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材料制造许可申请、审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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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流程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流程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流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是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需要获得的授权,特种设备是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冶炼设备、燃气燃烧器具等设备。

下面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的详细流程:一、准备申请材料2.资质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技术文档:申请人需提供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工艺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控制体系等相关技术文档。

4.生产场地证明:申请人需提供生产场地的产权证、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5.合同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与特种设备的使用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证明其有足够的市场需求。

6.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职责分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

二、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相关部门,如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递交时请注意将材料按照要求正确分类,并填写申请表格。

三、组织现场核查申请单位递交申请材料后,相关部门会派员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生产设备、技术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等。

核查人员会根据核查结果编写核查报告。

四、技术评审核查报告完成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审。

评审过程中,专家会根据特种设备的制造标准、技术要求、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评审意见。

五、许可证发放根据技术评审结果,当地相关部门会做出是否发放制造许可证的决定。

如决定发放许可证,申请单位需要缴纳相应的许可证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制造许可证。

六、监督检查申请单位在获取制造许可证后,需要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目的是确保申请单位在特种设备制造方面的合规性,包括生产设备、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检查。

七、许可证更新总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流程包括准备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组织现场核查、技术评审、许可证发放、监督检查和许可证更新等环节。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资质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资质

管道元件制造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着压力管道的安全,而管道的安全又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命安全,所以政府对于从事管道元件制造的机构,会有一定的审核,审核通过的机构才有资格从事该行业。

一、申请条件申请机构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人员,这些专业人员的要求如下:有适应制造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

有许可制造产品制造需要的生产条件,包括厂房场地、原材料和产品存放保管场地、制造管理的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

有适应产品制造需要,并且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手段,包括检测仪器、理化检验设备、无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有与产品出厂检验项目相适应的试验条件。

具备产品的主要生产工序和完成最终检验工作的能力。

二、办理流程压力管道元件生产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步骤。

生产许可申请时可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申请单位应当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提出申请。

负责受理的机关对制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负责受理的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且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资料不全的,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许可申请被受理后,制造单位应当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的,由制造单位约请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负责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接受型式试验约请后15天内派两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并且及时安排型式试验。

许可产品试制、型式试验后,鉴定评审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对制造单位进行鉴定评审。

审批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等工作。

以上就是相关介绍,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及具体承接代办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各类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2.1厂长(经理)应在本单位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掌握法规与标准情况等,应能满足规则和《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检查文件及现场座谈。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技术人员
2.2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检验人员
2.3检验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基本条件的评审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评价方法#1.机构营业执照1.1查看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核对注册资金应与申请项目范围对应要求相适应。现场核实。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税务登记证1.2查看企业
基本条件的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价方法
#1.
机构
营业执照
生产设备和
工艺装备
3.4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
现场抽查任意单元任意规格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各3台(不足3台的全查)进行检查,其生产能力通过现场生产进行验证。如产品不合格,允许加倍验证一次。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检测设备
3.5企业应具有满足《基本条件》中规定的检测设备。(对于装配型企业,必须有出厂检测设备)
3.6检测设备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宜。
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标准物质)的检测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不符合。
3.7检测设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检验要求。
抽取2-3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验证检测设备能力。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压力管道设计评审细则

压力管道设计评审细则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评审作业指导书及评审细则(第一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二〇〇七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鉴定评审准备第三章鉴定评审第四章鉴定评审结论和鉴定评审报告第五章换证鉴定评审第六章附则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1.1.1 为使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评审工作规范化,提高设计单位水平和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规定,特制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的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

本《评审细则》包括了设计评审、取得许可证后的抽查评审以及增项和换证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以指导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资格评审工作。

1.1.2 本《评审细则》是申请单位和压力管道设计评审机构(即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以下简称学会)共同遵守执行的文件。

1.2.1 本《评审细则》引用下列法规和标准作为评审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4)相关的压力管道元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5)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的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标》);(6)被评审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2.2本《评审细则》引用的法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评审细则》的各方都应探讨使用引用法规、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3.1设计单位的评审包括许可评审、取证后的抽查评审、增项的评审以及换证(及增项)的评审。

1.3.1.1设计单位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许可申请,经安全监察机构受理取得《受理通知书》后,可与本学会联系预约鉴定评审事宜。

1.3.1.2设计许可评审一般分为现场评审、汇总许可的资料,必要时还包括评审后整改情况的确认。

特种设备报验流程及所需资料

特种设备报验流程及所需资料

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报验流程及所需资料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管道使用所在地的安全检查机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办理安装告知-报检-报装手续。

一、安装告知:1.电话咨询当地监检机构询问网上填报告知网址填报,填好纸质版(一式四份)、携带办理告知所需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报检。

2.告知所需的文件材料:(1)纸质版告知书。

(2)压力容器、管道安装维修单位营业执照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压力容器、管道出厂资料,包括质量证明书、材料清单等。

(锅炉等压力容器直接携带蓝本。

)(4)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5)安装单位负责人不能到场需加一份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字,安装单位盖鲜章。

(6)GC类管道,开工前由区县市场监管局办理告知;GB类管道,开工前由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或开工许可。

注:告知随地方要求不同,一般只需要这几类基础资料,具体视地方要求而定。

二、报验1.压力管道开工前报验应提供的资料(1)按当地要求(一般差别不大)携带纸质版告知书,填好的【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监督检验申请书】【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以及当地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到特检所报检盖章,资料审核及现场审核查看通过后方可施工。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GC类管道,开工前由区县市场监管局办理告知;GB类管道,开工前由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或开工许可。

)(3)安装合同、无损检测合同(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及工艺文件)。

(4)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

(三份)(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6)监理单位及个人资质证书。

(无监理单位可不提供)(7)焊工、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所用的每种检测方法Ⅱ级或Ⅲ级人员不少于2人)。

(8)设计资料(包括: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图纸目录和管道材料等级表、管道数据表和设备布置图、管道平面布置图、轴测图、强度计算书、管道应力分析书、施工安装说明书等)。

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

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

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压力管道在各个领域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压力管道元件作为压力管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造和质量控制也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元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我国对其制造实行了一系列的严格规定和制约。

其中,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准入要求。

本文将重点介绍该证书的相关内容,以期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有所帮助。

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简称“元件制造许可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用于规范和管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的一个重要许可证。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申请资格要求申请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

企业必须具备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制造和检验能力,并且需要有相关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条件。

企业还需要有一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以确保其生产的压力管道元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 许可条件获得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生产的压力管道元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定期进行自检和外部审核,及时纠正和处理生产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企业还需要对压力管道元件的材料、工艺和工艺设备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许可程序申请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企业首先需要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设备和工艺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经过初审合格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的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审。

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 许可有效期获得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有效期通常为5年。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需要定期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Manufacture Appraisal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TSG D -2005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1月提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起草意向,委托有关专家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起草。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2004年6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历时18个月,于2005年12 月中旬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草案。

2005 年12 月下旬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5]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6 年4 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 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 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 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永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缪春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马夏康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怀力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吴素云中国工业防腐技术协会忻英娣王国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杨洪兵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周文学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第三章制造许可的程序 (3)第四章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6)附件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表 (8)附件2 安全标记及其使用 (14)附件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15)附件4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74)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金属膨胀节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评审流程

金属膨胀节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评审流程

金属膨胀节是一种用于管道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在管道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工业生产中,金属膨胀节的应用非常广泛,其主要功能是在管道系统中补偿温度变化、补偿振动和位移,减少管道系统的应力,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

由于金属膨胀节的特殊作用和使用环境,金属膨胀节作为压力管道元件属于特种设备,生产和销售金属膨胀节需要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本文将从金属膨胀节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评审流程入手,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申请资质评审1. 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包括但不限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xxx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x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2. 申请人需提交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证书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评价报告。

3. 申请人需提供生产车间、质检设备、工艺流程等相关资料,并接受资质认证机构的现场审核。

4. 申请人需提供生产人员的培训证书和相关资质证明,确保生产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二、产品设计、制造与检测1. 申请人需提供产品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工艺文件等相关资料,确保产品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申请人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经过相关资质认证机构的审核,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3. 申请人需进行产品的全面检测,包括原材料的检测、工艺过程中的检测以及最终产品的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

4. 申请人需建立健全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便于产品质量追溯和问题处理。

三、产品质量验收1. 申请人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全面验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2. 申请人需进行产品外观检验、尺寸检验、材料成分检验等,确保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 申请人需建立完善的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档案,便于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抽查。

四、申请材料提交与证书颁发1. 申请人需将所有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审批机构,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流程、产品设计图纸、检测报告等。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鉴定评审工作流程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鉴定评审工作流程
增项或升级单位 申请单位 换 证 单 位
1、按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要求完成规定文 件的收集提交;确定试制产品的并制作。 ◎若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体内容请按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查看申请条件及准备 受审文件材料; ◎若申请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具体内容请按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许可与监督管理规则》查看 申请条件及准备受审文件材料; 2、 了解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程序及流程,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中 “第三章 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及要求”。
申请单位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并提交以下资料: 1、2份《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原件盖公章); 2、1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盖公章); 含: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本单位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 4)特种设备许可证(复印件); 5)质量手册。 3、1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原件盖章)
鉴定评审机构 1、在接到申请单位材料准备齐全的告知后,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寄发《特 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2、组织鉴定评审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鉴定评审(一般3个工作日完成)。 3、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申请单位 1、根据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撰写整改报告。 鉴定评审机构 1、收到整改报告后,进行确认。 2、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含:报批报告、鉴定评审报告和整改报告)(10个工作日完成)。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接收审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审核批准。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 制证,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邮编: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10-82261764、010-82261762(锅炉、容器许可)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程序和规定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程序和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和要求(压力管道)
一、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二、适用范围
1、在管理辖区区域内使用的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压力管道;
2、管理辖区内,新安装的经安装监检合格的压力管道;
3管理辖区内,本次全面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
4、管理辖区内,有安装监检合格报告且报告在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
5、济宁管理辖区内,在2003年6月以后已进行全面检验且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

三、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应向发证机构(市局)或市局授权的所在行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逐台提供有关资料(见附件1),并附提供注册设备材料清单二份;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重要压力管道还应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在登记表首页左上角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并提供登记表电子版。

(二)受理及审核
发证机构(市局)或市局授权的所在行政区质量技术监督。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一、申报流程1.申请:特种设备单位需在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资料包括设备基本信息、使用单位信息、生产企业信息等。

2.预审: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和准确。

3.缴费:申请通过预审后,申请单位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检验费用。

4.安全评价:安全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价,确定检验周期和具体内容。

5.检验:特种设备单位根据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机构会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装、使用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6.报告提交:检验机构在完成检验后,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检验报告。

报告应包括对设备运行状态的评价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8.结果通知: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向申请单位发出监督检验结果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检验结果、结论和监督检验的下一步工作。

二、制度要求1.申报材料要求:申请单位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制造日期、安装地点等。

同时,还需提供使用单位营业执照、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资格要求:申请单位应符合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设备运行及维护保养能力,并按时缴纳相应的检验费用。

3.专业机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需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机构进行。

监督检验机构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有相关技术和检验能力,并依法进行业务活动。

4.检验内容:监督检验主要包括设备机械结构和安全装置的检查、使用单位的设备维护管理情况检查、设备的使用现状评价等内容。

检验结果应真实可靠。

5.监督检验结果:监督检验结果主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如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颁发不合格证书,并要求设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重新检验。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的实施,能够确保特种设备的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通过规范的流程和要求,能够提高特种设备单位和监督检验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使监督检验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对企业自有设备,确认《主要制造、检验、检测设备一览表》;对分包的设备,审查、复印分包协议,附于报告中。
查阅生产设备台账,抽查设备档案,现场巡视,必要时进行专门核查。
数量、设备能力符合要求判定为符合;否则判定为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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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装备
工艺装备配备应符合《许可规则》专项条件的要求,且满足许可产品制造需要。
现场查看
3.评审专业人员配备与生产的适应能力
(1)应当设置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及有关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其任职资格与能力应符合要求;
(2)应配备满足需要的技术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及相关的技术工人。
4.评审生产环境是否满足需要,生产工序及生产设备、工装的规格、品种、数量、能力、技术状况与申请许可产品的满足程度。
元件产品统一归产品档案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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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应设置技术负责人,其资格条件符合《许可规则》要求。
确认企业提供的《技术人员及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情况表》。
现场查看任命文件、学历、职称证书原件。
1.未设置、任命相关人员判定为不符合;
2.其余未达要求判定为需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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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工程师
应设置质量保证工程师,其资格条件应符合《许可规则》要求。
第一节制造许可资源条件的评审
一、主要内容
资源条件的评审是对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评审,主要包括制造单位法定资格、注册资金、人员数量、制造场地、厂(库)房,制造、检验与试验设备,技术力量,技术标准规范与资料等内容。
1.评审制造单位法定资格与规模
(1)必须具有法定资格,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合法注册;
(2)注册资金及全职员工人数应符合许可规则的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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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
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爆炸性环境用设备等。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以确保特
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1.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等。

2.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表格。

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需要详细描述自己的生产能力、技术设备、生产管理体系等相关情况。

3.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连同其他必要的证
明文件一起提交到相关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级或省级)。

4.审核和验收: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申报
内容的合理性、真实性和技术可行性的评估。

审核合格后,会进行现场验收,检查申请单位的生产设备、质量管理系统等。

5.拟发证公示:审核通过后,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将拟发证企业的基本
情况公示一段时间,以便社会公众监督。

6.发证:公示期满且未发现影响发证的重大问题后,质量技术监督局
将颁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7.监督检查:一旦获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定期
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以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合规性。

特种设备注册认可流程

特种设备注册认可流程

特种设备注册认可流程
特种设备是指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设备,包括压力、锅炉、起
重机械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需要进行注册认可流程。

下面是特种设备注册认可的一般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设备说明、制造
单位信息、技术文件等。

将这些材料提交给特种设备注册认可机构。

2. 材料审核:特种设备注册认可机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

如果发现问题或缺失,申请人需及时补充或修正。

3. 设备检查:特种设备注册认可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进
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检查内容可能包括设备结构、安全装置、材料使用等方面。

4. 技术评审:特种设备注册认可机构将对设备的技术文件进行
评审,包括设计计算书、工艺流程、质量保证等。

评审结果将综合
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 认可决定:特种设备注册认可机构根据材料审核、设备检查和技术评审的结果,做出是否认可该特种设备的决定。

认可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6. 注册登记:如果特种设备获得认可,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将使特种设备获得合法使用的资格。

特种设备注册认可流程可能因地区和设备类型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压力管道、容器告知、验收手续办理流程

压力管道、容器告知、验收手续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安装手续办理流程一、特种设备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持相关资料(附件一)到设备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在有的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了,具体那个部门需要咨询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告知书办理完成后,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情况一:涉及不到压力管道:1、如果没有涉及压力管道,可以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安装施工。

2、安装完成后,由安装单位出具《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1份,安装单位盖章、签字;《压力容器安装竣工验收表》1份,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盖章、签字。

3、使用单位持相关资料(附件二)到设备所在地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方可使用。

4、手续办理完成。

情况二:涉及到压力管道:1、如果涉及到压力管道,需要持相关资料(附件三)到设备所在地市级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办理压力管道的安装约检,受理后方可允许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安装施工。

2、办理约检的时候需要从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了解到:监检人员是否需要到场进行监督检验;检验的时间节点是在什么位置,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到场(一般压力实验是需要监检到场监督的);无损检测的单位使用哪里的?可以由特检所人员给予推荐;了解竣工资料所需要的项目及数量整理要求。

3、施工过程中对于特检所人员需要到场查看的项目,应提前2-3天通知特检所人员,安装单位提前做好试验并自检合格,确保监检项目一次通过。

施工顺序:备料—焊接—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油漆。

4、压力管道安装监检完成后,整理管道安装的竣工资料(附件四),到设备所在地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办理压力管道安装监督,取得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和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5、使用单位持相关资料(五)到设备所在地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方可使用。

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和压力管道的约检一定是安装前办理的,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理时间我记得好像是使用后3个月内办理即可,需要再查看资料和规定。

附件一:办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装告知应提供的资料(通用)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4份、盖安装单位公章)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盖安装单位公章)3、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盖安装单位公章)4、安装单位安装资质复印件(3份、盖安装单位公章)5、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焊工2-4人)复印件(3份、盖安装单位公章)6、产品质量证明书里面特种设备制造证、合格证、数据表、监检证复印件(3份、查看原件)7、DN50以上管子、管件(法兰、三通、弯头、异径接头)的材质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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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材料”制造许可
申请、审查流程
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制度简介
2006年4月2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国质检特〔2006〕162号《关于将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等5类工业产品实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文件规定了自2006年5月1日起:停止受理锅炉压力容器用钢管(含不锈钢管)的工业产品许可证。

转为实行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文件规定:
1、自2006年5月1日起,停止受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中的锅炉压力容器用钢管(含不锈钢管)……的工业产品许可证,转为实行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锅炉压力容器材料)制造许可证。

2.已取得上述项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直接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换成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原有效期不变。

3、今后,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要按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评审依据的国家法规: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6年6月1日实施。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2007年1月
1日实施。

2.TSG D7002-2006《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2007年2月1日实施。

3.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2007年8月8日实施。

4.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2007年8月8日实施。

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无缝钢管、焊接钢管)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申请、评审工作涉及3大部分:
1.当企业采用“企业标准、国外标准”生产并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时的“企业标准、国外标准”标准审查(适用时才进行);
2.“申证产品的型式试验”; (适用时才进行)
3.“申证产品的鉴定评审”。

大致分以下几步骤:
1.阅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国质检特〔2006〕162号《关于将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等5类工业产品实行特种设备
制造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和国家局相关规则,了解本企业那些产品需要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2.阅读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网站()上“特种设备许可”下拉菜单中,有关“特设标准审查”、“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压力管道元件鉴定评审”等专项系列文件,了解本企业申证产品需要准备那些管理文件、产品实物。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向省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钢板和钢带产品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获得受理后,当企业采用“企业标准、国外标准”生产申证产品时应进行“企业标准、国外标准”的标准审查,具体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企业标准、国外标准“审查工作程序》所示。

(不适用时,不进行此步骤)
5.《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获得受理后,企业可以约请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具体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工作程序》(申证产品需型式试验时,适用本条款);
6.产品型式试验通过(适用时),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具体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注: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拥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标准审查、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型式试验
机构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鉴定评审”3大资质,故当企业预申报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时,可同时向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上述3个评审。

不涉及标准审查的企业,可一并申报后2项许可评审的申请,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可同时受理并一并安排“型式试验和鉴定评审”。

实施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的产品及许可方式
实施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的产品及许可方式
(注1):“锅炉压力容器钢板”产品因国家制订的审查规则尚未批准,故“锅炉压力容器钢板”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依然实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3)96号《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规定。

(注2):焊接气瓶用钢板产品实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和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试用共同评审的方式,即企业可约请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焊接气瓶用钢板”的“标准审查、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同时还应约请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进行“气瓶试制”型式试验。

最后由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将2家报告一并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批准。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型式试验的抽样规定
各有关企业:
由于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许可规则》尚未发布,故自即日起,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评审仍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抽样型式试验在《许可规则》发布之前,暂时按如下规定执行。

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首次取证和增项的制造单位,应当进行型式试验;换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型式试验:
(1)原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许可项目无相应产品制造业绩
(2)新增的材料牌号及规格
(3)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新增生产线
(4)停产1年后再生产
(5)安全技术规范发生重大变化
(6)国家产品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型式试验的抽样炉批数、型式试验项目和替代原则按表1~表6的规定执行
表1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型式试验抽样炉批数、型式试验项目和替代原则》
注:1. 5~7标准中的钢板牌号仅限GB150《钢制压力容器》中涉及的不锈钢品种和牌号;
2. 国内制造单位生产的国外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带)现行标准中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小于540MPa的材料牌号参照表1执行
表2 GB713-2008标准中不同产品的牌号类别、牌号组别规定
表3 GB6653-1994标准中不同产品的牌号类别、牌号组别规定
表4 GB3531-1996 (含第1号修改单)标准中
不同产品的牌号类别、牌号组别规定
表5 GB19189-2003标准中不同产品的牌号类别、牌号组别规定
表6 GB/T3280-1992、GB/T4237-1992、GB/T4238-1992标准中不同产品的牌号类别、牌号组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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