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奖惩情况表
中山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2019年5月修订)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和各项社会实践,努力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一)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的种类1.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2. 中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4.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滔环保奖学金”5.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广东致胜奖(助)学金”6. 学校设立的其它捐赠奖学金(二)参评资格及条件1、学习满一年的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册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内)。
2、参评“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的还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
3、参评“中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以当年学校的相关通知为准。
4、参评“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资格以当年学校的相关通知为准。
5、同一年度原则上只可获一项研究生奖学金(不包含奖助金)。
6、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7、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原则上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
8、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9、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1)参评学年度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2)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3)参评学年度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4)提供评选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10、申请奖学金、奖助金的相关材料的有效时间范围为评奖学年度内,研究生、博士生入学前的成果不能计入。
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前一年度北京时间9月16日至下一年度的北京时间9月15日。
(三)评选程序1、参评者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评奖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刊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或文章录用的证明原件。
中山大学物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中山大学物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17年5月15日修订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山大学物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根据“切合实际、鼓励先进、公平规范”的原则,本实施细则在制定中着重体现了如下四点:一、以原《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物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稿)》为基础,参考其它相关的细则与条例,结合院系专业学科特点与教学、教育管理、学生活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其在内容与形式上做适当改动与增减而形成本细则。
二、修改制订的方向是“梳理程序、介定内容、强化引导”以求“提高可操作性、解决旧问题、适应新情况”。
三、适当提高加分考核门槛,增加考核部分,删除扣分细则,以增强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可操作性。
四、本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以学业成绩为主,兼顾素质全面发展的原则,规定加分上限为10分。
本实施细则由总则、考核规则、加分细则和附则四部分组成。
一、总则1.综合测评计算方案:学业成绩绩点+(加分细则加分×5%)2.每个学生根据加分细则加分的上限为10分,若超过10分,按10分算。
3.综合测评的学业成绩以本学年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所有科目成绩为准,仅计算到本学年第三学期的所有成绩,由教务系统直接读取。
在成绩绩点基础上,累加德育加分(加分细则加分×5%),构成综合测评总分,并按高低排定名次。
构成综合测评成绩的德育成绩不得超过本人专业成绩的20%。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1> 所有修读课程中单科有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2> 无故不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者;3> 一年级新生无故未参加军训者;4> 受到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
5.获奖等级判定原则:1)主办方为国家各部委、团中央,承办方为部委直属单位以上级(如中山大学)的各类评比、竞赛活动,可判定为国家级比赛。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好榜样升学奖励金"申请表
基
本
情
况
姓名
学号
照片
性别
政治面貌
专业绩点
深造学校
攻读专业
攻读学位
个人
简介
(获奖情况、学术
社会实践情况)
学业计划(深造期间的学业规划)
承
诺
书
本人已知悉该奖励金的宗旨和原则,现郑重承诺,本人不放弃攻读研究生拟录取资格。如放弃资格,将如数返还奖励金。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院
系
意
见
主管领导签名:
(公章)
年月日பைடு நூலகம்
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家庭困难认定表复印件请后附(可联系辅导员获取复印件)。
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
学号 年级 院 (系)
年度
姓名 类别 专业
性别 政治面貌 毕业时间 奖学金名称
金额
获得奖学金 情况
年度
其它获奖 情况
获奖名称
颁证单位
获奖级别
助学金、补助 情况
年度
资助项目名称
金额
贷款情况
年 月-
年
支行国家助学贷款共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人民币
月,获 元。
银行 (无 □)
处分 情况
处分事由
事发时间 处分种类
处分单位 处分时间
院系 意见
学校 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归档材料,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不能涂改,院系审核并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2.奖学金、助学金、补助所填年度格式为:20××-20××年度,项目名称应为全称(以证书为准)。
2019届毕业生年级大会
离校时间:
6月份毕业生须于7月2日17:00前搬离宿舍,9月份毕 业生须于10月10日17:00前搬离宿舍,12月份毕业生须于 2020年1月3日17:00前搬离宿舍。2019届各校区(园)毕 业离校退宿流程指引6月10日前将在各校区(园)学生宿舍楼 下张贴,敬请留意。
2019届毕业生须登录离校信息系统:
必须归档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
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成绩单、学位通知书、 论文答辩情况表、就业通知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 书、政审情况表(或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入党积 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登记表、入 党自传、团员推优材料、未还清贷款学生的《国家助学 贷款合同》。
预祝毕业顺利,前程似锦!
6月19日传播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
1、时间:13:00正式开始 (注意:请大家提前15分钟进场) 2、地点:学院小礼堂 3、穿学位服、带姓名条
6月27日中山大学学位授予仪式(本科生参加)
1、时间:17:00-18:30;
2、地点:南校园梁銶琚堂(按照座位表就做);
3、15:15东校岐关车站上车,15:30出发,16:30前入场完毕,19:00出 发回东校;
-交互设计(26)-17级硕士合照(90)-博士(1) (二)毕业红毯盛典
1.活动时间:2019年6月18日11:30 2.活动地点:传播与设计学院院楼大厅 3.参与人员:2019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及陪同亲友 4.与会嘉宾:传播与设计学院相关教师及领导 (三)毕业展演
1、时间:2019年6月18日 13:30 2、地点:传播与设计学院小礼堂
4、学位服、姓名条缺一不可!优秀毕业生佩戴绶带!授予仪式现场保 持安静,不要随意走动,上台时除“姓名条”之外不可携带他任何物品。
中山大学中文系86级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
申请类别:奖学金/助学金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号
宿舍
专业
本人电话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
本年度已有的奖助情况及金额
家庭人口情况
家庭
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总人口
家庭人均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入
姓名
年龄
称谓
在何处工作或学习
每月收入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院系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领取情况
本人于年月日领到中文系86级校友助学金元。
领取者签名:
说明:1、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本科生以公示的情况为准,排名指年级排名;研究生写所有科目平均成绩(需附成绩单复印件);
2、本年度享受的奖助情况及金额:内容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单项奖励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研究生教育奖助金及生活补助等
中山大学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中山大学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15年01月07日修订意见稿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根据“切合实际、鼓励先进、公平规范”的原则,本实施细则在制定中着重体现了如下四点:一、以原《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稿)》为基础,参考其它相关的细则与条例,结合院系专业学科特点与教学、教育管理、学生活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其在内容与形式上做适当改动与增减而形成本细则。
二、修改制订的方向是“梳理程序、介定内容、强化引导”以求“提高可操作性、解决旧问题、适应新情况”。
三、适当提高加分考核门槛,增加考核部分,删除扣分细则,以增强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可操作性。
四、本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以学业成绩为主,兼顾素质全面发展的原则,规定加分上限为10分。
本实施细则由总则、考核规则、加分细则和附则四部分组成。
一、总则1.综合测评计算方案:学业成绩绩点+(加分细则加分×5%)2.每个学生根据加分细则加分的上限为10分,若超过10分,按10分算。
3.综合测评的学业成绩以本学年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所有科目成绩为准,仅计算到本学年第三学期的所有成绩,由教务系统直接读取。
在成绩绩点基础上,累加德育加分(加分细则加分×5%),构成综合测评总分,并按高低排定名次。
构成综合测评成绩的德育成绩不得超过本人专业成绩的20%。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1> 所有修读课程中单科有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2> 未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者;3> 一年级新生无故未参加军训者;4> 受到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
5.获奖等级判定原则:1)主办方为国家各部委、团中央,承办方为部委直属单位以上级(如中山大学)的各类评比、竞赛活动,可判定为国家级比赛。
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填写范本
年度资助项目名称金额
2004-2005年度新鸿基地产助学金10000元/人
2005-2006年度国家助学金2000元
贷款情况
年月-年月,获银行支行
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元。(无□)
其他
2006-2007年度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006-2007年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2004-2005年度获优秀团员,2005-2006获十佳文明宿舍
2006-2007年度中山大学(科学研究)单项奖励金800元
捐赠奖学金
年度奖学金名称金额
2005-2006年度中山大学三星奖学金5000元
2004-2005年度中山大学***学院*****奖学金****元
处分
情况
处分事由事发时间处分种类处分单位处07.4.2
(各类未能在以上奖学金项目中注明的奖励项目可在此填写)
院系
审批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学校
审批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归档材料,请用黑色墨笔填写,字迹清晰,不能涂改,填后上交所在院(系)学工部(学生科),由院(系)审批后按学号大小排序,上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108室);
2.奖学金、助学金、补助所填年度格式为:200×-200×年度,项目名称应为全称(以证书为准);
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填写范本)
学号
姓名
性别
年级
2009级
类别
本科
政治面貌
团员、中共党员、群众、中共预备党员
院(系)
人文科学学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专业
汉语言文学
毕业时间
2013年6月
获优秀学生奖学金情况
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表
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
学号学制出生年月健康状况
院系手机号
电子邮箱QQ号
上一学年成绩绩点:__ _,成绩排名:__ __ % ,不及格科目数:__ _门
是否已贷款及金额上一学年所获奖励和
资助情况
___________奖学金: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助学金:____________元;
减免学费:____元;临时困难补助:____元;
是()否()参加勤工俭学,打“√”
受资助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
申请评选__________助学金资助金额为:__________元申请理由
奖惩情况公益参与
情况
个人家庭经
济及在校学
习、生活情况
总结
本人签名:班组意见院系初审意见学校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负责人签名:
(盖公章)
年月日
负责人签名:
(盖公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为本科生申请新/续评助学金填写。
2。
中山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中山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进行拓展性发展,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一、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参考其他相关的细则与条例规定,结合本专业特点与教学管理、学生活动等各方面情况,对原《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7年版)》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适当修改而形成本方案。
二、本方案的实施,旨在以明晰的内容、明确的程序指导我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以达到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的要求。
三、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附加分和扣分(评分标准详见下)三部分组成。
1、计算科目为评奖学年内选读的各门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2、每名学生的附加分上限为15分,累加后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
加分必须有相应凭证。
附加分和扣分须除以10,再与平均学分绩点相加得到综合测评总分。
四、以教学班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名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原则上按照名次评定。
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不能因综合测评加分而提高二级以上(含二级)。
优秀学生可获中山大学奖学金,名额、金额参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五、交换生不能以一个学期的学分参评奖学金,但需参评当年综合测评。
在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参评针对交换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六、凡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学年优秀学生评选,所确定名额由其邻后名次依次递补:1、所选科目中有任一科目不及格者。
2、受到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级)及纪律处分者。
3、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不合格者。
4、一年级学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军训者。
七、学院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的推荐和初评等工作。
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等。
中大奖学金与其他奖金v2
中大奖学金与其他奖金v2中大奖学金与其他奖金的获奖条件、金额及人数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已评选上的取消其评选资格,所缺名额由其邻后名次依次递补:(一)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二)参评学年所有修读课程中(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选课、辅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双专业课程等)中出现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
(三)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奖。
一、各类奖学金(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1.国家奖学金:获奖金额: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获奖人数: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获奖条件: ①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该学年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本科生不得参评。
③同一学年内,未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条件:①综合测评总成绩在班级排名前8%,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②一年内获得50个公益时以上,或者无偿献血一次二等奖学金:获奖金额:1500元获奖人数:获一、二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15%;获奖条件:综合测评总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三等奖学金:获奖金额:1000元获奖人数: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总共占年级总人数的30%获奖条件:综合测评总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奖励在全国重大比赛中获奖或捐赠奖学金差额候选学生。
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奖金额:未知获奖条件:①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奖,为学校赢得荣誉,且上一学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所有科目成绩合格;②获得学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及其以上,并拟获得捐赠奖学金,因捐赠单位差额评选未成功者。
(二)捐赠奖学金二、其它奖金以及奖项1.优良学风班奖:获奖金额:800元/班获奖名额:每院(系)推荐参加“优良学风班”评选的名额不超过本院(系)参评班级的25%2.优良学风标兵班奖获奖金额:1500元/班获奖名额:每院(系)推荐参加全校“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的名额不超过本院(系)参评班级的10%3.文明宿舍奖;获奖金额:300元获奖名额:推荐参加文明宿舍评选的名额不超过参评宿舍总数的10%4.文明标兵宿舍奖;获奖金额:1000元获奖名额:推荐参加“文明标兵宿舍”评选的名额不超过“文明宿舍”数的1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情况
处分事由事发时间处分种类处分单位处分时间
院系
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归档材料,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不能涂改,院系审核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2.奖学金、助学金、补助所填年度格式为:20××-20××年度,项目名称应为全称(以证书为准)。
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
学号姓名Biblioteka 性别年级类别
政治面貌
院(系)
专业
毕业时间
获得奖学金情况
年度奖学金名称金额
其他获奖
情况
年度获奖名称颁证单位获奖级别
助学金、补助情况
年度资助项目名称金额
贷款情况
年月-年月,获银行支行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元。(无□)
公益经历
(公益活动起止时间、活动地点、活动组织单位、服务对象、证明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