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煤炭运销部负责集团公司的煤炭销售、选煤、煤质、煤款结算、回收等工作,运销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副部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一系列指示、指令,坚持“安全第一”,坚决做到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保障选煤、煤质、运销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2条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选煤、煤质、运销工作安全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限期相关矿井整改不安全隐患,确保本专业的安全生产。第3条督促检查各矿井选煤厂、运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抓好落实兑现。
第4条组织选煤厂、运销科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第5条提高市场风险防范能力,适应市场发展变化,保证煤炭运销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责任追究
第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分工范围,给予相关负责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章指挥,不按规程操作,出现事故的;
(二)监督管理不力,矿井选煤、运销专业制定的制度不严,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制止和整改,出现事故的;
(三)因人为因素,影响洗煤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不执行照煤炭销售“四统一”规定,擅自销售煤炭,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