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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孕产妇的数量逐渐增加,孕产期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为了保障孕产妇和婴儿的安全,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我国推行了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

孕产妇分级管理是根据孕产妇的年龄、健康状况、妊娠情况等风险因素,将孕产妇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给予相应的保健服务和管理措施。

这种管理模式有助于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孕产期风险,保障母婴安全。

二、目标1. 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确保孕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安全。

2. 建立健全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3. 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促进健康生育行为。

三、对象与方法1. 管理对象: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的孕产妇(常住地或户籍地孕产妇)。

2. 分级方法:根据孕产妇的年龄、健康状况、妊娠情况等风险因素,将孕产妇分为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五个风险等级。

四、具体措施1. 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对孕产妇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妊娠情况等进行全面登记。

2. 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对孕产妇进行分级。

对于高风险孕产妇,要制定个性化的保健计划,并定期进行随访和管理。

3.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孕产妇,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

低风险孕产妇主要由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孕期健康跟踪服务管理,一般风险孕产妇由县(区)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孕产保健跟踪服务和住院分娩,高风险孕产妇建议转诊并进行动态管理,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产检服务。

4. 加强对孕产妇的宣传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通过举办孕妇学校、健康讲座等形式,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引导孕产妇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5. 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团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6. 建立健全孕产妇保健服务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孕产妇保健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危重症孕产妇评审工作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评审工作制度

一、按照《XXX孕产妇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XXX危重症孕产妇评审方案》有关要求,受县卫生健康委托,负责组织全县危重症孕产妇评审工作。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发生一起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组织评审一起,并填写《XXX危重孕产妇报告卡》,在次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科。

县级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危重症孕产妇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个人不能将评审过程、内容结论对外披露、传播评审工作原则。

五、评审工作应多学科人员参与,评审人员至少5人及以上且为单数。

主要有分管领导、医务科科长、产科、孕保科、麻醉科、护理、ICU等不同领城的相关专家;参与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必须参加评审现场。

四、提供的评审病例信息需充分、真实,应提供复印件。

五、评审专家需详细、完整填写《XXX危重症孕产妇评审表》。

六、撰写评审工作通报,根据评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及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重点技术问题,组织参加开展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孕产妇分级就诊(转诊)制度

孕产妇分级就诊(转诊)制度

长春堡镇孕产妇分级就诊(转诊)制度一、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对辖区内孕产妇相关情况进行“五色”评估分级管理:1.绿色(低风险)2.黄色(一般风险)3.橙色(较高风险)4.红色(高风险)5.紫色(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具体分色管理相关内容详见五色卡。

二、分级管理1.绿色管理孕妇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

督促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 28~36 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

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 2. 黄色管理孕产妇:由卫生院负责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孕产妇信息反馈给七星关区妇幼保健站。

在孕28~36 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 橙色及以上管理孕产妇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

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

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接诊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五色卡” 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黄色管理孕妇,应在2 个工作日内将《孕产妇双向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

2. 对橙色及以上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24 小时内将《孕产妇双向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

3. 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长春堡中心卫生院2018年2月1日(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价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价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XXX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7〕35 号)、《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7〕25 号)、《襄阳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襄卫生计生办发〔2018〕5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孕产妇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 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实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提高全市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二)工作指标1、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率达100%。

2、基层机构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率达100%。

3、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率达100%。

4、孕产妇产检信息录入率达100%,信息完整率达95% 以上,录入及时率达90%以上。

二、管理对象包括怀孕至产后42 天内的孕产妇。

三、工作内容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妊娠风险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

(一)妊娠风险筛查首诊医疗机构为孕妇免费发放《母子健康手册》(或《孕产妇保健手册》,以下统一简称《手册》)作为产科门诊病历使用,告知孕妇下载“妇儿健康”APR推广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使用,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2 ),符合筛查表中1 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同时,将妊娠风险筛查结果填写在《手册》上,并录入湖北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1. 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分为“必选”和“建议”两类项目。

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峨边彝族自治县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23日峨边彝族自治县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提高高危孕产妇保健工作质量,杜绝高危孕产妇死亡,切实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进一步提高高危妊娠的筛查、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二、组织管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峨边彝族自治县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领导。

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县内高危孕产妇筛查、会诊及治疗干预措施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见附件1)三、成立高危孕产妇筛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县级产科执业机构妇产科医师组成(见附件2),负责县内孕妇进行高危筛查、会诊,作出正确的诊断、合理的治疗及拟定干预措施,指导基层单位进行管理。

四、稳定基层妇幼工作人员队伍,确保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筛查管理质量各单位要制定相关措施稳定妇幼工作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妇保人员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的作用。

同时县妇幼保健院要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一)筛查要求1.高危妊娠定义:在妊娠期有某种病理因素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称为高危妊娠。

2.高危妊娠的范围及评分标准:“高危妊娠评分标准”(见附件3)评分≥10分表示高度危险;5分为中度危险,0分表示无危险或轻度危险。

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和要求 解释说明

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和要求 解释说明

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和要求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和要求是一项旨在保护孕产妇身体健康、促进胎儿发育的重要政策。

该管理原则和要求以五色标识为基础,对孕产妇在食物控制、生活环境管理、营养均衡、体育锻炼和心理调节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五个主要部分,依次介绍了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和要求的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是引言,概述了文章的主题及结构。

第二部分将详细讲解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包括定义与背景以及两个具体原则的解释。

第三部分将探讨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的具体要求,涉及营养均衡、体育锻炼和心理调节等方面。

第四部分将介绍该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对其效果进行评估,并总结已有的实证研究结果。

最后,第五部分给出结论,回顾主要观点和发现,并讨论未来研究方向和局限性。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全面解释和说明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和要求。

通过对这一政策的详细介绍,读者将能够了解其背景、目的以及具体实施原则和要求。

此外,通过对该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的讨论,读者还可以获得相关数据和研究成果的概览。

最后,文章还将提供结论部分,以总结主要观点和发现,并引导进一步探索未来研究方向。

2. 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2.1 定义与背景: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是指根据孕妇的健康状况和需求,将孕期划分为五个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对应不同的食物控制和生活环境管理要求。

该管理原则的目的是确保孕妇在怀孕期间获得全面而合理的营养,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以促进胎儿健康发育和减少孕期并发症发生的风险。

2.2 原则一:食物控制:在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原则中,食物控制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

不同颜色代表了不同种类的食物,并且每个颜色都具有特定的营养成分。

根据孕妇所处阶段对颜色进行限制或增加,可以使其摄取到更丰富、全面和均衡的营养。

例如,在早期孕期(第一阶段),应限制高盐、刺激性食品和含咖啡因饮料等摄入;而在中晚期(第四阶段),应增加对富含铁质和蛋白质的食物的摄入量。

高危孕产妇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高危孕产妇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高危孕产妇分类分级管理规定高危妊娠评分标准:根据妊娠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环境与社会因素等,将高危妊娠因素分为5分因素、10分因素和20分因素具体见《南通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高危妊娠分类分级标准(一)高危孕产妇分类:依据高危妊娠因素单项评分和累计评分值,将高危孕产妇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三个类别:Ⅰ类:高危单项评分5分或累计评分10分。

Ⅱ类:高危单项评分10分,或累计评分>10分至≤20分。

Ⅲ类:高危单项评分20分,或累计评分>20分。

(二)管理分级:Ⅰ类: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Ⅱ类: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县级/二级医疗保健机构管理。

Ⅲ类:由市级及以上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管理。

服务流程与管理要求(一)筛选:1、初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在为孕妇提供初次建卡/册服务时,为其进行高危妊娠因素的初筛评分。

2、复筛:提供孕中、晚期健康管理服务机构,每次产前检查时均应进行复筛评分。

(二)登记与随访1、登记:筛查出的每一例高危孕产妇均需专册登记《如皋市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做好标识,不同类别的高危孕产妇用不同的标识予以区分(Ⅰ类用绿色,Ⅱ类用黄色,Ⅲ类用红色),同时将高危因素录入信息系统,加强管理。

2、随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属于本机构管理的对象,须实行系统管理。

凡未按约来就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并作记录。

孕期高危情况如无变化,不必重复登记,如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了解高危妊娠的发生、治疗、转归全过程。

对不属于本机构管理的对象,应按照分级管理要求转诊,并在《如皋市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上填写转诊医院,妊娠期结束,登记妊娠结局。

(三)转诊与会诊1、转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医疗保健机构对不属于本机构管理范围的高危孕产妇,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按分类和分级进行有序转诊。

(1)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将筛查出的Ⅱ类高危孕产妇转至本辖区内有助产资质的县级/二级医疗保健机构。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方案为加强和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县孕产妇全程动态管理与服务,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健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及《卫计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卫健委关于印发武威市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责,实行统一管理(一)县卫生健康局1.落实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全县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包括高危孕产妇、危重孕产妇管理方案与措施等内容),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县内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体系、孕产期系统保健服务网络和高危孕产妇转诊、会诊和抢救网络,公开县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会诊网络流程,以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名单与联系方式,明确职责,统一管理。

3.成立县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中相关工作的协调,尤其是危重孕产妇急救过程中的协调,保障急救转诊网络的畅通;组织调度县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组成员参加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的抢救治疗工作,采取综合措施,严格控制孕产妇死亡。

4.组建以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输血科等相关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

专家组负责制定抢救流程,规范应急预案,开展危重、疑难孕产妇抢救工作,并对县内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检查、指导、评估。

5.组建由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和妇幼保健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

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孕产期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孕产期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

6.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妇计中心)组建县级产科质量管理机构,设专人负责县级孕产妇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产科质量管理机构在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县级产科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高危孕产妇追访的协调和落实;开展产科等级评审,提升产科服务质量;了解并掌握各医疗卫生机构高危孕产妇的发生、治疗、管理和转归情况。

辖区孕产妇管理工作计划

辖区孕产妇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确保辖区孕产妇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及新生儿的死亡和出生缺陷,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辖区孕产妇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孕产妇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2. 实现孕产妇健康管理全程覆盖,降低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3. 提高孕产妇对孕产期保健知识的知晓率和自我保健能力;4. 加强高危孕产妇的识别、评估和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三、工作内容1. 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卫生室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对孕产妇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3)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

2. 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1)定期进行孕产妇产前检查,确保孕产妇及胎儿健康;(2)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项检查,实施个体化干预措施;(3)提供孕期营养、心理、心理卫生等方面的咨询服务;(4)加强孕产妇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心理承受能力。

3. 高危孕产妇管理(1)对辖区内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确定高危孕产妇;(2)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管理,制定个体化干预措施;(3)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确保母婴安全;(4)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后42天随访,了解产后恢复情况。

4. 孕产妇健康教育(1)定期举办孕期保健知识讲座,提高孕产妇保健意识;(2)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渠道,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3)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5. 保障措施(1)加强孕产妇保健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2)完善孕产妇保健设施,确保服务条件;(3)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孕产妇保健工作顺利开展;(4)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要求1.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孕产妇保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3. 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孕产妇保健工作;4. 广大孕产妇要积极参与孕产期保健,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枣庄市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枣庄市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枣庄市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枣庄市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草案,为提高围产期保健水平,降低高危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规范高危孕产妇保健服务及网络建设,保障母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高危孕产妇诊断标准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

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

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

二、组织管理(一)卫生行政部门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诊治机构。

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高危孕产妇筛查和救工作,负责村、乡、县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诊治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安全。

(二)妇幼保健机构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的主要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乡、县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与救治~组织对乡、村、县级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指导。

(三)其他医疗机构职责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网络建设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网络包括村、乡、县级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范本模板】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范本模板】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

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

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

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2。

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

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在孕产妇管理工作中,为了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水平和生育率,确保孕期安全和产后康复,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管理。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孕产妇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管控措施,保障孕产妇的权益和安全。

二、目标1.建立科学合理的孕产妇分级管理体系,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妊娠情况和产后恢复条件进行分类管理。

2.实施有效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

3.加强医疗机构对孕产妇的监测、评估和治疗,提高孕产妇的医疗服务质量。

4.建立孕产妇管理的追踪与评估机制,持续改进管理工作。

三、管理流程1.孕妇分级1.1孕妇的分级将根据孕妇的健康状况、妊娠情况和产后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1.2对孕妇的分级将采用定期的体格检查、妊娠初期筛查、妊娠分娩情况的监控等手段进行。

1.3孕妇将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个级别进行管理。

2.健康教育与宣传2.1建立科学合理的孕产妇健康教育体系,包括孕前保健、孕期营养、生育知识等内容。

2.2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健康意识和行为,如定期扩音、宣传册、宣传栏等。

2.3进行孕前孕后检查的健康宣教,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和指导。

3.医疗服务3.1医疗机构将根据孕产妇的分级,提供相应水平的医疗服务。

3.2高风险孕产妇将得到高级医院的专家团队的关注和治疗。

3.3中、低风险孕产妇可以选择就近的社区医疗机构接受基本的妇产保健服务。

4.追踪与评估4.1建立孕产妇分级管理的跟踪和评估机制,对孕期和产后的管理效果进行评估。

4.2对孕期和产后的重症病例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3通过建立孕产妇管理档案,实现全程信息管理和跟踪。

四、实施措施1.建立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推动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

2.制定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确保科学合理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

3.加强对民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行动。

4.加强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是为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通过对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转诊标准,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本文将从五色分级管理、转诊制度、实施流程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五色分级管理五色分级管理是根据孕产妇的风险程度将其分为五个级别,分别用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表示。

不同颜色的级别代表孕产妇的风险程度和管理的重点。

1. 绿色级别:表示孕产妇没有任何高危因素,风险较低。

此类孕产妇可在普通二级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分娩。

2. 黄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一定的高危因素,如高龄、不良妊娠史等。

此类孕产妇应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检和分娩。

3. 橙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较高风险,如重度子痫前期、前置胎盘等。

此类孕产妇应转到市州级孕产妇急救中心或高危妊娠诊治中心进行产检和分娩。

4. 红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极高风险,如急性心力衰竭、严重贫血等。

此类孕产妇应立即转到省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5. 紫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极度高风险,如重度胎盘早剥、胎死宫内等。

此类孕产妇需紧急转诊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二、转诊制度转诊制度是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孕产妇,制定相应的转诊标准和流程,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1. 绿色级别孕产妇: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转到黄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处理。

2. 黄色级别孕产妇:在产检过程中,如发现风险因素加重或出现并发症,应立即转到橙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3. 橙色级别孕产妇:如病情恶化或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转到红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4. 红色级别孕产妇:应立即转到紫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启动紧急抢救绿色通道。

5. 紫色级别孕产妇:在转诊过程中,应密切监测孕产妇病情,确保安全抵达目的地。

三、实施流程1. 筛查与评估:各级医疗机构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确定孕产妇的风险级别。

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

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

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为了提高广西孕产妇的生产服务质量,科学分级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是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一、管理目标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和需求,合理分级管理,从而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孕产妇的生产服务质量和满意度;2. 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 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压力;4. 加强孕产妇健康宣教,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分级标准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和需求,将广西的孕产妇分为三个级别:1. 一级孕产妇:属于正常情况,无风险因素,无特殊需求的孕产妇。

可以在普通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分娩,无需转诊。

2. 二级孕产妇:属于一般疾病情况,需要在综合医院进行管理和分娩的孕产妇。

需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普通医院转诊至综合医院。

3. 三级孕产妇:属于高危或特殊情况,需要在专科医院进行管理和分娩的孕产妇。

需由综合医院转诊至专科医院。

三、分级管理流程1. 孕妇初次产检:所有孕产妇首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普通医院进行初次产检,医生根据孕妇的病情和需求,初步划分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孕产妇。

2. 分级确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普通医院将初步划分结果报送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确认,并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分级调整。

3. 转诊安排: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接收到转诊孕产妇后,按照分级要求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

四、管理实施1. 健康宣教: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宣教,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 医护人员培训:加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不同级别孕产妇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3. 医疗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的资源供需平衡。

4. 绩效考核: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通过以上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实施,可以提高孕产妇的生产服务质量,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并加强健康宣教,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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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降低我县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原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广西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对象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的孕产妇。

二、高危分级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进行评估,根据风险严重程度对孕产妇进行分级标识,将孕产妇分为“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个风险等级,按风险等级规范进行分级管理。

三、分级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孕产期健康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等级和管理措施。

(一)“绿色”等级。

主要由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所)进行孕期健康跟踪服务管理。

要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二)“黄色”等级。

主要由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孕产保健跟踪服务和住院分娩。

如有异常,在2周内接受妊娠风险复评估,应当尽快转诊到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或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三)“橙色”等级。

主要由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孕产保健跟踪服务,并由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评估确认住院分娩机构,情形严重的,要及时转诊至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住院分娩。

(四)“红色”等级。

主要由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评估,并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由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孕产保健跟踪服务,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住院分娩。

(五)“紫色”等级。

采取“绿/黄/橙/红”+“紫”的模式管理,在上述等级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传染病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四、指标要求(一)早孕建册率≥95%指标解释:辖区内孕13 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二)孕妇健康管理率≥95%指标解释: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三)孕妇妊娠风险筛查率100%指标解释:产检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的孕妇占全部产检孕妇的比例。

(四)高风险孕产妇漏筛率≤5%指标解释:未筛查出的高风险孕产妇占所有高风险孕产妇的比例。

(五)高风险孕产妇规范管理率100%指标解释: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了登记和专案管理的高风险孕产妇数占所筛出的高风险孕产妇之比。

五、管理流程(一)孕情管理村医或计生专干或村级保健员负责辖区孕情摸底调查,掌握本村孕产妇名单,做好信息收集和登记,动员、通知孕妇在孕13周前进行早孕建卡,并及时将辖区孕产妇名单报乡镇卫生院(所)(所)。

负责开展孕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应用《广西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母子手册》),指导孕妇扫描《母子手册》微信二维码、捆绑《桂妇儿系统》、定期接受孕产保健管理等。

(二)风险评估1.筛查评估。

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严格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及妊娠风险评估,并将筛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录入《桂妇儿系统》,《桂妇儿系统》将自动标注孕妇等级。

乡镇卫生院(所)(所)对首诊筛查出的“黄、橙、红、紫”级别的高危孕产妇,应动员孕产妇到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并进行追踪随访。

县级医疗机构对首次来产检的孕妇,不管孕周大小,要及时给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首诊医疗机构负责将孕妇信息录入桂妇儿系统,安排专人负责本机构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工作,规范开设高危妊娠门诊,根据《妊娠风险筛查表》《妊娠风险评估表》对就诊孕产妇及时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识别高危孕妇,及时标明“绿、黄、橙、红、紫”颜色标识。

2.动态评估。

各医疗卫生机构产科门诊医生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的信息要适时录入《桂妇儿系统》,适时更新孕产妇保健信息,以期实现孕产妇妊娠风险的动态评估、动态管理。

(三)转诊管理具有一定风险的孕产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能力,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及时作出转诊研判,并做好转诊记录。

具有危重情形的孕产妇,应立即就近转往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救治,不宜及时转诊的高风险危重孕产妇,可在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电话、视频或现场指导下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再转诊。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转诊、推诿转诊。

(四)接诊管理1.高风险孕产妇接诊。

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立高风险孕妇门诊,执行分级管理制度,建立起畅通高效的高风险孕产妇就诊“绿色通道”。

2.危重孕产妇接诊。

接诊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及时收治危重孕产妇,对于需要立即急救的危重孕产妇,要紧急启动本院危重孕产妇救治预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辖区孕产妇急救专家组专家进行联合急救,避免出现医疗处理延误。

并及时向转诊单位通报转诊结局和转诊评价。

(五)专案管理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无论在首诊筛查或孕期过程筛查,都要在《桂妇儿系统》及时录入筛查结果,以便实时显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孕产妇,针对颜色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所)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落实一个团队负责一个行政村的管理模式,对辖区的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工作,定期随访。

县级医疗机构按照《产科技术规范》对高危孕产妇进行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进行监测,在进行追踪随访的同时将“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向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电话:********)报送相关信息。

针对分级管理要求确定住院分娩机构,专案管理的责任机构负责对“绿色”“黄色”孕妇迟到7日,“橙色”“紫色”孕妇迟到3日,“红色”孕妇迟到1日未就诊应及时催诊。

一个不漏的及时研判高风险、危重孕产妇健康进程,直至妊娠终止后42天结案。

(六)产后访视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孕产妇分娩信息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由各乡镇卫生院(所)根据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流程,落实产后访视工作。

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流程图见附件5。

六、管理职责(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孕产妇分级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孕产妇分级管理,督促有关机构和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辖区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健全区域内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组织开展辖区危重孕产妇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孕产妇分级管理质量控制与评估监督,研究解决孕产期保健及产科处理上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二)妇幼保健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辖区高风险孕妇的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指导辖区规范开展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配合县卫生健康行局开展辖区危重孕产妇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承担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孕产期保健业务培训和考核,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指导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县卫生健康局督查辖区内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监控,及时指导。

(三)医疗卫生机构1.村级卫生室及时发现孕妇并登记造册,动员怀孕妇女及时建立《母子手册》,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及产后访视。

协助乡镇卫生院(所)进行本辖区的高危孕产妇随访、追踪管理。

2.乡镇卫生院(所)为怀孕妇女建立《母子手册》和提供产检,将筛查评估高风险的孕产妇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分级管理,对“绿色”风险孕妇进行产前检查;负责本辖区高风险孕产妇信息管理,掌握本辖区的高风险孕产妇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负责本辖区孕产妇产后访视,同时做好访视和妊娠结局的记录。

3.县级医疗机构落实孕产期保健相关制度和措施,对来本院产检的孕妇全面开展高危妊娠筛查和妊娠风险评估,完善高危孕产妇管理台账,将孕产妇健康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桂妇儿系统》,并密切追踪高危孕产妇,对未按时产检的孕妇应及时动员产检。

履行孕产期保健服务、高风险孕产妇转诊、急救等职责,定期组织开展院内产科质量检查,及时完成孕产妇死亡评审,接受县妇幼保健院业务指导与管理;成立院内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制定危重孕产妇救治预案,建立院内孕产妇救治协作机制,做好高风险孕产妇急救与转诊、会诊工作。

严格落实高风险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规范开展高风险孕产妇系统管理;履行高风险孕产妇的诊治和转诊职能,及时将危重孕产妇转至“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参与对县、乡、村级产科、新生儿科技术人员的培训。

(四)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分片包干、包干到户”的策略,明确责任片区,定期派员到辖区助产机构指导落实母婴安全相关制度,培训相关技术人员,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水平。

2.无条件接受辖区危重孕产妇的会诊、转诊和救治,紧急情况下,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远程指导辖区助产机构的高危孕产妇急救工作。

3.与辖区助产机构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急救转诊绿色通道,与辖区助产机构均有明确的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优化急救转诊流程,最大限度缩短病人就诊时间。

4.负责收治和管理“橙、红、紫”色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原则上对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风险评估为“红色”以上的应转诊至XX 市人民医院。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政府领导下,建立起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财政、民政等部门危重孕产妇救治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通道顺畅。

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通报约谈制度,推动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法人为母婴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和孕产妇急救小组,促进各项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制度落实。

(二)建立健全区域联合救治工作机制为开展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成功率,县卫生健康局成立XX县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领导小组、XX县危重孕产妇急救技术专家小组。

(三)建设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建立XX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救治中心设在XX县人民医院。

(四)加大母婴安全信息管理力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高风险孕产妇登记、转诊会诊登记、危重抢救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等原始台帐,并设专人进行登记。

以《桂妇儿系统》为载体,动态掌握本地产妇分娩、高风险孕产妇、孕产妇死亡等情况。

(五)规范孕期保健管理全面推广使用《母子手册》,在孕13 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手册》并进行第1 次产前检查。

实行首诊负责和签约服务制度,规范提供孕产妇健康服务。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孕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

(六)强化培训和宣传工作县卫生健康局每年至少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一次急救业务技术和急救演练等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风险筛查评估、产科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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