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部内部资料管理的规定
采购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采购部门有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为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采购部门负责公司物资、设备、服务等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公平、诚信、高效。
第四条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原则,遵循市场规律,保护公司利益。
第五条采购部门依法保护公司商业秘密,防止信息外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审查、签订、履行公司合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当做好内外部采购文件的存档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活动过程可追溯。
第二章采购工作流程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公司需求提供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内容、数量、标准、价格等要求。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资格审查程序,对供应商进行合规评估,确定合作对象。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当依法制定采购文件,公开招标,选择优质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当依法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当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供应商库,更新供应商信息。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当做好采购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利用。
第三章采购风险管理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当识别和评估采购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规范风险识别、评估、管理程序。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突发风险。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四章采购绩效考核第十八条采购部门应当制定采购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激励其积极工作。
第二十条采购部门应当开展绩效考核结果的分析,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规定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公司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审批、论证等确认程序,并落实资金来源后,由采购人委托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按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公司成立监督审查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协调、监督、检查。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监审部的副总经理成员:综合财务部经理、监审部经理、招标部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审部,监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监督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审定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监审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监督、审查机构,主要职责是:1.制订、修订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工作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全过程监督审查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监督受理采购项目的有关投诉。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精选8篇)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什么是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管理活动的制度安排,包括公司经营目的和观念,公司目标与战略,公司的管理组织以及各业务职能领域活动的规定。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物资(生产物资或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合格供应商网络,适时采购物美价廉的物资,以满足公司正常的运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或大宗的采购。
三、采购及物流审批权限1、采购申请单采购申请单由需求部门提出,审批权限如下:(1)估算金额在元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2)估算金额在元至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估算金额在元至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估算金额在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2、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采购员根据已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和市场询价结果制作采购订单,审批权限如下;(1)采购金额在元以内,由采购经理直接审批。
(2)采购金额在元至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采购金额在元至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采购金额在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5)采购金额在元以上,财务经理附核。
3、验收入库审批权限(1)入库金额在元以内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批。
(2)入库金额在元至元之间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3)入库金额在元以上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领用发货审批权限(1)出库金额在元以内的单据,由储运部经理及领用部门经理共同审批。
(2)出库金额在元至元的单据,需分管副总加批。
采购部采购规章制度

采购部采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购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公司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采购部门负责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采购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做到依法、诚信、公平、公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效率、服务质量、信誉度等原则,从全局出发,为公司的整体利益着想。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采购部门及相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并报领导审批。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当依法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评审机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当落实采购合同,及时跟进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完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当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提升公司采购水平和效率。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及时更新供应商信息。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采购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采购部门所有。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以上为公司采购部采购规章制度,若有不符合的地方,请随时向领导汇报。
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1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某某〕99号)、《关于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盱财购〔20某某〕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及医保中心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及服务。
二、职责分工各科室及医保中心:负责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会同局办公室开展需求论证和文件会审,签定合同;组织履约和验收,会同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提供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材料。
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初审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办理政府采购报告审核报批;审核支付手续和验收结果;牵头办理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和验收公示。
财务科:负责汇总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填报政府采购报表;接受审计检查并组织整改。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法进行查处。
三、流程控制(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入运转预算的货物、服务采购由办公室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列入专项预算的货物、服务采购由各科室(医保中心)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财务科对各科室(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并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和实际需要按项目类别组织实施。
1.自行采购。
对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填写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更新)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执行;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写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更新)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执行;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且在政府采购限额(具体限额见《江苏省20某某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的项目,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及流程进行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公司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审批、论证等确认程序,并落实资金来源后,由采购人委托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按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公司成立监督审查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协调、监督、检查。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监审部的副总经理成员:综合财务部经理、监审部经理、招标部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审部,监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监督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审定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监审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监督、审查机构,主要职责是:1.制订、修订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工作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全过程监督审查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监督受理采购项目的有关投诉。
(二)招标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1.签订代理委托合同、项目备案、招标信息发布。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一)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1、采购岗位责任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明确采购业务管理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请购与审批。
2.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
3.采购合同的拟订、审核与审批。
4.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2章采购业务管理岗位责任第3条校长岗位责任1.审批采购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审批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3.审议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审批预算及计划外采购项目。
5.审批采购订单和重要采购合同。
第4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责任1.审核采购规章制度。
2.审核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3.审核预算及计划外采购项目。
4.根据权限审批采购订单和采购合同。
第5条采购员岗位责任1.进行市场调查,填写询价比价单。
2.负责起草采购合同和编制采购订单。
3.提出采购付款申请。
4.实施采购,办理退换货事宜。
5.建立、更新与维护供应商档案。
6.参与对供应商质量、交货情况等的评价工作。
第6条出纳岗位责任根据采购凭证和原始票据,支付货款。
第3章附则第7条本制度由财务室解释。
第8条本制度自2017年 7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采购业务程序第5条请购根据采购预算、实际需要等提出采购申请,经校长签字后,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第6条审批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1.采购预算内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各单位自行采购;采购金额在5000以上元的,主管局长审核,报请局党委审批。
2.超预算或预算外采购项目均由局党委审批。
3.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申请,审批人应当要求请购人员调整采购内容或拒绝批准。
第7条付款1.财务室具体审核采购的各种单据和凭证是否齐备,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计算是否正确。
2.应付账款超过5000元的由主管局的主管局长审批。
物质采购部规章制度

物质采购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物质采购部的工作,保障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物质采购部负责公司内部所有物资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设施、原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第三条物质采购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提交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分析和报批,确保采购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物质采购部负责开展供应商的筛选和评估工作,建立供应商库,确保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五条物质采购部负责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第六条物质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合同签订工作,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物质采购部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并进行定期的采购分析和评估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物质采购部负责对公司内部的物资库存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消耗。
第九条物质采购部负责对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跟踪和研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采购工作的稳定发展。
第十条物质采购部负责组织和开展采购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物质采购部负责解释。
以上规章制度涵盖了物质采购部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保障了公司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各部门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采购需求内控管理制度

采购需求内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采购活动,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有效节约采购成本,维护公司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1. 采购活动的组织(1)公司设立采购部门,负责公司内各项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采购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内采购流程,明确各项采购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3)采购活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符合公司内部相关规定。
2. 采购活动的实施(1)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需求的分析和确定。
(2)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
(3)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关于供应商准入和退出的相关规定,确定合作供应商。
三、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1. 采购活动的制度(1)采购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流程、采购文件管理、合同管理等。
(2)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司内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文件的归档和管理,确保文件的完整和可查性。
2. 采购活动的审批(1)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审批制度,明确采购活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2)采购活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报批。
3. 采购活动的监督(1)公司内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检查。
(2)采购部门应定期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相关采购数据和资料,接受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四、采购活动的风险管理1. 供应商管理(1)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准入审核,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2)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信誉、质量、交货期等方面进行评价。
2. 合同管理(1)采购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管理程序。
(2)采购部门应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符合合同约定。
3. 采购活动的风险评估(1)采购部门应对采购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2)采购部门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枣财采[2021]12号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枣财采[2021]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7babdc2e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cc.png)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市)财政局、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二、主要任务(一)落实内控管理主体责任。
全市各部门单位(简称采购人)是政府采购行为的主体,应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内部工作机制,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按规定支付资金等全过程内控管理,确保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绩效和政策目标。
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切实履行对所属单位(含代管,下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采购方式、进口产品、信息公开、合同履行等业务的管理和指导职责。
(二)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
采购人要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和对外沟通协调,并至少设置1名政府采购专管员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日常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XXX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事项清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府采购,是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
以上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和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按照《XXX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XXX)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有关办法停止执行。
车辆销售、会议服务、公务机票等特殊品目,在电子卖场中按照相关政策对供应商实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各部门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党委会是政府采购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一)审批采购管理、采购程序等相关制度;(二)研究决定重大采购事项,审批政府采购预算、重大采购需求;(S)审定单位内部采购目录、内部采购预选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四)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汇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S)负责审核各项采购业务的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和组织实施;(四)负责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五)负责编制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第七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指的是在归口管理原则下具体负责某类资产或者项目的部门,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受理其他部门的采购项目报告和项目需求方案,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二)负责提供政府采购事项相关技术及有关资料;(三)负责落实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采购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四)负责政府采购事项的验收及资产入库登记;(五)负责收集和整理采购相关工作的相关文档;(六)采购管理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
采购部内部规章制度

采购部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购部工作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部所有职工及相关人员,包括采购员、采购主管、采购经理等。
第三条采购部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与设备采购工作,确保公司各部门正常运转需要。
第四条采购部需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采购流程,保证采购过程合规合理。
第五条采购部要注重品质和价格的平衡,确保采购的物资具备良好的质量,并且价格合理。
第六条采购部需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数据库,确保可以随时找到合适的供应商。
第七条采购部需保持与供应商的紧密沟通,建立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
第八条采购部需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采购技能。
第九条采购部要加强内部协作,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十条采购部需根据公司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提前准备采购清单。
第十一条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并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
第十二条采购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竞标供应商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采购部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四条采购部验收交付的物资,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采购部支付合同款项,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做好财务结算。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六条采购部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定期更新供应商信息。
第十七条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的业绩和信誉进行评估,合理选择合作供应商。
第十八条采购部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沟通与合作。
第十九条采购部监督供应商的交付和质量,及时处理问题。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二十条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产品,并建立质量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采购部定期对采购的物资进行抽检,确保符合公司标准。
第二十二条采购部与供应商建立质量追溯制度,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采购部要遵守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做好采购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生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行政事业单位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效劳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
下面是xx为大家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采购人应加强对采购工程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质疑答复意见的审核,相关文件应在本单位相对应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后作出。
4、建立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采购人应认真应对、妥善处理供给商询问、质疑以及举报案件,建立预防和沟通机制,依法化解纠纷,防止争议升级;采购人在处理采购纠纷时应当依法依规并充分征求本单位法制机构或委托律师的意见进行明确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供给商的询问、质疑和举报,答复的内容不得回避供给商询问、质疑和举报的实质性内容。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的,须在答复意见书发出前进行书面确认。
对供给商因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而发生投诉事项的,采购人应当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对供给商提出的投诉事项进行处理。
5、加强档案管理。
采购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文件和资料。
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活动完成后,采购人应催促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工程的文件和资料移交其归档保存。
二、标准采购行为,健全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6、强化预算管理。
采购人应按照应编尽编的要求在部门预算中编列当年采购工程的政府采购预算,落实采购工程资金来源、明确采购需求、细化采购品目至《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最末一级。
列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工程,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并依法对执行结果负责。
采购人更改、调整已批复的政府采购工程采购品目、采购数量、预算金额或新增政府采购工程等,须在批准的部门预算支出总额内相应调整、追加政府采购预算,并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审批表》未纳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未进行调整或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实施政府采购。
采购部门内部管理条例

采购部门内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项与计划)1.采购部门按照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采购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组织结构)1.采购部门设有采购主管,负责部门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2.采购部门按照采购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设立采购小组,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采购小组成员由采购主管指定,根据项目需要可以由其他部门人员参与。
第三条(采购流程)1.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司的采购流程进行工作,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公正和合法。
2.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认、采购方式选择、招标或谈判、合同签订、采购执行、验收与结算等环节。
第四条(采购合同管理)1.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采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
2.采购合同需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并保存在文件管理系统中。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供应商库,并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评分进行分类管理。
2.采购部门应主动与供应商保持沟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二章采购活动管理第六条(需求确认)1.采购部门应与需求部门充分沟通并准确确认采购需求,包括物品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2.需求确认由采购部门与需求部门签署采购需求确认书后生效。
第七条(采购方式选择)1.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的性质、金额和紧急程度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询价等。
2.采购方式选择应符合《采购法》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八条(招标或谈判)1.采购部门按照招标或谈判的程序进行工作,确保供应商的平等参与和公正竞争。
2.招标或谈判需制定明确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评标结果应经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九条(采购执行)1.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管理,监督采购物品的交付、质量和服务。
2.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执行档案,详细记录采购物品的进度、质量和交付情况。
第十条(验收与结算)1.采购部门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供应商。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7.04•【字号】琼财采〔2022〕451号•【施行日期】2022.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各省直预算单位,各市县财政局: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依法采购,实现物有所值目标,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结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防控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改革目标的保障机制。
各市县财政局要组织和督促本地区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指导所属预算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预算单位要完善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二、基本要求(一)明确导向。
要以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结果作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导向。
(二)遵规守法。
要保障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政府采购活动要严格执行管理规定。
(三)提高效能。
要明确政府采购业务中相关机构和岗位履职要求,优化流程衔接,提高采购绩效和行政效能。
(四)防控风险。
要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主体责任,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
三、内控管理预算单位要加强和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
为便于预算单位更好地完善和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省财政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制定了《海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事项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清单》)和《海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参考文本)》(附件2,以下简称《参考文本》)。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6.29•【文号】财库〔2016〕99号•【施行日期】2016.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政府采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政府采购中心: 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采购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一些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还存在体系不完整、制度不健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构建现代财政制度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相关规定,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手段,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
(二)基本原则。
1.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
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全面控制,重在预防。
采购代理业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采购代理代理业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采购代理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定义第二条本公司所从事的采购代理仅限于服务于各级政府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非盈利机构、社会团体、个人采购保险产品及各类风险评估、风险查勘等服务。
第三章分工第三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采购业务的承接和洽谈与实施,招标文件制作与售卖,应标人资格审核,组织现场评标、开标、结果公司第四条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采购代理资质申请、延续;制定各类相关规章制度、设立各类评标规则;采购信息审核发布;建立供应商库;建立评标专家库;负责审核采购流程是合规;统计采购数据,向监管部门报备;建立档案库,将采购代理相关资料归档。
定期会同办公室进行流程和技术审查,确保合规。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收取招标代理各类费用,开具发票,支付评标专家费用。
定期与业管部进行数据核对。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保障公司各类场地、设备正常使用.相关文件合同用印流程审核。
定期会同业管部进行流程和技术审查,确保合规。
第四章工作流程与监督职能第七条各业务部门、机构:采购业务实施机构为相关业务部门,是采购委托人的寻找和对接部门,其职能:1、与采购人确定采购预算建议数;2、与采购人确定采购预算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需求登记,采购代理合同协议签订,向业管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3、对采购文件进行确认,对有异议的采购文件进行调整修改;4、对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的预中标结果进行确认,发放中标通知书,并依据中标通知书参加采购代理合同的签订;5、对采购合同和相关文件进行备案;6、收取代理采购资金.第八条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采购代理业务进行审核和批准,其职能:1、拟定采购代理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和调整单位的采购代理工作细则;2、汇总并严格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采购代理预算建议数、采购代理计划、采购代理申请;对需求参数进行审核;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采购代理组织形式和采购代理方式;4、对能够公司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加强采购组织实施的管理;5、指导和督促业务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采购代理合同;6、组织实施采购代理验收;7、组织处理采购代理纠纷;8、妥善保管单位采购代理业务相关资料,采购代理合同文本和验收证明应当同时提交财务部部;9、每季度对采购代理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并在内部通报;10、与采购代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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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部内部资料管理的规定
一目的和适应范围
为规范采购部内部资料管理,确保其完整有效且能快速检索和规范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采购部内部资料的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内部资料
内部资料是指采购部内部业务流通所需的表单资料的统称,如《采购合同》(MSD09-10)、对账资料、供应商成套资料、技术文件、销售文件、行政文件、通知通告等。
三权责
3.1 采购部采购员负责采购部内部资料收集、归档和编号,同时确保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3.2 采购部文员负责对外、对内资料的交接和综合类资料的整理、归档。
3.3 采购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监督采购部内部资料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四规定细则
4.1 采购部内部资料(含纸质和电子)应区分主要大类,在大类的基础上再细分各部门、各类型。
4.2 采购部采购员应依据各自所负责的材料领域接收保管对应文件资料,并依据文件资料类型做好目录、页码及归档工作。
4.3 采购部采购员接收到综合类资料应移交采购部文员统一归档。
采购部文员应依据部门加以区分,设定诸如技术部报料修改申请,技术部技术文件,技术部《设计变更通知书》(见“Q/XXX GG015”中表单),外贸部验货通知等分类。
使用钉钉系统传输审批的文件,由采购部采购员按需归档保存。
4.4 采购部文员应做好采购部内部资料归档的计划性工作,一般规定每季度汇总一次,依据既定计划落实采购部内部资料的整理、更新、拷贝(电子)、归档工作。
4.5 采购部文件柜四层,依据分类,规定第一层放置验厂资料,第二层放置合同及规定,第三层放置通知及《样品单》(见“Q/XXX GG012”中表单),第四层放置对账单。
4.6 采购部经理(副经理)应落实采购部内部资料管理合理性的统一监督检查工作。
五考核
5.1 本规定涉及所有条款的稽核、考核将依据《标准化稽核、考核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