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知识点最强最经典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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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法规知识点50

一建法规知识点50

一建法规知识点50一、建筑分类法规知识点1.《建筑法》:规定了对建筑物的建设、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建筑物的安全、节能、消防等方面的规定。

2.《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国家城乡规划的目的、原则、程序和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内容,对城市和农村的规划、建设有重要影响。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等。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包括质量验收、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5.《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

二、建筑设计法规知识点1.《城镇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了城镇住宅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布局、结构设计、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智能化设计规范》:针对建筑智能化设计进行了规范,包括建筑自动化、安全防范系统、环境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3.《建筑工程火灾防控技术规范》:规定了建筑物消防安全设计的要求和标准,包括建筑物的防火隔离、疏散通道等方面的规定。

4.《建筑物节能设计标准》:规定了建筑物节能设计的要求和标准,包括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供暖系统等方面的规定。

5.《建筑构造防水设计规范》:明确了建筑物的防水设计要求,包括结构的防水措施、防水材料的选用等方面的规定。

三、建筑施工法规知识点1.《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内容,保护了建筑施工参与者的权益。

2.《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包括施工队伍的组织、施工方案的编制等。

3.《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程序和要求,鼓励建筑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建筑工程施工防护规范》: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通风、防护设施的设置等。

5.《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法规知识。

法律法规知识对于一级建造师的工作至关重要,它涵盖了建筑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众多方面。

本文将对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进行梳理。

一、建筑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点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的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

2. 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招投标,招标过程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3. 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签订和履约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4. 工程质量控制法律法规:建筑施工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二、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点1. 建筑施工许可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施工前,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许可证的办理需遵守《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保护。

3. 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方面,工程施工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4. 工程竣工验收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建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过程需依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三、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点1. 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筑市场的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业登记管理办法》等。

2. 建筑资质管理法律法规: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相应的资质,资质管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2、合同法:包括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等。

合同法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重要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合同管理、施工信息管理、施工成本管理等。

这些知识是建造师在建造工程施工中必须掌握的管理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技术法规等。

这些法规是建造师在建造工程施工中必须遵守的法规,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总之,这些知识点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建造师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这些知识点,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2024年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

2024年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

2024年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2024年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一、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民事法律制度1、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其中,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代理制度: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和代理权的滥用是代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3、债权制度: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4、物权制度: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5、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

二、施工许可制度1、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需要满足规划条件,并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的申领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向发证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3、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有效期为三个月,可以申请延期,最多延期两次。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质量保修。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对建设工程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应当承担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施工活动。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有参与施工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023年最新一级建造师法规必考知识点重点整理

2023年最新一级建造师法规必考知识点重点整理

2023年最新一级建造师法规必考知识点
重点整理
本文档旨在整理2023年最新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必考的法规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1. 建筑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 《建筑法》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知识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知识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术规程》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知识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办法》
5.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知识
- 《招标投标法》
-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6. 建筑工程索赔管理相关知识
- 《建筑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办法》
请注意,以上列出的法规可能不是全部,但是它们是一级建造师考试中重点考察的法规知识点。

在备考时,建议考生结合最新的法规规定和实践经验进行研究和复。

祝您成功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拓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2-25分)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知识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1分)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一建的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建的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建的法规知识点总结随着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

建设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都需要遵循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下面对建设工程项目中常见的法规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规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竣工、运行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条例的出台,对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检测和评定、质量事故的处理等方面。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流程,对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合法管理。

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程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规范管理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各个方面。

二、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1.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是我国建筑设计领域的重要标准,包括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物理性能、建筑节能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对建筑设计工作进行规范。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对建筑设计文件的编制流程、内容、格式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3.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对建筑节能设计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建筑外墙保温、采光、通风、空调等方面的节能措施。

4.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质量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工程勘察、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1. 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对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施工工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设备等方面。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像宪法是根本大法,它是其他法律的基础。

民法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像民法典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就在这个范畴呢。

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就与行政法有关。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建设工程里对工程造价等方面有相关规定。

社会法主要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建设工程中的劳动保护相关内容就属于社会法范畴。

刑法则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要是在建设工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等就会涉及刑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行政法规等。

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上位法。

而且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

而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考点1.民法商法:《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经济法:《建筑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行政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社会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考点2.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具体可分为七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尾巴是规定、办法的,有地名为地方政府规章,没地名为部门规章;尾巴是条例的,有地名为地方性法规,没地名为行政法规。

考点3.效力等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考点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交付生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可以不登记)。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物权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生效。

(2)合法建造、拆除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生效。

考点5.所有权是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核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一、小时类(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三、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四、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小时(2日)(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

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

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公民行为的法律文件。

对于参加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来说,了解相关法规知识非常重要。

下面是关于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的整理完整版,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建筑法律法规体系1.建筑法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城市规划法4.房屋拆迁管理条例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城乡规划法7.土地管理法8.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9.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地方性法规二、建筑工程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1.建筑企业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定义和种类:未取得建筑业资格证书从事建筑工程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等。

-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吊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

2.专业承包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定义和种类:采取弄虚作假方式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约、拒绝接受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未按照要求参加预备会议等。

-法律责任:罚款、限制招标、临时停工等。

3.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定义和种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划、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人员、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

-法律责任:罚款、停工整顿、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三、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设立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中标和结果的公示办法2.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审查备案办法-工程勘察与设计纠纷处理办法-工程监理责任认定办法-违法行为及责任追究办法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等。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办法等。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 依法成立。

-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其中,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特定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本人存在过失;须相对人为善意。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年一建法规重点知识

2024年一建法规重点知识

2024年一建法规重点知识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个部分超级重要呢。

像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从项目立项到最后的竣工验收,每一步都有法规管着。

比如说项目立项,得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是不符合,那这个项目可能就没法开展啦。

还有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在工程里承担着很多责任,像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等。

代理制度也不能小瞧。

代理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里,授权委托书得明确代理的事项、权限和期间,不然可能就会出乱子。

比如说代理人超出代理权限去签订合同,这个合同可能就对被代理人没有约束力了,这多麻烦呀。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可不少。

首先得有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是工程的基础嘛。

然后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没有这个证,那建筑的位置、规模等都没个准儿。

还有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

不能光说有资金,得有证明,比如说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者保函之类的。

要是资金不到位就开工,工程做到一半没钱了,那可就惨了,工人拿不到工资,工程也只能烂尾。

3.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发包这一块,得按照法定的方式发包。

可以是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招标发包就得遵循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要公平、公正、公开。

招标人不能搞小动作,比如说排斥潜在投标人,像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条件把一些有能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是不允许的。

承包呢,承包企业得有相应的资质。

没有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那工程质量可就没保障了。

而且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就是把整个工程转给别人,这就相当于把自己该承担的责任都推掉了,违法分包是把工程拆分开来,把不该分包的部分分包出去,这都是违反法规的行为。

4.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里很关键的部分。

合同里得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像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等。

工期要是约定好了,施工方就得按照这个时间完成工程,不然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1.建筑法律法规体系: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部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考生需要明确建筑法的主要立法依据和法律体系。

2.建筑法的目的和原则:建筑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自愿原则、效用原则、先行赔付原则等。

3.建筑工程的设计:建筑工程的设计过程需要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生态环保、美观大方等原则。

建筑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功能需求、空间效果、结构布局、施工工艺等。

4.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前需要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

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安全施工措施的采取等。

5.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劳动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

6.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在选用过程中需要注意材料的性能、质量、施工工艺等因素,确保材料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7.建筑工程验收:建筑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验收的程序、验收的标准、验收的内容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建筑工程的保修期: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保修期。

保修期的具体要求和期限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需要负责维修和维护建筑工程。

9.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包括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式等。

10.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程序、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

招标投标的过程需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施工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掌握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总结一级建造师考试所涉及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规定了建筑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包括建筑的使用性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为了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健全和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经济效益而制定的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了建筑市场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和范围,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图审查管理条例》施工图审查管理条例规定了施工图审查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保证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质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了各级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标准、管理要求和监督措施,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和建设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体组织设计和工序施工组织设计两个方面。

施工总体组织设计是指根据施工任务和工艺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工作方案;工序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对施工过程中具体的工序进行组织和安排。

2.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和管理方法,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施工质量。

3.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和管理方法,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条款和约定条件,进行合同履行、验收、结算等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合同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施工技术1.土建工程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工程以及各种建筑结构的施工等内容。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筑工
程施工的管理制度,包括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保护
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履行、修改、解除等进行了规定。

三、施工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组织、职责和程序,保障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进
行了规定,包括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四、施工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施工施工方案审核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施工方案的审核
程序和要求,保障了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五、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的建设要求,包括人员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以上仅是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总结,建议您在备考过程中详细研读相关
法律法规,以确保备考顺利。

☆2024年一建【法规】-考前必备3页纸【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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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背3页纸使用说明第一部分:必须掌握★★★说明示例:1.此部分内容为考频高、考试分值高的考点,必须做到能够灵活运用。

2.部分内容需要对比掌握。

第二部分:高频重点★★说明示例:1.本部分考点考查频率较高,为高频重点,需要重点掌握、记忆。

2.部分考点有总结提醒,可结合描述掌握并记忆。

第三部分:理解熟知★说明示例:1.本部分考点考查频率一般,要求选择性理解记忆。

2.加强对考点的理解与熟知,做到能够识别,能判断,会归类。

202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背3页纸第一部分:必须掌握★★★【考点1】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P1-2)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②民法商法(《公司法》《专利法》);③行政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④经济法(《建筑法》《节约能源法》);⑤社会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职业病防治法》);⑥刑法;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仲裁法》)。

【考点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P2-6)1.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3)行政法规:《XX条例》,国务院制定;(4)地方性法规:《地方XX条例》,省级、地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5)部门规章:《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制定;(6)地方政府规章:《地方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地市级人民政府制定;(7)国际条约。

2.法的效力层级:①宪法至上;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③特别法优于一般法;④新法优于旧法;⑤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b.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c.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1.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施工合同法律责任:施工合同法律责任是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基础,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

-施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保修期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内,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负责。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招标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

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不同形式的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
工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
的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建筑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是质量管理的指导性
文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等。

5.建筑设计法律法规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分别规定了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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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及注册概述(一)何为注册建造师(两个条件缺一不可)1.通过考试——建造师资格证书2.通过注册——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二)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人 1.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小型项目) 2.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三、注册(一)注册程序及管理机构1.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单位提出申请2.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3.具体审批程序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4.批准注册的,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5.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二)注册申请1.初始注册1)条件(四条件)①有证书—资格证书②有工作—受聘于单位③符合要求—继续教育④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2)时间要求①资格证书签发3年内②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2.延续注册(1)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注册(2)时间在原注册期满30日前(4)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3.变更注册(1)变更执业单位(2)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4.增项注册(1)增加执业专业如原注册为建筑工程,现要增加公路专业的。

(2)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三)不予注册情形1)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受聘于两家以上单位;3)继续教育不合格;4)正受刑事处罚;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后,不满5年;(6)其它原因受处罚后,不满3年;7)被吊销注册证书后,不满2年;(8)注册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过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9)受聘单位不符合条件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11)其他。

(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况(1)单位破产;(2)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3)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4)解除聘用关系;(5)期满未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8)其他。

(五)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1)印章失效;(2)撤销注册证书;3)吊销注册证书;4)受刑事处罚;5)其他。

四、执业1.执业范围(1)任项目经理(2)从事其他施工的管理活动(3)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4)一级建造师,可担任特级、一级建筑资质的企业的施工项目经理(5)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二级、二级以下的建筑资质的企业的施工项目经理2.受聘单位的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3.对岗位的要求(1)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的项目经理(2)工程施工管理以及质量合格文件,必须有建造师的签字及印章(3)除进行施工管理外,还可以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及服务(二)权利及义务 1.注册建造师的权利(8条)(1)使用注册建造师的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2.注册建造师的义务(7条)(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执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6)及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7)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3.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以下行为(9条)(1)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4)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5)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6)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1 / 79业;(7)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复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8)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2.撤销注册(5条)(1)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了准予注册许可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4)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5)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一)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下列法律部门1.宪法2.民法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3.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4.经济法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5.行政法6.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包括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

7.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法8.刑法9.诉讼法二、法的形式——法的效力等级(一)宪法——全国人大(二)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三)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四)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五)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办法、规定(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七)国际条约(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法一、民法概论民法主要包括5部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物权法》。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

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它包括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3+4+2):3个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4个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2种法律关系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①自然人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

自然人的3种民事行为能力:第一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16)《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限制民事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及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及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三类:无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通则》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②法人法人成立具备的4条件:第一,依法成立;第二,有财产或经费;第三,有名称、机构和场所;第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 79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1)主体变更①主体数目变化②主体改变-转让(2)客体变更①客体的范围变更②客体性质变更(3)内容变更①权利增加②权利减少3.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1)自然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自然终止是指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达到完结。

2)协议终止①即时协商②约定终止条件,(3)违约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违约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

三、民事法律行为1.内涵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分类(1)要式法律行为(2)不要式法律行为 3.成立要件(1)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一)代理的涵义 1.内涵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实施民间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三方当事人(1)被代理人(2)代理人(3)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二)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分为5种代理的责任承担 1.授权不明确——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无权代理—代理人承担责任3.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承担责任 4.代理事项违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5.转托他人代理——般代理人承担,特殊情况除外(四)代理的终止1.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满或完成;(2)取消代理关系;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一方或两方的机构终止。

2.法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单位取消指定;(5)被代理人及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一)债的概念 1.依合同或法律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及被害人之间也形成债的关系。

(二)债的发生根据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债的发生根据主要包括如下几种:1.合同2.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3.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4.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5.其他(三)债的消灭1.履行2.抵销3.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或法院裁决,可将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

(2)如果3 / 79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标的物应收归国有。

4.混同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如两家企业合并)。

5.免除债权人放弃债权。

6.当事人死亡六、物权制度(一)内涵1.注意《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10月1日起实行。

2.概念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3.物权的2大法律特征(1)直接支配(2)排他(二)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对自己的物 2.用益物权——对他人的物(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5)居住权 3.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三)六种物权保护方式(1)请求确认权利;(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恢复原状;4)请求排除妨害;(5)请求消除危险;(6)请求损害赔偿。

七、知识产权的涵义1.概念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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