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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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五篇)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五篇)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应(adr)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等。

三、医院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并指定兼职人未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事件的报告和监测工作。

四、各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如发现可能与所售药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上报药剂科,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故报告表》,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

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详细记录用户姓名、年龄、疾病情况;用药名称、规格、批号、厂家、剂量、用药时间、出现不良反应时间、处理结果及愈后情况等。

六、调剂发药时,应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七、如医院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事件,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及时上报。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二)(一)____领导及职责1、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工作的有关事宜。

2、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____部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____落实__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

(3)____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督促临床医师、护师、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指导合理用药。

(4)制订相应的考核措施,确保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故报告和监测工作的落实。

(5)协调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3、有临床药师兼职承担本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2、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六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六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做好药品的安全监测工作,保证病人用药的有效和安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一、监督管理1、成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药剂科负责宣传、组织、实施和分析、处理、保存报告档案。

2、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掌握,及时督促和帮助临床医生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的密切联系。

药剂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向临床医师提供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负责汇总本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通过网络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

3、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必须立即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意见。

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

二、不良反应监测1、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

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医师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2、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____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____日内报告。

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除一般的病例外,其余病例报告时均要求向药剂科呈报药品说明书和病例摘要,死亡病例还需呈报死亡小结。

三、不良反应上报程序1、患者主诉或护士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经治医师(或当班医师),医师分析后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在药剂科处取报告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药剂科,网络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范文(5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范文(5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管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各级药事管理人员、药师、临床医师以及患者等相关人员。

三、责任部门及职责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 负责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收集、整理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信息,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2. 临床医师:- 对患者进行用药前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记录药品不良反应;- 积极与药师和药事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提供准确的不良反应信息。

3. 药师:- 协助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培训医务人员掌握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分类和报告方法。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1. 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记录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信息。

2. 报告:a. 临床医师发现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记录,并将信息上报给药事管理人员和药师。

b. 药师接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后应及时整理并提交给药事管理部门,同时向上级医务人员报告。

c. 药事管理部门应将不良反应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有关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五、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针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的培训,要求医务人员掌握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分类和报告方法,并加强对新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包括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

七、附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方式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医疗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如果有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本(6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本(6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本为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配合药监部门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用于本医院所有购进、使用药品中所出现的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管理。

二、部门职责1.药剂科:(1)药检室: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2)各调剂部门:负责收集和反映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2.医院临床科室。

负责反映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内容1.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本医院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2.医院鼓励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四、职责、报告与监测1.本医院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

2.成立医院和药剂科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领导小组:(1)药剂科小组成员及其成员:刘福强、王艳萍、李洪彬、赵文萃、周慧琴(2)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成员:五、人员职责1.药剂科主任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的领导工作,对是否是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和群体性的药品不良反应作出判断。

2.药检室工作人员为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对一般的药物不良反应实行按月报告市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以网络报告为主,纸质材料报告为辅的报告方式。

3.评价与控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小组按时在医疗质量分析会上通报、分析、评价进一阶段的药品不良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4.对已经确认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六、相关处罚医院各科室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或警告:(1)医院工作人员不按要求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2)科室或个人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3)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4)故意隐瞒药品不良反应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本(2)一、引言本报告制度旨在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及时获取和汇总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提高药品安全性和疗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例文(5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例文(5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管理,提高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患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各类药品监管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正常使用药品过程中,有害的和非预期的不良反应,包括药物的毒性反应、药物的不良副作用、过敏反应等。

第二章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管理第四条所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报告本机构内的药物不良反应情况。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设立专门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报告本企业生产的药物不良反应情况。

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设立专门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报告本企业经营的药物不良反应情况。

第八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负责对各类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内容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的描述、患者信息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应及时上报,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管理第十一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体系,对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

第十二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第十五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研究,提高对不良反应的识别和防控能力。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4篇)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4篇)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依法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领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是指对使用药品后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或药害的事件进行监测和报告的活动。

第四条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应当依法进行,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机制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机制是指由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报告和统计工作,并依法对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置。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人员。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并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

第九条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报告程序第十条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和情况;(二)药品的名称、批号、生产企业、规格等相关信息;(三)不良反应或药害的症状、体征等详细信息;(四)可能导致不良反应或药害的原因和影响范围;(五)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第十一条药品监管部门接到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逐案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上级药品监管部门。

第十二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公共卫生措施。

第四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处理和追责第十三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对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进行处理和追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药品;(二)吊销涉事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三)撤销涉事药品的批准文号;(四)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六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六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患者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疗主管部门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药师应当即时(至少报告的当日)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疗主管部门(科)。

5.医疗主管部门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制度一、本医疗机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

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专(兼)职人员对所使用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调剂员配合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本医疗机构所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当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医疗机构如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____部门报告。

五、发现非本医疗机构所经营药品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发现者可直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确认有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不良反应专(兼)职人员应立即通知保管员、调剂员,停止该批号药品销售,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七、对已调配出去的部分药品由不良反应专(兼)职人员发文要求顾客退回,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方法处理。

八、医疗机构应经常对单位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份,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原重复发生。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保管制度一、本医疗机构应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按需进货、选择购进”的原则。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药品使用安全,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与监测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学部、质控科室等相关工作人员。

三、责任部门和人员1. 药学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 临床科室负责及时发现、报告并记录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3. 质控科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要求1. 不良反应的定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是指患者在正常剂量范围内使用药物后出现的一切不良症状或不良疾病。

2. 不良反应的报告:临床工作人员在发现不良反应后,应立即向治疗医生报告,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3. 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过敏史、病情、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症状等详细信息。

4. 报告要求: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特别是严重不良反应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1. 质控科通过对不良反应报告表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及时发现和评估药品的安全性和疗效。

2. 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不断更新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

3. 协助药监部门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工作,定期向上级药监部门提供报告数据。

六、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1. 临床科室应将不良反应报告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告送至药学部,并及时汇总上报质控科。

2. 药学部应负责将不良反应报告信息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不良反应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七、违规处罚如发现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罚。

八、附件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2. 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建立与管理规定以上为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本,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流程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2)是为了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而设立的。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程序,研究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因果关系和诱发因素,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同时也为评价淘汰药品提供服务和依据,根据《____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____部____号)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二、责任人负责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临床药师及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三、主要内容(一)定义一、药品不良反应(adr)。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adr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依赖性、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等。

2、药品不良事件(ade)。

是指药物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医学事件,但该事件并非一定与用药有因果关系。

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对有重要意义的ade也要进行监测。

3、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4、药害事件:泛指由药品使用导致的患者生命或身体健康损害的事件,包括药品不良反应以及其他一切非预期药物作用导致的意外事件。

相对于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被扩大。

药害既包括非人为过失的不良反应,也包括人为过失导致的其他负面药物作用。

药害事件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由于药品质量缺陷(假药、劣药)导致损害的事件;二是由于合格药品使用过错(超剂量中毒、用错药物和不合理用药等)导致损害的事件;三是合格药品在按说明书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良反应损害,即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5、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

是指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监测和评估药品的不良反应,制定本报告制度。

二、报告内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报告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

2. 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企业等。

3. 不良反应描述:详细描述发生的不良反应的症状、发生时间、持续时间、病情严重程度等。

4. 用药信息:包括用药途径、剂量、频率等。

5. 其他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相关检测结果等。

三、报告流程1. 发现不良反应后,报告人应尽快向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进行报告。

2.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接到报告后,应认真审核报告内容,并进行初步的调查和评估。

3. 如需要进一步评估和调查,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可以要求报告人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或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4.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及时对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5.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对报告人保密,并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通报有关不良反应信息。

四、报告要求1. 报告人应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告内容,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2.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报告,并追踪调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报告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告知后续措施和建议。

五、违规处理对于故意提供虚假的报告,或者违反本报告制度的行为,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报告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保健食品等。

以上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评价药品的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监管部门等。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6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6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配合药监部门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用于本医院所有购进、使用药品中所出现的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管理。

二、部门职责1.药剂科:(1)药检室: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2)各调剂部门:负责收集和反映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2.医院临床科室。

负责反映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内容1.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本医院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2.医院鼓励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四、职责、报告与监测1.本医院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

2.成立医院和药剂科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领导小组:(1)药剂科小组成员及其成员:刘福强、王艳萍、李洪彬、赵文萃、周慧琴(2)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成员:五、人员职责1.药剂科主任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的领导工作,对是否是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和群体性的药品不良反应作出判断。

2.药检室工作人员为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对一般的药物不良反应实行按月报告市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以网络报告为主,纸质材料报告为辅的报告方式。

3.评价与控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小组按时在医疗质量分析会上通报、分析、评价进一阶段的药品不良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4.对已经确认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六、相关处罚医院各科室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或警告:(1)医院工作人员不按要求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2)科室或个人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3)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4)故意隐瞒药品不良反应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2)是指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制和流程,使药品不良反应能够及时、准确地被监测和报告的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四篇)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四篇)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安全医疗、安全用药,规范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第三条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药房临床科室为药械不应监测工作运作的常设部门。

第四条医护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记录在《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登记本》上,及时对症处理并汇报院领导小组或上报。

第五条医护人员发现紧急、严重或群发的不良事件需要立即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夜间或节假日通知总值班),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尽快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初步判断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1、因用法原因(品种选择、剂量、用法、配伍等)与相关人员协调解决。

2、对疑为药物不良反应的,组织填写不良反应报表并上报。

3、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而导致纠纷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六条医护人员树立药品不良反应观念,学习相关知识,结合病情和药物特点(遵照说明书),慎重选用药物。

用药前告知病人,药物治疗有风险发现不适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第七条发现不良事件后,及时处理,进行有效严谨的沟通,对于紧急、严重或群发的不良事件及时报告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八条有关人员延误不良反应报告、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重复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九条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不良事件是指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5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5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____年____月新颁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办法》,修订本制度。

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____管理。

医院各科室设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药剂科临床药学室负责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上报、分析和评价,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3、对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报告该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五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满五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4、院内发生的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____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必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____日内报告。

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5、发生医院药品不良反应逐级、定期报告。

发生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必须立即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6、医务人员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停用可疑药品,对不良反应给予相应治疗并按规定详细记录,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及时上报药剂科。

7、发生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可采取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8、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9、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商业____、个人隐私、患者和报告者信息予以保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时发现和评估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患者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应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涉及的药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和生物制品等。

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程序1. 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合理使用条件下,使用特定药品后发生了与该药品相关的、临床上意义的、非预期的有害反应。

2. 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1)责任部门医务人员在发现和确认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及时向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反应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反应的严重程度与性质;- 反应的患者基本信息和用药情况;- 其他相关信息。

(3)报告要求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评估,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至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管理(1)监测人员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

(2)监测内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况、发生率及时间趋势;- 不良反应的特点和临床表现;- 不良反应的影响程度和危害性。

(3)监测措施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科学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四、责任与奖惩(1)医务人员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如有故意隐瞒或拖延报告,将按照医疗纪律进行相应处罚。

(2)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部门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将承担相应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应及时进行修订。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例1、根据《____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做好药品的安全监测工作,保证病人用药的有效和安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2、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长、药剂科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临床和药剂人员组成。

由医务科负责宣传、____和实施,药剂科负责分析、处理和保存报告档案。

3、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掌握,及时督促和帮助临床医生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的密切联系。

药剂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分析鉴别,向临床医师提供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临床药学室负责汇总本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通过网络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

4、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临床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必须立即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意见。

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

5、医务科和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110、医务科、药剂科应当对本院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11、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程序:患者主诉或护士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经治医师(或当班医师),医师分析后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在药剂科处取报告表)→→临床药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临床药学室,网络报告。

12、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隐私、患者和报告者信息等应当予以保密,医院任何个人或科室无权私自对外发布药品不良事件的情况或资料。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3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3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管理,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从事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及涉及药品使用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制度,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的及时报告、跟进和处理,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不良反应包括但不限于药物过敏、药物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等。

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原则有及时性、准确性、责任追溯性、机密性和数据审查性等。

第二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要求第六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报告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二)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三)药品的通用名、剂量、用法等相关信息;(四)不良反应的表现和严重程度;(五)报告人的联系方式。

第七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同时抄送给上级医院、药店等相关单位。

第八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人不能隐瞒或虚报不良反应信息,不得篡改、删除或者更改有关数据。

第三章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第九条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应包括对不良反应的收集、录入、分析和评估等环节。

第十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和扩展。

第十一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良反应的报告信息进行机密保护,不得擅自泄露或传播。

第十二条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与相关医院、药店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并及时通报患者、医务人员及社会大众。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范文(3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范文(3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和药品研发的进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不良药品反应(ADR)是指在正常用药剂量下出现的与药物使用有关的预期或非预期的有害反应。

药品监测与报告制度旨在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

为此,制定一套系统、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制度目标1. 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的及时发现和报告,减少患者用药风险;2.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提升医疗机构和药企的管理水平;3. 完善药物不良反应数据库,为科研和临床提供可靠数据支持;4. 促进药物研发创新,提高药物质量和疗效。

三、制度内容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设立(1)设立专门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协调全国范围内的监测工作;(2)设立医疗机构内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科室,负责具体的监测任务;(3)建立药物监测网络系统,实现监测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流程与方法(1)患者和医务人员发现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给监测机构;(2)监测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病因;(3)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停药、调整剂量等,以避免患者进一步损害;(4)及时将不良反应信息录入药物不良反应数据库。

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要求(1)医疗机构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监测机构报告不良反应;(2)监测机构要对报告进行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给报告单位;(3)医疗机构要保护患者隐私,严禁泄露不良反应患者的个人信息;(4)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药物信息、患者信息等,以便后续的分析和处理。

4. 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1)建立全国统一的药物不良反应数据库,集中管理和分析不良反应信息;(2)确保数据库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3)加强数据库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5.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发布和应用(1)通过互联网和其他途径,向公众发布药物不良反应信息;(2)定期向医疗机构和药企发布不良反应数据分析报告,以促进药物研发和临床决策。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本(5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本(5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药品生产和使用环节。

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3.1 不良反应报告的义务所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不得隐瞒、掩盖或拖延报告。

3.2 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不良反应报告应当包括患者的相关信息、药品的相关信息、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报告人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3.3 不良反应报告的途径不良反应报告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上系统等途径进行,同时需保存相关的纸质或电子报告材料。

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4.1 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上报不良反应信息,并将其归档保存。

4.2 不良反应信息的分析和研究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评估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3 不良反应信息的发布和通报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的监管措施,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5. 药品不良反应处理和跟踪5.1 不良反应的处理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药品监管部门。

5.2 不良反应的跟踪医疗机构应当对不良反应患者进行跟踪,了解其治疗情况和不良反应的持续时间,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以及相关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7. 处罚和追责对于违反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给予警告、罚款、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等处罚措施。

以上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例(3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例(3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范例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工作,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包括临床药师、医生、护士等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

二、定义1. 药品不良反应:指患者在接受某种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与该药物治疗相关的任何不良的、出乎意料的不良体验和反应。

2.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指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将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按照规定报告的行为。

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责任和要求1. 药师的责任和要求:- 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立即向负责医生报告。

- 协助负责医生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估和分析。

- 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记录在相关病历或数据库中。

2. 医生的责任和要求:- 及时识别和诊断药品不良反应,并将其报告给医疗机构负责人。

- 根据需要,向药监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调整患者的治疗方案,并及时通知患者或家属。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流程1. 发现:医疗机构内任何人员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立即向负责医生报告。

2. 报告:负责医生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并记录在相关病历或数据库中。

3. 评估和分析: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时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报告给药监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

4. 汇总和报送:医疗机构应定期汇总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将汇总结果报送给上级医疗机构或药监部门。

五、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管理1. 数据分析:医疗机构应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意识和能力。

3. 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应与其他机构共享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以促进更好的药品安全管理。

4. 不良反应报告者的保护:医疗机构应保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者的个人隐私,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不受不良后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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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
1、宗旨:为加强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主管部门。

3、报告制度: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4、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5、报告要求:
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6、新药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及要求:
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7、进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及要求: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此外,对进口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还应进行年度汇总报告,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每年汇总报告一次;满5年的,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进口药品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发生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代理经营该进口药品的单位应于不良反应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8、单位及个人发现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会同同级卫生厅(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2)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9、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及时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核实,作出客观、科学、全面的分析,提出关联性评价意见,并将分析评价意见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进一步的分析评价。

10、应予处罚的情况:
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除医疗机构外的药品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二)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
(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
(四)未按要求修订药品说明书的;
(五)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

11、药品不良反应的界定: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12、新的不良反应的界定:
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13、报告内容和统计资料的适用范围: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14、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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