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 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运作,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业委会名称为“小区名称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业委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业委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小区的居住品质。
第二章业委会的组成与任期第五条业委会由具体人数名委员组成,设主任 1 名,副主任具体人数名。
第六条业委会委员应当是本小区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第七条业委会委员每届任期具体年限,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委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动终止: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本小区业主的;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3、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4、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业委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及时补足。
第三章业委会的职责第十条业委会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业委会应当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业委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环保、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章业委会的会议第十三条业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模板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模板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模板如何制定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模板,供大家阅读参考。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模板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由业主担任。
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会设委员_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_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一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执行秘书可以不是委员或业主。
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七条本会权利: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管理服务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3.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企业对本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管理合同,经业主大会同意后负责履行;4.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用费概预算及决算报告;5.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6.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八条本会义务: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4.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5.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6.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
2023业主委员会章程正规范本(通用版)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了更好地管理、维护和发展小区的公共利益,提高住户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本章程。
第二条定义和范围1.业主:指在小区内合法拥有房产,并按照规定处理相关费用的住户。
2.业主委员会:指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负责协调小区内事务的组织机构。
3.小区:指本章程所管辖的住宅小区。
第三条章程权威性本章程是小区内的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所有业主均应遵守并支持其执行。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选举第四条委员会成员1.业主委员会由不少于3人、不多于9人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和普通委员。
2.主任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主持并代表业主委员会。
3.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协助主任完成工作,并在主任无法履行职务时代理主任职责。
第五条选举程序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在小区业主大会上进行。
2.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小区业主自行提名,并通过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须经全体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六条任期和连任1.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2年,自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2.同一人连续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任期。
3.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后,应重新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第七条职责业主委员会依法管理和维护小区共有财产,维护小区内业主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问题,推动小区内的发展。
第八条权力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景观、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维护和改善,有权监督和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有权向业主大会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业主大会和委员会的运作第九条业主大会1.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2.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3.业主大会有权决定小区内的重要事项,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最新的《业主委员会章程》

最新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的《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出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主要反映出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保障业主委员会达到其目的的原则性文件。
以下是业主委员会章程正文内容,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该小区全体业主组成,于年月日在小区经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下设业主委员会于年月日在小区由第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全称: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地址: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对内行使业主大会所授予的权力,对外代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章程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业主委员会依据本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一节业主第九条小区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小区业主,包括享有物业产权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
建设单位以不予出售的自营部分产权可成为业主。
房屋所有权人为两人以上时,房屋所有权共有人共同作为物业业主。
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房屋承租人可以行使业主依据本章程所享有的权利。
业主按照其拥有的投票权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为业主的充分证据,在小区开发商未协助房屋所有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购房合同或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购买人为业主的证据。
第十一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区内业主的权益保护和管理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小区内业主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组织。
2. 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3. 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职责和权力1.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与开辟商、物业公司等进行商议和沟通,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
2. 监督小区内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情况,确保小区环境的安全、卫生和良好。
3. 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议,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
4. 管理小区的共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制定使用规则,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
5. 筹集和管理小区的公共经费,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6.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小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 定期向业主报告委员会工作情况和重要决策,接受业主监督。
四、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2. 业主大会由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业主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业主,并告知会议议程。
3. 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委员会成员,审议和通过小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重大工程建设等事项。
4. 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业主的表决,以过半数业主的允许为有效。
五、业主代表会议1. 业主代表会议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业主选举产生。
2. 业主代表会议由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召开业主代表会议应提前7天通知业主代表,并告知会议议程。
3. 业主代表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建议小区管理规定的修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改建、物业服务质量等事项。
4. 业主代表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业主代表的表决,以过半数代表的允许为有效。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年**月**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区域范围东到*****路,西与*****,与*****,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其次条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争论打算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担当的事项应具体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保障物业的合理、平安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造平安、干净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全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其次章组织及职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
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
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状况;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1.采纳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方案,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4.修理基金的使用及修理基金不够使用时,提出筹集修理资金方案;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规章制度;6.争论打算业主代表大会赐予其成员的津帖安排;7.业主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报告、心得体会、策划方案、合同协议、条据文书、竞聘演讲、心得体会、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reports, insights, planning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ary evidence, competitive speeches, insigh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规范小区管理秩序,根据《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业主的利益代表组织,依法享有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监督物业公司、维护业主共同权益的权力。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必须依法在小区内依法成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第五条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业主自愿报名中选,委任期限为三年。
第六条委员由小区内业主自愿报名中选,委任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召集委员会议,讨论和决策小区事务。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必须在成立后三个月内选举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第三章选举程序第九条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必须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最低投票率不得少于小区业主总数的三分之一,并获得过半数选票。
第十一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选举结果由选举监察委员会向业主公示,并进行正式确权。
第四章权力与责任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主要包括:(一)组织居民自治,制定小区公共秩序和管理规范。
(二)监督物业公司履行合同责任,评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
(三)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四)处理小区内纠纷和投诉,维护社区和谐。
(五)代表业主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五章工作程序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议,并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委员,并附上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议是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六章公示与监督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会议纪要以及财务收支情况等公示于小区明显位置,接受业主监督。
《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7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所辖区域范围: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
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一)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成员产生及职责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旨在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加强业主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居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业主,维护权益,促进和谐,服务居民。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办事处等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是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业主通过选举产生。
第七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业主大会和常务委员会的议程;组织制定小区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主席团成员为常务委员会的核心成员。
第九条办事处是业主委员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协助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处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业主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可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形式。
第十一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三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选举结果应及时公示。
第四章权力与职责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拥有以下权力:1.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2. 决定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包括小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3. 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协调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4. 组织居民参与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5. 代表业主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业主的住房安全和生活环境;2. 组织开展业主文化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友谊;3. 监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 协助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5. 接受业主的监督,及时回应业主的诉求和建议。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标题: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引言概述: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小区业主自主组织管理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等方面,为小区业主自治提供法律依据。
本文将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组织架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1.1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依据
1.2 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
1.3 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条件
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2.1 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的设置
2.2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人数
2.3 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设置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3.1 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3.2 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
3.3 组织开展业主自治活动和公共事务管理
四、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
4.1 选举委员会的组建和程序
4.2 候选人资格和选举方式
4.3 选举结果的公示和生效程序
五、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
5.1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规则
5.2 决议的通过和执行
5.3 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
结语: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小区业主自治的基本法规,其规定了委员会的设立、组织架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和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业主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运作,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小区管理的基本规范,它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和会议制度。
一、组织结构:1.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协调各项工作。
1.2 委员会成员: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参与决策和监督工作。
1.3 办事机构: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协调。
二、职责权限:2.1 监督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费用收取等进行监督,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保障。
2.2 组织维修维护:负责组织小区的维修维护工作,包括公共设施的保养、修缮和更新等。
2.3 管理小区财务:负责小区的财务管理,包括收取业主物业费、管理小区经费、编制财务报表等。
三、运作机制:3.1 业主大会:定期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如选举委员会成员、审议财务报表等。
3.2 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保证业主委员会的高效运作。
3.3 工作组织:根据需要设立各种工作组织,如维修组、安保组等,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四、会议制度:4.1 会议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定期召开,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决策和工作有序进行。
4.2 决议表决:会议上的重要决策通过表决方式进行,确保决策的公正和民主。
4.3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了会议的内容和决策结果,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规范小区管理,保障业主权益,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和会议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为小区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促进了小区的和谐发展。
同时,业主委员会章程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小区管理的需求和发展变化。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规定业主委员会组织形式、职责权限、选举程序、会议制度等方面的文本,旨在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以下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业主委员会章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自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以代表业主利益、协调业主关系、推动小区事务发展为宗旨的组织。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共利益至上。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共同组成,每个业主均有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设办事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但不限于:1. 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2. 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质量,提出改进建议;3. 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和矛盾;4. 代表业主与政府、社区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5. 组织开展业主参与的各类活动,促进邻里和谐。
第四章选举程序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选举程序包括:1. 业主委员会提前通知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2. 业主大会由主席团主持,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3.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结果以简单多数原则确定。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决定小区内的重大事项;2. 讨论和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和建议;3. 评估和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4. 审核和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预算。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本小区所有业主,包括住宅、商铺等各类业主。
1.3 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
二、组织架构2.1 委员会由业主大会、委员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工作组等组成。
2.2 业主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业主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3 委员会主席团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实施业主大会的决议。
2.4 常务委员会由委员会主席团选举产生,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决策。
2.5 工作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三、职责和权益3.1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代表业主维护合法权益、管理小区公共事务、协调邻里关系等。
3.2 委员会享有提案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3.3 委员会有权组织业主大会、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定小区规章制度等。
四、选举与任期4.1 委员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工作组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4.2 委员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工作组成员的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一次。
4.3 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选举结果应向所有业主公示。
五、财务管理5.1 委员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透明、规范。
5.2 委员会应定期发布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5.3 委员会不得挪用、滥用或者私自处理小区资金,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业主参预与监督6.1 委员会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业主参预小区事务,提高业主的自治意识和参预度。
6.2 委员会应及时回应业主的诉求和建议,并向业主公示处理结果。
6.3 业主对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权,可以通过监督电话、监督信箱等方式进行监督。
七、章程的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业主大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允许。
7.2 对章程的修改应提前公示,并征求泛博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小区业主的自治能力,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利益,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小区内的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旨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二、组织形式2.1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业主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业主自治组织。
2.2 委员会成员由小区业主自行推选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三、职责和权利3.1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3.1.1 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制定并执行相关管理规定;3.1.2 监督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行为;3.1.3 协调解决小区内的业主之间的纠纷;3.1.4 召开业主大会,向业主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3.1.5 确定小区的公共设施使用规则和收费标准;3.1.6 代表小区业主与相关单位进行商议和沟通;3.1.7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小区利益的事务。
3.2 业主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3.2.1 参预小区管理事务的决策和讨论;3.2.2 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情况,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信息;3.2.3 向相关单位提出业主的合理诉求和建议;3.2.4 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小区财务报告和相关支出明细;3.2.5 依法享有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权;3.2.6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小区利益的权利。
四、组织结构4.1 业主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互选产生。
4.2 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外部单位进行沟通和商议。
4.3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在主任无法履职时代行主任职责。
4.4 委员根据业主的推选产生,负责参预业主委员会的决策和工作。
五、选举程序5.1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如下:5.1.1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业主大会负责组织和监督;5.1.2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选举活动;5.1.3 选举委员会依法发布选举公告,征集候选人名单;5.1.4 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宣讲会,让业主了解候选人情况;5.1.5 业主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区业主自治,促进小区和谐发展,保障业主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自治的组织,由业主自愿组成。
2. 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3.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
三、职责和权益1.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等进行协商、沟通。
2. 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管理小区共有财产,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4. 组织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业主关注的问题。
5. 制定小区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维护小区安全和环境卫生。
6. 协助物业公司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矛盾。
四、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行使民主权利的最高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业主大会由委员会召集,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提前通知业主。
3. 业主大会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委员会成员、审议和决定重要事项、听取工作报告、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等。
4. 业主大会决议需经过多数业主同意方可生效。
五、业主代表会议1. 业主代表会议是业主与委员会之间的沟通纽带,每季度召开一次。
2. 业主代表会议由委员会召集,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提前通知业主代表。
3. 业主代表会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反映业主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小区问题等。
4. 业主代表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业主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六、委员会选举1.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业主大会进行,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
2. 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为小区业主,提前公布候选人名单。
3.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结果由监票人统计,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七、委员会工作规则1. 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小区内的问题。
2.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小区发展。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接受业主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具备一定的小区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三个月,业主大会应当进行选举。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四)组织和协调业主共同参与的社区活动;(五)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小区内的有关问题;(六)及时了解业主意见和建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七)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遵循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
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报业主大会批准。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一定的小区管理知识和能力;(四)自愿为小区业主服务,有时间参加业主委员会工作。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应当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
罢免理由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提出,并进行表决。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和决策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规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力和运作方式的文件。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自治,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依法依规合法成立的自治组织,是小区业主行使管理权益、参与决策的重要机构。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任务是维护小区业主共同利益,代表业主行使管理权益,协助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管理,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
第六条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互相推荐并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代表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决策重大事项;2. 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3. 协调解决小区内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和谐稳定;4. 审核小区物业费用预算和使用计划,监督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5. 组织业主参与小区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公共事务;6. 推动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改造,提升小区品质;7. 组织开展业主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四章选举和任免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互相推荐并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的选举和任免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多数票原则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的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第十三条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管理权益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并向业主报告工作。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旨在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利,促进小区内业主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维护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和权益。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成员:小区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的业主组成,每个业主拥有一个投票权,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
2. 主席:业主委员会设立主席一名,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会议、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管理方进行沟通等职责。
3. 委员会秘书:业主委员会设立秘书一名,秘书由主席指定,负责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记录会议纪要等职责。
三、职责与权利1. 代表业主利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负责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和权益,向小区管理方提出业主的合理诉求和建议。
2. 监督小区管理: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小区管理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小区内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和改善。
3. 组织业主活动:业主委员会有权组织小区内的业主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小区内的居住环境和社区氛围。
4. 财务管理:业主委员会有权管理小区的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公开透明,并对业主进行财务报告。
5. 筹备和执行决议: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决议并进行执行,确保决议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四、会议制度1. 定期会议: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负责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提前通知所有业主。
2. 不定期会议:业主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不定期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或重要事项。
3. 决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决议须经过全体委员的多数同意方可通过,并应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4. 会议纪要:业主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决议结果以及相关行动计划,并及时向所有业主公布。
五、选举与任期1. 选举程序: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和秘书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选举结果应及时向所有业主公布。
2. 任期:主席和秘书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但应在任期届满后重新进行选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
所辖区域范围:
第二条性质和宗旨
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其宗旨是:
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三条委员会自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成立,并接受其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住宅的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各类物业和产权所有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前建成的各类房屋或住宅区(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后的住宅区),按物业管理区域,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原产权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15日内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委员会章程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参加,业主人数较多的,应当按栋或单元推选业主代表,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业主(业主代表)出席才能举行,业主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大会。
产权性质单一的写字楼、商场、大厦、居住区、工业区等,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自行产生。
第七条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按下列程序召开:
1.由大会筹备组介绍大会筹备情况;
2.由大会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
3.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八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负责在会议召开7日之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业主(业主代表)。
经10%以上业主(业主代表)提议,委员会应在接到提议后15天内,就其提议的内容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大会对提出的议案已作出决定的,业主(业主代表)在半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按栋或按业主人数的一定比例邀请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列席会议。
第九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业主(业主代表)投票表决,过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条委员会设委员名(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得少于5人),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可连选连任。
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聘任专职或兼职执行秘书一名,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也可以参加委员会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委员会权利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2.制定委员会章程,代表业主、使用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3.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或指导下,采取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住宅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项目计划;
5.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组织换届改选业主委员会;
8.提出修订业主公约、委员会章程的议案;
9.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
第十三条委员会义务
1.向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
3.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
4.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5.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缴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6.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有关事项决定,应书面或口头通告,也可张贴公布。
其中重大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
7.建立业主委员会档案制度;
8.自觉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9.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执行秘书可获得适当津贴。
1.主任:
2.副主任:
3.执行秘书:
第十五条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会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十六条委员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7日之前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委员。
如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可以邀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当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有三分之一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请承租人代表列席委员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第十七条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八条委员会会议必须做好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涉及重大问题应由与会全体委员签署。
第三章委员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委员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确认:
1.已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2.无故缺席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
3.因健康原因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委员的。
第二十一条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委员会各种资料和财物移交给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委员会委员缺额时,应在下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召开时予以补选;缺额人数较多时,可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予以补选。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1.负责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2.负责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3.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4.核定维修基金帐目;
5.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参与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3)具有对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2.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主任每届期满必须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和工作述职报告;离任时应进行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和查处。
第四章经费
第二十六条委员会经费由费用中支出。
第二十七条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会议;有关人员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
经费收支帐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每季度向委员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补充。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后的章程,应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