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分局工作中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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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分局工作中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同志们:
今天,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研究,我们在这里召开分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各区分局的工作。
六个城区建立分局已近半年。半年来,我们组建了机构,引进和调配了人才,确定了分局工作职能并依此初步划分了市区两级局的事权;我们取得了与区委区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的基本共识,搭建了食品综合监管的工作平台,开始履行食品药品监管的职责;我们形成了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物质条件,还初步建立了急需的工作制度。应当说,不到半年的时间,各分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是巨大的,我谨代表局党委和全局同志,向分局的同志们和全力支持分局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分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层面,它承担着市辖区行政领域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但又只是市局的派出机构,内部机构不健全,人员也比县局少得多,这是大体制所决定的。为了尽可能为分局创造必要的工作监管条件,市局为分局争取了独立的执法主体地位,争取了独立的财政预算地位,争取了独立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地位,这些地位的取得,既是
权力,更是责任。如果一切权力归市局,责任自然也在市局,分局就难以在自己的领域里有所作为。所以,分局要正确认识、理解这种权力责任关系,科学地运用权力,勇敢地承担责任,把分局的工作做好。
春节之前,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到各分局听取意见,进行调研;在这近半年时间里,市局曾多次召集分局领导进行座谈,就一些阶段性的问题交流沟通,确定应对之策;对于一些个别的困难,市局也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给予支持帮助解决。2月17日,省局郑尚金局长也亲自到西湖区分局调查研究,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在本次会议上已转发。今天,更是系统地召集分局的全体同志进行座谈,全面地听取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刚才,市局处长们已和分局同志进行了直接对话,市局其他领导也已经谈了他们的意见,我再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和今天听到的意见,总结各分局的工作经验,就当前分局工作中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谈几点感受供大家参考。
一、要正确处理好分局与区政府的关系
按现有体制,分局是市局的派出机构,不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但分局在区里工作,若要取得区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支持配合,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是必要条件。为此,区分局要做到四条:一是市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布置
的重要工作,要立即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并取得他们的支持;二是分局在履行组织协调、综合监督、重大事故查处职能中涉及兄弟部门的,要事先向区政府领导请示,并取得同意;三是分局在履行自己职责范围内职能有重要举措时,要主动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听取区政府领导意见;四是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重要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问题,或本区企业发生重要食品安全、药品问题时,也要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以便区政府领导掌握动态,作出决策。
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不仅仅是市属部门对区政府的工作支持,更重要的是争取到了区政府对市属部门的支持,有利于分局工作的展开。
二、要正确处理好分局与区食安委的关系
分局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在食品安全当地政府负总责的体制下,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必须借重区食安委这个平台。区食安委是区政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分局,这就把区政府和分局联系到了一起。就食品安全这个范围内而言,食安委就是政府,分局就是政府办公室。我们考虑问题,谋划全局,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组织协调,监督评价,都要以此为出发点,决不能把自己置身于区政府之外,这可以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分局的事固然要分局去承担,区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事,也要由
分局去谋划,去提出,去设计,在请示区政府获得同意后再以区政府或食安委名义施行。不利用好食安委这个平台,区政府固然无法从体制上直接指挥区分局,难以承担“负总责”的责任,分局更是无法统筹协调区级各家条管块属的同级部门,无法履行好自己“三句话”的职能。合则两利,分则两害。对食安委这个平台的认识,事关重大,它是分局在区里立足的根本,舍此根本,分局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将一事无成。
三、要正确处理好分局与市局的关系
分局与市局不但存在被领导、被指导的关系,也存在各自依法依规履行职权的伙伴关系,也就是说,市局领导、指导分局有一定的标准和限制,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这就是事权划分。市局对事权划分非常重视,几上几下,从议而不定,定而软操作,到这次会议之后再有一段时期的全面试运行,都是想把事权划分得更科学一点。我们的事权划分始终遵循五条原则:⑴工作量适当;⑵权责一致;⑶方便相对人;⑷提高行政效率;⑸各城区原则上统一。新划分的事权将切实地付诸实施,接受实践的检验。如果必要,半年后或一年后,可以再作修改。
事权划分并付诸实施之后,分局、市局都还得注重几条原则,以保证工作到位:⑴善意履行,为对方留有余地;⑵
经常沟通,特别是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⑶主动补台,一切从树立本局形象出发,服从食品药品监管大局。
在按新事权划分工作之后,分局碰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处室和市局领导提出,随时研究,及时解决。市局要积极地给予关心和支持。
四、要正确处理好分局与区级其他部门的关系
药品监管,我们是执法主体,但也还需要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配合支持;食品监管,我们不是执法主体,却承担了组织协调、综合监督的重任,更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可以说,搞不好与兄弟部门的关系,或者与他们“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我们将很难承担自己的责任。在处理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上,一是要思虑在先,思虑周全,不但思考自己的工作,也要思考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到既顾此又顾彼,心中有数;二是要依法行政,法定权限在哪个部门,由哪个部门负责操作,要尊重各个政府部门的法定职权,决不超越权限,干越俎代疱的事,没有法定权限的事务性工作,我们可以多做一些,因为我们是牵头组织协调部门;三是要善于总结,其他部门的政绩,我们要及时发现、科学归纳、大胆向上汇报和对外宣传,千万不能埋没和遗漏;四是要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合理的,马上接受,付诸实施,暂时不能接受的,讲清道理,取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