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专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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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专题考试试卷(一)

《刑事诉讼法》专题考试试卷(一)

《刑事诉讼法》专题考试试卷(一)姓名: 考试成绩: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2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3、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

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5、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各民族公民都有用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7、刑事诉讼中,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8、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终审制。

9、未经,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10、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和其他诉讼权利。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20分)1、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3、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5、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6、未经人民检察院起诉并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诉讼法(1)

刑事诉讼法(1)

Case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案例指引:本案例是司法裁判真实案例,材料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案情内容经过作者改编。

本案例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既有共同犯罪也有单一犯罪,涉及的罪名有诈骗罪、故意杀人罪和包庇罪。

专门机构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职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被害人的确定及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本案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

正确把握刑事附带民事的提起条件、赔偿范围,附带民事判决与刑事判决的生效问题。

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部分刑事被告人提起上诉的情况下,二审审理中遵循全面审理的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

本案涉及死刑判决问题,应关注死刑复核程序的相关知识点。

归纳起来,本案重点考查刑事诉讼法一下知识点:一是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诉讼权利和义务;二是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三是辩护与代理问题;四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五是二审审理原则;六是死刑复核程序。

案情:被告人高波,男,1971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

2016年2月13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拘留。

被告人王霞,女,高中文化程度,无业。

2016年2月13日因涉嫌包庇罪,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拘留。

被告人高波和王霞系情人关系。

被告人高波、王霞经预谋,由高波伪造王霞前夫邱朝晖的身份证,冒充邱朝晖,于2016年1月3日将王霞与邱朝晖共同所有的北京市海淀区幸福小区21号楼3层1号房屋出售给北京重大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售价500万元。

被告人高波将该款项用于购买毒品、赌博等,抓获时,该款项被其消耗殆尽。

2016年1月14日13时许,高波在房屋内,假借钥匙丢失,请开锁公司人员打开属于邱朝晖所有的房屋门锁。

当高波进入邱朝晖所有的房屋翻找物品时,与外出返回的借住邱朝晖房间的张明丽(暮年27岁,邱朝晖的表妹)相遇并发生争吵。

高波即持随身携带的斧头猛砍张明丽的头部,致使张明丽颅脑损伤死亡。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1)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1)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1)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的差别是( )A.作出裁决的机关不同B.当事人称谓不同C.所解决的实体问题和依据的实体法不同D.立法的根据不同 2.当今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形式基本上是( )A.弹劾式B.混合式C.纠问式D.辩论式3.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和法律渊源是( )A.刑法B.人民法院组织法C.立法法D.宪法4.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B.指导与被指导关系C.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B.协作关系5.下列人员,只能是自然人的是( )A.被告人B.被害人C.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D.证人6.审判管辖包括( )A.普通管辖与立案管辖B.普通管辖与专门管辖C.立案管辖与级别管辖D.地区管辖与级别管辖7.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人对出庭的检察院的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对此有权作出是否回避决定的人员是( )A.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B.检察长C.法庭的审判长D.法院院长8.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 )A.被指控犯罪之日起B.开始侦查之日起C.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D.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9.证据划分为人的陈述和实物证据的标准是( )A.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B.证据的证明作用C.证据的来源D.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程度10.下列证据中,有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A.物证B.鉴定结论C.勘验、检查笔录D.被害人陈述11.人民法院接到自诉人的自诉状后,经审查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当作出的决定是( )A.不予立案B.宣告无罪C.终止审理D.令自诉人补充证据1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其羁押期限的计算是( )A.从拘留之日起B.从逮捕之日起C.从查清全部犯罪事实之日起D.从查明其身份之日起13.被不起诉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接受其申诉的机关是( )A.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B.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C.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D.同级人民法院14.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作出的决定是( )A.撤销案件B.不起诉C.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退回公安机关处理15.独任制适用的法院是( )A.中级人民法院B.高级人民法院C.各级人民法院D.基层人民法院16.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继续审理时,人民法院依法可作出的决定是( )A.中止审理B.终止审理C.延期审理D.定期审理17.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有权请求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人是( )A.自诉人B.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C.被害人D.被害人的近亲属18.下列判处死刑的案件中,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是( )A.杀人案B.放火案C.强奸案D.受贿案19.人民检察院认为甲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提起抗诉,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是( )A.甲县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D.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20.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期限是( )A.5日内B.10日内C.15日内D.20日内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司法考试刑诉知识点总结(优秀范文5篇)

司法考试刑诉知识点总结(优秀范文5篇)

司法考试刑诉知识点总结(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司法考试刑诉知识点总结目录专题一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和范畴专题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与犯罪情节轻微区分开)、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法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销起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程序法定原则立法方面的要求:刑事诉讼程序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司法方面的要求: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行。

专题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诉案件是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和鉴定人、翻译人员)当事人共有的诉讼权利:控告权,申请回避权,参加庭审权,申诉权被害人的权利:报案、控告权,申诉复议权,申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权,申请抗诉权自诉人的诉讼权利:起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权,撤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权,上诉权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专题四管辖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破坏选举罪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1)告诉才处理;(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刑诉法01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诉法01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一定的专门职权,其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审查批准逮捕权、部分案件侦查权以及法律监督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我国刑事诉讼在不同阶段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主持进行。
在刑事诉讼中,效率是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的。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而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只讲"从快"而违背诉讼规律,虽然结案率很高,但错案往往也会增多,冤枉了无辜,放纵了犯罪,不仅做不到公正,也难以真正实现效率。
4、有关法律解释。一是司法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解释、通知、批复等。其中最重要的有;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等。二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关于具体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规定》)等。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

刑诉1

刑诉1
B.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模拟题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得分
签名
1.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得分
签名
1.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皮包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揭押部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年月起计算
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应停止侦查活动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B.因移送的证据材料不充足,决定不开庭审判
C.通知检察院补充移送相应的实物证据,待其移送后,再决定开庭审判
D.通知检察院补充移送相应的实物证据,如果检察院仍然不移送,再决定不开庭审判
14.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以提起反诉
B.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B.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
C.不服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而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2024版《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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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REPORTING 《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中的管辖与回避•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与证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目录20232023REPORTINGPART01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的定义与作用定义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用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作用。

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起诉指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审判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执行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刑事诉讼法(1)

刑事诉讼法(1)

一、弹劾式诉讼和纠问式诉讼的三个特点弹劾式诉讼:1.诉讼由被害人或者其他人提出控告,实行不告不理原则2.被害人和加害人诉讼地位平等,共同主导着诉讼的进行和结局3.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分开(控审分离)4.对于疑难案件的处理,实行神示证据制度纠问式诉讼:1.主动追究,不告也理2.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客体化,沦为被拷打逼问的对象,刑讯合法化和制度化3.侦查和审判都秘密进行,实行书面审理方式4.实行法定证据制度,证据的种类、运用和证明力大小均由法律预先规定二、审判机关的性质在我国,审判机关专指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并且是唯一有权确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审判机关。

三、审判机关的上下级关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在审判业务方面是审判监督关系,而非行政领导关系。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要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均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

由于各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独立行使审判权,因而在具体案例的审判中,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对下级人民法院发布指示或命令,而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分别通过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来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四、审判组织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第一百八十四条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

《刑事诉讼法学》1

《刑事诉讼法学》1

一、单项选择(本大题共40小题,每题1分,共40分)1、关于宪法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母法”与“子法”的关系B、抽象与具体的关系C、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D、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2、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

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A、职权主义B、当事人主义C、纠问主义D、混合主义3、夏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下列哪种做法不是程序公正理念的直接体现?A、夏某被逮捕后被告知有权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B、检察院在作出起诉决定前听取了夏某的辩护律师王某的意见C、夏某对主审法官张某提出回避申请并得到法院支持D、合议庭正确适用刑法,认定夏某犯有盗窃罪4、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近亲属的是:A、父母B、夫妻C、同胞兄弟姐妹D、祖父母、外祖父母5、高某因与尹某的母亲有仇,故意致15岁的尹某重伤。

在法院审理该案件时,尹某的母亲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尹某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人民币3200元。

请问:尹某的母亲属于何种诉讼参与人?A、辩护人B、自诉人C、被害人D、法定代理人6、下列机关中无权行使侦查权的是:A、国家安全机关B、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C、监狱D、军队保卫部门7、下列哪一种案件人民检察院不享有立案管辖权?A、骗取出口退税案B、受贿案C、私分国有资产案D、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8、某人在甲地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在乙地盗窃摩托车一辆,在丙地犯重婚罪,在丁地入户抢劫致人死亡,其中丁地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则审理该案的法院是:A、甲地基层人民法院B、乙地基层人民法院C、丙地基层人民法院D、丁地中级人民法院9、某县公安机关收到孙某控告何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何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

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A、不予立案B、要求孙某撤回控告C、撤销案件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10、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

刑事诉讼法(本)作业一答案

刑事诉讼法(本)作业一答案

刑事诉讼法(本)作业一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2、C3、C4、C5、C6、A7、C8、C9、A 10、D二、多项选择题:1、AB2、BCD3、ABCDE4、BCD5、ABDE三、简答题:1、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条件有:(1)犯罪事实方面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这是决定耆宿的根本依据。

如果犯罪事实诸如犯罪的时间、地点、原因、手段、后果、过程以及主要情节等尚未查清,或者证据不足、不可靠,就不能决定提起公诉。

(2)法律方面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并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提起公诉的法律标准。

2、答:弹劾式诉讼是一种不告不理,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的诉讼形式。

它的主要特征有:(1)不告不理,即诉讼的开始完全取决于受害人,受害人不告,刑事诉讼程序就不能启动。

(2)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法官在控、辩双方居中间地位,他不主动追究犯罪,他只听取控、辩双方提供的情况,审查判断证据,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

(3)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可以进行对质和辩论。

(4)弹劾式诉讼形式下的审判,一般是公开的,并都是通过言词辩论的形式进行。

3、答:在刑事诉讼中,实行上诉不加刑原则有以下重要意义:(1)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被告人的上诉权是其辩护权的重要内容。

实行上诉不加刑原则,有利于消除被告人担心上诉可能受到更重处罚的顾虑,使其在认定判决有错误时能够大胆地提出上诉。

(2)有利于维护上诉制度和两审终审制度,使这些制度真正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3)有利于提高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的质量。

4、答:辩护人是依法接受委托或者指定参加诉讼,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充当辩护人的有:(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监护人。

四、论述题:答: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

刑事诉讼法多选题_1

刑事诉讼法多选题_1

D、犯罪嫌疑人丁已死亡
14、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已经追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决定(BCD)
A、取保候审
B、终止审理
C、不起诉
D、宣告无罪
15、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有:(ABC)
A、法定不起诉
B、酌定不起诉
C、存疑不起诉
D、量刑不起诉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C、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
33、下列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有( BCD )。
3、《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 ABD ) 由公安机关负责。
A、侦查
B、拘留
C、决定逮捕
D、预审
4、下列属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基本职权的是( ABCD )
A、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暂予监外执行
B、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
22、被告人享有下列哪些诉讼权利?(ABD)32/28/160
A、委托辩护律师
B、申请回避权
C、委托诉讼代理人
D、法庭最后陈述权
23、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下列哪些权利?(BCD)
A、委托辩护人
B、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委托诉讼代理人
D、申请回避
24、某刑庭法官刘某下班途中,刚好目击了一宗抢劫案。该院检察长指令刘某负责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则刘某正确的做法:(AC)
A、曾审理过甲盗窃罪的法院
B、甲服刑地法院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

20XX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15个专题)专题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的第15条。

该原则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法定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根据《宪法》第67 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赦);(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 1 )不立案或不予受理。

对于公诉案件,如果在刑事诉讼开始前,就已经发现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当决定不立案;如果法院对于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在庭前审查阶段发现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决定不予受理(( (刑诉解释》第117 条)。

( 2 )撤销案件。

如果在侦查阶段发现案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

( 3 )不起诉。

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案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①发现犯罪分子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②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高检规则》第262 至263 条)。

( 4 )终止审理。

如果在审判阶段发现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第(二)项至(六)项这五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 5 )宣告无罪。

如果在审判阶段发现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 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被告人死亡,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刑事诉讼法学》1

《刑事诉讼法学》1

《刑事诉讼法学》1⼀、单项选择(本⼤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关于宪法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母法”与“⼦法”的关系B、抽象与具体的关系C、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D、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2、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通过当事⼈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推动诉讼进程。

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种类型?A、职权主义B、当事⼈主义C、纠问主义D、混合主义3、夏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下列哪种做法不是程序公正理念的直接体现?A、夏某被逮捕后被告知有权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B、检察院在作出起诉决定前听取了夏某的辩护律师王某的意见C、夏某对主审法官张某提出回避申请并得到法院⽀持D、合议庭正确适⽤刑法,认定夏某犯有盗窃罪4、下列⼈员中,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近亲属的是:A、⽗母B、夫妻C、同胞兄弟姐妹D、祖⽗母、外祖⽗母5、⾼某因与尹某的母亲有仇,故意致15岁的尹某重伤。

在法院审理该案件时,尹某的母亲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尹某的医疗费等各项费⽤⼈民币3200元。

请问:尹某的母亲属于何种诉讼参与⼈?A、辩护⼈B、⾃诉⼈C、被害⼈D、法定代理⼈6、下列机关中⽆权⾏使侦查权的是:A、国家安全机关B、机关、⼈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C、监狱D、军队保卫部门7、下列哪⼀种案件⼈民检察院不享有⽴案管辖权?A、骗取出⼝退税案B、受贿案C、私分国有资产案D、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8、某⼈在甲地故意伤害致⼈轻伤,在⼄地盗窃摩托车⼀辆,在丙地犯重婚罪,在丁地⼊户抢劫致⼈死亡,其中丁地所犯罪⾏可能被判处⽆期徒刑,则审理该案的法院是:A、甲地基层⼈民法院B、⼄地基层⼈民法院C、丙地基层⼈民法院D、丁地中级⼈民法院9、某县公安机关收到孙某控告何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何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

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A、不予⽴案B、要求孙某撤回控告C、撤销案件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10、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

《刑事诉讼法》第一篇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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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杂志类
除法学专业性杂志外,有关诉讼法方面的专业性杂志 主要有: 1、《中国刑事法杂志 》 2、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第一篇 绪 论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刑事诉讼
一、诉讼
(一)诉讼的含义及其特征 诉讼是指争议的一方将争议的原因、内容、主张和理
由向国家权威机构告诉、告发或控告,由国家权威机构 (官府)来解决争议双方的纠纷的活动。
24、万毅著:《程序如何正义-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纲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5、宋世杰著:《刑事审判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 社2005年版。
26、陈瑞华著:《程序性制裁理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年版。
27、刘计划著:《中国控辩式庭审方式研究》,中国方正 出版社2005年版。
其特征是: 1、诉讼产生于社会冲突。 2、诉讼是一种“三方组合”。 3、诉讼是一套法定的程序。 4、诉讼是一个运作过程。 5、诉讼是一种“公力救济”的方式。
(二)诉讼的种类 1、按国家的历史类型不同,可以分为奴隶制国家诉讼, 封建制国家诉讼,资本主义国家诉讼,社会主义国家诉讼。 2、按诉讼程序的特征即按诉讼模式或审判方式的不同, 可以分为控告式或弹劾式诉讼,纠问式或审问式诉讼,混 合式或审问辩论式诉讼。近现代西方国家又有当事人主义 诉讼和职权主义诉讼的划分。 3、按诉讼的任务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或按诉讼所要 解决的实体问题的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19、张建伟著:《刑事司法体制原理》,中国人民公 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0、樊崇义主编:《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 版。
21、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
22、陈瑞华著:《问题与主义:——刑事诉讼基本问题 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02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

202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

2024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一、选择题1. 以下关于刑事诉讼中的侦查,说法正确的是:A.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对犯罪事实进行的调查和取证活动B. 侦查活动只能由公安机关进行C.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D. 侦查终结后,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答案:A、C2.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A. 1个月B. 2个月C. 3个月D. 6个月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A. 庭前会议B. 审判C. 庭后会议D. 判决答案:C4.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效力与以下哪项有关:A. 证人的年龄B. 证人的身份C. 证人的道德品质D. 证人的心理状态答案:B、C、D5. 以下关于刑事诉讼中的上诉程序,说法正确的是:A. 上诉只能由被告人提出B. 上诉期限为10天C. 上诉状应当交给检察机关D. 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答案:D二、填空题1.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是指______对犯罪事实进行的调查和取证活动。

答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2.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______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答案:聘请3.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______。

答案:6个月4. 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包括______、审判、判决。

答案:庭前会议5. 证人证言的效力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

答案:证人的身份、证人的道德品质、证人的心理状态三、简答题1. 简述刑事诉讼中的侦查程序。

答案:侦查程序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对犯罪事实进行的调查和取证活动。

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应当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 简述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制度。

答案: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自由的措施。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3. 简述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

答案:一审程序包括庭前会议、审判、判决。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应当公开进行,允许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等参加。

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1什么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

它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公民权益和推进法治进程的重要法律。

2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包含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

其中,侦查阶段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措施,调查刑事案件的过程。

审查起诉阶段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过程。

审判阶段是指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庭审,审查其罪行的过程。

执行阶段是指对被判决的罪犯进行管束、改造和教育的过程。

3刑法实现的三大原则
刑事诉讼法实现的三大原则是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和合法证据原则。

法定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只能以法律明确规定的罪名来审判被告人;疑罪从无原则是指被告人在尚未被判罪前,应被视为无罪,不能将其当作已犯罪者来看待;合法证据原则是指只能使用合法证据进行审判,禁止使用非法证据进行审判。

4刑事诉讼法的保障措施
刑事诉讼法为保障公民权益,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随案民警制度、取保候审制度、刑事辩护制度、刑事赔偿制度等。

5刑事诉讼法的发展与变革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刑事诉讼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变革。

例如2013年修改后的刑诉法取消了对一审判决的上诉程序,改为二审制度;2016年推出的网络司法公开平台则提供了一个公开透明的法律环境,让公众更全面的了解司法程序。

总之,刑事诉讼法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法律,其发展与变革也将服务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

刑事诉讼法试题1

     刑事诉讼法试题1

刑诉试题1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误,在题后的括号里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共20题,每题0.5分,总分10分)1、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 2 )2、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3、刘某到某公司办公室行窃,紧张之余将一本写有其名字的小说书遗留在办公室内。

公安机关在勘验现场时提取了小说书,该小说书在刑事诉讼的证据中应作为物证使用。

()4、刑事诉讼活动中,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不能作证人。

( 2 )5、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与公安司法人员一样适用回避制度。

( 2 )6、逮捕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2 )7、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同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移送情况。

()8、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能被监听。

()9、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排除以及是否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 2 )10、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11、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调取。

( 2 )12、辩护律师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2 )13、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2 )14、外国人犯罪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题目

刑事诉讼法题目

刑事诉讼法题目第一篇:刑事诉讼法题目• 1.(不定项)某甲是某厂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常利用职务之便私拆他人信件。

某乙是该厂职工,某乙的姐姐在国外,常常给某乙寄信。

某甲因为喜欢集邮,而多次私拆某乙的信件。

某乙发现以后非常生气,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某甲妨害通信自由的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D• A.某乙有证据证明某甲有妨害通信自由的行为,则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案• B.如果某乙起诉某甲,而证据不足,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若某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则公安机关不应当受理该案,因为本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告知某乙向法院直接起诉• D.若某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则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2.(不定项)甲(广东人)1998年在广西因抢劫被判刑,在浙江服刑。

服刑期间广西公安机关发现与前罪有牵连的另一犯罪,即吴某曾经伙同他人在江西盗窃财物数额巨大。

对此应如何处理?D • A.应由服刑地浙江省的相应法院审理• B.应由广东省的相应法院审理• C.应由犯罪地江西省的相应法院审理• D.应由前罪审判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应法院审理• 2.(不定项)甲(广东人)1998年在广西因抢劫被判刑,在浙江服刑。

服刑期间广西公安机关发现与前罪有牵连的另一犯罪,即吴某曾经伙同他人在江西盗窃财物数额巨大。

对此应如何处理? • A.应由服刑地浙江省的相应法院审理• B.应由广东省的相应法院审理• C.应由犯罪地江西省的相应法院审理• D.应由前罪审判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应法院审理• 4.(不定项)马某、宋某、周某,m省a市人,三人长期在本市和其他市共同作案。

最后,三人在该省b市内抢劫时被抓获。

本案中,如果法院认为马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宋某、周某至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全案应当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B.应将被告人马某的部分从区法院移送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C.三名被告人中没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因而三人应由区人民法院审判• D.该案马某的部分应当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其他两名被告人则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是否一并审判• 5.(多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张某玩忽职守案• B.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 C.钱某故意杀人案• D.岳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 6.(多项)河南省甲地公安部门刘某警察在火车站附近巡视时,发现王某有可疑迹象,遂上前查问,王某闪烁其辞,刘某更是起疑,于是将王某带到派出所,王某起初一直保持沉默,经一再审讯,王某终于供述自己本是河北省乙地人,曾于十年前在河北省丙地犯了奸杀刘女一案,八年前在河南省丁地犯了故意伤害案,现又在甲地犯了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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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狭义广义之分。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院在控诉方、辩护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以庭审为中心进行的一系列以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和处以何种刑事处罚等问题的过程。

狭义刑事诉讼,以法院为中心,仅指审判阶段。

广义的刑事诉讼:所有以落实国家刑罚权为目的的活动,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甚至执行,涉及权力主体较多。

刑事诉讼一般采广义。

刑事诉讼一般是指国家专门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明犯罪事实、确认犯罪参与人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活动。

也有人认为刑事诉讼通常指由国家提起的、以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为核心的程序、步骤和方法。

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王李两家因争用水源而引发纠纷案王李两家分属两村,均毗邻一地下水源。

由于所处地区气候干旱,水源短缺,两家常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今年夏季旱情严重,王家兄弟以其所承包土地多于李家为由企图独占水源,并在一次与李家父子的争吵中出手打人,导致李家老父腿部骨折和腰部挫伤,老二受轻伤,还肆意毁坏了李村分配给李家承包用的集体所有的拖拉机和一些农具。

事后王家为息事宁人,试图付一笔赔偿金给李家,但仍霸占水源。

李家大哥看到父亲卧床难起,十分气愤,叫嚷要以牙还牙,“出了这口窝囊气”,夺回水源,“让王家知道我们李家不是好惹的”。

老二则主张“打官司”,向法院“讨个公道”。

而李村的村干部为避免事态扩大争斗不止,劝李家道既然王家已作出较充分的赔偿,就不要再另起争端,由村干部出面协调重新拿回用水权,而且只要不到法院去告发,法院是不会理的,这样对大家平安相处也有好处。

问题:如何看待各人的主张?这一纠纷应通过何种途径处理?评析:王家兄弟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李家成员的个体民事权利,还扰乱和破坏了村庄的社会秩序和安全,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和毁坏财物的犯罪,不仅为李家所不容许也为国家所不容许。

应分清纠纷的性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宜的诉讼或其他解决途径。

李家大哥主张“以牙还牙“是不当的。

他要采取的是一种“私力救济“的办法,由于受害人无法避免偏见和认识能力的有限,所以这种解决冲突的手段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难以令被报复者接受,容易带来新的冲突,反而具有社会破坏性,更有可能因此而构成新的为国家所不容许的犯罪;这也不利于双方纠纷的彻底解决。

村干部的建议出于维护安定,有一定的道理,但混淆了两种法律关系和两种诉讼的性质。

霸占水源、侵害李家成员的人身权/财产权而应加以赔偿等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循民事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同时由于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民事权利也可由当事人自由处分,协商解决纠纷。

但王家兄弟故意伤害他人、肆意毁坏集体财产,已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触犯国家刑法,很有可能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应通过刑事诉讼加以评价和处理;且从这一纠纷的性质看已超出了由被害人自诉的轻微刑事犯罪范围,适用国家公诉原则而非不告不理原则,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的村干部,更应意识到法律的尊严国家利益和的重要性,承担起维护社会治安、推动村民履行法律义务、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主动动员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使纠纷进入刑事诉讼的轨道,这才是真正维护大局和社会安定的做法。

李家老二的做法基本得当,但仍应分清不同诉讼的性质;当然,诉讼在本案中的意义已不仅仅“给个说法”、“讨个公道”了。

刑事诉讼,是以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为使命的诉讼形式,它既具有各类诉讼的共同本质,又具有刑事诉讼的特质。

其主要特征(广义的刑事诉讼)是:1.刑事诉讼是落实国家刑罚权的活动;2.现代刑事诉讼一般实行国家干预原则;3.诉讼的结果和过程直接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4.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权利或有义务参加诉讼;5.诉讼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和民事诉讼相比,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特征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刑事诉讼法的特征:(1)刑事诉讼法主要是公法。

刑事诉讼法不宜简单地认定为“公法”。

刑事和解、诉辩交易。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体地位。

(2)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注意程序的独立性。

就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上,“程序法是实体法之母”。

法官在审理同种类的诉讼案件中,逐渐形成人们之间类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3)刑事诉讼法是限权法。

刑事诉讼是国家追诉机关发现事实,打击犯罪。

但刑事诉讼法的功能在于限制国家追诉机关的权力。

刑事诉讼的很多原则、制度体现了限制国家追诉讼权的精神。

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精神是限制国家追诉权。

(4)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

刑事诉讼中人民的权利最容易被国家侵犯。

刑事诉讼法以保障人权为本位。

刑事诉讼法和宪法的精神一脉相承。

刑事诉讼法是小宪法。

刑事诉讼法有宪法化的倾向。

中国第一起诉辩交易案2002年4月11日,黑龙江省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根据牡丹江铁路运输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00年12月18日晚,被告人孟某在黑龙江省绥芬河火车站北场内,因车辆争道与吊车司机王某发生争执。

随后,孟某和王某等数人争吵。

因感到势单力薄,孟某打电话叫来了6个人,与王某等人发生互殴,最后被害人王某脾脏破裂,小腿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这是一起共同犯罪案件。

但公安机关没能抓获与孟某同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

牡丹江铁路运输人民检察院欲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孟某。

孟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由于本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在逃,无法确定被害人的重伤后果是何人所为。

公诉机关认为,由于本案系多人参与混战的特殊背景,既是抓获所有犯罪嫌疑人,证据收集也将困难重重,但无论如何,被告人孟某对找人行凶造成被爱人重伤后果理应承担重要或全部责任。

公诉方建议辩护人同意采用案件管辖法院准备采用的“辩诉交易”方式审理此案。

辩护人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向公诉机关提出了“诉辩交易”申请。

控辩双方进行了协商,达成三点合意:被告人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愿意接受法院的审判,自愿赔偿被害人因重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放弃本案具体罪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观点,同意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及罪名,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同意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请求,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

控辩双方达成协议后,由公诉机关在开庭前向法院递交了“辩诉交易”申请,请求法院对双方达成的“辩诉交易”予以确认。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后,由合议庭对双方达成的“辩诉交易”进行了严格的程序性审查,认为该“辩诉交易”协议及其申请文本内容齐全,签字、印鉴清晰,格式规范,决定受理。

同时,双方又组织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进行了庭前调解,并达成了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人民币4万元的协议。

开庭审理中,合议庭对双方达成的“辩诉交易”实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法庭合议后,对控辩双方达成的“辩诉交易”予以确认,并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至此,国内第一例试用“辩诉交易”方式审理的刑事案件宣告结束。

整个开庭时间仅用了25分钟。

问题:本案诉讼违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何认识这一现象?辩诉交易:实际上是一种认罪谈判。

它是由检察官与辩护方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实际上是检察官降低指控罪名或降低求刑,被告人就检察官所期望的次级罪名认罪,控辩双方的谈判一经法院批准即产生定罪效力。

辩诉交易在美国十分盛行,95%以上案件以辩诉交易方式结案。

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未规定辩诉交易制度。

本案诉讼活动采用辩诉交易方式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证据不足的问题,但这不仅于法无据,实则直接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等规定。

由违法程序所产生的判决仍是有效判决,其所引发的是正当程序的危机。

刑事诉讼法是强行法,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应当严格遵守。

尤其是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模范地遵守这部法律。

因为刑事诉讼法不仅是赋予国家机关一定权力的法律,也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的法律。

如国家机关不遵守这一法律,就难以防止公民个人的权利受到政府的侵犯,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任务也就可能难以实现。

三、刑事诉讼法的功能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的功能1:发现事实解决纠纷;2;程序正义。

(理性的价值。

人道的价值。

)刑事诉讼中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

在以民主主义为基础的现代法治社会,由于政府权力本身就是以保障个人权益为存在根据的,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的双重目的从根本上说来是一致的。

采取民主宪政体制的现代各国,不论其实现民主的具体形式以及民主程度如何,无不在刑事诉讼中追求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尽可能统一。

从理论上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应当并重,任何一方都没有优越于对方的理论根据。

片面强调惩罚犯罪,轻视或者忽视人权保障,必然导致政府权力恶性膨胀、任意拘捕、无理追诉和不公正的审判,甚至不经任何程序非法剥夺个人的自由、财产乃至生命。

反之,片面强调保障人权,轻视惩罚犯罪,势必导致过分地限制政府的权力,致使犯罪活动猖獗,社会不得安宁,个人的权利最终还是得不到保障。

只有把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紧密结合起来,对二者同等看待,才能在政府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达到平衡,使刑事诉讼的过程和结果既符合政府所代表的公共利益需要,又能满足个人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所应该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需求,使立足于个人自由、平等地追求幸福权利的民主法治社会能够和平地、持久的存在和发展下去。

但在现实的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却总是表现出明显的对立。

产生对立的原因主要在于特定时空条件下政府与个人在刑事诉讼中所追求的利益的冲突。

从惩罚犯罪方面看,政府能够用于证实、惩罚犯罪的人力、物力的有限性,代表国家执行职务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人员的素质和相应的技术手段的有限性,以及犯罪的复杂性和新型化,加之有关惩罚犯罪的立法和刑事政策并不总是能够反映多数社会成员的正当要求,使得政府在实现惩罚犯罪的目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违章越轨甚至侵犯人权的行为,或者通过修改刑事政策,采取某些限制个人权利的措施,从而导致个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低下、待遇恶化,使司法公正程度降低,错案相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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