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收取原则(北京)
经适房物业管理费可否优惠
经适房物业管理费可否优惠住户经适房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1.2元,没办法承受物业管理收费比一般的商品房要贵物业收费内容是按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收取的没听说有法律法规对经适房物业收费作出明确定价延伸阅读北京经适房物业费有指导价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地区经适房小区物业收费住户经适房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1.2元,没办法承受物业管理收费比一般的商品房要贵物业收费内容是按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收取的没听说有法律法规对经适房物业收费作出明确定价延伸阅读北京经适房物业费有指导价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地区经适房小区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2008年,北京市发改委对32个经适房(危改房)小区的2004至2006年度的物业服务成本进行了调查,重新核定了经适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目前,北京市发改委已经发布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调整意见。
这个价格维持每月0.55元/平方米不变。
住在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费每平方米1.2元,西安天赐苑小区业主称,能不能给经适房的物业收费定个优惠价?经适房业主:每月物业费100多元1月28日,网友“地瓜蛋蛋”在华商论坛称:“我买的是经济适用房,但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1.2元,一个月一百多,比一般商品房还要贵,我实在没办法承受,电梯费0.35元,电费0.63元/度,每月还收10元的损耗… …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西安市永新路18号的天赐苑小区,小区物业陕西广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日值班经理向记者出示了物业收费在省物价部门的备案表。
该经理说,电梯费是以6层和7层为基数(6层和7层收费相同),每平方米0.3元,每上下两层加减0.05元。
电费按基本电价、照明灯损耗等项目收取。
“目前入住的业主不到70%,所有业主入住后,将重新核定每户分摊的电价。
”该物业公司客服中心负责人称。
对于“每月10元损耗”,值班经理说,这是小区按西安市物价部门2004年相关规定收取的“能耗费”,包括小区排污泵、消防泵、高低压设备年检费等。
北京市申请保障房的条件
北京市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所拥有的私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经济适用房是指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适用房屋,其售价或租金价格由政府制定,并享有相应的政策优惠。
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类型,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物业费是指住户为了维护和管理小区内公共设施、绿化、保洁等所支付的费用,是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项必要支出。
那么,针对经济适用房,其物业费标准应该如何制定呢?首先,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小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特殊定位,其居住者多为中低收入家庭,因此在制定物业费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他们的经济状况,避免过高的物业费给他们增加负担。
同时,也要确保物业费的收取能够满足小区基本的维护管理需求,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其次,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标准还应当与小区的实际情况相匹配。
不同的小区,其公共设施、绿化、保洁等管理成本是有所差异的,因此在制定物业费标准时,需要结合小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一些设施较为简单的小区,其物业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而一些设施较为复杂,管理难度较大的小区,则可以适当提高物业费标准,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舒适居住。
此外,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标准还应当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
在制定物业费标准时,应当明确列出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避免因为模糊不清而给居民造成困扰。
例如,应当明确公共照明、电梯维护、绿化养护等具体项目的收费标准,使居民清楚知晓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并且可以监督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最后,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标准还应当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和监管措施,对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物业公司不会滥用权力、恶意涨价,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可以鼓励居民组建业主委员会,参与物业费的管理和监督,使居民在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上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参与度。
总之,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小区的实际情况,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舒适居住环境。
北京确定经济适用房物业基准价
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12月/29日/第A06版
黄金中国
北京确定经济适用房物业基准价
商品住宅小区物业收费首推协商定价,由市场调节管理
常菁
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物业费将实行新的政府指导基准价,即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
此前,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有两种价格,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0元和0.52元,主要是根据小区的绿化面积是否达到30%这个标准。
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市建委联合发布《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将基准价调整为二者的平均值0.51元,不过每建筑平方米每月增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0.04元。
因此基准价标准是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
在今年7月北京举行的物业价格听证会上,普通住宅原来也有基准价格: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90元。
不过,这次发布的《管理办法》中没有涉及此项内容。
对此,北京市发改委一位官员表示,对于普通商品住宅,《管理办法》中首推协商定价。
由于听证会上,代表们对此项内容异议较大,制定一个统一的指导价标准很难平衡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供求,实行按服务等级定价也难以涵盖现有或今后可能出现的服务内容。
因此,将商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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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北京市的物业费收费是有着具体的标准的,⼀般的普通住宅是只要0.9元每平⽅,经济适⽤房就是0.5元每平⽅,除了这些收费以外还是有着别的收费的。
下⾯就让店铺⼩编为⼤家带来北京市物业费收费...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北京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管理办理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实⾏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如果⼩区物业费实⾏市场调节价,那么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如果实⾏的政府指导价,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政府制定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2、⽐如说2004年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基准收费标准为0.90元/平⽅/⽉;经济适⽤房基准收费标准为0.55元/平⽅/⽉。
其中普通住宅物业费包含了综合管理费0.32元/平⽅/⽉;共有部分及设施维护费为0.31元/平⽅/⽉;绿化养护费为0.07元/平⽅/⽉;清洁卫⽣费为0.08元/平⽅/⽉;秩序维护费为0.11元/平⽅/⽉等等。
3、根据政策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按⽉、按季、按年度收取物业费。
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时,不得⼀次性预收⼀年以上的物业费。
⼩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明码标价,物业公司需要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收费标准应该在物业管理区域明显的位置进⾏公⽰。
如果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服务项⽬,其收费标准由双⽅约定。
⼆、物业费组成部分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出构成⼀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员的⼯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部位、共⽤设施设备的⽇常运⾏、维护费⽤;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费⽤;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部位、共⽤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
物业共⽤部位、共⽤设施设备的⼤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予以列⽀,不得计⼊物业服务⽀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0.04.01•【字号】京价[房]字[2000]163号•【施行日期】200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二000年四月一日京价(房)字[2000]163号)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秩序,维护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适用本办法。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按照京政办发〔1998〕54号文件的规定,由市计划、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建设的,按照政府指导价销售的住宅项目。
第三条市、区县物价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应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应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费。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费用由产权人交纳。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小修、小区的日常管理。
小区绿化率在30%以下(含30%)的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0元;绿化率在30%以上的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2元。
第六条被评为部、市级优秀管理小区的,在有效期内(部优三年,市优两年)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可上浮25%。
二类经济适用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设立的一种保障性住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类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而二类经济适用房则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
本文将重点介绍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
二、二类经济适用房的定义二类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
这类住房的售价低于同期同类商品住房价格,且购房人需符合一定的经济条件。
三、二类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家庭无其他住房,或者现有住房面积超过规定标准。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购买过经济适用房。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四、二类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流程1.申请登记。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2.审核公示。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
3.选房。
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根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通知,参加选房。
4.签订合同。
选房成功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5.缴纳房款。
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房款。
6.办理产权证。
购房人持购房合同、房款缴纳凭证等材料,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
五、二类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优惠政策1.购房价格优惠。
二类经济适用房的售价低于同期同类商品住房价格,具体优惠幅度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契税减免。
购房人购买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享受契税减免政策。
3.贷款优惠政策。
购房人可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
六、二类经济适用房的使用规定1.购房人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2.购房人不得将房屋出租、出借或者用于经营性活动。
3.购房人不得将房屋抵押、转让或者赠与。
4.购房人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费用。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类型,其物业费标准也有其独特之处。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并充分考虑到经济适用房居民的实际支付能力。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经济适用房物业费的计算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的计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基础,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乱收费。
对于经济适用房而言,其物业费的计算应当以居民的实际支付能力为依据,不能简单地套用普通住房的物业费标准。
其次,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
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其居民往往收入较低,因此物业费标准应当相对较低,以保障经济适用房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也要考虑到当地的物价水平和维护管理费用,确保物业费标准既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又能保障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
再者,经济适用房物业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居民有权了解物业费的具体用途和支出情况。
物业管理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公布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居民监督。
同时,居民也应当积极参与物业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物业费的使用合理、公正。
最后,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并充分征求居民意见。
在物业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物业管理方应当提前向居民公布调整方案,并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损害居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到经济适用房居民的实际情况,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经济适用房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3.02.21•【字号】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施行日期】2003.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委员会、各物业管理企业:《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京房地物字(1999)第187号]自颁布以来,在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维护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我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该要求已不能适应物业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作了修改,并修订为《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0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同时废止。
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为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提供依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二、本标准表一适用于普通商品房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表二适用于经济适用房小区、直管和自管公房小区、危旧房改造回迁小区的物业管理。
三、本标准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标准,分为综合管理、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安、存车管理、消防管理、保洁、绿化、高压供水、电梯运行、装修管理等十个方面,每项服务内容又分为服务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两个方面。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建或者补贴建设的,面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购买的房产,其售价、面积和配置等均受到政府严格控制和管理。
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除了房屋的购买成本外,购房者还需要支付物业费用。
那么,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是多少呢?以下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经济适用房物业费的标准是由当地政府制定的。
一般来说,物业费包括基本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水电费等。
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都会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在购房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清楚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
其次,经济适用房物业费的标准会根据房屋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要高于二三线城市,因为一线城市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相对较高。
购房者在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生活需求,合理评估物业费用的承担能力。
另外,经济适用房物业费的标准还会受到房屋面积和配置等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房屋面积越大,配置越高,相应的物业费用也会越高。
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家庭人口和生活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面积和配置,以减少不必要的物业费用支出。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除了要关注物业费用的标准外,还需要注意物业管理的质量。
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不仅可以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还可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购房者可以通过咨询其他业主、查阅物业公司的资质和口碑等方式,了解物业管理的情况,选择值得信赖的物业管理公司。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是由当地政府制定的,会受到地区、面积、配置等因素的影响。
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仔细了解物业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合理评估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生活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并关注物业管理的质量,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北京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北京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出资或贷款支持建设的、供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的住房。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经济适用房资源,确保公平合理的分配,北京市制定了《北京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一、经济适用房的管理责任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负责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和监督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分配工作。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区县范围内经济适用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和程序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包括家庭收入、户籍情况等,具体条件由市、区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并公布。
购房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审核和签约,且必须具备购房资格证明。
三、经济适用房的租赁条件和程序经济适用房的租赁条件同样根据家庭收入、户籍等情况确定,并由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
租赁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相应的租房证明,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审核和签约。
四、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和运营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和运营主要包括租金或购房款的收取、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
经济适用房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并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公示。
购房者需按时按额缴纳购房款,并按规定承担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和监督机制对于违反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取消购房资格、解除租赁合同等。
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接受社会公众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六、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和改善措施北京市将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力度,通过增加建设数量、优化购租补贴政策等途径,确保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的改善力度,提升住宅品质和居住环境,改善居住条件。
北京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权益。
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促进经济适用房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军队经济适用房主需交物业费吗?物业费标准是什么
军队经济适用房主需交物业费吗?物业费标准是什么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税费计算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物业管理企业是经营性企业,不是公益机构或机构,其经营决策具有市场性质。
没有物业费的收入,将直接造成物业企业利润减少,甚至难以经营。
那么对于军队经济适用房主需交物业费吗?物业费标准是什么呢?军队经济适用房主需交物业费吗?1、军队经济适用房主需要交纳物业费、根据《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八章,住房管理的相关条款。
2、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其管理、维修应当与现行营房管理体制脱钩,实行物业管理。
有条件的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实施管理。
3、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其管理、维修应当与现行营房管理体制脱钩,实行物业管理。
有条件的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实施管理。
4、军队经济适用房的房主,需要向进驻物业公司交物业费。
军队经济适用房主物业费标准是什么?1、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交费主体单一,即为产权人,不存在产权人所在单位或售房单位承担物业管理的问题,避免了交费主体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2、日常管理服务费用与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分离。
3、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只包括房屋及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不包括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该费用将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以降低日常管理费的标准。
4、严格区分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性服务。
公共性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区的日常管理。
房屋自用部位的中小修属于特约性服务。
经过这样区分后,产权人必须交纳的费用是公共性服务费,而特约性服务费用只是在发生时收取,产权人的负担又降低了一部分。
5、对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实府高限价,特约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价。
因此物业公司有提供服务的义务,相对而言,业主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北京经济适用房标准出台》
《北京经济适用房标准出台》北京市地方执行标准出台,以80平方米中小户型为主,单套总价最高32万元现实问题本报讯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4平方米至117平方米之间,楼层净高不低于2.4米。
昨天北京市规划委透露,《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试行)》已出台,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
在这份标准中的部分条款规定还能比较有效地防止将相临两套住房打通成为“豪宅”的行为。
虽然有关部门曾表示,将不再建设天通苑、回龙观这样的超大经济适用房项目,但这份标准中还是指出,经济适用住宅建设应具有一定规模,并且满足城市规划配套指标的要求。
而针对部分项目单套面积过大的问题,该标准也首次明确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宅的面积标准按户型分为三类:一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40至45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54至6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60至66平方米;二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55至6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74至8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82至88平方米;三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70至8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94至107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104至117平方米。
据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指标均未包括阳台面积,如果利用坡屋顶空间的跃层户,其面积标准还可以有所提高。
“规划部门将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进行审批,建设部门也从两方面进行控制”,对于这项标准,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后,用房项目原则上以8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单套总价款不超过32万元,“购买内城经济适用房主要是控制面积;购买外城的,面积适当放宽,控制单套总价”。
部门说法北京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规划委方面称标准考虑到了北京的实情北京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在全国所有的城市中,北京经济适用住宅开发建筑规模最大。
xx年至202x年年底的5年时间里,经济适用住宅竣工面积为1113万平方米,中央、国务院系统、大专院校、驻京部队等建设竣工面积为413万平方米,共约1526万平方米,平均每年竣工面积达到250万平方米左右,但至今还无可执行的建设标准。
北京拟调整经适房物业费指导价
北京拟调整经适房物业费指导价新京报2007-07-04现行0.55元标准可能提高;商品房物业费将定期公示本报讯(记者蒋彦鑫)北京将调整现行经济适用房物业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现行的标准是0.55元/平方米/月。
同时,包括商品房在内的住宅的物业收费情况,也将在今后定期公示。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建委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议案的办理情况,以及《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
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规定,目前,北京的物业费收取是实行市场调节为主,政府指导为辅。
经适房以及危改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包括普通住宅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也就是说,对于普通商品房住宅,其物业收费标准都由物业公司自己决定。
对此规定,市建委负责人表示,北京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近3200个,每个住宅情况不同,服务质量也不一样,因此,从价格上来讲,政府部门不好强制规定,而主要是通过市场手段,包括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都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
选取33物业调查成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介绍说,今年上半年,相关部门按照经营规模、地域、财务管理状况等不同的特点,选取了33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成本数据检查,目前还在调查中。
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将对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并按时发布。
对于目前经济适用房实行的0.55元/平方米/月的价格,苗乐如坦陈“比较低”。
他表示,目前,市建委相关人员与北京房地产法学会专家正在讨论新价格的具体数额。
对于调整后的具体价格,昨日有物业公司表示,针对目前0.55元/平米/月的价格,应该是提高,而不会是降低。
小区停车位权属定新政在汇报中苗乐如还表示,由于《物权法》的实施,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多新问题。
为此,市建委正研究物业服务用房、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以及使用等重点问题,制定新的政策。
对于原有不符合《物业法》的政策规定,将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北京经济适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
北京经济适⽤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
1、仍按原标准执⾏,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涨价。
2、已经成⽴业主⼤会的经济适⽤住房⼩区和危改回迁⼩区,物业服务收费执⾏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3、为经济适⽤住房⼩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撤管。
4、可以成⽴应急物业服务队,或者指定、聘请物业服务企业。
5、各区房屋⾏政主管部门应指导、协调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做好本辖区经济适⽤住房⼩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定⼯作,确保社区稳定。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一、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0.55元/建筑平方米/月注:1.以上收费标准已含物业管理企业的营业税及附加,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2.单元楼内公共部位照明能源费按户分摊;单元楼外园区景观照明(例如草坪灯、小品效果灯、楼宇外轮廓照明和园区水系等)能源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协商后合理收取。
3.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住宅改变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不高于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5倍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电梯运行维护费指导价标准:单元:元/部/年注:(1)电梯运行维护费已含营业税和附加,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2)电梯运行维护费按住宅建筑面积分摊。
电梯服务标准:(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
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2)凡有高峰梯时,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三、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生活饮用水水泵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高压、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1.高压、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0.10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2.运行、维修费包括工资、管理费、电费、水质化验费、水箱清洗费、主泵和备用泵的维修、消防泵试泵费、普查费、消毒费、营业税及附加等。
(二)服务标准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
首先,针对经济适用房的特点,物业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购房家庭的
经济承受能力。
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家庭相对收入较低,因此物业费的标准不宜设置过高。
在制定物业费标准时,可以参考购房家庭的平均收入水平,确保物业费的支付不会给购房家庭带来过大的经济压力。
此外,还可以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制定出合理的物业费标准。
其次,针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和维护需求,物业费标准的制定也应当充分考虑
到房屋的实际情况。
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和维护相对市场房来说可能更为复杂,因为购房家庭的经济条件有限,他们可能无法承担过高的管理和维护费用。
因此,在制定物业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房屋的实际管理和维护需求,确保物业费的收取能够覆盖房屋的基本管理和维护费用,同时也不会给购房家庭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
最后,对于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相关政
策支持。
一方面,需要建立相关部门对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的机制,确保物业费的使用符合规定,不会出现滥用或浪费的情况。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政策支持,对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进行补贴或减免,帮助购房家庭减轻经济负担,确保其能够正常居住并享受基本的物业服务。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考虑到购房家庭的经
济承受能力和房屋的实际管理维护需求,确保物业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相关政策支持,确保物业费的执行能够真正惠及购房家庭,促进经济适用房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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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收取原则随着近来经济适用房的热销,许多急欲购房的消费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经济适用房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对此问题,北京市小区办的有关同志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为了保障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既买得起经济适用房,又住得起经济适用房。
2000年4月,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布了《北京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公共性物业管理费多层住宅最高不超过0.52元/平方米·月,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小修费化粪池清掏费、小区日常管理费;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的服务范围除包括上述几项内容外,物业管理费中还包括电梯、水泵的运行维护费。
物业管理费缴纳的特点和原则是:(1)交费主体单一,即为产权人,不存在产权人所在单位或售房单位承担物业管理的问题,避免了交费主体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2)日常管理服务费用与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分离。
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只包括房屋及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不包括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该费用将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以降低日常管理费的标准。
(3)严格区分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性服务。
公共性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区的日常管理。
房屋自用部位的中小修属于特约性服务。
经过这样区分后,产权人必须交纳的费用是公共性服务费,而特约性服务费用只是在发生时收取,产权人的负担又降低了一部分。
(4)对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最高限价,特约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价youyou0556yr.:你好!国家现在没有出台专门的经济适用房的物业管理费收费管理政策。
但是北京市出台了《北京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公共性物业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管理费多层住宅最高不超过0.52元/平方米·月,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小修费、化粪池清掏费、小区日常管理费;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的服务范围除包括上述几项内容外,物业管理费中还包括电梯、水泵的运行维护费。
浅谈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企业生存难的问题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城市建设日异月新。
大面积农村土地拆迁,使得许多以私房为主要居住条件的农民不得不离开原住处,另觅住处。
经济适用房成为政府调控当前低收入人群住房的一项惠民措施应运而生。
作为经济适用房配套服务,物业管理也随之进驻。
截止2007年底,我市共建经济适用房面达万平米,交付面积达万平米。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新建小区必须要有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
由于经济适用房本身的特殊性和入住人群的经济条件,决定了物业收费标准很低,但业主服务要求却比较高。
根据目前在为经济适用房提供物业服务的物管同行提供的情况和我们自身管理实践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来看,其结果不容乐观。
物业费收缴率低是其主要表现,业主为什么不愿意缴纳物业费?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在业主私房拆迁过程中,有的拆迁费用比较低,导致缴纳完房款后,所剩无几,确实无力缴纳;二、在政府拆迁和选房过程中遗留的矛盾,相关部门未给予妥善解决,最后业主转嫁给物业公司,以此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三、房屋自身问题。
有的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后,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维修不及时,各个施工单位之间互相推委、扯皮、态度蛮横,更有的甚至糊弄业主。
业主最后将矛盾聚在物业,使得物业费难以收取。
四、由于经济适用房多建在远郊,交通和生活配套设施一时难以跟上,给业主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了不便,这部分矛盾造成的损失,多数也由物业公司买单。
五、住惯私房,缺少“花钱买服务的”理念,拒交物业费。
六、部分业主以其他业主为“榜样”,别人交我就交,别人不交我就不交。
七、少数物业企业过分追求效益,服务人员过少,服务跟不上,造成业主拒交物业费。
以上几点,如果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我认为对于提高经济适用房的物业服务是能够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
当然,要解决经济适用房物业企业能否在给业主提供较为满意服务的前提下,又能让企业得以良性的运行,这就需要解决首要问题,“资金”。
目前从事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的企业主要以政府部门下属的物业公司为主,同时也有少数私营物业企业在从事这项工作。
作为经济适用房的物业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如仅凭物业费收取,用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想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这根本不太现实。
因为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政府物价部门在核价时考虑到各种原因,无论是多层还是高层(小高层)都是最低的(也没有相应的财政补助),但业主服务要求比较高。
因为物业企业即使按照相关标准有的甚至超过原有标准提供服务,可还是会有相当一部分业主以实际服务质量低于标准为由拒交物业费。
物业企业想生存就必须有其他的收入。
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建成交付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开发商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配比1%~2%的商业用房给物业管理企业,其所得收益用于弥补物业费的不足。
但目前很多小区,由于各种原因,开发商并未按规定去做。
同时从2008年1月1号开始,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物业公司作为劳动密集性产业,人员成本进一步提高,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对于一些资质低,势力弱的物业企业只得以减少人员来降低成本,当然,不可避免的降低了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
势力强,资质高的企业不愿接手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因为赚不到钱还烦心。
而由政府支撑的物业企业,在经济上每年都会有补助,且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数额不低。
但在服务上都抱着共产党的企业,混一天算一天得过且过,所以服务质量也得不到较高的提升。
这就造成经济适用房的物业管理始终停留在看看门,扫扫地而已的状态。
对于目前南京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企业生存难,服务质量低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在尽可能解决前面所说物业费收费难的问题以外,对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采取多让私营物业企业近来参与管理。
按照一定的标准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当然拿到这笔钱必须要达到一定的业主满意度。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不定期的对这些所托管的小区进行涉及物业各方面的满意度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决定补助金额。
我想这样可以使私营物管企业在某中程度上有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在工作开展时敢于去做。
而对于带有政府性质的物管企业也产生了一定的竞争压力。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工作态度能够得到遏止。
如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企业多以带有政府性质的物业企业进行管理,亏多亏少,政府买单的方式继续下去,这将不利于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企业发展。
如何解决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不仅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还需要广大业主的配合,同时更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
任何企业如果仅凭他人扶持,终将会被市场淘汰出局。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