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住院病历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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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历审核要求

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在住院病历审核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1、审核是否为参合对象(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册)、生育证(产妇)复印件是否齐全,姓名、住址是否与病历记录一致。)

2、审核病历上的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用法、用药量是否合理,出院带药是否超过7天量等,要求使用《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级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统一目录名称。

3、审核住院病历医嘱与住院明细表上所列项目、数量是否吻合。

4、审核住院费用明细表上所列的医疗服务价格是否按县物价部门批准的《云南省非医疗性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标准收取,药价是否按卫生院公示的价格收取。注意凡有医嘱记录但无执行记录的一律不予补偿,如有辅助检查医嘱但无检查报告单的不予补偿。

5、审核病历上开具的自费药品、自费诊疗,在住院费用明细表上是否有患者签名,是否纳入补偿,并将有关的数字填入审核栏。

6、审核住院费用明细表的逻辑关系。

7、审核住院费收据(发票)的逻辑关系,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等,并与住院费用明细表、报审单、表二、三上所填的费用总额是否一致。

8、审核住院费用报审单所填内容是否与病历、费用明细表上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并与表二、表三所填的补偿金额核对。将有关数字填入审核数栏,计算出正确的补偿金额。注意医疗机构多补偿者,扣除当月补偿金;少补偿者,不足额部分不予补偿。并在核查情况处填写多补或少补金额。

报审单的逻辑关系为(白内障手术除外):

自费药品费用+自费医疗服务项目费用+起付线=不予补偿费用合计

(住院总费用-不予补偿费用合计)*补偿比例=实际补偿金额 [住院总费用-实际补偿金额=个人支付额]

9、严格执行顺产限价政策,不得以使用自费药品为由突破限价,不得把产妇费用转嫁到新生儿费用中。

10、将审核后的数字填入表四的审核栏。

11、卫生院和合管办应在有签章的地方需盖上卫生院或合管办的公章。

12、审核病历后,简洁归纳总结审核病历发现的问题。

13、审核病历后,依据《姚安县二○○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定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注意县合管办审核时,对乡镇合管办审核出的问题只考核卫生院;若乡镇合管办未审核出的问题则同时考核卫生院和乡镇合管办。

14、每月于26日将病历及相关材料、审核存在问题及扣分情况交县合管办审核。

姚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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