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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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五、按照体弱儿童管理常规,对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全部进行登记和管理。
六、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智能发育、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
七、规范填写“儿童保健体检记录”及相关登记表、册,认真做好儿童健康体检资料的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童保健科医师工作职责
一、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二、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三、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四、在辖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五、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六、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七、督促各村卫生室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手册发放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手册》是完善儿童保健服务评价的有效依据,为规范使用《儿童保健手册》,我市制订以下发放管理制度。
一、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使用由省卫生厅统一编制电子模板,市卫生局统一印制的《湖南省儿童保健手册》(以下简称《保健手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计划到卫生局购买。
二、7岁以下儿童在出生时或出生后未领取儿童保健手册的,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首次体检时发放并统一编号。
三、各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院前发放《保健手册》,并告知家长领取《保健手册》后10日内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统一编号和建立健康档案。
四、《保健手册》丢失或损坏,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发或换发。已发放辖区内旧版《保健手册》的儿童,一律不换发新《保健手册》,儿童家长可继续使用至其满7岁。
五、各医疗保健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保健手册》的使用、发放和监管,指派专人对《保健手册》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管理。
高危儿童管理工作制度、转诊制度
一、高危(体弱)儿童管理对象:高危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产时窒息、出生缺陷影响生活能力者、母亲孕期患有内科或其它疾病出生者、NICU住院新生儿、新筛阳性、听筛障碍)、中重度
营养不良、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单纯性肥胖、先心病等。
二、承担辖区内高危儿的定期随诊工作,对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遇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或转诊。
三、严格执行高危儿童的诊断,治疗规程。对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分析病因、积极治疗,使其恢复健康。高危儿童高危因素消失或疾病治愈后,及时结案并转为健康儿童系统管理。
四、高危儿童体检0-6个月每月一次,6个月以后每2-3个月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可增加检查次数。
五、对高危儿常规指导视听训练,触觉刺激(游泳、抚触),四肢操等早期家庭干预措施。
六、早期筛查、诊断脑损伤综合症,智力低下,行为异常等患儿,并指导接受早期医学干预或康复治疗。
七、做好高危儿保健的健康宣教工作,指导喂养、护理及防病知识,提高家庭自我监测能力。
八、门诊记录完整,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本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辖区内0-6岁儿童使用统一的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台档,儿童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