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与泥石流防范(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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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石流、滑坡与崩塌地质灾害的防范
2 施工部分
2.1 相关术语
(1)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2)泥石流,是指在山区或者其他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地区,因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并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
(3)山洪,是指历时很短而洪峰流量较大的山区骤发性洪水。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流速大、冲刷破坏力强,水流中挟带泥沙甚至石块等,常造成局部性洪灾,一般分为暴雨山洪、融雪山洪、冰川山洪等。
(4)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5)崩塌的通常意义是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产生在土体中者称土崩,产生在岩体中者称岩崩,规模巨大、涉及到山体者称山崩。其广义定义是岩体或土体在自重作用下向临空面突然崩落的现象。本文中所指的“崩塌”为前者,即其通常意义。
2.2 相关安全规范
2.2.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
(1)高边坡作业前应处理边坡危石和不稳定体,并应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设施。【3.1.15】
(2)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遵守:选址地质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3.2.2.2】
(3)土方开挖应注重边坡和坑槽开挖的施工排水,要特别注意对地下水的排水处理,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坡面开挖时,应根据土质情况,间隔一定高度设置戗台,台面横向应为反向排水坡,并在坡脚设置护脚和排水沟。2)坑槽开挖施工前,应做好地面外围截、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流人基坑(槽),冲刷边坡发生坍塌事故。3)进行地下水较为丰富的坑槽开挖时,应在坑槽外设置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基坑水位降低至坑槽以下再进行开挖。4)场地狭窄、土层自稳性能和防冲刷性能较差,明沟难以形成时可采取埋管排水。【3.8.6】边坡工程排水设施,应遵守:挡土墙宜设有排水设施,防止墙后积水形成静水压力,导致墙体坍塌。【3.8.8.4】
(4)确定爆破安全允许距离时,应考虑爆破可能诱发滑坡、滚石、雪崩、涌浪、爆堆滑移等次生有害影响,适当扩大安全允许距离或针对具体情况划定附加的危险值。【8.5.2】
2.2.2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 399-2007
(5)应合理确定开挖边坡坡比,及时制定边坡支护方案。【3.1.6】
(6)有边坡的挖土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人工挖掘土方应遵守下列规定:a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b开挖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不应掏根挖土和反坡挖土。
2)高陡边坡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b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c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d边坡开挖影响交通安全时,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通行,并派专人进行交通疏导。e边坡开挖时,应及时清除松动的土体和浮石,必要时应进行安全支护。
3)施工过程当中应密切关注作业部位和周边边坡、山体的稳定情况,一旦发现裂痕、滑动、流土等现象,应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4)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不应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应堆在滑动区域内。开挖时应有专职人员监护,随时注意滑动体的变化情况。
5)已开挖的地段,不应顺土方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置截水沟。
6)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路基、高压铁塔、电杆等构筑物附近挖土时,应制订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7)开挖基坑(槽)时,应根据土壤性质、含水量、土的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
8)在不良气象条件下,不应进行边坡开挖作业。
9)当边坡高度大于5m时,应在适当高程设置防护栏栅。
【3.2.1】
(7)有支撑的挖土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土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的施工方法。2)在土壤正常含水量下所挖掘的基坑(槽),如系垂直边坡,其最大挖深,在松软土质中不应超过1.2m、在密实土质中不应超过1.5m,否则应设固壁支撑。3)操作人员上下基坑(槽)时,不应攀登固壁支撑,人员通行应设通行斜道或搭设梯子。4)雨后、春、秋冻融以及处于爆破区放炮以后,应对支撑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拆除支撑前应检查基坑(槽)帮情况,并自上而下逐层拆除。【3.2.2】
(8)土方暗挖作业应遵守: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3.3.1.2】
土方暗挖的洞口施工应遵守:洞口以上边坡和两侧应采用锚喷支护或混凝土永久支护措施。【3.3.2.3】
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整体裂缝或滑动迹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设备尽快撤离工作面,视开裂或滑动程度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3.3.4】站在土堆上作业时,应注意土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3.3.6】
(9)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是否有瞎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应作业。不应在残眼中继续钻孔。【3.4.2】
对开挖部位设计开口线以外的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应进行安全处理后再作业。【3.4.5】
对开挖深度较大的坡(壁)面,每下降5m,应进行一次清坡、测量、检查。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加固或防护,应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进行处理。【3.4.6】
高边坡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采取锚喷或加固等支护措施。【3.4.9.4】2)高边坡施工时应有专人定期检查,并应对边坡稳定进行监测。【3.4.9.6】3)高边坡开挖应边开挖、边支护,确保边坡稳定和施工安全。【3.4.9.7】
(10)洞室掘进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洞室开挖的洞口边坡上不应存在浮石、危石及倒悬石。【3.5.1.1】
不良地质地段开挖作业应遵守:当出现围岩不稳定、涌水及发生塌方情况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3.5.6.3】
施工安全监测重点巡视地点应包括:外洞口边坡与不稳定山体,洞上方地面与受影响建筑物,洞口防汛设施等。【3.5.12.7】
(11)在开始掘进前,应做好防止落石及塌方的施工准备工作。【3.6.4.1】掘进工程通过岩石破碎带时,应加强支护;每次爆破后均应检查支护是否完好,清除井口或井壁的浮石,对平洞则应检查清除平洞顶板、边壁及工作面的浮石。【3.6.4.6】
在软弱、松散破碎带施工,应待支护稳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段施工作业。【3.6.4.8】
(12)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做好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交通、供用电、供排水等整体布置。生产、生活设施严禁布置在受洪水、山洪、滑坡体及泥石流威胁的区域【5.1.2】
(13)土料开采应保证坑壁稳定,立面开挖时,严禁掏底施工。【9.1.5】
(14)堤防基础施工应遵守:堤防地基开挖较深时,应制订防止边坡坍塌和滑坡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深基坑支护应进行专项设计,作业前应检查安全支撑和挡护设施是否良好,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9.2.1.1】地基处理采用砂井排水固结法施工时,为加快堤基的排水固结,应在堤基上分级进行加载,加载时应加强现场监测,防止出现滑动破坏等失稳事故的发生。【9.2.1.4】管涌险情的抢护宜在背水面,采取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以人力施工为主进行抢护时,应注意检查附近堤段水浸后变形情况,如有坍塌危险应及时加固或采取其他安全有效的方法。【9.3.4】
(15)高岸土方疏浚时应遵守:施工中当发现大块土体将要坍塌时,应立即松缆退船待坍塌完成后再进船施工。【10.4.8.3】
(16)渠道边坡开挖施工遵守:应按先坡面后坡脚,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施工,不应倒坡开挖。【11.1.1.1】
多级边坡之间应设置马道,以利于边坡稳定、施工安全。【11.1.2】
渠道施工中如遇到不稳定边坡,视地形和地质条件采取适当支护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11.1.3】
(17)基坑工程应贯彻先设计后施工,先支撑后开挖,边施工边监测,边施工边治理的原则。【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