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安全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参考-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安全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1.选择钢丝绳时,作为提升用的钢丝绳其抗拉强度不得小于155kg/mm2。
2.提升钢丝绳应做定试验,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一般每隔一年试验一次。
3.各种提升装置用的新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用升降人员的,不得低于9;
(2)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在升降人员时,不得低于9,升降物料时,不得低于7.5;
(3)专用于升降物料的,不得低于6.5。
4.在井筒内悬挂水泵、水管、风管、安全梯和电缆用的钢丝绳,一般使用年限为2年。经试验合格者,可继续使用,但要加强维护和检查。
5.对提升钢丝绳,要每天检查一次,每周还要以0.3m/s以下的速度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外,每月要对平衡绳(尾绳)和罐道绳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检查结果要进行记录。
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新绳:
(1)提升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5%(如断丝在端部,允许切去断丝部分继续使用);
(2)平衡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10%;
(3)倾斜角在30°以下的斜井提升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10%,倾角在30°以上的提升钢丝绳,按照竖井提升钢丝绳的要求执行;
(4)提升钢丝绳,直径比开始使用时缩小10%,或捻距比开始使用时延长0.5%,或外层钢丝直径减小30%时,应更换新绳。
6.禁止提升装置使用带有断股、接头或其他易造成事故缺陷的钢丝绳。
7.钢丝绳受到卡罐或突然停罐等猛烈拉力时,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如发现钢丝绳受到损伤,或因剧烈拉动使钢丝绳延长0.5%或直径缩小10%时,必须更换新绳。
8.平衡钢丝绳(尾绳)的长度,应能满足罐笼过卷的需要。平衡钢丝绳不得被水淹没,也不许有托绳现象。9.正在使用的钢丝绳,每月至少涂油两次。
10.单绳提升,钢丝绳与提升容器之间必须用桃形环连接。钢丝绳穿过桃形孔用绳卡与主绳卡紧,绳卡应不少于5个,其间距为200~300mm。然后再掐一个视察圈。提升容器须用带拉杆的耳环和保险链、或其他类型的连接装置
及保险装置,分别连接在桃形环口。安装好的保险链,不准有打结现象。
11.必须经常检查防坠器的全部连接部件,并注油润滑。每半年应对使用中的防坠器进行一次清洗和脱钩试验,其下滑长度应不小于100mm,不大于300mm。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