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版 --起重工岗位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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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岗位作业指导书
1、岗位任职条件
1.1本工种必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1.2必须身体健康,无癫痫病史和障碍性残疾。
1.3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岗位职责
2.1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2.2必须服从管理,接受安全、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
2.3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参与工作危险分析活动;接受本工种安全技能培训;
2.4认真巡回检查所使用和分管负责的索具、工具、机械设备和场所;
2.5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机具做好预警,发现异常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取有效措施;
2.6负责分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救生设施检查、保养、维护做到完好可用;
2.7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方案进行,排除处理、整改隐患;
2.8认真执行单位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标准;
2.9不违章作业,对他人的违规、违章现象进行制止;
2.10拒绝违章指挥的作业;
2.11发生事故时积极参加抢救,保护好现场,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3、岗位操作规程
3.1规定、要求
3.1.1起重指挥应由一个人指挥,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持证人员担任;
3.1.2指挥人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信号应事先统一约定,宏亮、准确和清楚;
3.1.3吊装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在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1.4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1.5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3.1.6捆绑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
3.1.7捆绑有棱角的设备、构件时,对钢丝绳要采取保护措施;
3.1.8捆绑精密仪器设备时,对设备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钢丝绳伤害设备;
3.1.9吊装使用的钢丝绳要按照技术交底选用的安全系数、直径、破断力标准选择;
表1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注;d;表示钢丝绳直径
3.1.10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表2- 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
3.1.11钢丝绳磨损与腐蚀,应降低钢丝绳吊装能力使用;(降低百分率见表3 )
3.1.19吊装的设备、重物边缘锋利,没有对钢丝绳采取防护措施不得进行吊装;
3.1.20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 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使用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3.1.21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3.1.22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3.1.23使用两根(股)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3.1.24使用四根(股)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3.1.25使用开口滑轮车必须扣牢,固定在牢固点上。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3.1.26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3.1.27吊装作业应远离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进行吊装作业;(见表4 )
表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3.2起重桅杆
3.2.1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再穿进螺栓。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时,应用固定扳手,并挂好安全带。
3.2.2捆绑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时,捆绕数不宜多,并必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起重量较大的定滑车应使用吊环;
3.2.3缆风绳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绳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绳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卡牢;
3.2.4缆风绳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不低于7米;
3.2.5缆风绳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3.2.6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绳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凤绳;
3.2.7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绳要交错移位;
3.3结构吊装
3.3.1型钢柱子顶端设吊点,不能设吊点的,钢丝绳捆绑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3.3.2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选定,应经计算确定,吊装型钢柱子过高时,要设缆风绳;
3.3.3型钢柱子上要设供人员上到顶部摘钩的爬梯;或使用半自动卡环吊装;
3.3.4禁止使用板卡子吊装型钢进行安装作业;
3.3.5型钢横梁吊装安装时,要拴两点吊装;若拴一点吊装时要采取防滑措施,要拴死;
3.3.6严禁兜吊型钢横梁进行安装作业;
3.3.7混凝土柱子吊装时,绑扎方法、绑扎位置和绑扎点数要根据柱子的形状、断面、长度、内部配筋和起重性能等因素确定;一般自重13吨以下绑扎一点;重型柱子或配筋较少而细长的柱子,需要两点甚至两点以上绑扎点;
3.3.8混凝土柱子起吊方法一般采用旋转法、滑行法、双机台吊法;
3.3.9混凝土柱子就位一般采用垂直吊法和斜吊法;待柱子接近杯口时,作业人员扶助柱子将其引入杯口;当柱子底面距离杯底约3—5厘米时,暂时停止回钩,放入8个木楔子(每个面2个);指挥人员目测柱子的两个方向的平面,通过起重机操作和作业人员调整楔子,使柱子大致垂直;用撬棍和大锤敲打楔子,使柱子的中线与杯底中线对准,落钩,将柱子落到杯底、落实;
3.3.10打紧四周的楔子,落钩,摘钩;
3.3.11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防止脱落,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3.3.12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3.3.13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支护,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3.3.14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3.3.15屋架吊装时,绑扎点应在节点上或靠近节点位置,翻身或立直屋架时,吊索与水平线夹角不宜小于60度;吊装时不宜小于45度;绑扎中心必须在屋架的重心之上;
3.3.16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3.3.17要吊装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3.3.18双机台吊屋架时,如果两机不是同时将屋架吊离地面或落钩到柱顶就位,两机各自的载荷会超过额定的分配载荷;应选择能力较大的起重机,还必须满足两机同时能将屋架吊离地面和将屋架送至柱顶就位要求;
3.3.19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作业;
3.3.20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吊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