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整理表格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大连市司法局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大连市司法局公布《政务服务事项
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20.12.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
正文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大连市司法局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
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21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能,方便企业办事,我局编制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
机构申请容缺受理时,应当提交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见附件2),自然人办理时需本人签字。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且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应出具《容缺受理通知书》(见附件3),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及超期处理方式。
三、申请人在补正时限内不能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窗口应当终止办理,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见附件4)送达申请人,同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回。
四、对于未履行承诺义务的失信行为,局审批办应将申请人信息及时推送到市
信用中心,将容缺受理失信记入其公共信用档案,半年内该申请人不再适用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大连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7日。
行政服务事项政公信息表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市商务局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受理单位
市商务局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许可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13 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7 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 10 条。
外资企业变更经营期限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事项审批权限
□市本级 ■省级下放 □省级委托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5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3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咨询电话
0792-8983426
备注
联系人姓名
胡青龙
责任科室
行政许可科
联系人电话
13037253389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汇总表1
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处罚
不按法定的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的处罚
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 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处罚
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依法应当给予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或者行政处分,而未给予行政处 罚或者行政处分,补办建设用地手 续的处罚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 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 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 的处罚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 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处罚
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处罚
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 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 用地转用的处罚
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 目用地拆分审批的处罚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 途批准用地的处罚
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 收土地的处罚
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未经预审 或者预审未通过,擅自批准农用地 转用、土地征收或者办理供地手续 的处罚
非法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临时用地的 处罚
应当以出让方式供地,而采用划拨 方式供地的处罚
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 出让的处罚
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 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或者不执 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的处罚
擅自发布本市行政区域内重要地理 信息数据的处罚
权限内逾期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 处罚
权限内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违法管理、使用测绘成果资料或者 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 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擅自对测绘成果进行销售、传播、 转让、转借或者商业性复制的处罚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服务事项信息公开表
行政服务事项信息公开表附件1办理依据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14、15、16、17、20条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变化详解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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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3·15”、“6·26”、“12·4”等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活动,面向群众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加强社会化普法教育队伍、阵地建设,构建公益普法平台;依托形式多样的公共传播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法治氛围
法宣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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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专项服务活动;组织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进行法治宣传等活动
律师与公证工作指导48”法律援助便民大厅,对不特定来访、来电对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市司法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核准
1.申请表
1.登报遗失声明
2.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登核准记表
3.基层法律服务所向社会的注销公告
4.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清算报告
5.《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正、副本)
6.登报遗失声明(原《执业证》遗失时需提交该项材料)
市司法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受理材料
1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核准
1.申请书
1.登报遗失声明
2.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核准记表
3.变更后的法律服务所印章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后的合伙协议、执业场所使用证明、修改后的法律服务所章程(根据变更项目提交相对应材料)
4.《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正、副本)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司办[2017]42号【发布部门】福建省司法厅【发布日期】2017.05.26【实施日期】2017.05.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司办〔2017〕42号)省监狱局、厅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现将我厅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请各单位、各处室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一、加强政策出台前预期引导(一)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工作要求: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以及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传递司法行政政策意图。
责任部门:省监狱局、厅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二)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工作要求:针对涉及司法行政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在政务公开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司〔2016〕310号)的要求,及时客观发声,澄清事实真相,主动解疑释惑,加强分析研判,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
责任部门:省监狱局、厅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三)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公开工作要求: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做好职权事项材料表格化、规范化梳理,通过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网上调查、民意征集、意见箱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责任部门: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处、厅行政服务中心(四)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工作要求: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
省司法厅公共服务清单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和推广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7
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指导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8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9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受理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10
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指导
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11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服务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12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13
办理国内公证事项和事务
徽元公证处
14
办理涉外公证事项和事务
徽元公证处
15
办理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和事务
徽元公证处
16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探访服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省直戒毒所
17
全省企业单位法律顾问指导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18
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
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19
全省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公告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20
组织协调省级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讲座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21
组织社会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公益活动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22
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23
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24
提供省政府规章查阅的权威汇编版本
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
25
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式及范例3
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式及范例县级政府部门、乡镇需梳理规范本单位的所有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使用的表式如下(表一):表一:武山县X X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共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征收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行政确认项;代理事项项;其他项;便民服务事项项针对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目录中的每个事项填写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使用的表式如下(表二):表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示例: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附录1: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由三个部分组成:办理主体编码+“一”+事项类型代码+“一”+事项序号。
(1)办理主体编码办理主体编码共10位。
前八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最新行政区划代码标准加上乡镇街道编码,省两位+市两位+区县两位+乡镇街道两位,省本级用省两位代码+“000000”,市本级用省两位代码+市两位代码+“0000”,区县本级用省两位代码+市两位代码+区县两位代码+“00”;最后两位为各部门的业务代码,使用拼音首字母缩写组成。
两位代码分别是:甘肃62,天水05,武山24。
(3)事项序号每个单位每个类型下的事项,排列后形成四位数字序号(不足四位前补零),作为事项的流水号。
(4)编码举例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民政局第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其编码为:62052400MZ-XK-0001;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工商局第三项代理事项,其编码为:62052400GS-DL-0003。
文档格式要求表一、表二的表格用word文档制作,小四号仿宋GB2312填写。
报送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各单位业务工作程序制定,细化到本单位内部的具体办理人员,定岗、定人、定责、定时间。
A2表:××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示例)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退回注:(1)流程图采用简单规范的符号,要求有开始和结束的标示。
(2)流程图符号说明:椭圆形表示开始结束;方框表示一个处理步骤;菱形框表示一个逻辑条件;箭头表示控制流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整理表格
2 法律援助涉及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服务司法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援助
代理收费办法》办理流程:申请——核实——审批——发放援助资金(一般为30个工作日)
3 案件受理与调解案件受理与调解的具体要求司法局人民法院裁判中心《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办理流程:申请——立案审查——调解——判决(一般为90个工作日)
4 法律文书公证与送达法律文书公证和送达的要求司法局人民法院公证处《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工作流程:申请公证——公证审核——公证程序——送达(一般为15
个工作日)
5 维权活动和法律培训维权活动和法律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内容要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
中心维权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机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条例》工作流程:策划活动——申请许可和场地——组织活动——汇总报告(时间地点根据需要确定)
6 司法解释和法规的发布司法解释和法规的发布要求及流程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规范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办理流程:草案起草——审议、修改——最终批准——发布(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7 司法信息公开司法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方式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信息公开
办法》办理流程:申请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一般为5个工作日)
8 司法考试和司法培训司法考试和司法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内容要求司法局司法考试院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考试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策划考试和培训——申请许可和场地——组织考试和培训——统计成绩和总结(时间地点根据需要确定)
9 法律法规咨询和业务办理法律法规咨询和业务办理的方式及具体要求司法局公共法律
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咨询管理办法》工作流程:提出咨询和办理要求——咨
询服务或业务办理服务——问题解答或办理结果反馈(一般为3个工作日)
10 法律宣传和法律意识教育法律宣传和教育的时间地点及内容要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
中心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宣传法》工作流程:策划宣传和教育活动——申请许可
和场地——组织宣传和教育活动——总结报告(时间地点根据需要确定)
以上是司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整理表格的内容,旨在为政府机关和群众提供明确
的办事指南,保障公众权益,提高政务公开和服务质量。
本表格不具备法律效力,具体办
理流程和时间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为准。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
的操作和服务,以确保事项办理的便利性、透明度和效率性。
希望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
务的整理和规范,能够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司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指司法局对外公开行政信息,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旨
在增强政府的透明度,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需求。
司法局作为行政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通过政务公开,司法局将自己的行政信息主动公开给社会公众,使公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信息,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司法局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发布司法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也要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问题,建立积极健康的互动交流机制。
在政务服务方面,司法局要积极主动地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需求。
对于涉及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案件,司法局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其基本合法权益。
同时,司法局要做好案件受理与调解工作,依法处理各类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法律文书公证和送达方面,司法局要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对司法文书进行公证,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对于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司法局要确保送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司法局要举办维权活动和法律培训,组织法律专家、律师、法官等开展法律讲座、法律辅导等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法律,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同时,司法局也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司法解释和法规的发布方面,司法局要注意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发布司法解释和法规,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考虑,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为司法实践提供具体指导和依据。
在司法信息公开方面,司法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司法信息的公开工作。
公开范围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司法案例等内容,公开形式可以包括公开通报、公开审查、信息公示等方式,以便社会公众方便地了解相关信息,监督司法机关的工作。
司法考试和司法培训也是司法局的重要职责之一。
司法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和培训方案,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同时,司法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司法局还应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咨询和办理渠道,解答他们的法律问题,协助他们的法律事务。
司法局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在线咨询、实地办理等方式,方便公众进行法律咨询和办理。
最后,司法局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法律意识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学校等机构的作用,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可以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法律宣传展览等活动,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以上措施,司法局能够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同时,也能够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构建人民满意、法治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