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排放瓦斯制度(正式)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1. 简介矿井瓦斯排放制度是指对矿井瓦斯的排放进行规范和控制的制度。
矿井瓦斯是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
为了防止矿井瓦斯的爆炸和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危害,需要对矿井瓦斯的排放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 矿井瓦斯排放的危害矿井瓦斯是一种无色、无臭的气体,但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气体。
矿井瓦斯具有可燃、易爆、窒息等特性,容易引发爆炸事故,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同时,长期暴露在矿井瓦斯中还容易导致工人患肺病等健康问题。
3. 矿井瓦斯排放管理的目的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减少生产损失,对矿井瓦斯进行排放管理十分必要。
主要目的有:•预防矿井瓦斯爆炸,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降低排放量,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制定规范的措施及技术方案,提高排放效率,优化能源利用。
4. 矿井瓦斯排放管理措施4.1 排放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管理职责和管理措施,为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4.2 矿井瓦斯排放标准制定并实施矿井瓦斯排放标准,明确矿井瓦斯的排放限值,对超标矿井进行责任追究,以确保矿井瓦斯的排放不对环境造成过大的污染。
4.3 矿井瓦斯控制技术采用现代化的烟气净化技术,对矿井瓦斯进行控制,降低矿井瓦斯的排放量,控制对环境的影响。
4.4 矿井瓦斯排放处理定期对矿井瓦斯进行处理,如利用矿井瓦斯进行发电、热能回收等,从而实现矿井瓦斯的资源化利用。
5. 矿井瓦斯排放管理效果通过以上的矿井瓦斯排放管理措施,可以实现矿井瓦斯的有效控制和资源的具体化利用。
矿井瓦斯排放管理的关键是预防和控制矿井瓦斯爆炸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此外,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对环境也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与要求1)凡与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排放瓦斯工作(1)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排放瓦斯,并且必须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 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专门措施。
(3)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停风区的瓦斯排放分为以下两个级别;一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但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因为停风区内需要排放的瓦斯量并不大,认真采取控制风流措施,完全可以做到安全排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必制定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但必须有瓦检、安检、电工等有关人员在场,并采取控制风流措施。
二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排放瓦斯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需要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更不准几点公用一个措施。
批准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负责落实道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查。
(2)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除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3)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限。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撤人及限量的瓦斯排放原则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严禁一风吹。
排放瓦斯时,其回风系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在相连巷道内设岗警戒;必须严格控制风量,确保在全风压风流第一交汇点瓦斯浓度不大于1、0%,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
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瓦检员负责排放;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大于或等于3、0%时,由救护队负责排放。
二、必须采用控制风量的排放瓦斯方法(启封巷道时,由外往里逐段排放)。
排放瓦斯时,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量须由小到大逐渐增加;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应先开启出风侧的一级,需增加风量时再开启吸风侧的一级。
三、排放瓦斯必须由通风科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科、生产技术科会审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排放瓦斯措施应包括:巷道名称、排放方法、巷道长度、积存原因、积存体积、预计排放时间、停电撤人范围及设岗地点等内容,并附图说明。
排放瓦斯回风流经过的路线须用线条标记;设岗截人地点须用站岗截人符号标记。
为一个工作面服务的措施只能使用一次。
四、救护队排放瓦斯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贯彻,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学习、签字;2、救护队员由一名救护副小队长或以上指挥员带队,并在现场统一指挥;3、救护队到达现场后,指挥员必须组织瓦检员、安全检查人员、停电、撤人及设岗负责人和协助救护队排放瓦斯的人员学习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参与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服从救护队指挥员的统一指挥;4、回风系统的撤人工作由救护队负责;与回风系统相连巷道设岗及停电工作由队组负责,同时设岗地点须设置排放瓦斯,严禁入内警示标识;5、设岗工作完成后,站岗人员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6、停电、撤人工作完成后,停电、撤人负责人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并向矿调度汇报;7、救护队指挥员在确认停电、撤人、设岗工作完成后向矿调度汇报;8、矿调度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下达排放瓦斯命令;9、排放瓦斯前,需检查、确认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筒扎紧和排放三通短节打开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10.排放瓦斯时,两名救护队员负责控制排放三通,一名救护队员负责检查全风压第一交汇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11、瓦斯排放结束后,瓦检员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将数据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下令恢复正常工作等。
新旺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新旺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新旺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诱发矿井停电是停风造成矿井瓦斯隐患的主要源头,恢复通风、送电氮氧化物排放瓦斯是矿井通风瓦斯管理的关键所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现将管理制度制订如下:一、基本要求:1、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所供风区域无风的,统称为预防性停风。
2、恢复临时性停风区的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不已经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已经超过1.5﹪时,可直接重新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首屈一指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已经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牵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会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复。
3、停风区瓦斯浓度可根据传感器显示浓度确定。
确需进入停风区域检查瓦斯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一前一后,自保且必须携带化学氧自救器和氧气检测仪,一旦出现瓦斯浓度逾1.5%、氧气浓度低于20%或其它水蒸气不符合要求时,立即退出。
4、排放瓦斯措施中必须明确排出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区域(巷道),撤人、断电、警戒范围、指挥人员、操作方式监督及其注意事项等。
二、排放瓦斯责任划分:矿总工程师:塞克负责各类排放瓦斯措施的技术把关、审查及排放密闭的尾巷蒂卡、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等处的塞克时的现场组织排放。
通风副矿长: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时亲自指挥瓦斯排放其他工作,瓦斯浓度超过5%应塞克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通风科长(副科长):参与拉辛组织任何情况下的瓦斯排放工作。
负责长期停风巷道、启封密闭的盲巷及瓦斯浓度超过3%时会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瓦检队队长(副队长):负责瓦斯排放措施的贯彻钻研及现场组织瓦斯浓度在3﹪下述或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的卡德排放工作。
瓦检员:负责临时性停风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瓦斯排放。
临时性停风时间30分钟至8小时或虽未超过30分钟,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温度达到1.5%时,由瓦检员电话汇报通风科、调度室,由瓦检队长或通风科值班人员提出书面上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人员(巡检员、瓦检员)进行排放。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摘要随着煤炭的不断开采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瓦斯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
瓦斯是一种危险的可燃气体,对矿工和设备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对矿井排放瓦斯进行管控,建立完善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对矿井排放瓦斯制度进行探讨。
瓦斯的危害瓦斯是一种无色、无臭的可燃气体,会严重影响矿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下是瓦斯的危害:•爆炸:瓦斯爆炸是煤矿事故中最为常见的一种。
瓦斯浓度达到5%至15%时,一旦遇到明火、电火花等热源,就会引发爆炸,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煤矿生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窒息:瓦斯浓度过高时,会使人窒息而死亡。
•毒性:瓦斯中还含有有毒气体,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吸入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矿井排放瓦斯的原因矿井排放瓦斯是由以下三方面原因导致的:1.煤层气的释放:随着煤炭的不断开采,煤层中的瓦斯被释放出来。
2.煤炭的运输、储存:煤炭的运输和储存也会产生瓦斯。
3.煤矿的采矿活动:煤炭的采矿会破坏煤层的结构,进而释放更多的瓦斯。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的建立为了避免矿井排放瓦斯的危害,建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预防为主:从源头上控制瓦斯的产生,保障矿工和设备的安全。
2.经济合理:制度建立需要考虑到煤矿的生产成本和效益,不能制定过于严格的规定,导致煤矿不能正常生产。
3.立法明确:相关法律应该对煤矿瓦斯排放进行明确的规定,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
4.全员参与: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全员参与,使制度建立和实施成为全员共识。
针对上述原则,以下是矿井排放瓦斯制度应包括的方面:1. 瓦斯检测与监测在矿井进口、出口、巷道顶板等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方,应设置瓦斯检测仪器,实现全程监测。
2. 瓦斯排放量的限制煤矿应该根据煤层中瓦斯的压力和倾向,设定瓦斯排放的限制,对煤矿的采煤和储存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控。
3. 瓦斯的处理和利用瓦斯排放后应该进行处理和利用,例如直接利用瓦斯发电等方式,发挥瓦斯的可再生能源价值。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5篇)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当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
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
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2、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工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____%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3、井下局部地点出现瓦斯积聚时,瓦斯员负责将有害气体变化情况通知采掘队组跟班队长、班长和现场作业人员。
采掘队跟班队长和班长(安全员)负责断电和撤人工作。
4、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
5、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
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____%以下、二氧化碳降到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6、排放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____%;排放出的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
7、顺槽开口未形成独立回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要切断瓦斯流经区域的全部电源,并撤出所有人员,停止其它工作。
8、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程序,首先应以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地点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经检查瓦斯浓度降到____%以下时,下一台局扇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
二、矿井主要通风机(主扇)排放瓦斯9、矿井停电后,矿机电部门要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长,分管电机的副总经理,主要通风机(主扇)必须在____分钟内启动,否则必须切断该主要通风机所服务矿井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矿井瓦斯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安全管理制度一、矿井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一)矿井凡因局部通风机临时停止运转,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但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恢复正常通风前,矿必须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由当班瓦斯检查员、班组长现场负责,实行就地瓦斯排放工作。
(二)矿井凡因停电或检修,造成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停风区瓦斯浓度最高达到3%(含启封密闭的独头盲巷)时,恢复正常通风前,每个停风区或启封的独头盲巷,必须单独编制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由救护队按救护战斗条例有关规定,佩机执行瓦斯排放工作。
(三)排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二、瓦斯浓度3%以下就地瓦斯排放安全技术规定(一)就地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必须明确现场排放人员职责、控制排放的办法、警戒范围、瓦斯探头的监测位置等安全规定。
(二)就地瓦斯排放前,必须经请示矿调度值班负责人同意后,由当班瓦斯检查员、班组长现场负责,并由通风科(区)长或通风技术员指挥按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就地瓦斯排放工作。
(三)就地瓦斯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后,经瓦斯检查证实排放区内最高瓦斯浓度在1%以下,由当班瓦斯检查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三、瓦斯浓度3%以上救护队执行瓦斯排放安全技术规定(一)瓦斯排放安全技术管理规定1矿井因停电或检修,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停风区瓦斯浓度最高达到3%(含启封密闭的独头盲巷)时,恢复通风前,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恢复通风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2、每个停风区或启封的独头盲巷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有排放前瓦斯浓度,计算停风区中的瓦斯排放量,排放时间,控制限量排放的方法,通讯电话,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撒人断电及警戒范围,监测探头的安设位置,流经区域内的各种电气设备停送电等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
并绘制排放风流流经区域完整系统图,标明人员搜索路线、撤人站岗点位置等要求。
措施中必须有审批人、贯彻人、指挥人、现场负责人、贯彻时间等,并严格执行。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1. 背景与目的矿井瓦斯是指地下矿井中产生的可燃气体。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矿井内部的空气质量,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承包商及访客。
矿井指全部地下采掘作业区域及相关生产设施。
瓦斯排放包含矿井废气的排放和瓦斯抽采过程中的处理。
3. 瓦斯排放管理职责3.1 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瓦斯排放制度的实施和执行,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监督瓦斯排放管理情况。
3.2 生产部门负责瓦斯排放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执行,布置必需的瓦斯抽采和处理工作,确保瓦斯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3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瓦斯排放管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参加瓦斯抽采设备的巡查和维护。
4. 瓦斯排放管理措施4.1 瓦斯检测4.1.1 确保在矿井中普遍安装瓦斯检测仪,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4.1.2 每位矿工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需进行瓦斯检测,确保工作面内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4.1.3 瓦斯浓度超出安全范围的工作面,必需暂时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排出瓦斯。
4.2 瓦斯抽采4.2.1 对于瓦斯丰度高、瓦斯压力大的工作面,必需安装瓦斯抽采设备,确保瓦斯安全处理。
4.2.2 瓦斯抽采设备必需进行定期巡查、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4.2.3 瓦斯抽采设备显现异常情况时,必需立刻停止使用,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4.3 瓦斯处理4.3.1 瓦斯抽采后的废气必需进行处理,确保排放气体符合相关废气排放标准。
4.3.2 废气处理设备必需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4.4 瓦斯排放监测4.4.1 每月进行一次瓦斯排放检测,记录排放数据并进行分析。
4.4.2 依据瓦斯排放情况,订立改进措施并及时执行。
5. 培训与教育5.1 新员工培训对于新进入矿井工作的员工,必需进行瓦斯排放制度的培训,包含瓦斯检测方法、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内容。
5.2 周期培训定期开展瓦斯排放管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瓦斯排放管理的认得和本领。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井瓦斯排放的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并且有利于环境保护。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矿井的瓦斯排放管理。
二、责任部门及人员(一)矿井企业1. 矿长:负责整体瓦斯排放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生产主管:负责排放设备的维护和操作。
3. 安全主管:负责瓦斯监测和安全防范。
(二)环境保护部门1. 监察部门:负责对矿井的瓦斯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查。
三、管理程序1. 瓦斯排放监测(一)矿井企业应设置瓦斯监测设备,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定量监测,确保瓦斯排放在安全范围内。
(二)矿井企业应建立瓦斯监测台账,记录每次监测的时间、地点和瓦斯浓度数据,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
2. 瓦斯排放量控制(一)矿井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对矿井瓦斯排放量进行控制,确保不超出国家安全规定。
(二)矿井企业应定期进行瓦斯排放量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 瓦斯处理设备维护(一)矿井企业应建立定期维护和检修计划,确保瓦斯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矿井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瓦斯处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
4. 瓦斯排放风险评估(一)矿井企业应定期进行瓦斯排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瓦斯排放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二)矿井企业应建立瓦斯排放风险评估台账,记录每次评估的时间、方法和结果,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 矿井企业应建立瓦斯管理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具体责任和权限。
2. 监察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瓦斯排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3. 矿井企业应定期组织瓦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瓦斯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4. 矿井企业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对瓦斯排放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和奖励。
五、制度改进和完善矿井企业应定期召开瓦斯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和完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提高矿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范本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范本一、瓦斯排放管理目的和原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工作科学有效,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
1.2 原则1.2.1 安全第一原则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是最基本的原则,任何瓦斯排放管理和控制措施都必须以矿工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
1.2.2 预防为主原则瓦斯排放管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通过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确保矿井瓦斯排放在安全和可控的范围内。
1.2.3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瓦斯排放的危险性和矿井的情况,将矿井划分为不同级别,并实施相应的管理要求和控制措施。
1.2.4 持续改进原则瓦斯排放管理工作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应不断总结经验,引进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控制效果。
二、瓦斯排放监测和预测2.1 监测设备和参数2.1.1 瓦斯监测采样仪矿井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瓦斯监测采样仪,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修,确保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1.2 监测参数和限值应监测矿井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流量和瓦斯温度等参数,同时设置相应的限值,超过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2 瓦斯预测和评估通过对矿井瓦斯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瓦斯的生成、积聚和运移情况,为后续的排放管理和安全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瓦斯排放管理措施3.1 管理责任矿井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落实瓦斯排放管理的责任和权力,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3.2 瓦斯抽放和排放3.2.1 瓦斯抽放井的设置和维护根据矿井的情况和瓦斯的分布特点,设置合理的瓦斯抽放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瓦斯能够有效地从矿井中抽排。
3.2.2 瓦斯排放的安全措施在对瓦斯进行排放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瓦斯浓度监测、通风控制、防火防爆措施等,确保排放过程的安全可控。
3.3 事故应急措施3.3.1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矿井应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任务和责任,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进展以及对煤炭资源日益加添的倚靠,煤矿瓦斯排放成为了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了掌控和削减煤矿瓦斯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国订立了一系列的煤矿瓦斯排放制度,旨在加强煤矿瓦斯排放管控,推动煤矿安全生产。
本文将围绕煤矿瓦斯排放制度打开认真讲解。
一、煤矿瓦斯排放现状1. 煤矿瓦斯的特点煤矿瓦斯,又称矿井瓦斯、煤气,是一种分子式为CH4的气体。
该气体还包括一些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其中以甲烷为主,占煤炭中气体的60%~95%。
2. 煤矿瓦斯的排放(1)导致瓦斯排放的重要原因:矿井开采会扰动地下的煤体或煤床,从而产生瓦斯。
此外,煤炭层中的生物和地球化学过程也会产生瓦斯。
(2)瓦斯排放的方式:瓦斯重要通过井口、排放口、放顶井等方式排放出来。
其中,瓦斯渗漏、瓦斯突出、煤火引燃等都会导致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 煤矿瓦斯排放危害(1)瓦斯爆炸等意外事故:煤矿瓦斯是引起煤矿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矿工在采煤现场工作时,往往会面临瓦斯爆炸的不安全。
(2)环境污染:瓦斯除了能够引发煤矿事故外,还对环境造成污染。
瓦斯排放会臭氧层和大气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3)对人类健康的危害:瓦斯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易引起人体一系列不适反应,长期接触还会引起肺、肾等疾病。
二、煤矿瓦斯排放制度的建设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煤矿(安全)法》:该法规定,煤矿必需采纳单点供风,定向风流,且需进行瓦斯防备和排放处理。
(2)《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管理方法》:该法侧重煤矿瓦斯的综合利用,以削减瓦斯的排放和减轻瓦斯对环境的污染。
(3)《安全生产法》:该法为加强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了必需进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用。
2. 煤矿瓦斯排放制度的实施(1)强化安全监管:煤矿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煤矿生产安全的监管管理,防范瓦斯事故。
(2)加强瓦斯排放监测:煤矿企业应安装瓦斯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瓦斯的含量和瓦斯排放量,便于适时发觉和处理瓦斯泄漏等问题。
瓦斯排放制度
瓦斯排放制度Ⅲ、瓦斯排放方法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按排放方法分为人工排放和自动排放两种。
人工排放又分为巷外三通排放、巷外风筒错口排放、巷内风筒错口排放。
按瓦斯排放措施的等级分为三级,即一般排放〔三人排放〕、特地措施排放、抢救队排放。
1、一般排放〔三人排放〕排放条件:井下局部通风机临时停风,独巷口检查的瓦斯浓度到达 1%~3%,二氧化碳浓度到达 1.5~3%或停风时间在 8 小时以内。
排放分工:放炮员开停局部通风机,掌握排放三通风量;瓦斯员验收停电撤人站岗状况,检控分区回风瓦斯浓度;班组长负责停电、撤人、站岗事宜。
瓦斯员为瓦斯排放工作的负责人。
2、特地措施排放排放条件:独巷口检查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超过 3%,或停风时间在 8 小时以上时,必需制定出特地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排放分工:按措施规定的分工执行,一般分工为:一名通风人员开停局部通风机,掌握排放三通的风量;其次名通风人员负责验收停电、撤人、站岗状况,检控分区回风瓦斯浓度;班组长负责停电、撤人、站岗事宜。
矿或通风部门技术员以上的领导为瓦斯排放工作的负责人。
3、抢救队排放排放条件:全部封闭区的瓦斯排放,无论检测的墙外或是墙内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凹凸,均须写出特地瓦斯排放措施,报公司审批后,由抢救队实施排放。
排放分工:抢救队负责启封密闭墙、独巷内的风筒移接、瓦斯排放、瓦斯检查等工作;生产矿井负责局部通风机开停、停电、验电、站岗、撤人、独巷口外瓦斯浓度检查等工作。
矿安全副总工程师以上的主管矿井通风工作的领导为瓦斯排放工作的负责人。
4、自动排放利用智能瓦斯排放器进展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排放工作。
安设使用 MABZ 型通风机自动调速装置,也称为智能瓦斯排放器。
该装置由变频调速系统和瓦斯监控系统组成,它将 IGBT 变频调速和超导热管散热技术以及模糊掌握理论应用于通风机自动调速装置中,使局部通风机的恒速运转方式变为调速运转方式,从而实现局部通风机按设定的瓦斯值自动调速运转,到达节约电能,按设定值自动排放瓦斯的目的。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矿井的抽放瓦斯管理工作。
第三条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规范操作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水平。
第五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矿井应当成立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区区长、抽放区区长等有关领导成员组成。
第八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二)审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重大技术方案;(三)监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协调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九条矿井应当设立抽放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抽放瓦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三)监督检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一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瓦斯赋存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放方法和技术,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抽放方法、抽放参数、抽放设备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对抽放瓦斯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是指对矿井瓦斯进行管控和排放的一套规章制度。
矿井瓦斯,是指在煤矿中形成并聚集在矿井空间中的可燃气体,主要成分
是甲烷。
煤矿瓦斯的排放对矿井生产和矿工安全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需
要建立矿井瓦斯排放制度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保证煤
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矿井瓦斯是一种可燃气体,容易引发煤矿火灾和煤尘
爆炸,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矿井瓦斯
排放制度,对于矿山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其次,矿井瓦斯排放制度应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对瓦斯浓度进行实
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通过设置瓦斯监测装置和传感器,可以对矿井中的瓦
斯浓度进行监测,并及时报警。
同时,需要建立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对
监测数据进行存储和分析,为矿井瓦斯的排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矿井瓦斯排放制度需要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措施。
矿井瓦斯
的排放标准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同时,需要根据矿井瓦斯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如瓦
斯抽采、通风系统设计等,以减少瓦斯积聚和排放的风险。
第四,矿井瓦斯排放制度需要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对瓦斯排放进行全
面监管。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对瓦斯排放情况
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矿井瓦斯排放的监督
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只有建立起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有效保证矿井瓦斯排放制度的执行和有效性。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3篇)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矿井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瓦斯积聚。
瓦斯积聚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矿毁人亡的爆炸事故。
一般来说,多数是采用排放瓦斯的方法来消除瓦斯积聚,所以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任何一个矿井都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制度。
排放瓦斯制度的内容有:(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或其他原因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有组织地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回风系统内撤人、断电、警戒。
撤人及断电范围、警戒位置、断电及复电执行人都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2)排放中,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____%。
3)设置排放基地,基地应设在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
4)排放方法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排放方法及步骤都必须在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
5)排放必须采取在汇合风流口靠新风流一侧控风进行。
6)排放结束,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____%时,才允许向排放巷道内送电、恢复工作。
(3)排放瓦斯必须遵守下列程序:1)由排放瓦斯组织指挥者组织参加排放瓦斯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措施,落实责任。
2)进人排放区,排放回风系统撤人,设岗警戒,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3)现场负责人下令按措施的要求执行。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现场负责人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准备的情况,并请示开始排放,得到允许后,下令排放。
4)由排放人员按措施规定排放,排放时必须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是循环风,一旦出现循环风立即停止排放。
5)现场负责人组织检查排放效果,确认排放区内一切安全、正常后,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得到指令后,下令撤岗,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完毕。
(4)不同情况下的排放瓦斯规定(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____%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____%,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o%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3篇)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第一条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二条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条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和最高二氧化炭浓度不超过____%,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____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____%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四条瓦斯排放应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权限。
第五条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实施,救护人员带机排放,通风、安全、生产、机电等部门协助,参加排放人员的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2)是指根据矿井瓦斯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以控制和减少矿井瓦斯的排放,确保矿井安全和环境保护。
矿井瓦斯是矿井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主要由甲烷组成,对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同时,矿井瓦斯也是一种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有负面影响。
为了控制矿井瓦斯的排放,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实现环境保护,矿井瓦斯排放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瓦斯监测与控制:矿井需要设置瓦斯监测系统,对瓦斯含量进行实时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增加通风量等。
2. 矿井瓦斯抽采与利用:对于产生大量瓦斯的矿井,需要建立瓦斯抽采设施,将瓦斯抽出矿井并进行处理。
经过处理后的瓦斯可以转化为能源,用于发电、供热等。
3. 安全管理措施:为了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矿井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如设立瓦斯管理部门,制定瓦斯防治规程,加强矿工的安全培训等。
4. 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政府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矿井瓦斯排放进行监管和管理。
同时,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经济奖励,鼓励矿井企业积极采取瓦斯防治措施。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减少矿井瓦斯的排放,提高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质量,同时也能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4年瓦斯排放制度(三篇)
2024年瓦斯排放制度1、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40条“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区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之规定。
2.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之规定,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____%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____%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____%,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由救护队负责排放。
3、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____%,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它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____%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4、无论是临时停风还是长时期停风,在恢复通风前都必须由瓦斯检查员、通风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由矿山救护队员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氧气浓度。
5、恢复已封闭的巷道,必须编制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负责拆闭排放。
6、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必须由通防监区编制,经通防科、安全科和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救护队排放。
7、排放前,所有参加排放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排放措施并签字。
8、排放后,通风监区技术员要做好记录。
2024年瓦斯排放制度(二)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益严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成为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各个国家开始制定并实施各种措施,以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瓦斯排放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以2023年为背景,探讨瓦斯排放制度的重要性、制度设计和政策措施等方面,旨在为未来的政策制定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在煤矿地下开采煤炭时,瓦斯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产物。
煤矿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CH4),而甲烷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
因此,对于煤矿瓦斯的排放和处理非常重要。
本文将会对矿井排放瓦斯制度进行探讨,其中包括瓦斯的排放量的限制、排放方式的选择、瓦斯的收集和利用等内容。
限制瓦斯的排放量限制瓦斯的排放量是保护矿工安全和环保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此,我国制定了多项有关瓦斯排放的法律和标准。
根据《煤安规定》,煤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对瓦斯爆炸等级、瓦斯抽采标准、瓦斯发布限值和防突瓦斯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管理。
具体而言,根据国家标准,瓦斯排放的限值应控制在10m³/t以下。
当然,对于不同类型的矿井和不同的采煤方式,此限值会有所不同。
特别地,在煤矿生产的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排放限制。
选择瓦斯的排放方式根据矿井内瓦斯排放的实际情况和使用的设备设施,选择合适的瓦斯排放方式是非常重要的。
通常情况下,瓦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排放:直排式瓦斯抽放此方式是指通过建立瓦斯排放井,在井口装置瓦斯排放器,将瓦斯直接排放到井外或井下的瓦斯吸收槽中。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安装简单,对设备的要求不高,可以快速完成瓦斯的排放。
冲放瓦斯抽采此方式是指通过冲击式瓦斯抽采装置,将瓦斯通过设备强制吸入排放管道中,利用气流压力将其排放到外部或瓦斯收集运输管道中。
该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有效地控制瓦斯排放量,并且可以适应不同的矿井结构和工作条件。
组合式瓦斯抽采此方式是指将冲放瓦斯抽采和直排式瓦斯排放相结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一般情况下,采用冲放式瓦斯抽采和直排式瓦斯排放结合的方式会更为合理和科学。
瓦斯的收集和利用在排放瓦斯的同时,收集和利用瓦斯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据统计,利用煤矿瓦斯可以为国家节约大量的能源,并减少环境污染。
目前,煤矿瓦斯主要采用下列方法进行收集和利用:热水煤气制氢此方式是指使用煤矿瓦斯和水制成合成气,再通过进一步反应,提取出氢气。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第1条为了确保瓦斯排放工作安全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造成瓦斯积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排放瓦斯时,应当先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然后有组织排放。
第3条排放瓦斯措施的内容、编制和审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内容应当包括:(1)规定撤人、断电范围和警戒位置及断电、复电执行人。
(2)排放基地设置地点。
排放基地应设在进风侧新鲜风流中。
(3)排放方法、步骤。
排放应当在汇合风流口新鲜风流侧控风进行,排放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准超过1.5%。
(4)绘制排放瓦斯系统图,并标记撤人、断电、警戒范围,警戒位置和通风设施。
(5)串联通风排放瓦斯,应当后排被串联工作面。
(6)排放结束,巷道风流中瓦斯降至l%、二氧化碳浓度降到l.5%,方可向排放巷道送电,恢复工作。
第4条排放瓦斯程序和步骤,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组织排放瓦斯相关人员学习排放瓦斯措施。
(2)落实责任制,明确地面指挥者和现场负责人。
(3)进入排放区后,现场负责人负责安排撤出排放瓦斯回风系统中的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和设置警戒。
(4)准备工作结束,现场负责人负责将准备工作情况向地面指挥者报告,得到允许后,再下令排放。
’(5)应当严格按制定的措施排放。
排放时要注意观察局部通风机有无循环风。
如出现循环风,必须立即停排。
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
(6)瓦斯排放结束,现场负责人负责检验排放效果,确认排放区域内安全后,报告地面指挥者,得到指令后,方可下令撤出排放人员、恢复送电和生产作业。
第5条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按各自职权组织排放。
(1)巷道瓦斯不超过1.5%时,由技术部制定措施,瓦斯检查员按措施排放。
(2)巷道瓦斯为1.5%~3%之间时,矿总工程师制定措施,由通风班长组织排放。
(3)巷道瓦斯超过3%或启封密闭、揭露突出煤层,由矿总工程师制定措施并组织排放。
排放时,要有救护队参加。
(4)矿井停电、停风等特殊情况下的瓦斯排放,由矿总工程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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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排放瓦斯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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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9862-14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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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瓦斯积聚。
瓦斯积聚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矿毁人亡的爆炸事故。
一般来说,多数是采用排放瓦斯的方法来消除瓦斯积聚,所以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任何一个矿井都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制度。
排放瓦斯制度的内容有: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或其他原因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有组织地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排放回风系统内撤人、断电、警戒。
撤人及断电范围、警戒位置、断电及复电执行人都必须在措施
中明确规定。
2)排放中,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
3)设置排放基地,基地应设在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
4)排放方法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排放方法及步骤都必须在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
5)排放必须采取在汇合风流口靠新风流一侧控风进行。
6)排放结束,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允许向排放巷道内送电、恢复工作。
(3)排放瓦斯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1)由排放瓦斯组织指挥者组织参加排放瓦斯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措施,落实责任。
2)进人排放区,排放回风系统撤人,设岗警戒,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3)现场负责人下令按措施的
要求执行。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现场负责人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准备的情况,并请示开始排放,得到允许后,下令排放。
4)由排放人员按措施规定排放,排放时必须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是循环风,一旦出现循环风立即停止排放。
5)现场负责人组织检查排放效果,确认排放区内一切安全、正常后,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得到指令后,下令撤岗,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完毕。
(4)不同情况下的排放瓦斯规定(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o%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排放瓦斯:
1)无批准的措施或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相符;
2)排放措施未贯彻、未落实责任;
3)无排放瓦斯组织指挥人;
4)无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
5)应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不齐(当班瓦斯检查员应参加分工区域的排放);
6)排放瓦斯区域和受影响区段的停电、撤人、警戒范围、通风设施等没有或没有全部标注在排放瓦斯系统图上。
(6)无计划停电停风,无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都要作为未遂事故追查,严肃处理。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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