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2006
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史工作【发文字号】穗志编[2007]2号【发布部门】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09.10【实施日期】2007.09.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穗志编[2007]2号)各地方志资料年报、承修单位,市属各区、县级市地方志办公室: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扎实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地方志事业在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制定了《广州市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业经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划》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二○○七年九月十日广州市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2006~2010年)地方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映地情,保存历史,传承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地方志工作是各级政府一项具有连续性的文化建设基础工程。
我市于1984年开始新方志编修工作,至今地方志事业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建成广州市地方志馆;完成第一轮市、区(县)两级地方志编修任务,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进入总纂阶段;创立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制度并全面铺开;培养了一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工作队伍;初步建立地情信息库和“广州市地方志之窗”网站;市地方志办公室被国家人事部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授予“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但是,对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我市的地方志工作离全面实施依法修志仍有差距,志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地方志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和方志理论研究等方面还比较薄弱,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广东省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圆满完成
康 、广东 省 民族 研究 院 院长马建 钊 、原广 东人 民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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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 ,辅 以一定 课 时 的志 稿 ( 年 鉴稿 )点评 、小 组 交 流 、教 学参 观 ,各 种形 式互相 结合 ,并认 真 听取 学 员意见 .认 真总 结经验 .根据 地方 志工作 的不 同
探 索 ,精 心组 织 ,确 保 质量 。 ”省 地 方 志办 主 任 陈
强 每期 培训 班开 班作 动员讲 话 :华 南 师大党 委王
开始组 织拓 展训 练 .增 强学 员克服 困难 和多 角度解
人 才培 训工程 依托 高校师 资 .借助社 会力 量办 班 。省 地方 志办 在华南 师大支 持下 ,在 其历史 文化
学 院设立 了 “ 地 方 志人 才 工程 培训 中心 ” 华 南 师
大十分 重视 这项 培t ) l l  ̄ 程 ,无 论是 师资 配备 、教学 计 划安 排 .还是 在学员 的生 活保 障上 .都做 了大量 精 心 、细致 的工 作 在教师 配备 上精挑 细选 一批具 有 丰 富教学 经验 的学术 专家 .并 由院方 领导 陈长 琦
版社 总 编辑 曾宪志 、广 东 省统 计 局 总统 计 师丘 俊 、
中国地方 志指导 小组 特聘专 家 陈泽 泓等 .早期 还 曾
从 中 国地 方 志指 导 小 组 、 山东 省 志 办请 来 专 家 授
培训 工程 圆满完 成 马建 和副 主任在 结业典 礼上 对
5 f 来 培训 工程 作 总结 发 言 ,指 出 :由省 地方 志 办 组织 的地方 志人 才培 i J l l  ̄ 程 .依 托华 南师 大历史 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650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65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7月目录一、资源综合利用现状二、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一)资源综合利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二)资源节约、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优惠政策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和工艺装备落后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四、钢铁、石化、电力、有色金属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和重点(一)钢铁行业(二)石化行业(三)电力行业(四)有色金属行业五、建材、人造板、再生资源行业及农作物秸秆的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和重点(一)建材行业(二)人造板行业(三)再生资源行业(四)农作物秸秆六、食品饮料、医药、森工造纸、纺织服装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和重点(一)食品饮料行业(二)医药行业(三)森工造纸行业(四)纺织服装行业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二)完善法制建设,加强规范管理(三)鼓励技术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四)落实扶持政策,建立激励机制(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服务体系(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资源节约意识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2010-2020)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贯彻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贯彻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8•【字号】河府办[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贯彻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府办〔2006〕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贯彻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河源市贯彻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于2006年1月出台,现结合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际,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的深入发展,发挥地方志事业在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明确未来5年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我市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和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
二、发展思路贯彻编修志书与研究开发地情资源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编纂各级综合志书、年鉴为基础,以志、鉴、系列地情书为载体,以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为手段,以开展地情资源研究开发利用为动力,以健全机构壮大队伍完善制度为保障,推进地方志事业全面深入发展,为推动我市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总体目标到2008年,全面完成我市第二轮新方志编修任务(包括5县1区);建立起门类较齐全、内容较系统的志情基础数据库,地情咨询服务水平有显著提高;市情研究和地情资源开发取得新成果,资政作用进一步加强。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7•【字号】粤府办[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8〕3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史志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确保地方志书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省人民政府规划的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
第二章审查验收程序与主体第三条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分初审、复审和终审。
第四条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
第五条省编纂的地方志书,由承修单位组织初审、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复审、省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终审。
地级以上市编纂的地方志书,由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初审、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复审、省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终审。
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书,由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初审、上一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复审、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终审。
第六条省编纂的地方志书,由一个单位承修的,初审由承修单位组织实施;由多个单位共同承修的,先由各承修单位分别审查各自编修内容后,报牵头承修单位统一组织初审。
第三章审查验收人员第七条省和地级以上市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应由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地方志等方面的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13至15人组成;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秘书长、副秘书长担任主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请示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请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1.30•【字号】粤府办[1994]69号•【施行日期】1994.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请示的通知(粤府办[1994]6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请示》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三十一日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请示省人民政府:近年来,我省的地方志编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到今年10月底止,已有15部市、县志和3本省志专业分志出版面世,另有上千种专业志、部门志、厂矿志、名山志、地方年鉴和史料书籍也已陆续发行,对我省的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部门没有编志机构和人员,没有经费保证,编志工作时编时停,等等。
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地方志工作,特请示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国家“七五”计划确定编修的社会主义第一代志书,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有史以来最系统、最大规模的国情调查,任务十分艰巨,需要社会各个行业的共同参与。
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应对地方志工作给予重视,近期内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修志工作作一次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和加以解决。
二、抓好第一本社会主义新志书的编修和出版。
省志各分志,原则上应在1996年以前完成送审稿。
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动未完成修志任务的省直单位,其原承担的修志任务,由继承其任务的部门完成。
除新建县(如阳东、清新等)外,其余各县市志,都应在1996年前完成送审稿,1998年前出书。
因个别部门不重视而影响整个修志进度的市、县,政府主管领导要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改变落后状态。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1•【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2007年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保障地方志工作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规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和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文献;(四)组织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五)组织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六)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七)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八)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六条本省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直驻粤、省驻各地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地方志工作规划,确定机构和人员,参与地方志编纂,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省志办陈强主任分别到茂名市、珠海市调研
澳 门地方 志工作小组来粤调研考察
7 月1 8 — 1 9 日.澳 门特 区政 府社 会 文 化 司司 长办 公 室 主任 张 素梅 率 澳 门地 方 志 工 作小 组 ( 以下简 称 工 作 小组 )一 行 1 0 人 ,来 我省 调研 考察 地方 志书 编修 。受 常务 副省 长徐 少华 委托 .省政 府 副秘 书长杨 绍森 会 见 工作 小组 ,介 绍广东 省地 方志 工作情 况 1 8 至1 9日上 午 ,工作小 组 前往 广州 、中山 、珠 海等 市地 方 志办
页 ; 第8 8 4 页。
⑩ 《 博 罗县 志》 ,中华书局2 0 0 1 年版 ,第6 4 3 页。 ⑩ 《 珠 海市 志》,珠海出版社2 0 0 1 版,第8 9 1 页、5 3 4 页。 ⑨ 《 番 禺县 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 9 9 5 - g版第4 2 5 、7 5 3 页。 ④ 《 三水县 志》,广 东人 民出版社 1 9 9 5 年版 ,第7 4 1 页。
广州市地方志办省志办陈强主任分别到茂名市珠海市调研7月1012日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陈强率队到茂名市茂南区信宜市化州市和电白县调研了解第二轮修志综合年鉴编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以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
2 0 1 3年 第 4明 ・ 遐第 5 8明
⑩◎ 《 英德 县志》,广 东人 民 出版社2 0 0 6 年版 ,第7 6 2
求 了各市县 区对 省地 方 志办在 实践 群众 路线 落实作 风建 设方 面 的意见 和建 议 。
7 月1 7 ~ 1 8日,陈 强 主任 率 队到 珠海 市 、金 湾 区 和香 洲 区调 研 ,了解 第 二 轮 修 志 、综合 年鉴 编 纂 、地 方志 资料 年报 工作 以及地 方志 资源 开发 利用 等情 况 。珠 海 市副市 长 龙广艳 、金湾 区委 常委兼 区党 政办 主 任
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立项表项目名称成果形式项目实施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印制- 1 -填表说明1.本表须用计算机填写。
请严格按照本“填表说明”要求进行操作。
2.《立项表》填好后,请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报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
论证立项后,市、县两级地方志机构各存档一份,一份由省地方志办备案。
3.“项目组成员”栏所填人员必须是真正参与本项目的人员。
4.“成果形式”选填“专题调研报告、专项建设规划建议、著述、展览、数字产品、音像制品或其他”。
5.填写完《立项表》,按《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所规定程序,报送省地方志办论证立项。
6.本表格复印有效,也可登陆到广东省情信息网下载打印。
- 2 -项目负责人(一)性别年龄民族职务职称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编E-mail 传真项目负责人(二)性别年龄民族职务职称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编E-mail 传真联系人性别年龄民族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电话办公:手机:传真:通讯地址邮编E-mail参与项目主要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项目分工成果形式A. 专题调研报告;B. 专项建设规划建议;C.著述;D.展览;E.数字产品;F.音像制品;G.其它()- 3 -项目主要内容、特色、意义及可行性- 4 -实施计划及资料基础(可另附页)具体科目金额经费预算合计(大写):- 5 -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意见:立项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省地方志办意见:核准立项意见- 6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 7 -(省给予经费扶持项目,须填写经费使用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 8 -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意见:评审验收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 9 -省地方志办意见:核准结项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 10 -。
2016—2020年广东省地方志事业主要项目表
包括展品展示、参观导航、语音介绍等。
5. 开发地情文献数据库的全文检索系统、地情资源智能检索系统、地情资源数据挖掘
和预测决策分析系统,为馆内用户使用数字化地情资源提供服务。
6. 开发地情文献数据发布与管理平台,满足地情文献数据发布、子站管理、全文检索
系统管理、地情资源智能检索系统及地情资源数据挖掘预测决策分析系统管理、第三方资
源数据库管理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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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发展部署,广东是国家地方志大数据中心在全国分区域设立若
干个数据服务中心和节点的省份之一。省地方志办将依托广东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建立国
15
国家地方志数据华南服务中心 家地方志数据华南服务中心,为本区域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提供数据上传、管理、维护、 技术服务和镜像备份,为用户的分布式检索提供最优的访问路径,进一步推动全国地方志
附件
2016—2020 年广东省地方志事业主要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一、打造名志大省
完成时间
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委党校、省发展改革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
编纂出版《广东省全面建设
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港澳办、省卫生 2018 年
小康社会图志》
计生委、省扶贫办、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社科联等单位共同编写,以图志形式,全面
反映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建设小康社会的历程、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亮点等。
打造党政领导干部案头必备的权威性省情工具书,从上亿字规模的第一、二轮《广东
2
编纂出版《广东省简志》 省志》中精炼出最基本、最有价值的资料,按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等分 2016 年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1.09•【字号】•【施行日期】2019.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全面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经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方志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方文化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
抓好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完成《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资料全集——全粤村情》编纂出版,推出一批精品结构化成果,开发系列资政研究报告,建立完善依托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数据平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专题专项地情调查研究,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和地情资源,把地方志工作机构建设成为地情研究智库,活化地方志资源。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抓好《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推进依法治志;因地制宜组织拍摄方志影像、《广东印记》系列微视频等影视作品,宣传推广广东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组织丰富多彩的地方志文化活动,开展方志讲坛、地情展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全社会读志用志意识。
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地方志工作成果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实施方志惠民便民工程,鼓励和支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依法对公开的地方志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二、加快推进方志馆建设。
搭建方志馆服务网络,集中塑造方志馆服务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7•【字号】清府办函[2014]32号•【施行日期】201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4〕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清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4〕20号)要求,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第三轮修志工作将于2021年启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须从2014年起开展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为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志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效性强。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20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本地综合年鉴组稿和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并自觉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依法依规完成相关地方志工作任务。
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组织、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确保地方志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配合做好综合年鉴编纂工作。
我市市、县(市、区)两级综合年鉴逐年编纂,每年一鉴。
县(市、区)综合年鉴编纂要在全面启动的基础上,在规范编纂、提升质量、增强时效性上下功夫。
请各县(市、区)、市直及中央、省驻清有关单位按照年鉴编委会的工作安排与年鉴编写大纲要求,落实工作人员,确保稿件质量,按时完成组稿任务。
三、主动协助做好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认真组织,加强指导,做好资料验收,建立地方志年报资料库。
请各县(市、区)、市直及中央、省驻清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地方志资料搜集、编写与报送工作,确保资料全面准确,为下一轮修志积累全面详实的资料。
《广东地方志纪事》条目及撰写分工(修订)
《广东地方志纪事》条目及撰写分工(修订)说明:1.本方案中所列条目的编写要求,除有特别说明之外,请对照已发的《〈广东地方志纪事〉编写方案》执行。
2.各部分及条目后括注撰稿者或组织撰稿者。
凡例照片(信息处;黄江裕,陈宏亮;各市提交大事纪略内容条目时,应同时提交照片)总述(新中国成立前:陈泽泓;新中国成立后:侯月祥)大事记(新中国成立前:王涛;新中国成立后:侯月祥)大事纪略上卷(事物发端—1949年)修志历程篇(王涛)元代及以前的广东修志明代广东修志清代广东修志民国广东修志广东通志馆潮州修志馆(潮州市)志书篇(编写方案原要求对有代表性的府、县志列条目,现改为在府、县志编纂条中,也重点介绍有代表性志书即可)1一、通志编纂(田亮)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嘉靖《广东通志》万历《粤大记》康熙《广东通志》雍正《广东通志》道光《广东通志》民国《续广东通志(稿)》民国《广东通志(稿)》二、府志编纂(各相关市,记述历代府志编纂及存志概况)广州府志(广州)潮州府志(潮州)惠州府志(惠州)韶州府志(韶关)肇庆府志(肇庆)高州府志(茂名)雷州府志(湛江)三、县志编纂(各相关市县区,记述历代县志编纂及留存概况)南海县志番禺县志顺德县志东莞县志从化县志龙门县志增城县志新会县志香山县(中山县)志三水县志新宁县(台山县)志赤溪厅志新安县(宝安县)志清远县志花县志佛冈县志海阳县志潮阳县志揭阳县志饶平县志惠来县志大埔县志澄海县志普宁县志丰顺县志南澳县志梅县(嘉应州)志兴宁县志长乐县(五华县)志平远县志镇宁县(蕉岭县)志2归善县(惠阳县)志博罗县志长宁县(新丰县)志永安县(紫金县)志海丰县志陆丰县志龙川县志连平州(连平县)志河源县志和平县志曲江县志乐昌县志仁化县乳源县志翁源县志英德县志南雄府志保昌县志始兴县志连州志阳山县志连山县志高要县志四会县志新兴县志阳春县志阳江县志高明县志恩平县志广宁县志开平县志鹤山县志德庆州志怀集县志封川县志开建县志罗定州志云浮县(东安)志郁南县(西宁)志茂名县(高州县)志电白县志信宜县志化州志吴川县志梅菉(吴川县)志石城(廉江县)志遂溪县志徐闻县志海康县志四、乡志专志选介(陈静、相关市县区志办)东汉:《南裔异物志》晋:《南方草木状》3南北朝:《南越志》唐:《岭表录异》宋:《岭外代答》明:万历《岭海名胜记》万历《粤剑编》万历《厓山志》(陈泽泓)万历《东里志》(饶平)嘉靖《广州人物传》嘉靖《潮中杂纪》(潮州)清:顺治《南海九江乡志》(佛山南海区)康熙《粤秀书院志》(广州越秀区)康熙《广东新语》康熙《鼎湖山志》(肇庆端州区)雍正《岭海见闻》乾隆《广东水道通考》乾隆《南越笔记》乾隆《粤东闻见录》乾隆《西樵志》(佛山南海区)乾隆《光孝寺志》(广州市)乾隆《端溪砚志》(肇庆端州区)嘉庆《三水龙川海阳潮阳花县风俗志》嘉庆《羊城古钞》(广州市)道光《岭南荔枝谱》道光《佛山忠义乡志》(佛山市)道光《粤海关志》(广州市)道光《韩江闻见录》(潮州市)同治《广东图说》同治《应元书院志略》(广州越秀区)光绪《波罗外记》(广州市)光绪《粤屑》光绪《华峰山志》(广州增城区)光绪《广东海图说》光绪《广东考古辑要》(陈泽泓)光绪《学海堂志》(广州市)光绪《南海乡土志》(佛山南海区)光绪《新会乡土志》(江门市)光绪《高要乡土志》(肇庆高要市)光绪《新兴乡土志》(新兴县)光绪《兴宁乡土志》(兴宁市)光绪《嘉应乡土志》(梅州市)光绪《德庆乡土历史志》(德庆县)光绪《楚庭裨珠录》光绪《端溪书院志》(肇庆端州区)民国:《广州城坊志》(广州市)《惠州西湖志》(惠州惠城区)《香山乡土志》(中山市)《潮州艺文志》(潮州市)《番禺河南小志》(广州市)《罗浮山志》(博罗县)《潮州三山志》(潮州市)《星岩今志》(肇庆端州区)《番禺末业志》《番禺县古坝乡志》(广州番禺区)《阴那山志》(梅州市)《广东抗战人物志》4年鉴篇(林子雄)概述《广东年鉴》《广东经济年鉴》《广东经济年鉴续编》《广东商业年鉴》《商事年鉴》《广东省民政统计年鉴》《广州年鉴》《广州卫生年鉴》名家篇(陈泽泓)概述杨孚王中行陈大震祝允明黄佐林大春王天性(汕头澄海区)郭棐王学曾李待问(佛山南海区)叶春及黎民表郭之奇屈大均蓝鼎元凌鱼张维屏黄培芳何梦瑶黄登瀛(肇庆端州区)陈昌齐吴兰修梁廷枏刘彬华梁騉(怀集县)阮元曾钊谢兰生黄香铁陈灃吴荣光(佛山南海区)温训吴道镕欧樾华邹伯奇谭莹史澄陈兰彬温仲和陈伯陶梁鼎芬赖际颐5桂坫温廷敬朱汝珍黄佛颐邬庆时张友仁陈梅湖邹鲁饶宗颐梁启超的方志理论下卷(1949—2014年)修志历程篇一、新方志编修概况(侯月祥)广东省20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新方志工作的第一份文件广东省首轮新方志编修广东省二轮新方志编修二、重要会议全省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二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三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全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田亮)省地方志编委会第一次会议(田亮)全省城区志编修工作研讨会(吕汉光)全省市(地)修志工作会议(侯月祥)第一期志书总纂业务研讨会(侯月祥)粤琼《广东省志》篇目总体设计研讨会(侯月祥、王涛)广东牵头召开首次南方部分省(区)修志工作协调会(侯月祥)广东省地方志工作座谈会(省志处)1989年中国县镇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工作现场会(江门市)6全省首次志稿评议现场会(吕汉光)全省第二次志稿评议现场会(吕汉光)广东省《佛山市志》(稿)评议现场会(吕汉光)全省用志工作现场会(陈松文)广东省地方志与文化大省建设研讨会(王涛)广东省地方志信息化工作会议(梁芝铭)新建地级市修志研讨会(吕汉光)广东省新方志编修20周年纪念大会(田亮)全省依法修志工作暨2009年地方志工作电话会议(田亮)首次全省年鉴工作会议(许之标)全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会议(王洁娟)全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会议(王洁娟)《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会议(王涛)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第54、60次会议(幸英鸾)三、工作机构(省志办各相关处、相关市县区,各市县区相关机构目前规范名称,近期行政区域有变化的县区机构概况条目由市志办组织撰写)广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幸英鸾)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幸英鸾)《广东省志》编纂委员会(幸英鸾)历任《广东省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幸英鸾)分管省地方志工作历任省领导(幸英鸾)《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王涛)《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历任正副主任、委员名录表(陈雪琼)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幸英鸾)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委员会历任正副主任、委员名录表(陈雪琼)《当代中国的广东》编纂委员会(王涛)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田亮)广东年鉴编纂委员会(刘凤霞)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史志办公室7珠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汕头市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韶关市史志办公室河源市地方志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惠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江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阳江市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茂名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清远市史志办公室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揭阳市史志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地方志办公室(区档案局史志编研科)广州市黄埔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志办公室8广州市萝岗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从化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增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史志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地方志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地方志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史志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史志办公室珠海市香洲区地方志办公室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珠海市斗门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汕头市金平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龙湖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澄海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濠江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潮阳区地方志办公室汕头市潮南区地方志办公室南澳县史志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地方志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韶关市浈江区史志办公室韶关市武江区史志办公室韶关市曲江区史志办公室9乐昌市地方志办公室南雄市史志办公室仁化县史志办公室始兴县史志办公室翁源县史志办公室新丰县史志办公室乳源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河源市源城区地方志办公室东源县地方志办公室和平县地方志办公室龙川县地方志办公室紫金县地方志办公室连平县地方志办公室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兴宁市地方志办公室梅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平远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蕉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大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丰顺县史志办公室五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惠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博罗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龙门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汕尾市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0陆丰市地方志办公室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陆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台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方志股)开平市地方志办公室(档案局地方志股)鹤山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档案局地方志股)恩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阳江市江城区地方志办公室阳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阳西县地方志办公室阳东县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赤坎区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霞山区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麻章区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坡头区地方志办公室雷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廉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吴川市地方志办公室遂溪县地方志办公室徐闻县地方志办公室茂名市茂南区党史地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高州市党史地志办公室化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电白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肇庆市端州区史志办公室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四会市党史方志办公室高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德庆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封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怀集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肇庆市高新区地方志办公室清远市清城区地方志办公室清远市清新区史志办公室英德市史志办公室连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佛冈县史志办公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连南瑶族自自治县史志办公室阳山县史志办公室潮州市湘桥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饶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潮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潮州市枫溪区党政办公室揭阳市榕江区史志办公室揭阳市揭东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普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揭西县史志办公室惠来县地方志办公室云浮市云城区史志办公室罗定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新兴县党史县志办公室郁南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云安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四、队伍有重大贡献编纂人员及专家学者(省志处)黄勋拔(吕克坚)甄炳昌(广州市)胡朝懿(王涛)林天蔚(侯月祥)曾昭璇(曾新)陈乐素(刘波)重要培训活动(经办会务处)委托暨南大学举办首届修志干部培训班(侯月祥)省地方志学会聘请首批顾问(侯月祥)《广东省志》各专志主编培训班(侯月祥)志书主编(主笔)学习班(侯月祥)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李海笛)建立广东省地方志专家库(王涛)五、行政规章、制度、规划(人秘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田亮)广东省地方志年报制度(田亮)广东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试行)(许之标)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吕汉光)广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广州市)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广州市)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田亮)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田亮)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田亮)六、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概况(王晓亮)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幸英鸾)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广州市)七、专项工作(市县处、人秘处)省政府向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办赠送办公设备(李海笛)省政府拨款补贴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部门办公经费(王晓亮)省政府向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办赠送工作用车(李海笛)广东地方志系统援助地震灾区地方志恢复重建工作(幸英鸾)西藏林芝地区4部县志稿点评暨总纂人员培训班(吕汉光)各地级以上市对口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地方志工作(吕克坚)广东省地方志系统对口援助西藏林芝地区4县志书出版(吕克坚)东莞支援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志出版(东莞市)省地方志办牵头援疆工作(田亮)荣誉篇(各相关处、相关市县区)一、全国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韶关市南雄市史志办公室梅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揭阳市揭西县史志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史志办公室云浮市新兴县党史县志办公室茂名市信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田亮)韶关市史志办公室深圳市史志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大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饶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二、全国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工作单位)全国方志系统特别嘉奖先进工作者黄小红、叶小华全国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马建和(田亮)、陈泽泓、许文清、谭丽珍、龚火生、黄继澍、张世开、潘朝明、罗祖宁、吴冉彬、甄伟新、卜映芬、黄小红、陈英林、林嘉应、苏凯愈、钟珠陈强(田亮)、王国栋(田亮)、王林生、罗琼标、吴士清、吴淑贤、吴小坚、高晓娟、潘朝明、黄玲、谭永多、潘建成、陈保民、吴小明、林昉、杨豪明三、省级地方志先进集体(田亮)省级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情况表单位名称荣誉称号获奖时间授奖单位四、省级地方志先进工作者(田亮)省级地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情况表名称单位职务荣誉称号获奖时间授奖单位五、全省志书、年鉴、地情书参展、评奖活动(经办活动处)《广东省志》编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幸英鸾)广东省参与全国方志成果展(侯月祥)广东省参与全国志书评奖(陈松文)全省新编方志成果展(梁芝铭)全省第一次地方志系统表彰大会(田亮)全省表彰第一轮地方志优秀成果奖(吕汉光)全省首次表彰新编专业志、年鉴、地情书资料优秀成果(吕汉光)全省年鉴评奖活动分设条目(许之标)广东省第一届年鉴编纂质量评比活动(许之标)广东省在第二届全国地方志系统年鉴评奖中取得优异成绩(许之标)志书篇一、省志(省志工作处)概述(刘珂)《广东省志》编纂情况(刘珂)《广东省志》各分志编纂委员会主任、主编名录表(杨波)《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情况(刘珂)《广东省志(1979—2000)》各卷编纂委员会主任、主编(省志工作处按分工报送,幸英鸾汇总)(按方志百科分工,分别由王涛、刘珂、幸英鸾完成修改补充)《广东省志·总述》《广东省志·海洋与海岛志》(刘珂)《广东省志·宗教卷》《广东省志·华侨卷》《广东省志·华侨志》(刘珂)《广东省志·农业志》《广东省志·科学技术志》(刘珂)《广东省志·电力工业志》《广东省志·孙中山志》《广东省志·财政志》《广东省志·军事志》《广东省志·公安志》《广东省志·风俗卷》《广东省志(1979—2000)·总述卷》《广东省志·丝绸志》二、市志(各地级以上市)《广州市志》、《广州市志(1991-2000)》《深圳市志(1979—2000)》《珠海市志》、《珠海市志(1979—2000)》《汕头市志》、《汕头市志(1979-2000)》《佛山市志》、《佛山市志(1979-2000)》《韶关市志》、《韶关市志(1979-2000)》《河源市志(1988-2008)》《梅州市志》、《梅州市志(1979-2000)》《惠州市志(1979-2000)》《汕尾市志(1979-2000)》《东莞市志》、《东莞市志(1979-2000)》《中山市志》、《中山市志(1979-2000)》《江门市志》、《江门市志(1979-2000)》《阳江市志(1979-2000)》《湛江市志》、《湛江市志(1979-2000)》《茂名市志》、《茂名市志(1979-2000)》《肇庆市志》《清远市志(1988-2003)》《潮州市志》、《潮州市志(1992-2005)》《揭阳市志(1992-2004)》《云浮市志(1979-2000)》三、县志选介(相关修志单位)《南雄县志》《澄海县志》《兴宁县志》《大埔县志》《顺德县志》《增城县志》《信宜县志》《饶平县志》《南海县志》四、专志、乡镇志选介(相关市县区)广东摄影艺术志(1843—2006)(刘珂)广东省纪检监察志(1950-1995)(幸英鸾)华南环境研究所志(程慧)广州市天河村志系列丛书(广州天河区)广州植物志(广州市)广州市地名志(广州市)广州文物志(广州市)广州亚运志(广州市)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志(广州市)番禺镇村志(广州番禺区)白云区前志(广州白云区)从化温泉风景区志(广州从化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广州市)广钢志(广州市)中国石油化工总厂图志(广州市)广州交通邮电志(广州市)韶钢志(韶关市)江门市棉纺厂志(江门市)江门市造纸厂志(江门市)乳源瑶族志(乳源瑶族自治县)河源市省属水库移民志(1958-2008)(河源市)揭阳县卫生志(揭阳市)东莞篮球志(东莞市)东莞市镇志系列(东莞市)东莞工商管理志(东莞市)油甘埔村志(东莞市)中山市镇志系列(中山市)孙中山志(中山市)郑观应志(中山市)端砚志(肇庆市)广宁竹志(广宁县)四会柑桔志(四会市)饶平风物志(饶平县)普宁县风俗志(普宁市)普宁市种植业传统农具志(普宁市)华南环境研究所志(程慧)怀集志书志(怀集县)南海县部门专业志系列(南海区)佛山南海区镇志系列(南海区)佛山南海区部门专业志系列(南海区)佛山南海区盐步街道村志系列(南海区)岭南建筑志(陈泽泓)六、全省已出版各级各类志书新中国成立后各市、县(市、区)志编纂、出版情况表(吕汉光)填表单位:志名编纂单位主编上限/下限始修/出版出版单位字数册(年)(年)数注:本表含编纂成稿后未出版的志书新中国成立后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志编纂、出版情况表(李海笛)填表单位:志名编纂单位主编上限/下限(年)始修/出版(年)出版单位字数册数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各级各类专志编纂、出版情况表(李海笛)填表单位:志名编纂单位主编上限/下限(年)始修/出版(年)出版单位字数册数首轮《广东省志》编纂出版情况表(王涛)《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出版情况表(幸英鸾)年鉴篇(年鉴处、年鉴社、相关市县区)概述(许之标)一、年鉴管理情况广东全省实现全部编纂综合年鉴(许之标)广东省综合年鉴管理体制全部理顺(许之标)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提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规范化要求(许之标)二、年鉴编纂出版情况(年鉴社、各市志办)《广东年鉴》编纂出版(刘凤霞)广州市年鉴编纂出版深圳市年鉴编纂出版珠海市年鉴编纂出版汕头市年鉴编纂出版佛山市年鉴编纂出版韶关市年鉴编纂出版河源市年鉴编纂出版梅州市年鉴编纂出版惠州市年鉴编纂出版汕尾市年鉴编纂出版东莞市年鉴编纂出版中山市年鉴编纂出版江门市年鉴编纂出版阳江市年鉴编纂出版湛江市年鉴编纂出版茂名市年鉴编纂出版肇庆市年鉴编纂出版清远市年鉴编纂出版潮州市年鉴编纂出版揭阳市年鉴编纂出版云浮市年鉴编纂出版二、获全国一等奖年鉴(年鉴社、相关市志办)《广东年鉴》(刘凤霞)《广州年鉴》《深圳年鉴》(含:深圳经济特区年鉴)《汕头年鉴》(含:汕头经济特区年鉴)《中山年鉴》《东莞年鉴》《惠州年鉴》《天河年鉴》《萝岗年鉴》《顺德年鉴》《南海年鉴》《三水年鉴》《广东建设年鉴》三、年鉴选介(许之标、相关市志办)《广东省防灾减灾年鉴》《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年鉴》《台山年鉴》《东莞市大朗镇年鉴》《广州民营经济年鉴》《惠州生活年鉴》《虎门年鉴》《东山年鉴》《芳村年鉴》四、全省已出版年鉴(许之标)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年鉴编纂出版情况表年鉴名称创刊时间卷号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主编或总编副主编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字数(万字)旧志整理篇(信息工作处)概述(钱丹丹)一、旧志搜集、整理与出版旧志的搜集(钱丹丹)旧志的整理(钱丹丹)影印出版(钱丹丹)点校出版(钱丹丹)旧志数字化(钱丹丹)旧志数据库(钱丹丹)二、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梁芝铭)概况全面搜集与整理广东历代方志《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的编辑排版《广东历代方志集成》出版印刷《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的发行三、旧志、其他古籍整理广东方志要录(陈静)广东方志考略(陈静)岭南古方志辑录(陈静)广东古代方志辑佚(陈静)清实录广东史料(陈静)元大德南海志残本(附辑佚)(广州市)广州大典·史部·方志专辑(广州市)《粤海关志》校注本(广州市)粤海关报告(广州市)雍正《从化县志》译注本(广州从化区)道光《开平县志》点校本(江门开平市)南海县志影印本系列(佛山南海区)张荫桓文集(佛山南海区)《香山乡土志》电子版(中山市)康熙《新安县志》校注本(深圳宝安区)嘉庆《新安县志》校注本(深圳宝安区)古瀛志乘丛编(黄继澍)《潮州志》补辑(黄继澍)潮州隋唐宋代方志史辙考(陈泽泓)光绪《潮阳县志》点校本(汕头潮阳区)天启《阴那山志》增订本(梅州市)康熙《程乡县志》点注本(梅州市)道光《石窟一征》点注本(蕉岭县)广东方志与十三行(广州市)广州地区旧志气候史料汇编与研究(广州市)佛山地区旧族(家)谱汇辑(佛山市)肇庆市端州区现存谱牒情况(肇庆端州区)。
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编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编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工作,规范和加强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编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号)和省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编修经费(以下简称编修经费),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补助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志书编修,综合年鉴编纂,地方史编研,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地方志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地情调研等工作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编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地方志办)的职责:(一)全面负责编修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
对下达市县的经费执行情况承担指导和监管责任;(二)负责部门项目管理,申报编修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制定明细分配方案;(三)制订下达任务清单,对编修经费执行情况和绩效运行进行日常跟踪监管,组织用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四)负责编修经费使用监督检查、绩效管理、信息公开。
第五条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一)负责本地区编修经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负责;(二)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项目实施;(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组织项目验收考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条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一)承担省级下达编修经费的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监控、任务清单实施等主体责任,确保完成省地方志办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二)负责县级项目管理和实施,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等工作;(三)负责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编修经费预算,做好资金日常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确保报账凭证真实、完整;(四)接受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现场会在南海召开
作者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出版物刊名: 中国地方志
页码: 21-21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5期
主题词: 广东省人民政府;资源开发利用;地方志工作;南海区;现场会;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开发利用工作
摘要: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013年4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在佛山市南海区召开全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现场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推广经验,动员部署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这是广东省第一次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为主题召开的全省工作会议。
南海区区政务委员张衍昌出席会议并致辞。
广东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陈强作重要讲话。
近几年,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展了开发利用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果与经验。
南海区地方志办开展地情宣传与专题研究成效明显,特别是重建三湖书院、重塑西樵讲学之山形象和申报香云纱非遗项目等建议,被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并采纳,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志工作在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为推广南海区经验,推动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场会在南海区召开。
陈强总结了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成绩与不足,指出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是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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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立项表
项目名称
成果形式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印制- 1 -
填表说明
1.本表须用计算机填写。
请严格按照本“填表说明”要求进行操作。
2.《立项表》填好后,请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报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
论证立项后,市、县两级地方志机构各存档一份,一份由省地方志办备案。
3.“项目组成员”栏所填人员必须是真正参与本项目的人员。
4.“成果形式”选填“专题调研报告、专项建设规划建议、著述、展览、数字产品、音像制品或其他”。
5.填写完《立项表》,按《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所规定程序,报送省地方志办论证立项。
6.本表格复印有效,也可登陆到广东省情信息网下载打印。
- 2 -
项目负责人(一)
性
别
年龄民族
职务
职称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E-mail 传真
项目负责人(二)
性
别
年龄民族
职务
职称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E-mail 传真
联系人性
别
年龄民族
职务
职称
工作单位电
话办公:手机: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E-mail
参
与
项
目
主
要
人
员
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项目分工成果形式
A. 专题调研报告;
B. 专项建设规划建议;
C.著述;
D.展览;
E.数字产品;
F.音像制品;
G.其它()
- 3 -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
特
色
、
意
义
及
可
行
性
- 4 -
实
施
计
划
及
资
料
基
础
(可另附页)
具体科目金额
经
费
预
算
合计(大写):
- 5 -
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意见:
立
项
推
荐
意
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省地方志办意见:
核
准
立
项
意
见
- 6 -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7 -
(省给予经费扶持项目,须填写经费使用情况。
)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 8 -
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意见:
评
审
验
收
意
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9 -
省地方志办意见:
核
准
结
项
意
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