A)
执行标准dB(A)
超(吨)
年综合利用量(吨)
年储存量(吨)
年排放量(吨)
排污单位承诺:
本单位提供的一切申报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本企业愿意依法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查处,并同意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与评价。
小型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动态
申报表(试行)
企业名称
申报时段(年度)
年用水量
燃料种类
年排水量
年燃料用量
主要原材料
年用量
年废气排放量
燃料平均含硫率
平均硫转化率
平均综合脱硫效率
主要产品
年产量
废水申报
排放口名称
废水排放量
污染因子
排放浓度
监测时间
废气申报
排放口名称
废气排放量
污染因子
排放浓度
监测时间
噪声申报
排放口名称
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表填写方法(不要在此表格上填)
表
排放口编号 与排污口编号申 请表格一致 排放口名称
水污染物排放申报表
X轴 排放口位置 可用手机的定位软 受纳水体环境功 填写内容:Ⅰ类、Ⅱ类、Ⅲ类 件查出 能区类别 、Ⅳ类、Ⅴ类
与排污口编号申请 表格一致
Y轴
填写内容:污水 填写内容:间断不 综合排放标准 填写内容:嘉陵江、梁滩河 规律;间断有规 排放规律 (GB8978-1996) 排放方式 、黑水滩河、市政管网至污 执行标准 排放去向 填写几点至几点 律;连续不规律; (时间) 一级标准、三级 水处理厂 连续有规律 标准;行业有行 业标准。可咨询 每日最大排水量 除每日排放小时 自己填写(可参考 数以作参考。每 年污水排放总量 水发票,或排污费 自动监测(控) 污水排放最大流量 小时最大排水量 (吨) (立方米/秒) 核定时核定的年排 仪器名称 ÷3600秒即得此 水量) 值(不足1吨按1吨 算) 日均排放浓度 最高瞬时排放浓度 每小时最大排放量 每日最大排放量(千克) 污染物名称 许可期排放量(吨) (毫克/升) (毫克/升) (千克) 此值为排放标准(可参照上 监测报告中污染物最大 (日均排放浓度×年污水排放 监测报告中污染物最大浓度值×每 监测报告中对应污 即监测报告中数据的平均 一年许可证值,也可以查找 浓度值×每小时最大排 总量÷1000000)×(许可期 值 日最大排水量÷1000= 染物名称 污染物排放标准) ÷365)= 水量÷1000= 若是化学需氧量和氨 若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则用日均 若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氮,则用日均排放浓度 若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则按 排放浓度×每日最大排水量÷ 则按照排污权核定量填写 ×每小时最大排水量÷ 照排污权核定量填写 1000= 1000=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 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 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产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 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 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填报要求1.区县控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等排污单位应填报本表。
2.表中年度情况以申报时间段实际情况填报。
3.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单位平面示意图》、《生产工艺示意图》、《主要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内容没有变化的,图中可注明“同上年”。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按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保部门核定后,将作为相关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排污单位拒报或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环保部门将依法处理。
8.本申报表需附的相关材料:(1)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2)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3)燃料消耗单复印件;(4)燃料检测单复印件;(5)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6)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7)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8)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表内指标关系:29≥31,29≥32,33≥34,33≥35,36≥39年处理量----污水(万吨)、废气(万标立方米)、固体废物(吨)。
2、如上表中治理设施为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对表中“*”项指标不用填写。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填报说明表1 企业基本情况[1.单位地址 2.环路位置 3.中心经度 4.中心纬度]: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环路位置指该单位位于几环路内,如该单位位于三、四环路之间,则填写四环路内,处于目前建成的环路之外的,暂时填写其他。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5.单位环保机构名称 6.专职环保人员数]:指申报单位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名称和专职环保人员(从事环境管理、科研、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数,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数。
[7.联系人 9.电话/传真 10.电子邮件 11.通讯地址 13.邮政编码]: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8.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
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
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14.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5.职工人数]:指申报单位实际职工总数。
[16.供暖面积] 有供暖锅炉的单位需要填写供暖面积。
[17.企业规模]: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8.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 (试行)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 1-1 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地址 2.中心经度 3.中心纬度]: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 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填表说明
【表封】 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 9 位。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
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 000。 3.[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5.[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
排污类型
污水 □
废气 □
固体废物 □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噪声 □ 申报年度:□□□□
行政区划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
填表人
报 出 日 期:
年
月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制
填报要求
1.工业企业等一般排污单位应填报本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 3 日前或变化后 3 日内填报相应 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 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单位平面示意图》、《生产工艺示意图》、《主要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内容没有变化的,图中可注明“同 上年”。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5 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 位一份。 7.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开发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报表
开发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报表
(工业企业类)
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排污申报种类:□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其他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填表企业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4、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5、该表一式二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开发区环保分局、申报企业各留存一份。
企业承诺
1.所提供的数据、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表1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表2 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及设备基本信息表
表3 废水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表
表4 废气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表
表5 燃烧设备基本情况表(锅炉项目填报)
表6: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填报说明:
[1.残渣物名称]:指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种类,分别为(1)飞灰;(2)焚烧渣;(3)筛余物;(4)污水处理污泥;(5)中间处理废物(具体废物种类);
(6)综合利用副产品(具体废物种类);(7)其他(具体废物种类)。
[2.产生量]:按排污单位当月实际产生的残渣量填报。
[3.处置方式]:填埋、焚烧、综合利用或外协等
表7 水、气污染物排放申报表
图二申请单位污染治理工艺
图三、申请单位供、排水水量平衡图
图四、申请单位平面布置图(项目及厂区)。
排放污染物月(季)报表(试行)填表说明.
《排放污染物月(季)报表(试行)》填表说明
填表要求
1.工业企业、小型三产、畜禽养殖厂(场)、加油站、储油库填报本表。
2.表中填报内容指上月(季)实际的实际排放情况。
3.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4.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5.本表每月(季)填报一次,月报表于每月5日前、季报表为每季结束后5日内,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区县环保监察机构。
6.排污者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保监察机构核定后,对应缴纳排污费的单位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不属于排污费计征范围的,由环保监察机构签署意见后反馈一份给排污者,作为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参见工业企业、小型三产、畜禽养殖厂(场)、加油站、储油库《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的填表说明。
1。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
申报时段年月至年月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表1:生产情况
填报说明:
[3.用耗量]: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量(用电量、药剂用量等)。
表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填报说明:
[3.进水量(吨)]:填报本单位当月污水处理的总量。
[11.中水产量]:指当月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水中再利用的水量。
[12.污水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水排放量。
[4.数据来源 8.浓度数据来源 13.数据来源 17.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5.污染物名称 14.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报,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水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5.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6.排放浓度]:当月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浓度。
[18.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报。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一般排污单位)填报说明填报要求1.工业企业等一般排污单位应填报本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
3.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季)及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单位平面示意图》、《生产工艺示意图》、《主要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内容没有变化的,图中可注明“同上年”。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表封】1.[申报登记代码]:由9位行政区划代码、4位行业代码和5位自编代码组成,共18位。
由环保部门填写。
2.[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3.[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4.[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5.[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6.[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工业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DOC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 填 表 人 报 出 日 期: 年 月 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制排污类型污水 □ 废气 □ 固体废物□ 噪声□经办人意见:经办人:年月日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本申报表需附的相关材料:1、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2、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3、燃料检测单复印件;4、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5、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6、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7、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1)(2)(3)- 2 -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1-1单位基本信息1.单位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旗、区) 乡、镇及街(道、路) 号2.中心经度°′″4.单位环保机构名称6.联系人7.电话/传真3.中心纬度°′″5.专职环保人员数8.电子邮件9.通讯地址10.邮政编码11.投产(开业)日期12.上年生产(经营)天数13.年末职工人数14.企业规模□15.单位类别□16.登记注册类型□□□17.隶属关系□18.行业类别□□□□19.开户行20.帐号21.上年总产值(万元)22.上年利税金额(万元)23.上年“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万元)24.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万元)25.环保设施原值(万元)26.污水治理设施数(套)27.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万吨/日)28.上年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万元)29.锅炉数(台)31.其中烟尘排放达标数台蒸吨33.工业炉窑数(座)34.其中烟尘排放达标数(座)30.锅炉总蒸吨数32.其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数台蒸吨35.其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数(座)36.废气治理设施数(套)37.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万标立方米/时)39.脱硫设施数(套)40.脱硫设施脱硫能力(吨/时)38.上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万元)排污许可证41.编号42.发证日期43.是否重点污染源国家级□省级□地市级□44.上年缴纳排污费总额(万元)45.上年环境违法罚款(万元)否□表内指标关系:29≥31,29≥32,33≥34,33≥35,36≥39- 3 -表1-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1.治理设施名称2.污染类别3.处理方法4.设计处理能力5.年处理量*6.排向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7.运行天数8.运行费用(万元)9.投入使用日期⑴⑵⑶⑷⑸⑹⑺备注:1、计量单位:处理能力----污水(吨/日)、废气(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吨/日);年处理量----污水(万吨)、废气(万标立方米)、固体废物(吨)。
2019版-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精品文档8页
附件2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申报时段年月至年月报出日期年月日环境保护部制填报要求1.排污单位投入生产、经营或运行(含试生产、试营业、试运行)后,按月或按季度实际排放情况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并根据要求按月或季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
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4.排污申报需附以下相关材料: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燃料检测单复印件、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填报说明【表封】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
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第 20 页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表1:生产情况主要产品产量1.产品名称□2.计量单位□3.产量□原辅材料用耗量4.原辅材料名称□5.计量单位□6.用(耗)量□用水量用电量用水类型7.用水总量(吨)8.其中重复用水量(吨)9.用水来源□10.电(万千瓦时) 生产生活合计燃料11.名称12.产地13.用量(吨/立方米)14.硫份(%) 15.灰分(%) 16.燃料热值(千卡)第 21 页填报说明:[1.产品名称、2.计量单位、4.原辅材料名称]: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35页)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填报要求1. 纳入环境统计范围的重点工业企业应填报本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单位平面示意图》、《生产工艺示意图》、《主要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内容没有变化的,图中可注明“同上年”。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8.表中黑体粗字为必填项。
*本表中所涉及的相关代码的填写及物料衡算相关系数选用可参照南京市环保局二二年度《环境统计年报与排污申报登记填报指南》。
填表说明【表封】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3.[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VOCs排放申报表
表1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表
表1-1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VOCs污染源情况表
表1-2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VOCs污染源情况表
a
表1-3有机液体装卸VOCs污染源情况表
a
表1-4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污染源情况表
a
表1-5燃烧烟气污染源情况表
a
表1-6工艺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情况表
a
表1-7工艺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情况表
a
表1-8采样过程污染源情况表
a采用实测法时须填写
表1-9火炬燃烧废气污染源情况表
a采用实测法时须填写
表1-10非正常工况VOCs污染源情况表
表1-11冷却塔、循环水系统污染源情况表
a
表1-12事故排放污染源情况表
表2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表
上述申报需包含所有工段
四、VOCs回收情况
核算期回收的各种废有机溶剂合计(千克,D):
名称型号回收单位或回收再利用项目名称回收量1、
2、
上述申报需包含所有废有机溶剂
五、其他信息
1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试行)
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制
填报要求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行业大类在06-46之间的排污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国、市、区重点源;属于环统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均填报本表。
2.排污单位投入生产、经营或运行(含试生产、试营业、试运行)后,按月或按季度实际排放情况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并根据要求按月或季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3.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
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4.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5.排污申报需附以下相关材料: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燃料检测单复印件、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
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表1:生产情况
备注:第8项=第9项+第11项+第12项。
表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排放口
备注:表内指标关系:第10项=第3项×第8项×10(2)污水排放特征值
表3: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备注:表内指标关系:第19项=第3项×第15项×10=第5项×第17项(折算浓度或排放速率只要一项超标即为超标排放)
表4:边界噪声排放情况
备注:表中“*”项可不填。
表5:固体(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表6:审核意见
填报说明:
[核查意见]:由环境监察人员核查企业基本情况后填写。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由环境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填报内容及环境监察人员核查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并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意申报的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不同意申报的应要求申报单位重新填报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