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相关税务及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一、引言股权激励计划是企业吸引和激励员工的一种重要方式。
随着股权激励计划的普及,其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问题也日益引起关注。
本文将探讨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
二、股权激励计划税会差异的原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税务处理与普通的报酬发放存在一定的差异。
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务制度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制度不同,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税收政策也有所差异。
例如,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可能会被视为资本利得,从而享受较低的税率。
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可能会被视为工资收入,需要按照较高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税务处理方式差异: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务处理方式也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有些国家和地区允许员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票享受税收优惠,例如允许员工在行权时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
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需要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3. 流动性差异:股权激励计划的收益通常与股票挂钩,其流动性相对较低。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能无法即时转让持有的股票,从而无法变现获得的收益。
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缺乏现金流来支付税款。
以上差异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务处理与普通报酬发放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逆向更正而产生的。
根据会计准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该在负债和减值准备中计算。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为今后可以计入营业利润的税收暂时性差错或时间差异所产生的应交所得税。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指员工行权所产生的税收暂时性差错或时间差异。
企业需要根据当地税法和会计准则,计算员工的行权收益可能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与核算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与核算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企业用于吸引和激励员工的手段,通过向员工提供股票或股权的方式,使得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相挂钩,以期提高员工的绩效和企业的整体业绩。
然而,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到一系列的会计处理和核算问题,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探讨。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1. 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主要包括薪酬成本和相关税费。
根据会计准则,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并在员工提供劳务的服务期间进行分摊。
公允价值的确定通常采用期权定价模型或其他可行的估值方法。
2. 股权激励计划的薪酬费用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薪酬费用应当在员工获得相应权益之时确认,并计入损益表。
对于以股票形式提供的股权激励,在员工获得股票后,将其公允价值与当初确认的成本进行比较,将差异确认为股本溢价。
3. 股权激励计划的应交税费处理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为员工支付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在发生薪酬费用的同时确认应交税费,并在预计实际提供权益之时计入其资产负债表。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核算1. 股权激励计划的跟踪核算为了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核算系统,并定期对该计划进行跟踪核算。
核算内容包括股权激励的参与人数、权益的发放情况以及相关费用的计提和支出等,以便对计划的执行进行评估和控制。
2. 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报告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财务报告,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在财务报告中,企业应当详细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包括费用的确认方法、薪酬费用的构成和核算、以及相关税费的处理等。
3. 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务申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义务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申报和缴纳。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税务规定和要求,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计入其财务报表,并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进行报告和备案。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和挑战1. 会计准则的不确定性由于股权激励计划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会计准则在计量和处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通过股权激励,吸引外部投资者,为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提升公司业绩:通过股权激励,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绑定在一起,促使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从而提高公司业绩。
股权激励的分类
股票期权:给予员工在未来某一时间以固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展望:随着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普及和规范化,未来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将更加完善和规范,为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展望:未来企业员工股权激励将更加注重长期激励效果,与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更加紧密结合,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经验总结: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实际应用与案例分析中,需要关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并注意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万科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通过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方式激励员工,提高公司业绩和员工忠诚度。
华为的虚拟股票计划:通过虚拟股票的方式激励员工,使员工获得公司增值的收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京东的股权激励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员工设置不同的股权激励方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经验总结与展望
修改或取消可行权条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影响:企业应关注修改或取消可行权条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影响,并相应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纳税义务人:股权激励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为员工
纳税时间: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时,员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地点:员工所在地税务机关
税务处理方式: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经验总结: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实际应用与案例分析中,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股权激励(三)会计与税务处理
股权激励财税处理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而发生的股份支付过程包含四个主要环节
股权激励工具的主要类型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 而以股份或者其他权益 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 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 承担的以股份或者其他 权益工具为基础的交付 现金或者其他资产的义 务的交易
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主讲讲师:郭卿平
讲师简介
LECTURER INTRODUCTION
讲师照片
鹏翀资本新三板市值管理老师 中龙杭川资本投融资专家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 专家老师 聚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训讲师团讲师、 高级咨询师 多家公司董事及顾问 葛亮新三板辅导有限公司上市辅导专家
拟定股权 激励计划 草案
董事会审 议通过股 权激励计 划草案
取得有关 部门批准
证监会备 案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股权激励 计划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根据175号文规定,上市公司 国有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应将 上市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的机构或部门审核(控股股东为集团公司的由集团公司申 报),经审核同意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标的股票
授予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数量按下列办法确定: 1.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 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境外4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2.参照国际通行的期权定价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场价,科学合理测算股票期权的预期价值或限制性股票 的预期收益。 3.按照上述办法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和股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授予数量。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授予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的股权数量比照高级管理人 员的办法确定。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 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在股权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任一人员的股权(包括已行使的和未行使的股权)超过上市公司 发行总股本1%的,上市公司不再授予其股权。 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 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 公司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10%。 因实行职工股权激励办法而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需资金应 当控制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额之内。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激励员工参与公司经营与发展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管理理念。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主要股东通过授予职工股份的方式,可以进一步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促进员工积极性的提升,从而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然而,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对于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税务合规性有着重要影响。
本文将就此进行深入探讨。
一、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会计处理1. 股权激励成本的确认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实质上是一种长期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视为一种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相应的股权激励成本。
具体的确认方法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法或成本法。
在公允价值法下,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时的股价水平,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而在成本法下,上市公司应当将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成本按照递延收益法平均分摊到相应的会计期间内。
2. 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确认股权激励成本后,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应的摊销方法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线性摊销法或加速摊销法。
线性摊销法是指将股权激励成本按照相等的比例摊销到相应的会计期间内。
而加速摊销法则是指在股权激励计划开始实施之初,将成本较大的一部分进行摊销,后期逐渐减少摊销额。
3. 相关会计科目的处理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需要在公司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科目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股权激励成本进行会计分录和账务处理,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具体而言,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相关会计科目包括:借:应付职工股权激励(非流动负债)、贷:股权激励准备金(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项目)。
在具体操作中,也可以根据不同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二、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的税务处理1. 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前税后控制主要股东授予职工股份所形成的股权激励计划,在税务处理上需要注意税前税后的控制。
股权激励相关税务及会计处理
不得在计算缴纳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行权日
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同时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按照规定价格进行回购,并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企业所得税
授予时不纳税;行权时或解禁时,根据该股票的实际行权日的收盘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不纳税
不满足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
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转让环节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
无
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可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计算方法
项目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一、背景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利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
但是,由于激励计划涉及的会计处理问题比较复杂,许多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惑和误解。
本文旨在分析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问题,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激励计划,提高企业在股权激励计划方面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股权激励概述股权激励是指以股票、期权、股票单位、优先股等形式向员工、董事、高管等特定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股份或权益,以作为其工作成果、贡献、业绩等的激励措施,进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参与感和归属感的一种奖励方式。
与传统的现金激励相比,股权激励具有可持续性、风险共担、利润分享等优点,更能促进员工与公司的长期利益一致,增强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和竞争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准则》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需要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包括股份或权益的估值、权益费用的计提和分摊、权益费用减除对应投资收益等环节,涉及到多个科目和操作步骤。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同形式股权激励计划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是指企业授权员工以约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权利,有期权期限、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特征。
股票期权计划是企业普遍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可以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2、限制性股票计划限制性股票计划是指企业将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授予员工,但该股票在授予后一定期限内(通常为3年到5年)不得出售或转移。
3、股票单位计划股票单位计划是企业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单位,该单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或者等值的现金,其本质是一种现金激励形式。
4、优先股计划优先股计划是指企业向员工发放一定数量的优先股,其持有人在股利分配和资产清算时享有优先权。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1、权益费用的计提和分摊权益费用是指企业作为激励措施向员工提供股份或权益所发生的成本。
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未来展望
未来,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政策的不断调整, 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因此,未来研究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拓展:首先,加强对股权激 励税务处理方面的研究,包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 纳等方面;其次,结合我国股权激励实践,探讨股权 激励对企业经济后果的影响机制;最后,加强对股权 激励与其他激励机制的比较研究,以更好地服务于企 业激励机制的设计和优化。
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制定详细的股权激励计划
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股权激励计划 ,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数量、行权价格等 内容。同时,应充分考虑股权激励的风险和收益,确 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审 批过程合规、透明。在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股东 利益、公司战略目标和员工个人情况等因素,确保股 权激励计划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股权激励的确认方法
企业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股权激励,并将其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 的金额。
股权激励的确认时间
企业应在实际支付股权或行使股权时确认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的计量与核算
股权激励的计量方法
企业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股权激励,并在其后续期间内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06
总结与展望
研究结论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激励已成为企业重要的激 励机制之一。然而,由于股权激励的特殊性质,其会 计处理相对复杂,涉及到多个会计准则和规定。目前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主要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这些准则要 求企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股权激励进行计量,并按 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摊销和费用化处理。
股权激励|会计及税务处理
财务|股权激励|会计及税务处理上一篇阿尔法在《法务 | 股权激励 | 持股平台》中介绍了持股平台的设置类型及优势等,有许多朋友留言问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上周因为太忙没来得及一一回复,周末在整理问题时索性直接总结出来,估值模型未完部分等到下周~下面进入正题。
财务会计上,股权激励按照结算模式划分,分为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和组合模式激励等其他模式。
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又分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员工持股计划。
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出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服务期限、业绩等)后,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流通股票的权利,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
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是公司与员工分享企业所有权与未来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公司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进一步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一种方式,一般创业型公司较多选择的一种股权激励机制。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模式的优点在于,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的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
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包括虚拟股票及股票增值权。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不享有其他权利且在离开企业时该权益自动失效。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
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模式的优点在于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原有的股东股权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比较大,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实的股权,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也相对有限。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限制性股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可以自有资金按照低于市价的金额购买公司股票,但是不能马上出售获取收益,一般会设定股票锁定期,在员工业绩或服务期限等达到预先设定的考核指标后,可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比例将股票进行解锁。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一种常见的员工激励方式,它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业绩。
在进行股权激励时,需要考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一、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激励方式进行分类处理,下面分别介绍:
1.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以一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这种权利。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一般分为两个阶段:
第二阶段是行权期,即员工行使股票期权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如果员工行使股票期权,公司应当将行使价格与员工所支付的价款之差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股本溢价中。
如果员工不行使股票期权,公司应当在到期后按照实际行权率扣除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权益。
2. 股票奖励
其次,如果员工获得股票后立即出售,公司应当将对应的股本溢价计入股本溢价中。
如果员工持有股票一段时间后再出售,公司应当将卖出价格与购买价格之差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股本溢价中。
二、个人所得税处理
股权激励可能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权激励所得应当纳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范围。
在股票期权行使时,员工应当扣除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之差的差额作为工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缴纳。
如果员工持有股票一段时间后再出售,卖出的差价应当作为资本所得纳税,税率为20%。
但是如果员工持有股票的时间超过12个月,卖出的差价将作为不征税收入。
总之,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和个人所得税处理都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合规性和公正性。
这样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经济激励和降低员工流失率的风险。
股权激励财税处理研讨
股权激励财税处理研讨引言股权激励是一种企业激励机制,通过将公司股权分配给员工以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价值。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采取股权激励形式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然而,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需要考虑财务和税务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财税处理角度探讨股权激励的相关问题,着重分析财务和税务处理的关键要点。
财务处理股权激励成本的核算首先,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需要核算股权激励成本。
股权激励成本是指公司为了获取员工的服务而支付的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股权激励成本应当计入企业成本,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表和财务状况。
公司在核算股权激励成本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股权激励对象:公司需要确定哪些员工符合获得股权激励的条件,并核算他们的股权激励成本。
2.股权激励方式: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种类的股权激励方式,如员工期权、员工持股等,在核算股权激励成本时应分别计算。
3.股权激励期限: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设置不同的期限,如3年、5年等,公司需要按照不同期限来核算股权激励成本。
股权激励成本的会计处理股权激励成本的会计处理既涉及股权激励支出的确认,也包括对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处理要点:1.股权激励支出的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股权激励支出应当在员工获得股权或者解禁日时确认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表。
2.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股权激励成本应当按照权益法摊销,分摊到员工获得股权或者解禁日之间的经济利益期间。
税务处理股权激励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所得属于个人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下是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要点:1.股权激励所得的计税依据:股权激励所得的计税依据为股权激励收入减去购买成本(如果有)。
2.股权激励所得的计税方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权激励所得计税采用累进税率方式计算。
3.个税缴纳方式:个税可以由公司代扣代缴,也可以由员工自行申报缴纳。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成为吸引和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一直是重要的问题,影响着上市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激励效果。
本文将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
一、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股票或其他股权形式激励员工的一种经济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股权激励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股权激励成本的分摊和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本化等方面。
股权激励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股权支付》,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股权支付成本,公允价值通常通过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算。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交易的一种资产或是负债的价格,或者是金融工具的嵌入式权益的价格。
公允价值的计量是对于未来现金流量的一种估值,需要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市场的供需情况等因素,因此是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的。
股权激励成本的分摊。
股权激励成本应当在股权激励的服务期内按照服务收益法分期平滑确认,作为员工劳务报酬的一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员工获取的权益的公允价值按照服务期分期确认费用,并与员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每一期费用一次性确认。
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本化。
如果公司以股份支付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应当将股权激励成本作为股本的初始入账金额进行确认。
这个过程是将员工获得的权益转化为公司自有资本的过程,股权激励成本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公司在股权激励中应当重视的一个环节。
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对员工的股权激励,这种激励形式为员工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根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的股权激励收入是应纳税所得额,应当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权激励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主要包括计税基础和税率两个方面。
计税基础。
股权激励收入一般是由公司向员工提供股权激励时确定的,通常以公司股价的涨跌变动作为股权激励收入的计税基础。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税务处理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税务处理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一直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进行股权激励方案时,公司需要重视并妥善处理相关的税务问题,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和后续的纠纷。
本文将就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税务处理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股权激励方案的税务可行性分析股权激励方案对公司和员工都有一定的税务影响。
在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公司应进行税务可行性分析,确保方案符合相关税法法规,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 企业所得税方面: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应充分了解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了解利润分配、等税金情况等。
同时,针对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或股权的增值部分,需要合理计算和缴纳相关所得税。
2. 个人所得税方面:员工获得公司股权激励后,相关收益需要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纳税。
公司应将个人所得税纳入激励计划中,并在税前进行适当扣除,员工收到的股权收益需在符合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
3. 增值税方面:涉及股权转让或出售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面临增值税的问题。
在进行股权交易时,需要详细了解增值税的政策规定,确保按照规定进行纳税。
二、优化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税务处理为了避免股权激励方案中税务问题带来的影响,公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和处理:1. 合理选择激励方式: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会有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和效果。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股权激励方式,以在最大程度上优化税务处理。
2. 定期进行税务筹划:公司应与专业税务顾问密切合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务筹划。
通过定期审查和调整,确保股权激励方案在税务上合规,并最大程度减少税务风险。
3. 加强内外部沟通:为了确保股权激励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应加强与税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
及时了解税务政策的最新变化,并遵守相关规定。
三、税务合规及风险防范为了确保股权激励方案的税务合规性,并有效防范可能的税务风险,公司应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 定期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查:公司应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查。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税收问题如何处理?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税收问题处理摘要:股权激励计划是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但在实施过程中,税收问题往往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以某某公司为例,探讨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税收问题及其处理方法。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背景某某公司作为一家快速发展的企业,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于2018年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授予员工股票期权,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发展紧密结合,实现共赢。
二、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税收问题1. 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员工取得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某某公司而言,员工在行权时产生的收益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企业所得税问题股权激励计划中,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相关费用,如股票期权费用、股票增值权费用等,在会计处理上计入成本费用,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存在一定的限制。
3. 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务筹划问题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需要充分考虑税收政策,以降低税负,提高激励效果。
三、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税收问题处理方法1. 个人所得税处理(1)实施递延纳税政策。
某某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将个人所得税递延至员工行权后缴纳。
这样,员工在行权时只需缴纳行权收益部分的税款,降低了行权时的税负。
(2)优化行权时机。
某某公司可以引导员工在股价较低时行权,以降低行权收益,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
2. 企业所得税处理(1)合理归集成本费用。
某某公司在会计处理上,应将股权激励相关费用合理归集,确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符合税法规定。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某某公司可以关注国家关于股权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以降低税负。
3. 股权激励计划的税务筹划(1)选择合适的激励模式。
某某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模式,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以降低税负。
(2)优化股权激励方案。
某某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合理设定行权价格、行权条件等,以降低行权收益,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一、股权激励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股权激励成本是指公司为了获得员工和管理人员的服务或经营活动的激励而支付的权益工资或股权代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股权激励》,企业在发放股权激励时应确认相关成本,并在确认后通过费用或权益的方式计量。
二、股权激励权益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发放股权激励时,应根据员工获得的权益金额确认权益工资成本,并确认相关净敞口。
对于涉及股权激励的期权或股票等权益工资,应确认其公允价值,并在期权或股票行权后对权益工资进行确认。
三、股权激励权益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股权激励权益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激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
公司在发放股权激励权益时,应根据员工和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相关个人所得税进行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
四、股权激励权益的税务报告
股权激励权益的税务报告是指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税务规定,对发放股权激励权益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税。
企业应当及时向激励对象提供相关税务报告,帮助他们了解并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工作,需要企业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流程,做好相应的税务报告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工作。
企业也应加强对员工的税务培训,增强员工的税收意识,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而向员工发放公司股票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而对于公司来说,如何正确处理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
下面我们将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进行详细介绍。
一、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1. 股权激励成本的确定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通过向员工发放股票或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来激励员工。
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当是公司向员工实际支付的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确认为费用,并在相关期间内予以分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在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时,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确认成本的基础。
对于以股票形式提供的股权激励计划,在确认成本时,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确认成本的基础;对于以期权形式提供的股权激励计划,在确认成本时,应当以期权的公允价值作为确认成本的基础。
公司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后,应当将其列示为相关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应当在员工取得股权激励相关权益时确认相关成本。
对于以股票形式提供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应当在员工取得股票时确认相关成本;对于以期权形式提供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应当在员工行权、解除或者取消期权时确认相关成本。
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1. 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税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股权激励收入或者股权收益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个人所得 -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对于股权激励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股权激励收入或者股权收益,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公司应当协助员工进行纳税义务的履行,对于提供的股权激励收入,应当向相关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纳税信息,确保员工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关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有哪些问题
关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有哪些问题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问题,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付》已经进⾏了规范。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在2006年后都按照11号准则进⾏了会计处理。
但是,对于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缺少对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也是不完整的。
会计和税法上对于股权激励的处理差异,会导致所得税会计的处理问题。
由于税收政策上对于股权激励的处理规定⼀直不明确,上市公司⽆法对于股权激励⽆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原则进⾏所得税会计处理,从⽽导致披露的报表并不准确。
2012年5⽉2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明确了我国对于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原则。
该公告规定:上市公司依照《管理办法》要求建⽴职⼯股权激励计划,并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
上述企业建⽴的职⼯股权激励计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对股权激励计划实⾏后⽴即可以⾏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权⽀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资薪⾦⽀出,依照税法规定进⾏税前扣除。
(⼆)对股权激励计划实⾏后,需待⼀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可⾏权的。
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在股权激励计划可⾏权后,上市公司⽅可根据该股票实际⾏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权⽀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资薪⾦⽀出,依照税法规定进⾏税前扣除。
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股权激励是一种常用的激励方式,旨在通过给予员工公司股权的形式,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然而,股权激励方案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展开讨论。
一、对于股权激励方案的会计处理股权激励涉及到股权奖励和持股计划两种形式。
1. 股权奖励股权奖励是指公司向员工授予的股票或股权,员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该股票或股权的所有权。
针对股权奖励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成本公司应当确认股权奖励的公允价值,并将其视为成本,在相应的期间内进行摊销。
(2)确认费用对于股权奖励所涉及的成本,公司应当在员工服务期间按照线性摊销法进行确认。
(3)确认准备金如果公司发放股权奖励后员工在规定期限内离职,公司需确认相应的准备金。
2. 持股计划持股计划是指公司向员工出售股票或股权的计划,员工在购买后即为该股票或股权的股东。
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股权价值增值的收益。
针对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有以下几个要点。
(1)确认收入公司应当确认员工购买持股计划所支付的价格为收入。
(2)确认成本公司应当确认持股计划中涉及的成本,并将其视为成本,在相应的期间内进行摊销。
二、对于股权激励方案的税务处理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特别关注税务法规和规定。
在处理股权激励税务问题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通常,根据税法规定,员工在获得股权激励收益时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税率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公司需要根据当地的税务规定来处理。
2. 资本利得税若员工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完毕后出售所得股票并获取盈利,这部分收益可能按照资本利得税的规定纳税。
公司需要关注当地资本利得税的法规,确保在出售股票时合规纳税。
3. 公司所得税公司在执行股权激励方案时,可能会出现相关成本和费用。
公司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依法从公司税前利润中扣除股权激励成本。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股权激励已经成为了各个上市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而在股权激励的过程中,会计处理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也是关乎企业和员工利益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进行详细分析。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在进行股权激励时,上市公司需要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激励方式,例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
不同的激励方式在会计处理上也会存在一些差异。
下面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为例,分别介绍其会计处理方法。
1.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股票期权是一种允许受益人在未来某个时间以约定价格或者市价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公司在发放股票期权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1)确定成本公司需要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一般可以使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计算,确定期权成本。
确认期权成本,该成本将作为员工薪酬成本计入损益,同时确认相关资产,对于多年期期权,需要将成本分摊到不同的期间。
(3)行权时的会计处理当员工行权时,公司需要确认已发放股票期权的成本,并计入员工薪酬成本。
同时确认发行股票,计入股本。
限制性股票是公司授予员工,但在一定的限制期内(例如几年)不能转让或者不能出售的股票。
公司在发放限制性股票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作为限制性股票的成本。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都需要公司确定成本,确认成本,以及在行权或者限制期结束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在股权激励中,员工获得股票期权或者限制性股票时,也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我国对于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有一些具体规定,下面将就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进行详细介绍。
在我国,对于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点规定:(1)期权行权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员工在行权时,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我国规定,对于股票期权行权所得,按照股票权益收入计入个人所得税,计税金额为行权时的公允价值减去行权价格。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与涉税筹划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与涉税筹划一、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分析(一)会计处理依据股权激励是指将股份作为人员绩效奖励、晋升奖励的激励手段,是企业为留住人才、凝聚人心的常用手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准则)的有关规定,股权激励采用股份支付的方式,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按照支付方式可以分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两种。
企业采用权益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者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
企业股权激励依据准则文件中有关股份支付的行为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通常可以采用9种股权激励方式,而企业最常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股权奖励3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件中,也对股权激励方式进行了明确。
股票期权激励是指企业对目标对象给予购买股票的权利,按照预设的价格进行股票的购买。
限制性股票是指按照计划给予目标对象一部分的股权,目标对象达到预设条件后可处置该股权的激励方式。
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给予目标对象股权和股份的激励行为。
不同股权激励方式的会计处理均有所不同,需要以《准则》文件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
(二)股权激励方式的会计处理1.股票期权会计处理依据《准则》文件中的第六条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的会计处理,按照规定,目标对象在期限内完成服务或者达到预设业绩目标,可获取权益阶段的股份奖励。
在等待期内,依据资产负债表中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评估结果为参照,保障权益工具的公允性,并在获得奖励时,将服务计入成本和资本公积之中。
因此,会计人员处理时不需要确定当期的损益,而是要以公允价格为基础进行授予,并将费用分摊到成本科目之中[1]。
2.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准则》文件对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明确,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时,授予期不需要确定当期损益,而是在年末将授予价格与公允价格的差额作为基础进行成本费用的分摊,将其作为股权激励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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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税问题
个税纳税时点
股权激励模式
个人所得税纳税时点
授予时
行权时/解禁时
转让时
限制性股票
无
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可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年资产负债表日分摊的成本=200*100*(1-20%)*18*1/3=96000
2016年资产负债表日分摊的成本=200*100*(1-15%)*18*2/3-96000=108000
2017年资产负债表日分摊的成本=155*100*18-96000-108000=75000
不得在计算缴纳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行权日
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同时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按照规定价格进行回购,并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红环节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激励对象持有股票而获得的股息、红利,适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购环节
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通常会针对离职员工设计回购条款,如锁定期内按原价回购,锁定期满按账面净资产价格回购。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即加权平均股票市值-持股成本
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行权价)×股票数量,即行权时的差价收益
个税计算方法
项目
限制性股票
期权
定义
指授予员工一部分股票,员工以优惠的价格进行购买,购买的股权有一定的限制,在一定期限和条件下不能随意转让。
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纳税时点
解禁时
行权时
解释
如某高管被授予10万股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一年,分三年以30%、30%和40%解锁。则在授予日不产生纳税义务,在锁定期后,第一次解锁的股份为3万股,在解锁后一般会有一年的禁售期,在禁售期之后,就产生了纳税义务。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
无
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可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税问题
环节
个税纳税依据
条件
个税计税方法
授予环节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对于不满足优惠条件的非上市公司,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期权成本分摊计算举例:
2015年1月1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股股票期权,同时约定这些管理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100股公司股票。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8元/股。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职,甲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公司的人员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有10名人员离职,甲公司将估计的离职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有15名人员离职。
股权激励会计核算
项目
限制性股票
期权
授予日
根据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
借:银行存款Biblioteka 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不做会计处理
禁售期/等待期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行权/解锁比例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企业所得税
授予时不纳税;行权时或解禁时,根据该股票的实际行权日的收盘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满足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
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限制性股票授予成本=(20-10)*1000=10000
2017年资产负债表日分摊的成本=(30%*10000/12+30%*10000/24+40%*10000/36)*7
2018年资产负债表日分摊的成本=30%*10000/12*5+(30%*10000/24+40%*10000/36)*12
含义为各批次解禁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应禁售期内按月平均分摊的费用在该会计年度的累计额,不得在计算缴纳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根据员工的任职月份数进行平摊后再对应相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独立于当期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
·“规定月份”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资期间月份数(员工在企业的实际工作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借:管理费用(或成本)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限制性股票成本分摊计算举例:
股票授予日收盘价20元/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股,授予价格10元/股,限制性股票全部按期解锁,第一年为锁定期,从第二年开始解锁,以30%、30%、40%的比例分三年解锁完毕。
假设公司从2017年5月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不纳税
不满足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
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转让环节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