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青岛社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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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一等奖(共16项)

二等奖(共40项)

三等奖(共85项)

新秀奖(共24 项)

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重大成果奖 经济学 规制经济学沿革的内在逻辑及发展方向 作者:张红凤(山东财经大学)杨慧(山东财经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管理学 中小型科技企业成长机制 作者:张玉明(山东大学)刘德胜(齐鲁工业大学)段升森(山东大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3月 一等奖 经济学 城乡一体化体制对策研究 作者:徐同文(齐鲁工业大学) 人民出版社2011年4月 R&D资源约束下中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路径选择 ——基于国际技术扩散和内生需求视角 项目负责人:李平(山东理工大学) 全国社科规划办2010年10月 管理学 基于前景理论和不确定语言变量的区间概率风险型多属性决策研究 作者:刘培德(山东财经大学)金芳(山东财经大学)张新(山东财经大学) Knowledge-Based Systems2011年第4期 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地区性行政垄断与经济增长——基于转型期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 作者:张卫国(山东社会科学院)任燕燕(山东大学)花小安(广发银行南通分行) 经济研究2011年第8期 政治学 政党政治论 作者:王韶兴(山东大学) 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1月 法学 法律绩效评估机制论 作者:汪全胜(山东大学(威海))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 量刑治理的模式之争 ——兼评量刑的两个指导“意见” 作者:周长军(山东大学) 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 哲学社会学 虚拟生存论

作者:贾英健(山东省委党校) 人民出版社2011年12月 21世纪初中国人口的生育观念 ——基于对山东省一项问卷的调查 作者:陈岱云(济南大学)胡令安(山东省荣军医院) 清华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文学语言学 齐鲁古典戏曲全集 作者:陈公水(山东理工大学)徐文明(山东理工大学)张英基(山东理工大学) 中华书局2011年9月 中国古代文学史料学 作者:张可礼(山东大学) 凤凰出版社2011年9月 文化学 全泰山诗 作者:袁爱国(泰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泰山出版社2011年12月 教育学 制度道德教育论 作者:冯永刚(山东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 道德教育的非知识化路径 作者:谭维智(山东师范大学) 教育研究2011年第6期 中国体育组织文化建设与体育产业持续发展的研究 项目负责人:王玉珠(聊城大学) 全国社科规划办2008年10月 历史学 现代国际关系史:世界体系的视阈 作者:曹胜强(枣庄学院) 人民出版社2011年8月 儒家政治理论及其现代价值 作者:傅永聚(曲阜师范大学) 任怀国(潍坊学院) 中华书局2011年9月 乡遂之制与西周春秋之乡村形态 作者:马新(山东大学) 文史哲2010年第3期 应用与普及 山东“文化强省”建设战略研究 作者:王志东(山东社会科学院) 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12月 中国城镇化进程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 作者:朱孔来(济南大学)李静静(莱芜银监局)乐菲菲(济南大学)

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申报书 参评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2008年4月

填写说明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单位(包括北京市与中央各部委双管单位)、学术团体、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政策研究机构、实际工作部门的研究成果; 2.中央、国家机关和军队系统在京单位研究北京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成果; 3.以北京市属单位为主,有北京市以外单位参加的研究成果。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不在参评之列。 二、获奖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新观点、新论证、新方法或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有较高应用价值。 三、参评成果范围: 1.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发表的除教材类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的,均可参加评奖。教材类成果需出版使用4年后方可参评(2004年-2005年成果可参评)。 2.参评成果须是合法出版物;对确有较高应用价值,但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须由作者单位推荐,上级领导机关批准,方可申报参评。 3.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四、参评成果的主要形式包括:专著、教材、工具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调研报告。 五、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向本单位申报;如第一作者不申报的,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其他作者一人申报。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 六、申报成果均需提交3份原件,论文和调研报告可提交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以非中文撰写的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中文内容提要。申报成果的社会效果和学术价值的评价,要出具证明材料。报刊评论应提交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七、表中“学科分类”项,请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准确填写一级和二级学科,如哲学·中国哲学(请参见https://www.360docs.net/doc/481656939.html,/公共信息、学科专业目录)。“成果形式”项须明确填写:专著、教材、工具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调研报告。 八、申报书各项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失实、剽窃他人作品等情况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直至取消下届参评资格。 九、单位推荐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 十、本申报书一式3份,用A4纸打印。

东营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公告

一等奖 著作类 001 山东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作者:杨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2014.11 002 财税政策研究—以天然气产业为例作者:王美田(东营职业学院) 人民日报出版社 2014.5 003 健全人格论 作者:张学全(市政协) 黄河出版社 2014.12 004 做爱思考的教师 作者:杨守菊(东营教科院)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4.5 005 王应麟学术思想研究 作者:马丽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古文献出版社 2014.6 006 广饶旧志集成 作者:张登峰(广饶县史志办) 中华书局 2014.10

007 黄河口旅游文化 作者:薄文军(东营日报社) 线装书局 2014.4 008 法韵红楼:红楼梦里的法律世界 作者:张学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王绍青(东营市公安局)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4.11 调查报告类 009 东营市主导行业对地方贡献度调查研究报告作者:郝吉虎(东营市财政局) 领导批示 2014.9 010 东营市橡胶轮胎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作者:徐三朋(市委党校) 领导批示 2014.10 011 大王镇百年历程探寻与思考 作者:毛金香(市委党校) 李寿峰(市委党校) 周新芳(市委党校) 董文兵(市委党校) 丁国良(市委党校)

领导批示 2014.9 课题类 012 山东省绿色商业发展模式与趋势研究 作者:王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马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黄新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霍江林(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范秋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山东社科规划办鉴定通过 2014.6 013 校企科技合作模式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以石油高校为例 作者:董成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姜梅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裴红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李传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王旱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石油大学鉴定通过 2014.3 014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东营市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作者:刘力榕(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陈校堂(东营市国税局)

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

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 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 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办发〔2007〕8号)精神,为表彰奖励我省社会科学领域有突出贡献的老专家学者和学科新秀,促进出成果出人才,促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年龄在65周岁(截止申报年份的12月31日,含申报年份)以上的山东省社科类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省内高等院校、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机构的专家学者,符合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标准,可评选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 年龄在35周岁(截止申报年份的12月31日,含申报年份)以下的山东省社科类省级学会、省内高等院校、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机构的专家学者,符合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标准,可评选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 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副省级以上同志),除编制在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并以教学和科研为主的人员外,不参加此项评选。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参评人选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做好社会科学研究或管理工作。要有较高的学术水

平和显著的社会效益,有良好的学风和文风,学术道德端正,成果突出。同时须分别达到如下标准: (一)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直部委厅局级部门以上、高等院校校级以上奖励;研究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领域做出重要贡献,被公认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获得过5项以上(含5项)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一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二等奖。 (二)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市地部委局级以上部门或高等院校中层部门、单位以上奖励;科研成果显著,有较大发展潜力,所在学科的研究水平处在本学科前沿领域,被公认为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以上(含5项)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3项以上(含3项)市厅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以及社科类省级学会、市或大企业社科联等)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一项省部级社科成果奖。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每年评定一次。(一)申报要求 奖项的申报渠道及要求为: 1、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申报:先由参评人向所在部门(单位)申报参评,或由部门(单位)推荐申报,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 2、组织审批: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由各推荐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初选,并写明各推荐部门(单位)的意见。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完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鼓励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优秀的研究成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理论发展、人才培养以及决策科学化,加快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和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建设,更好地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本省个人和集体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普及成果(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三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第四条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省社科联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省社科联聘请有代表性的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并根据申报成果的学科和地区分布等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评审组。

第六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2年评选1次,每次奖励成果总数5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0项、二等奖不超过150项。 在同一次评选中,每位申报人只能获得一项奖励。 第七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额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 第八条奖项设定和奖金数额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整,由省社科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评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审核安排。 第九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标准为: (一)获奖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二)基础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当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推动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 (三)应用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当在解决国家和区域(特别是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普及类获奖成果应当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阐释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方面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第十六届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041019133657

第十六届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拟奖励成果名单(289项) (按奖励等次、成果形式排序) 一等奖(24项) 成果题目成果形式作者《博弈视角下的农村土地流转研究》著作王余丁等《连片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调查及对策研究——基于燕山-太行山和黑龙港流域的调查》著作王金营等《党章悦读》著作王玉平等《日本大学校发展研究》著作王文利等《宋代出版史》著作田建平等《日本教育史专题研究》著作朱文富等

《大学生心理资本积累及其教育管理》著作许海元《信息网络条件下执政党建设研究》著作孙英臣等《中国藏黑水城汉文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著作孙继民等《农产品供应链整合研究》著作纪良纲等《燕赵文库?张申府集》《燕赵文库?张岱年集》著作杜运辉《河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研究》著作李彤等《跨部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著作杨会良等《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人力资本积累路径研究》著作陈亮等《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金融对策研究》著作康书生等《基层社会矛盾化解与法制化治理研究》著作梁平等《中国儒学史》著作程志华《河北宗教史》著作鞠志强等《公共物品概念定义的缺陷及其重新建构》论文张晋武等

《社会治理创新中伦理作用现状与对策研究》研究报告王莹等《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略研究》研究报告王晓芬等《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研究报告李岚等《河北省食用菌产业扶贫经营组织模式研究》研究报告赵帮宏等《精准扶贫理论与实践》研究报告段洪波等 二等奖(95项) 成果题目成果形式作者《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理论、历史与现实》著作于春洋等《我国公共经济责任体系与机制研究》著作习亚哲《<津门诗钞>点校》著作王长华《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著作王利军等

《菏泽市第27次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

菏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文件 菏社科评奖〔2012〕2号 ★ 关于表彰菏泽市 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为了繁荣我市社会科学事业,充分调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指导作用,鼓励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经菏泽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儒家的理想人格与孔子的率真个性》等7项成果一等奖,授予《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等26项成果二等奖,授予《浅谈社会保障与就业政策的关系》等57项成果三等奖,授予47项成果入选奖。 希望获奖人员再接再厉,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全市广大

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以获奖人员为榜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和成果转化,为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菏泽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菏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2012年9月19日

附件: 菏泽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获奖名单 一等奖(7项) 论文类(3项) 1、儒家的理想人格与孔子的率真个性 作者:张存金(菏泽学院)《齐鲁学刊》 2、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成因及对策研究 作者:葛继才(市财政局)《中国财政信息资料》 3、近代山东反帝反封建民歌述略 作者:闫永丽(菏泽学院)《音乐创作》 应用类(2项) 4、以科技创新大突破推动菏泽工业大跨越——关于我市工业科技创新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高继山、张明宪、陶福占、祁祥、高奂文(市政府研究室、市科技局)《菏泽政务》 5、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优化创新管理研究 作者:张素云、郭瑞娜、王盛、郭宝申、张养珍(菏泽学院)省科技厅课题结项 著作类(2项)

2017年度山东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材料

2017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材料 一、项目名称:新一代高品质耐久性沥青混合料的研发,设计方法与工程应用 二、推荐单位(专家)意见: 1.推荐单位意见 我单位认真审阅了该项目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确认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无异议,相关栏目均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填写要求。按照要求,我单位和项目完成单位都已对该项目的拟推荐情况进行了公示。 项目针对适应复杂重载环境下的新一代高品质沥青及混合料设计理论和方法、新材料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如下: 1.揭示了高劲度沥青胶结料、级配结构及其相互作用全面均衡提升混合料性能的规律,建立了适应特殊荷载环境下的高劲度沥青混合料设计理论与方法,提出了基于高劲度胶结料性能的混合料设计参数选择方法和性能评价标准,发明了针对不同特殊荷载环境下的典型铺装结构。 2.提出了“先模量梯级升级,后改性”的胶结料性能综合提升技术,建立了复杂重载环境条件下高劲度沥青胶结料技术体系,发明了综合性能优越的系列宽工作域硬质沥青、复合改性沥青及其新型高劲度耐久性沥青混合料。 3.开发了高劲度沥青规模化工业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流程,提出了高劲度沥青生产均匀性控制技术和施工温度确定方法,形成了高劲度沥青胶结料及其混合料生产、施工与质量控制的成套技术,实现了严酷荷载环境作用下沥青铺装耐久性设计与工程应用。 相对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成果实现了新一代高品质耐久性沥青混合料的研发、设计与规模化应用,拓宽了沥青混凝土的应用技术领域,科技创新性显著,成果广泛应用于长大纵坡道路、大容量公交专用道与港湾、港区公路与港口专用道、重载桥面铺装及机场跑道等,对提高沥青混合料的耐久性,极大降低了道路工程的运营维护成本,推广应用前景显著。 项目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照山东省科学技术授奖条件,推荐该项目申报2017年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公益类)。 2、推荐专家意见: 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的山东公路学会秘书长杨永顺和交通运输部公路研究院孟书涛研究员基于对项目内容的了解,认为该项目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有关推荐条件和标准所规定的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奖条件,所填推荐意见客观、真实,本人同意作为该项目的推荐专家予以公布,其推荐意见如下: 1.杨永顺专家推荐意见: 该项目针对传统沥青胶结料与混合料无法满足复杂荷载作用下特殊道路(如长大纵坡公路、大容量公交专用道与港湾、港区公路与港口专用道、重载桥面铺装及机场跑道等)使用需求及单一模量提升技术手段的不足,通过系统研究攻关,取得了系列显著研究成果,发明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最新)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X社科强省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选和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设立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负责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 省评奖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省级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省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90个,可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成果申报总量变化作适当调整。 第六条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评奖活动所需经费列入评奖当年省财政预算。

第八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坚持以X主义为指导,注重成果的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注重体现中国特色和X风格。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冷门学科创新发展,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 制定明确的评奖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评选。达不到标准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九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按评审要求,组建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的成员从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专家库中抽选,实行完全回避制度,由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审定。 第十条在我省工作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X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申报人向受理单位申报。 在职副厅局级以上(含副厅局级)领导干部中,仅限于编制在高等院校、党校、社科院、行政学院和其他社科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并以教学、科研工作为主,其成果可以申报。 第十一条各设区市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社会组织、各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及省直有关部门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申报受理单位。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为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决策参考,特设立“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以下简称省人文课题),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省人文课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着重围绕理论前沿及社会关注焦点,开展对策应用研究,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智力服务。 第三条省人文课题管理贯彻“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文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文课题办)设在省社科联社团管理部,负责课题管理日常工作。 第二章课题规划与选题 第五条省人文课题选题,主要采用发布年度课题指南或自行申报课题项目方式进行。年度课题指南由省人文课题办向社会广泛征集并组织专家论证和汇总整理,报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发布,发布时间在当年的第一季度。自行申报课题在省人文课题办发布课题申报通知后,在当年度五月由省人文课题办完成汇总后,按课题评审程序择优立项。 第六条省人文课题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侧重对策性、应用性研究,大力推动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服务,促进全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省人文课题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地域特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第七条省人文课题特别重大项目,以省人文课题办采用招标或委托研究方式立项,经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由省人文课题办具体组织。 鼓励支持多学科、多部门联合攻关课题立项。 第八条省人文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年,专著最长不超过年。鼓励以研究报告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 第三章课题类别与申报 第九条省人文课题设招标课题、自主申报课题两类。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评选结 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发明 【发文字号】鲁发协字[2012]3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2.05.17 【实施日期】2012.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鲁发协字[2012]3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表彰发明创业人才,增强我省广大科技人员发明创新、创业意识,推动群众性发明创新活动的开展,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山东发明协会共同举办了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得到了全省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发明创业者的积极响应。在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选和网上公示后确定:鹿成洪等10人荣获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一等奖;刘微等20人荣获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二等奖;康凤明等60人荣获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三等奖;王忠春等28人荣获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优秀奖。

希望广大发明人向获奖者学习,学习他们勤于探索、勇于实践、开拓进取、甘于奉献的精神与品德,积极投身发明创业活动之中,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贡献。 附: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获奖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附件: 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获奖人员名单 一、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一等奖(10名) 鹿成洪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张学信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延友泰山医学院 盖平原胜利油田分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 秦立伦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赵德义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夏良强烟台同化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王加宁山东省科学院生物研究所 张学义山东理工大学 丁玉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二、第七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二等奖(20名) 刘微青岛海信网络科技公司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第十二次评奖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市、高校社科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高质量完成广西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任务,自治区社科联于2011年12月29日在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第十二次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讨论会,广泛征求社科界专家学者对《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自治区社科评奖办拟定《实施细则(草案)》报自治区社科联党组审批。现将审定的《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请有成果参评的单位,根据《实施细则》做好参评成果的初审及推荐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第十二次评奖实施细则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高质量完成广西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任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奖对象和范围 (一)本次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范围为: 自治区内作者的社会科学成果,以及自治区外作者以广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并有明显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成果。 1.正式出版(含电子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要附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论文附中文翻译件。 2.通过专家组鉴定或者具有相关部门结项证书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研究成果(环评报告、规划除外)。 3.被自治区或地级市党政部门以及相应的企事业单位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证明材料以地厅级以上党政部门以及相应的企事业单位下发的文件为准)。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及结题办法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 时间:2012年03月12日13:46 作者:姚武太点击:[ 2604] [ 大中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为我省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决策参考,特设立“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以下简称省人文课题),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省人文课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着重围绕理论前沿及社会关注焦点,开展对策应用研究,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智力服务。 第三条省人文课题管理贯彻“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文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文课题办)设在省社科联社团管理部,负责课题管理日常工作。 第二章课题规划与选题 第五条省人文课题选题,主要采用发布年度课题指南或自行申报课题项目方式进行。年度课题指南由省人文课题办向社会广泛征集并组织专家论证和汇总整理,报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发布,发布时间在当年的第一季度。自行申报课题在省人文课题办发布课题申报通知后,在当年度五月由省人文课题办完成汇总后,按课题评审程序择优立项。 第六条省人文课题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侧重对策性、应用性研究,大力推动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服务,促进全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省人文课题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地域特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第七条省人文课题特别重大项目,以省人文课题办采用招标或委托研究方式立项,经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由省人文课题办具体组织。 鼓励支持多学科、多部门联合攻关课题立项。

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暂行办法

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及管理,确保申报成果质量和成果的真实有效性,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特制定《AA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暂行办法》。 第一条申报成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第二条奖励申报渠道有:一是国家级奖励,即五个一工程奖、中国藏学珠峰奖、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二是省部级奖励,即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各部委优秀成果奖等;三是厅局级及校级奖励;四是其它渠道设立的各级奖项。 第三条AA大学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及符合各层级申报条件的在校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出版、发表的享有著作权的研究成果,以及智库报告或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用的研究报告类成果等,均可申报。 第四条成果报奖实行个人自愿申报、院校两级逐层推荐的办法,院、校两级层面的推荐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质量第一、宁缺勿滥;实行回避制度,申报者不得参与校、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相关工作。 第五条成果申报人严格遵守各层级奖项申报规定,对申报成果和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数据和信息负有全额责任,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和证明等,取消其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奖项;报奖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后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已经获得奖励者,撤销其奖励,追回奖励证书和奖金,五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奖项。 第六条申报人所在院系切实加强推荐环节的意见鉴定工作,经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评审并形成成果质量、学术规范及学术道德等方面的鉴定意见。对提供不实证明材料、政治和学术把关不严而导致学校声誉受损的推荐单位,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第七条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层面的推荐和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社科处。参与院系、学校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在审查、评审等环节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情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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