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增设辅修专业
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学院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为深化教学改,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我校在本科生中设立攻读辅修本科专业和学士学位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1.辅修本科专业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2.辅修学士学位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教育,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该本科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资格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2.无考试违纪者;3.已完成学习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含2.0)。
三、报名程序1.每年五月份开设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学院提出招生计划,并经学校批准发布;2.学生报名,须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批准,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招生学院审核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统向培训学院报名;3.经培训学院审核通过,确定拟攻读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拟攻读辅修本科专业和学士学位学生须与培训学院签订协议,并按照《XX学院学、宿费收缴实施办法》缴纳学费。
4.完成缴费的学生,需在教学网进行报名、选课,同时参加课程学习,即获得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资格。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1.辅修本科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实施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开设专业的学院组织制订,教学管理部批准实施。
辅修人才培养方案由平台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构成,其中平台课程设置由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四个平台中课程精选构成,均设置为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必修课程。
XX学院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管理办法
XX学院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管理办法第一章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设置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多元化、个性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交叉学习的教育教学,满足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的修读要求,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的其它专业。
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且达到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时,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辅修学位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学校所开设的本科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可供全校本科学生辅修。
第二章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管理第四条教务处负责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学生的学籍管理,开设学院负责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日常教学管理。
第五条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教学纳入教务系统统一管理。
第六条开办学院根据学生人数自行确定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教学组织形式。
学生人数较少的,可采用学生自主选课方式随正常的课程教学班上课;学生人数较多的,可单独编班教学。
单独编班教学的,课表须报备教务处,期末考试安排在考试周进行。
第三章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修读申请第七条申请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第八条学生申请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报名时间是第二学年起每学年上学期初两周。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由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开办学院审批、公布录取信息并报送教务处。
第九条学生也可在未报名未注册情况下,以自主学习形式修读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课程。
学生在修读过程中可申请补办注册手续,或者在完成相应课程之后申请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学业证书。
考虑教学资源容量,学校优先满足注册学生的选课学习。
第四章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的学籍管理第十条辅修专业与辅修双学位所开设的课程均为必修课程。
考试不及格课程可参加补考。
补考不及格课程可申请自主学习。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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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业辅修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专业辅修管理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辅修制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任务基础上,申请选择修读一个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制度。
辅修专业是指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和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开设的第二本科专业。
第三条实行辅修制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因材施教、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在认真完成主修专业学业同时,修读辅修专业,提倡“学科交叉、专业互通、文理渗透”,培养优秀人才。
二、专业设置与修业要求第四条辅修专业设置1.辅修专业设置应以主修专业为依托。
凡我校已取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的本科专业,并具有开设条件的院(系)均可申请设置相应辅修专业。
2.申请开办辅修专业的院(系)应负责制定辅修专业计划、教学大纲等,科学设计辅修专业课程,并报学校审批。
第五条修业要求1.学生申请辅修专业须跨学科修读,且只允许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一经选定,不得申请转专业学习。
2.辅修专业的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形可申请延长至多一年。
3.辅修专业一般设置10门左右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以每学期修读3-4门为宜,课程以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为主,总学分为30学分左右。
4.辅修专业可灵活设置一定比例的选修性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计入辅修总学分。
5.辅修专业的课程应在学生主修期间修读,原则上安排在第四至第七学期进行。
三、修读条件第六条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不含专升本);2.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学习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中等以上,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各科成绩一次性合格,无重修科目,且平均学分绩点达1.5以上;4.符合辅修专业对修读生的特殊要求。
四、申请辅修程序第七条辅修专业的修读按以下程序进行1.每年六月底前,各院(系)应将开设辅修专业的有关材料(包括拟开设专业、班级数、每班学生数、教学计划等)报教务处。
温州大学(筹)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筹)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知识面,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毕业就业的竞争能力,学校决定继续推行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制,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课程设置与修读1、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由开设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对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2、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为20学分左右,在三至四个学期内开设完成.双专业为50学分左右,双学位为60学分左右,其中专业必修课至少为35学分,其余为限选课学分,在五至六个学期内开设完成,双学位的还须完成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
3、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第一学年里主修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及格,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专业;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
0及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学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4、每位本科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双专业、双学位,所申请修读专业与主修专业的专业课程重复不得超过6学分。
二、学籍与成绩管理1、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修读从第三学期开始,本科学生在前一学期的期中以后,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上网选取专业,修读结果以教务处公布的名单为准。
2、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教学组织形式以单独编班授课为主,开班人数为30人以上,授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在开学后第一个双休日。
如果由于学生人数减少不适于单独开班授课,采用学生随现有课程班听课,但必须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门课程的作业、实验、测验、考试等教学环节。
3、如果主修专业里,已修过与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内相同的课程,其学分数相同,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具体办法:由学生本人申请,主修学院核实,开设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
4、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实行重修制,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发挥我院作为综合性高校的优势,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培养更多复合型专门人才,学院决定实行辅修专业及双学位制。
一、指导思想实行辅修专业及双学位制,是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因材施教,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目的在于更有效地鼓励部分品学兼优、基础扎实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保证完成所修专业修读任务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专业,从而优化这些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专业设置(一)辅修专业、双学位应根据社会和学生的需求进行设置,由教学事务管理中心会同有关系(部)提出方案,或由系(部)申请、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设置;(二)实行辅修专业、双学位的专业,必须是我院培养条件较好,社会和学生需求量较大的专业。
三、修读条件(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较强、潜力较大,进入第五学期学习的本科生;(二)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
如无重修课程,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如有重修课程,则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在2.4以上;(三)辅修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CET4成绩达到CET6报名条件以上;(四)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原则上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五)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为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
四、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一)每学年第二学期,相关系(部)应将当年的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数报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审核,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全校公布;(二)要求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辅修专业、双学位修读申请表》,经学生所在系(部)和辅修专业开设系(部)审批后,由辅修专业所在系(部)汇总申请表及申请名单报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审定,由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公布获准修读的学生名单。
湖州师范学院文件
湖州师范学院文件湖师院发〔2017〕59号关于印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9月7日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标准学制分为4年制和5年制两种。
4年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3年至6年,5年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4年至7年。
因自主创业申请休学者的最长学习年限可在原学习年限的基础上延长2年。
专科学生实行学年制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14天,下同)。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2.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者;3.因创业需要,本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
4. 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保留入学资格者。
经学校批准,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新生应征入伍,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x大学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x大学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高素质”,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制度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主修专业所属本科专业目录二级专业类以外的其它二级专业类专业的课程。
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学分者可获得相应证书。
主修专业为管理类的专业,须跨本科专业目录一级专业大类选择辅修专业;计算机辅修专业招收辅修学生,可不受跨二级专业大类限制。
第三条辅修双学位制度是指在完成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习后,按照两个专业要求获得双学位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实践环节训练,并通过双学位论文答辩,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
第二章学分要求第四条辅修专业必修课应包括 7-9 门专业主干基础课和专业课。
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最低需完成 24 个学分。
第五条辅修双学位的课程门数在辅修专业课程门数基础上增加 2-4 门。
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者最低需完成 40 个学分,同时完成主修和辅修两个专业的毕业设计 ( 论文 ) 。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程序第六条申请辅修专业学习的条件为 :(一) 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二) 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 , 且主干课程全部及格 , 学有余力;第七条申请辅修双学位学习的条件为:(一) 获得辅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且成绩优秀 , 平均成绩在该专业辅修总人数的前 30%以内;(二) 主修专业成绩全部合格;(三)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格线 ,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第八条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辅修专业报名、审批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 招收本科生的各学院 , 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提出开设辅修专业申请 , 包括辅修专业名称、可以接受的学生人数及相关要求 , 报教务处审核;(二) 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提出的开设辅修专业申请 , 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三) 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辅修专业申请表》,交主修所在学院;(四) 学生主修所在学院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须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初审通过后将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五) 教务处审核并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推荐辅修学生;(六)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二周内完成对申请者的测试和审核 , 并将结果上报教务处;(七) 教务处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后 , 由各辅修专业公布最终名单。
湖州师范学院关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若干意见
湖州师范学院关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全国浙江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校总体发展战略和《湖州师范学院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向省内外有影响的特色大学目标迈进,特提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成才为主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教学改革。
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目标,以提高学生能力为导向,使每位学生得到“最适教育、最佳发展”,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途径为重点,加强校地合作,创新“校地共育”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二、基本目标(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以能力培养为重点,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学校设立8个左右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经过5年努力,形成在同类院校中具有示范效应的“校地共育”人才培养模式, 力争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上实现零的突破。
(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第二、第三课堂纳入培养体系,真正做到一、二、三课堂有机统一,实行主辅修制,举办创新提高班,推行“双证”制度。
同时拓展视野,有效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国内外合作、校地合作等办学新模式,拓宽人才培养途径,使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学生毕业率、就业率、考研录取率、毕业论文抽查成绩、学生论文、学生专利、学生创新项目、学生学科竞赛、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学生国际交流与学习等反映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三)强化人才培养特色根据建设特色大学的要求,积极做好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总结经验,逐步辐射到相关专业。
按照“素质育成综合化、培养内容个性化、实践实训全程化、成才途径多样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培养计划、课程体系、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创新,高品位做人,高质量学习,增强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强化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现状调研及教学质量提升机制探讨
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现状调研及教学质量提升机制探讨【摘要】本文通过对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现状进行调研,分析了辅修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指出现有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提升机制及建议。
对教学质量评价和改进方法进行了探讨。
在强调了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并提出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教学质量提升提供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现状调研、教学质量、提升机制、教学模式、教学质量评价、改进方法、教学质量提升、未来发展、总结。
1. 引言1.1 研究背景目前在国内高校的学生辅修第二专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辅修课程设置不够灵活多样,与主修专业缺乏紧密衔接的问题,教学质量和教学模式存在一定局限性等。
了解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现状,分析教学质量,探讨提升机制及改进方法,对于高校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现状的调研和分析,探讨现有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提升机制及建议,以期为高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1.2 研究意义研究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现状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当前教育体系中的问题和挑战。
通过对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数量、专业选择、教学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调研,可以为教育改革提供参考和依据。
探讨教学质量提升机制能够帮助我们更有效地改善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果。
分析辅修课程设置与教学质量的关系,发现现有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于推动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在于深入了解当前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现状情况,分析辅修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探讨现有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提升机制和建议。
通过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和改进方法的探讨,旨在提高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竞争力的提升。
通过本研究,可以为学校与教育管理部门提供有益的参考,推动学生辅修第二专业教学质量提升的机制建设,为提高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
学院辅修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辅修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为确保辅修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学位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辅修双学位的含义辅修双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是指学生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门类的专业,达到规定学位授予标准取得的第二学位。
第二条基本要求1.双学位的课程由10门左右辅修专业课程、4-6门学位课程以及实践教学环节(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构成,总学分50学分左右。
2.双学位的培养方案由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制定,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实施。
3.双学位的教学按照《XX学院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位授予条件1.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规定学分,成绩优良,且符合辅修学科相应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双学位。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授予双学位(1)《XX学院学年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不得授予学位的任一情形;(2)在校修读双学位期间,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以学校处分文件为准)者;(3)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但未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者;(4)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所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者。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程序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其辅修专业修读达到毕业要求和双学位授予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审核并报经学校审议、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学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四年制在校本科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自XXXX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XX学院学年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七条本办法由学校学位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根据《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在本科层次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施行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专业设置及修读条件第二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校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专业目录由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
学生辅修专业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目录范围内选择。
第四条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选择辅修专业一般于第三学期开始时进行。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在修读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第五条凡申请辅修专业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二)第一学年的实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无不及格课程;(三)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不属于双专业范围,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学生不得互选。
第七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学生纳入我校正常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为保证双学位、双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由各学院实行单开班的上课形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主确定上课形式。
第八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开设单位负责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条件的提供及教学实践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
湖州师范学院增设英语(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湖州师范学院增设英语(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一)专业名称和代码专业名称:英语专业代码:050201(二)培养目标英语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是为了满足学习者的需要而开设的英语课程,旨在通过全面的、系统的英语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理、工、文、医等各类学生具备扎实的英语基础知识、较强的英语运用能力以及丰富的语言文化知识,使其成为具有辐射多专业方向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三)基本规格1. 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敬业爱岗、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业务素质:具有听、说、读、写、译等英语基本技能,系统掌握英语教育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了解本学科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并具备适应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能正确把握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科体系,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具有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发展潜能。
3. 文化素质:具有本专业以外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宽厚的文化修养和高尚的审美意识与能力。
(四)专业特色1.鼓励辅修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外国语学院的各项技能培养与素质拓展活动和各类赛事,将英语学习、英语应用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
2.鼓励学生参加雅思、翻译、BEC、导游证、教师资格证等国际国内水平与职业证书测试。
3.开拓海外实习就业基地,开展英语国家暑期带薪实习、读研、就业等。
二、主要课程简介1. 基础英语总学时:96 周学时:3 学分:6 开课学期:3-4该课程为专业基础课,是本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
教学任务旨在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严格地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技能,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以及初步的翻译能力。
在教学环节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实际运用能力,为学生准确而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英语语言,学好其余的专业课打下扎实的语言基础。
地方高校设置法语辅修专业的需求分析
地方高校设置法语辅修专业的需求分析打开文本图片集摘要:文章从宏观社会需求和微观个人需求两个方面探讨了地方高校开设法语辅修专业的必要性。
认为开设法语辅修专业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复合型小语种人才的有效途径,同时也为广大学生的未来发展创造了更大的空间。
关键词:地方高校;法语辅修专业;需求分析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省凭借天时地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经贸、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
发达的外向型经济和出国(留学)移民传统,使得外语在这一地区成为了大学生们未来发展的必备武器。
由于历史等原因,浙江省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单一,除英语外就是日语,而其他小语种,如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韩语等,只有个别院校开设有本科专业。
全省的专业外语教学,无论是教学层次,还是语种数量,不仅无法与江苏、上海、广东等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东南沿海地区其他省市相比,就是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也处于落后的局面。
这与当地的经济国际化水平和广大学生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我们以温州大学为视角,以法语为对象,借助需求分析理论,从宏观社会需求和微观个人需求两个方面探讨在现阶段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法语辅修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新形势下的小语种教学开辟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一、浙江省法语教学现状除浙江大学等几所老牌高校外,全省绝大部分的本科院校为改革开放后创建或合并升格而成的地方高校。
外语本科教学历史一般较短,如温州大学1996年开始招收英语专业本科生,1998年开始(二外)法语教学。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省100多所各类高等教育机构里,大约只有25所开设有不同形式的法语课程(公共法语、二外法语、英法双语、辅修法语等)。
到20XX年止,设立法语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只有浙江大学(1993年)、浙江工商大学(20XX年)和越秀外国语学院(民办、20XX年)。
而日语本科专业则达到了近20个,基本上所有的外国语学院都设有日语专业。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综合优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让一些成绩突出、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制,并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双学位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学士学位(即第一学位或主修学位)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辅修专业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即主修专业)同时,再修读另一个专业(即辅修专业)的主要专业课课程。
第四条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相互贯通培养的方式,课程学分可以相互承认。
第二章设置第五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社会需要和学生的要求提出,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设置。
第六条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开设二级学院),应提前将所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名额报至教务处,教务处予以公布。
第七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主修专业的要求制订。
第八条辅修专业课程应包括该专业的主要专业课。
双学位课程应包括该专业主要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主要的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教学培养要求应与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相同。
第九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应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为30-32学分;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
第十条为方便同一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学分的互相转换,双学位课程应包含(相同专业的)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
第十一条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一般从本科第三学期开始。
辅修专业的学习一般在第六学期完成,最迟应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双学位的学习,视专业要求不同,一般在第八学期完成,最迟延长二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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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书
专业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制
湖州师范学院增设辅修专业申请表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申请增设辅修专业的主要理由
开设条件
(师资、实验、图书资料等)
申请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年 月 日
申请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意见
院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年 Leabharlann 日主要课程、任课教师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教师姓名
职称
研究专长
附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格式参照主修专业培养方案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