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临淄区道路工程维修工程

合同编号:

委托方:临淄区地方道路管理处

承接方:淄博超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

委托方(甲方):临淄区地方道路管理处

承接方(乙方):淄博超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临淄区道路工程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合同勘察设计项目名称、设计内容及设计要求:项目名称:1、兴边路边坡防护、老102排水清淤、宏达路与辛河路平交道口兴边路与寿济路交叉口计:15360元

2、临淄区宏达路、张皇路安全保护设施计:10000元

第三条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根据国家规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

第五条费用

5.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费合计为人民币25360元(大写:

贰万伍仟叁佰陆拾元)

5.2上述费用为总包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勘察设计费不再做调整。

第六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供全部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完工后结清。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应明确地提出有关的技术要求及附图。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资料和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

确定交付资料和文件的时间。

7.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7.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合同总价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合同总价的全部支付。

7.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用。

7.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违背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

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7.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支付设计文件。

7.2.2乙方只对本次改造的设计文件内容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金额相等。

7.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7.2.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争议及解决

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