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立项环境影响跟踪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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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
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跟踪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本简本内容由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评价机构)编制,并经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为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跟踪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评价机构)对简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与环评文件全本内容的一致性负责。
目录
(简本) (1)
1任务由来 (4)
2 园区概况及原规划环评、回顾性评价批复要点 (4)
3 跟踪评价范围及敏感保护目标 (8)
4 园区现状评价 (10)
5园区跟踪评价、环保措施和对策 (14)
6公众参与 .........................................................................................................................................
7跟踪评价初步结论 .........................................................................................................................
8联系方式 .........................................................................................................................................
1任务由来
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始建于1991年10月,1993年11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初期规划面积为4.62平方公里。
2002年4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批复同意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基础上建立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以下简称“泰兴精细化工园区”)。
2003年泰兴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规划,并于2003年12月通过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准文号:苏环管[2003]238号),规划范围为:北起北二环、南至洋思港、西以长江为界、东至朝阳路,面积16.90km2;根据产业定位园区将重点发展氯碱系列、苯胺系列和氢系列产品及其相关产业,还有意向MDI/TDI、聚氨酯深加工、氟化工方向发展,继续扩大染料化工和涂料化工的生产规模。
为有效解决泰兴精细化工园区出现的环境问题,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以及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全省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应进行分期分批的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2007年园区管委会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08年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文号:苏环管[2008]104号)。
目前,经过五年的建设,泰兴精细化工园区的经济实力和环境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按照《省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1]6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文)的要求,园区管委会委决定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泰兴精细化工园区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园区的有关材料,并进行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及环境监测工作,编制了《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请审查,作为泰兴精细化工园区环境管理的依据。
2 园区概况及原规划环评、回顾性评价批复要点
泰兴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北岸,北纬31°58′12″~32°23′05″、东经119°54′05″~120°21′56″。
东接如皋市,南接靖江市,西濒长江,与扬中、
武进两市隔江相望。
北邻姜堰市,东北与海安县接壤,西北与泰州市高港区毗连。
为促进长江中下游经济带的发展,加快沿江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并将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一个有特色的、专业化的国际化工园区,基于现有产业基础,2002年3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批复同意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基础上建立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
园区界址为东到闸南路,南到洋思港,西到长江边,北至如泰运河。
园区地理位置图见图2-1。
图2-1:开发区地理位置图
环评批复要点如下:
①要以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园区的开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ISO14000标准体系对园区实施环境管理。
②关于园区的总体布局。
园区内不设生活区,区内现有居住区和民宅要根据园区开发建设计划和进度及时迁出,并做好安置工作。
区内行政区、商服区与化工生产区之间要设置绿化隔离带,其中防护林宽度不小于50米。
隔离带内不得批准建设居民住宅区、学校、卫生院等敏感建筑物。
园区与泰兴主城区要保持4公里以上的间隔。
③关于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园区实行集中供热,要及时扩建和完善热电厂及其供热管网,区内企业所有蒸汽应由园区热电厂提供,原则上不得自建锅炉。
区内已建的燃煤锅炉要限期拆除。
因生产工艺必须建的导热油炉、高压蒸汽锅炉,所用燃料
必须为低硫燃料油或燃料气等清洁燃料。
园区必须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清净下水应专设管网以供园区内低水质要求的用水。
加快污水截流管网建设,尽快将泰兴主城区生活污水接入泰兴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在园区内重点绿化区段和服务区应建设中水道,将净下水和污水厂达标尾水用于园区内的低等级用水,以节约用水和减少废水排放量。
园区内各相关企业要按国家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设施,危废收集、贮存要达到国家GB18597-2001标准要求。
要积极鼓励工业固废在园区内的综合利用,同时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园区内设危废集中处置设施要符合泰州市危废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④关于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在园区重点部位设立先进的监控和报警设施,建立安全防范和应急体系,制定严格的区域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治发生污染事故或当事故发生时将灾害降至最小。
⑤关于园区内生态环境建设。
按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具体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区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绿化系统注重发挥其生态效应,在树种选择上应考虑发挥净化功能和对污染物的生物监视、监测功能。
⑥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区内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在泰州市环保局和泰兴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企业排放的非常规污染物根据各项目环评及其批准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
通过总量控制手段保证区内外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⑦关于园区的环境管理
进一步完善园区内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机构。
作为精细化工园区,应适当提高入区项目环保门槛,凡属落后生产工艺、污染严重或排放“三致”物质的项目禁止入区。
根据监控、监测结果调整或加强管理对策措施。
原回顾性评价要点:
自2003年12月江苏省环保厅以苏环管[2003]238号文批复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区域环评后,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开发区环境管理,注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但在开发过程中,也存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不能稳定达标、园区个别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企业废水偷排、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曾被省环委会列为“全省十个挂牌督办的重点环节问题”之一,要求管委会针对出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治。
开发区仍存在的环境问题有:
1、区内现有较早建成的2家印染企业、3家电镀企业,与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及定位不符;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较落后。
2、开发区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原规划区内有居住用地),在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和开发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尚未搬迁完毕。
3、区域部分环境现状监测指标有超标现象,达不到环境功能要求。
4、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后尾水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原规划应接管的泰兴城区部分污水尚未实现接管,瑞和化肥有限公司污水尚未接管。
部分企业自备燃煤炉窑。
规划的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尚未达到规划和环评批复要求,滞后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
5、开发区位于长江岸边,上下游分布的取水口制约开发区的排水规模,存在水环境风险问题。
批复要求开发区管委会需进行的整改有:
1、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引导入区企业建设,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
开发区后续开发和建设中应加强现有产业链延伸,构建完善开发区主导产业链,鼓励和优先发展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先进及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节能、节约资源的项目。
区内现有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改扩建,并适时予以搬迁。
园区现有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应在2008年底前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组织开展对区域内重点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现节污减排。
要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园区的开发建设,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2、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完善开发区规划
控制开发区工业用地开发规模,开发区防护林带建设应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同步实施,加快公共设施、绿地等开发进度。
开发区边界500米安全卫生防护隔离带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目前尚处于开发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及在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须立即搬迁,妥善安置,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扰民纠纷。
园区南侧洋思小区不得扩建,其周围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工企业;区内中港小区应逐步搬迁至园区外。
应加快建成居民小区与化工建成区之间的绿化防护林带建设。
优化长江岸线利用,优先发展公用码头,提高岸线集约利用水平。
3、加快和优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园区实行污水集中处理。
应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改造及泰兴城区1万吨/日生活污水截污接管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尾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应加快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科学规划、合理论证其规模和排放去向。
园区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区内工业废水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排放,均须达接管要求后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等未接管的企业须在2008年底前实现接管。
加快建设中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回用率不得低于25%。
完善园区的供热管网建设,确保集中供热覆盖全区,2009年底前完成区内企业燃煤炉窑的改造、淘汰工作。
4、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应加强区域环境特别是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尽快使园区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要求。
落实绿化隔离带、沿河沿路绿化带、生态防护林带、公共绿地等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
园区道路及河流两侧、污水处理厂周围、工业区与居住区等敏感目标之前应加快建成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
5、加强园区环境监督管理,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园区环保分局应加强园区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按照报告书所列方案和措施落实环境监测监控计划,除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外,还应对园区内外环境影响进行跟踪监控。
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园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订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污水处理厂及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
园区内各企业须按规范要求建设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杜绝泄露物料进入环境,配备必须的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害,确保园区及周边的环境安全
3 跟踪评价范围及敏感保护目标
本次跟踪评价区域为泰兴精细化工园区的全部规划范围,即北起北二环、南至洋思港、西以长江为界、东至朝阳路,面积16.90km2。
本次跟踪评价各要素评价范围与原环评各要素评价范围对照见表3-1。
表3-1 各评价要素评价范围对照表
图3-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图
4 园区现状评价
4.1 发展规模及用地现状
发展规模:据统计,泰兴精细化工园区现已开发面积共计13.897km2,占规划用地的82.23%,主要分布了已批在建、待建项目和部分拟定建设项目(指正在编制环评报告走前期审批程序的项目);未开发的面积为2.598km2,占规划用地的15.37%,主要为
部分未建设利用的空地和农田;目前泰兴精细化工园区内仍分布着部分农村居住区,面积约为0.405km2,占规划用地的2.39%。
土地利用:泰兴精细化工园区整体发展基本符合,其中仓储工业发展基本达到2010年规划目标,现发展面积已占规划目标的93.64%;工业用地、公共绿化用地现发展面积分别占2010年规划目标的85.19%和70.64%;管理服务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发展稍显滞后,现发展面积分别占2010年规划目标的29.72%、49.53%和29.78%。
与2008年回顾性评价相比:工业用地、管理服务用地和居住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绿化用地面积发展迅速,市政设施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略有增加。
总体上,园区现状用地与规划基本符合。
4.2 总体规划布局现状
2008年回顾性评价中对园区在总体规划布局上没有原则上的改变,但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作了一些局部调整,主要体现在:
在泰兴精细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及2003年的区域环评中,将仓储物流用地与工业用地划分、界定很明晰,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企业布局及生产需要,作出一些微调。
如泰兴锦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石化品仓储项目依托原太平洋液化气公司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太平洋液化气公司现厂区面积不够,往东又征用原规划为精细化工用地的地块150亩,以满足规模经营需要。
总结现状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调整建议如下:(1)存在问题
①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位于开发区中部,是开发区的园区块之一,该区块产业结构上以污染较少的食品、医药、纺织、精细化工等产业为主。
目前现状企业为泰兴市新宏阳化工有限公司和汤臣亚克力有限公司,在建企业为泰兴市江神化工和泰兴市冶炼厂,其余为尚未开发空地。
该部分企业均为三类工业,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
②规划三类工业用地内,现分布有中港村、殷石村等部分未拆迁居民以及派出所等行政办公用地。
③规划的仓储用地内,目前现状企业为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泰州联成仓储有限公司、江苏三木物流有限公司、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其中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由于有储运码头,基本符合仓储用地的性质;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属于化工企业,与规划用地不符。
(2)调整建议
①考虑到实际开发中,根据企业布局、用地及生产需要会对用地性质作出微调,建议远期对规划中涉及到此部分用地的内容进行修编;
②园区内居民点应尽快搬迁,并妥善安置。
4.3入区企业概况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园区管理和环保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目前园区有主要企业116家,其中已建企业108家(正常生产企业93家,试生产企业7家,另有8家企业的扩建项目正在试生产,已建企业中另有11个扩建项目正在建设);在建企业5家,拟建企业3家。
已建在建116家企业中,化工是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共102家,其它类14家,包括4家机械企业、1家纺织企业和7家其他类型企业。
随着园区发展,废水中氟化物和挥发酚成为主要的特征因子;废气中以氟化氢、硫化氢成为主要的特征因子。
4.4 产业政策执行情况
产业政策: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国家、省和地区的产业政策,根据统计、排查,目前园区进驻的项目大部分是符合产业政策的,但有个别企业(项目)由于引进时间较早,进区时符合当时的产业政策,随着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不断更新,与现行产业政策不完全相符,例如泰兴市超辰化工有限公司的草甘膦粉剂和水剂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限制类。
园区产业定位:开发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为:“以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医药化工、农药化工和石油化工,鼓励发展塑料助剂、塑料加工、纺织印染、机械电子等相关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现有化工产业主导行业为基础,以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为重点,立足港口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园区建设成为全省石化工业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增长点,努力把化工园区建成国家级精细化工生产基地”。
规划环评中提出园区产业定位为:“园区根据现有生产状况,将重点发展氯碱系列、苯胺系列和氢系列产品及其相关产业、延伸产业;有意向MDI/TDI、聚氨酯深加工、氟化工方向发展;在现有基础上,园区将继续扩大染料化工和涂料化工的生产规模”。
回顾性评价对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优化调整建议为:“根据精细化工产业特点,密切结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对现有产业链实行前延后伸,将企业做强做大。
重点依托现有离子膜烧碱装置进一步发展有机氯系列产品、苯胺系列和氢系列产品,并使氯产品向精细化深加工方向发展;利用周边地区丰富的石化原料发展二次加工,发展与现有产业相关联的石化二次加工产品,作为现有精细化工产品的支撑,提供原料;利用区内和周边地区合成树脂原料发展塑料加工等;引进先进的染料品种和生产工艺,适当扩展染料、涂料生产规模”。
原回顾性评价批复指出“区内现有较早建成的2家印染企业、3家电镀企业,与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及定位不符;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较落后”,并建议“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引导入区企业建设,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
开发区后续开发和建设中应加强现有产业链延伸,构建完善开发区主导产业链,鼓励和优先发展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先进及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节能、节约资源的项目。
区内现有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改扩建,并适时予以搬迁。
园区现有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应在2008年底前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组织开展对区域内重点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现节污减排。
要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园区的开发建设,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
由调查资料看,目前进区项目以精细化工为主导,另有少量机械、印染、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等企业,总体与园区原规划产业定位、规划环评批复以及2008年回顾性评价批复基本一致,但尚有以下企业与原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不一致:(1)电镀企业
园区现有1家电镀企业——泰兴国兴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原天星电镀厂)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符,由于电镀项目产生少量含重金属的废水,对园区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利。
(2)印染行业
园区现有江苏顺丰化工染整有限公司和泰兴百川染织有限公司2家印染企业,其中江苏顺丰化工染整有限公司(原为江苏中丹集团泰丰公司染整厂)成立于2003年,前期主要从事牛仔纱线等产品的染色,后由于园区整体定位,公司为提高企业运行质态,于2011年新建年产15000吨苯甲酸项目,建议公司尽快搬迁现有染色生产线。
印染及电镀项目虽然部分原材料(如染料生产所用苯胺以及电镀或热镀锌前处理所用的稀盐酸等)主要来自园区现有企业,客观上形成了某种链接,但其建设与园区产业定位略有偏离,建议尽快搬迁现有电镀企业和现有染色生产线。
5园区跟踪评价、环保措施和对策
5.1 园区环境管理跟踪评价
泰兴精细化工园区主要由泰兴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进行环境监管,依法在管辖区行使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同时泰兴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设立有环境保护科,规划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并与市环保部门共同做好环保管理工作;区内主要污染企业由泰兴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督监测,由泰兴市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分局监管。
园区各企业在进行环评时均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并定期发布环境评价信息;收集和整理社会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在管理过程中体现出公众意见和要求;每个企业都要接受公众的监督。
2013年来,园区积极组织园区大气质量监测子站和环境监控与预警系统工程的实施,至目前,园区大气质量监测子站和环境监控与预警系统工程方案已确定,工程招投标基本完成,近期将进入实施建设,将于2014年一季度初步建成。
园区按照环评的要求,协同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实施区域环境监测计划,及时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变化状况,但根据实际情况对原环评要求监测的点位进行适当调整,建议园区在今后的监测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以及区域内声环境的定期监测。
5.2 企业污染源及污染控制措施跟踪评价
本次污染源调查,主要根据现场调查、验收监测、日常监督监测及环保局提供的其它资料进行统计。
本评价对园区内污染负荷占80%以上的入区企业34家企业的重点污染源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查及调研,并对入园其他企业的污染源资料进行了收集与整理。
随着园区发展,废水中氟化物和挥发酚成为主要的特征因子;废气中以氟化氢、硫化氢成为主要的特征因子。
采用实地查访、资料收集相结合的方法,即对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区内已建企业的废水、废气治理设施,事故应急池、COD在线监测仪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走访,分析园区重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园区提出针对性监管或整改措施提供依据。
污染控制措施整改建议如下:
(1)落实关闭部分小化工企业计划,落实园区大气综合整治方案。
全面排查入区企业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搬离化工隔离带范围内居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