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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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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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27•【字号】吉安委明电[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6.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09]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月26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入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要求,以及近期省安委办对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省安委会决定,从6月下旬到7月下旬,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月26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维护“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的高度,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责任,突出重点、严抓细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创建一个祥和、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率达到100%;(二)对2009年6月底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要逐一进行清理;(三)所有重大安全隐患均按规定落实了挂牌督办、限期治理、治理资金、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四)安全隐患未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治理的均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五)建立了严格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治理、督办及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安委明电[2015]2号【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2.16【实施日期】2015.0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5〕2号)各市(州)安委会,各县(市、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省属企业:现将《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5年2月16日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5年全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重要讲话及批示指示为指导,高标准完成总局工作部署和***局长具体要求,以“零起点”开始向“零伤亡”进军为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深化改革创新,严格隐患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坚持严监管与刚执法相结合,攻坚战与持久战相衔接,时刻守望安全,护航发展,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推进落实安全责任(一)巩固安全责任“三级五覆盖”成果,推动所有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五覆盖”。

(二)按照省委常委会议要求,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听取和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制度。

(三)建立政府主要领导入井督导检查制度,各产煤市(州)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入井至采掘工作面督查指导1次;各产煤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矿井跟班入井督查指导1次。

(四)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完善责任体系,及时部署工作,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行业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应急管理等重点任务。

(五)深入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局局长季度恳谈制度和产煤县(市、区)长双月碰头制度,定期研判形势,强化防范措施,推进责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6.08【实施日期】2013.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6月8日至9月30日,在全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省安委会专门组织制定了《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3年6月8日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省委省政府决定,自6月8日至9月30日,在全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检查、严格治理所有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努力构建“安全吉林”。

二、工作原则坚持企业主体原则。

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从法人代表至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部门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坚持综合监管原则。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办法,健全规章制度,推进省直部门、市(州)、县(市、区、开发区)三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等。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3.14•【字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是“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支撑。

为了全面了解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省局决定对各级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一)各级安全监管局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吉安委[2014]1号)情况。

是否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和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二)各级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建设及应用情况。

已建成了哪些系统(平台),都有哪些主要功能,在哪些行业(领域)企业进行了应用,取得了哪些效果或发挥了哪些作用。

(三)各级安全监管局拟建设哪些信息化系统(平台)。

拟建设系统(平台)的主要功能有哪些,拟于什么时间建设完成。

(四)各级安全监管局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存在哪些困难及问题。

二、几点要求(一)各级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这次调查摸底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调查摸底工作,如实反映情况,确保工作质量。

(二)所辖县(市、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由各市级安监负责汇总,形成材料后于2014年3月28日前统一报送到省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级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吉安委[2014]1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相关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工作制度》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工作制度》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1.20•【字号】•【施行日期】2013.11.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工作制度》的通知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省属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综合检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3年11月20日吉林省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工作制度为有效推动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及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整治等活动深入扎实,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理念,视隐患为事故,强化事前防范,深入组织开展全省性、区域性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活动,把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尤其要确保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部位安全生产。

二、组织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全省性或区域性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整治活动,由各级党委、政府共同组织领导,政府负责实施;行业(领域)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所管行政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负组织领导责任。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12•【字号】吉安委明电[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4〕6号)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是“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方便办事群众、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载体,是安全生产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平台。

为了推动安全监管部门加快网站建设,2013年11月7日,省安全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办[2013]215号,以下简称《通知》),2014年1月29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吉安委[2014]1号,以下简称《意见》),都对建立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独立的网站,并链接到省安全生产信息网。

截止目前,全省10个市级安全监管部门、40个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了网站,还有20个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没有建立网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没有建立网站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通知》和《意见》的要求,于2014年3月底前建设完成独立的网站,并与省局、市局的网站建立链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所辖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建设的督导工作,确保未建立网站的县(市、区)安全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站建设工作。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网站都使用规范的网站域名(http://***或http://***),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网站域名备案。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开展煤矿井下“四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开展煤矿井下“四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开展煤矿井下“四化融合”、“五个全覆盖”示范建设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安委办[2015]31号【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4.24【实施日期】2015.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开展煤矿井下“四化融合”、“五个全覆盖”示范建设的通知(吉安委办〔2015〕31号)各产煤市(州)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吉煤集团: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对吉煤集团江源煤业集中隐患排查整改要求的紧急通知》,借鉴全省“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经验,在煤矿企业和井下建立“四化融合”安全管理防控体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

为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吉煤通化矿业公司开展煤矿井下“四化融合”、“五个全覆盖”示范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煤矿井下“四化融合”和“五个全覆盖”通化矿业公司示范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明吉林省煤矿安全监管局煤监二处副处长赵万贵吉煤集团安全副总经理副组长:宋玉国白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鹏程吉林煤监局白山煤监分局局长李兴通化矿业公司江源煤业董事长、总经理成员:李明儒白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辉聪白山市江源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谷兆录白山市浑江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吴贵祥吉煤集团安全监管部部长郑友山通化矿业公司安全副总经理。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吉市安监发[2014]43号【发布部门】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4.04.24【实施日期】2014.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安监发〔2014〕43号)各县(市)区安监局、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各有关企业:按照市安委会制定印发的《吉林市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吉市安委明电〔2014〕1号)和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吉安监管非煤〔2014〕71号)要求,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制定了《吉林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24日吉林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明电〔2014〕1号)和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吉安监管非煤〔2014〕71号)要求,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制定了《吉林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至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

现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通过集中整治和严格执法,重点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8.28•【字号】吉市安监发[2014]90号•【施行日期】2014.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市安监发〔2014〕90号)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现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8月28日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以“六打六治”“四项专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4]13号)精神,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市安监发监管危化〔2014〕129号)要求,结合我市非煤矿山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1、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2座以上;2、非煤矿山企业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3、推进选矿厂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部选矿厂要与评审单位签订协议,年底前50%选矿厂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4、增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5、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二、重点内容1、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48号),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10月底以前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11-12月,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地下矿山进行一次检查;市安全监管局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抽查;省安全监管局将组成暗访组进行检查2、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确保完成全年关闭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领导,安监、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到年底全市依法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2座以上。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05•【字号】吉市安委办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办发〔2013〕45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现将《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12月5日吉林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吉发[201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明电[2013]68号)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各项要求,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的基本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都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重点任务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区域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2.01•【字号】吉市安监发[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2.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安监发[2014]6号)各市(市)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全省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2014]8号)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全市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1日全市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非煤矿山春季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制定全市非煤矿山春季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2013年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及“回头看”工作成果,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化融合”(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控制、社会化监督)、“三位一体”(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安全监管格局,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成立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督导检查组。

组长:马辉副局长成员:鲁静波一处处长郎岩松一处副处长李兆芳一处主任科员邵兴文一处科员三、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地下矿山严格按照《吉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标准(试行)》认真开展检查,重点突出如下内容:1、通风系统建设情况(1)矿井是否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2)机械通风系统是否能实现反风,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保留试验记录;(3)所有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风压传感器,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4)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封闭,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5)井下使用的动力线、照明线、带式输送机、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阻燃功能。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吉交安监[2014]105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的通知(吉交安监[2014]105号)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提出的“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要求,逐步建立以全省运营高速公路、运营国省干线公路、公路施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消防安全为主的交通运输行业网格化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全省公路桥梁、隧道、公路建设、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水运企业、渡船、渡口等安全监管责任,省厅决定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进行细化分解,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运输行业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认清安全监管体系分解工作是省厅落实“网格化管理”和“行业化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对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对促进行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

建立详实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行业监管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二要认真组织填报。

此次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分解工作由厅安监处牵头,厅办公室、省高管局、运管局、公路局、海事局、质监站和厅机关服务中心等7家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厅发放的表格认真组织各市(州)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填报,该谁填写的谁填写。

把管辖范围内公路桥梁、隧道、公路建设、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水运企业、渡船、渡口等统计填表事项底数摸清楚,并做到不落一桥一隧、不丢一车一船;各填表单位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三要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填写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分解表,让相关单位当事人清楚自已的职责;通过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对策与措施,把每个当事人的自身责任落到实处;要通过每年对相关单位当事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各层面当事人履职尽责的能力;通过强化相关单位当事人的岗位责任,进一步明晰各层面当事人的安全责任;通过不间断的明查暗访,督促各单位当事人履职尽责,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

安康杯知识竞赛必答题及答案

安康杯知识竞赛必答题及答案

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考题及答案1、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什么?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2、在空气不流通的狭小地方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可能造成的危险是什么?缺氧3、若皮肤沾上化学品,应该怎么做?立即用清水缓缓冲洗患处4、因事故导致严重的外部出血时,应该怎么做?用布料直接包裹,制止出血5、使用灭火器扑救火灾时要对准火焰哪个部位喷射?根部6、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是每年的几月几号? 11月9日7、采取恰当措施,使燃烧因缺乏氧气而停止,这种方法叫做什么?窒息法8、带电物体火灾时,不能选用哪种灭火器?清水泡沫灭火器9、当打开房间闻到煤气气味时,要迅速做什么。

打开门窗通风10、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失火罪11、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哪个方向开启?向外开启12、高速公路从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是什么车道?超车道13、入管井之前如果怀疑氧气不足,首先应采取怎样的安全措施?用仪器测量14、防止毒物危害的最佳方法是什么?使用无毒或低毒的代替品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哪种考试并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可上岗。

专业技术培训考试16、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收取什么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17、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多少周岁?1818、三线电缆中的红线代表什么线?火线19、如果工作场所潮湿,为避免触电,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人应采取什么方式操作?站在绝缘胶板上操作20、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负伤致残所需的假肢、轮椅配置及更新费用由谁来支付?社会保险机构21、我国规定工作地点噪声容许标准是多少分贝?85 分贝22、各种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多少米以上,并避免阳光暴晒。

10米23、根据作业环境的不同,安全帽的颜色也不同,如在爆炸性作业场所工作宜戴什么颜色的安全帽。

?红色24、火灾使人致命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窒息25、哪种灭火剂破坏大气的臭氧层,要逐步淘汰。

121126、载客的船舶、火车、飞机机舱可以少量装运危险化学物品吗?不可以27、安全色中的对比色是哪两种?黑白两种。

四化融合三位一体课件1021

四化融合三位一体课件1021

考核范围内死亡人数
500
711
10.3%
400 300 200
508
33.7%
337
638
620 600 100 0
2013年
2014年
2013年
2014年
网格划分和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企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 信息化平台初步建立
社会化监督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五、下一步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将我省确定为全国8个安全生 产改革试点省市之一。
加快推进
务求实效
谢 谢!
(一)网格化管理
全覆盖、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的“四全” 政府负责人、行业监管人、综合监管人和专 家咨询人“四个责任人” “定级、定格、定人、定责”的安全监管网 格化区片包保和分级负责
省安委办专门制
定下发了《吉林省安
全监管防控体系“网
格化管理”建设的指
导意见》
(二)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是提高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基 础和抓手。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
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
负责制,落实行业主管部
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 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 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三、“四化融合、三位一体”的核心本质
今年1月8日,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全面 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 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
展、安全发展)重点任务之一。
“四化融合”“三
位一体”(网格化
监管、标准化建设、
信息化控制、社会
化监督,属地监管、
行业监管、综合监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省属企业:现将《吉林省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3年5月6日吉林省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按照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要求,定于2013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继续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矿“3.29”事故以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行动。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08•【字号】•【施行日期】2013.06.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6月8日至9月30日,在全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省安委会专门组织制定了《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3年6月8日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省委省政府决定,自6月8日至9月30日,在全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检查、严格治理所有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努力构建“安全吉林”。

二、工作原则坚持企业主体原则。

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从法人代表至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部门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坚持综合监管原则。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办法,健全规章制度,推进省直部门、市(州)、县(市、区、开发区)三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等。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非煤矿山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安监管非煤[2015]28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3.02
【实施日期】2015.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安监管非煤〔2015〕28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
现将《2015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2015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日
2015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为统领,突出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二是关闭28座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三是所有在用选矿厂均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四是推动各地、有关企业完成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年度目标任务;五是尾矿库数量减少10%。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化学易燃产品管理【发文字号】吉安监管危化[2014]31号【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4.03.05【实施日期】2014.03.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14〕31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14年全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3月5日2014年全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按照吉林省安全监管局2014年重点工作部署,对2014年全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进“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原则,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二、七项综合工作(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约谈,再次强调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危化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部署,提醒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针对通化“1.18”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各地要深入开展危化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改造和设计诊断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要集中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督促企业进一步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省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督促企业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制度,提高强制执行力,规范并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审批,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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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
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安委明电[2014]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1.08
【实施日期】2014.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吉安委明电〔2014〕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安全发展能力,根据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开展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工作任务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

一、深刻理解开展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安全生产管
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明确要求:“开展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试点,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安全发展能力”。

开展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是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动我省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四化融合”、“三位一体”新型安全监管体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载体。

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将事故防范的着眼点、落脚点和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转变到事前预防上来,进一步加强、改进、探索和完善事故预防的有效途径、办法及措施,全面提高事故防范的组织管理、风险防控和科学治理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我省事故多发、易发的特殊历史时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滞后、隐患突出的严峻形势。

牢记“3.29”、“6.3”等重特大事故惨痛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忧患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抓好“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科学规划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基本原则,按照“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总体要求,利用2年的时间,建立完善覆盖全省各行业和领域的“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形成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信息化控制为支撑、社会化监督为保障,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清晰的新型安全监管体制。

通过建立“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切实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防控能力,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主要完成五大重点任务。

(一)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按照全覆盖、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的“四全”要求,以县(市、区、开发区)为主体,科学划分网格,落实政府负责人、行业监管人、综合监管人和专家咨询人明确“四个责任人”,统一制作成规范的公示板,在监管单位醒目位置公示。

建立各级网格监管队伍,充实专业人员,实施专家查隐患制度。

要齐抓共管,形成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互补、互动、互促和互相监督、相互制约的一体化责任制度体系。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行业(领域)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制定细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使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网格化监管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简化评定流程,提高评审质量,确保所有企业全部达标,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控制。

组织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部门监管网格化责任、从业人员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隐患管理、应急演练管理和隐患查报管理等内容实施动态监控。

积极应用云计算、物联网、视频监控、卫星导航定位等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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