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侵权:新媒体侵权的一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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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侵权:新媒体知识产权的一般特征

2012年伦敦奥运会爆出史上最严厉涉及面最广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发个微博都可能侵权,我们看看怎么回事。

在国内新浪微博一家独大,高峰时期坐拥2.5亿用户,它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一个可以随时自由发表资讯、意见的平台,是国内网民个体意见的一次集体大释放,尤其在关注度极高的伦敦奥运会期间。数百万条关于奥运会的微博话题集中爆发,其中必然会涉及侵权问题,这次被冠以“微博奥运会”的评论传播潮,引发了知识产权侵权的广泛争议讨论,英国伦敦奥运会首次对微博、推特提出诸多限制要求,目的是为保护其独享知识产权,典型的如不能使用奥运会元素的背景,给微博控们当头一瓢冷水,也浇醒了无数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013年短短140字的微博引发的侵权达到1000多次,这还只算被举报曝光于公众面前的,形形色色隐性侵权无处不在,由此微博也成为了另一个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地和重灾区。

我们梳理一下微博140字话题为何享有著作权,原因是140字如果是花费心血原创且独有的思想表达,按《著作权法》的界定其必然享有著作权。“童话大王”郑渊洁发布在微博的文字被抄袭的事件曾一度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而另一位网络大咖、创新工场创始人李开复也曾发出感慨,有人未经同意或授权即“一字不漏地抄袭,几乎都没有标注出处”。因此名人被侵权更加突出。

微博新媒体产生的内容享有著作权,当然140字的内容应具有独创性,且能自成作品,微博作品的安排和设计应非按已有的形式复制出来的,也不是按照既定的程序或手法推演而来的,否则不应享有著作权,反之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微博的转发转载动作可能引发侵权,转发转载的特点是能够显示原始帖子的全部内容以及原始发帖人的名字,所以转发能够体现对别人创作的尊重。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这种转发是不侵权的。而若转发、合理使用及引用未注明出处、作者,且没有征得许可,简单地把别人的图片拿过来做配图,或者引用一段文字,却没有注明来源,都会涉及侵权。另外以下三种情况也会涉嫌关涉微博的侵权,即第一,将微博内容转载在微博以外的媒体上,即在没有得到作者许可的前提下,将原创微博作品转载到例如报纸、杂志等载体上,没有注明出处,也没有支付任何报酬。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需要注意的是,适用这条规定的前提是作品“刊登”后,而通过微博发布并不属于“刊登”。因此,报刊转载微博作品无法适用上述法律规定。这种转载行为侵犯了微博用户对其微博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财产权。第二,出版发行。有些图书出版商将大量微博作品编辑成书出版,不经微博用户许可,也不支付报酬,这种行为同样属于侵权行为。第三,收费表演。在著作财产权中,有一项权利叫做表演权,指的是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

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例如,在相声表演中,未经许可使用微博用户作品内容,就可能涉嫌侵犯了微博作者的表演权。(此段摘引自法制网《法官详解微博知识产权焦点问题》,部分有改编)

微博的高传播及广泛传播性决定了其侵权范围更大,同时也更难被追究。微博作为一个公共信息分享展示平台,既具有版权所有的特征,同时又享有著作权独享的权利。由于微博转发转载甚至复制引用的成本极其低廉,而被追究责任的成本却相对高昂,大多数人不会为之兴师动众去追究侵权责任,所以导致这个平台上的侵权行为猖獗。但若从知识共享的角度来说,既然作者将独享信息发布于此且未声明版权,就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信息的共有性,这也是互联网精神的集中展示地,而多数对著作权的声索必然是商业机构,其信息存在的价值是其核心价值,才会具有更大的声索必要和较强的声索动力。

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界定是个专业、复杂的过程,侵权形式也多种多样。其专业及复杂乃因为第一微博信息本身在产生之初就具有了共享、分享、弱著作权的基因,在大众心目中对其著作权的归属极其模糊,容易导致滥用及广泛侵权。另外微博上充斥的海量良莠不齐的信息让界定是否拥有版权成为一个专业、复杂的考量过程,不能简单认定是或否拥有著作权,根据上文的叙述,微博文案应该具有非推演非复制的基本特征,这个特征的认定本身就是个专业、复杂的过程,另外短短140字的侵权形式确实多种多样的,如作者并未显式声明版权的情况下发生的侵权,还有作者显式声明的情况下发生的侵权以及改编发生的侵权,引用部分发生的侵权行为,在实际的侵权行为中多样性更加繁多,因此必须借助专业人士认定,方可决定侵权行为的成立。

由于微博、微电影、微视频等微经济的兴盛,让之前人们心目中长篇大论才享有著作权的陈旧腐朽观念逐渐瓦解,一句话都能拥有著作权,同样一句话都可能引发侵权成为事实,这是一种文明的进步,同时也是对原创、创新的一种激励。微博的兴起,当然首先是美国twitter模式的兴起,让一句话都拥有著作权这种新锐观念进入了大众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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