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协会章程
中国保安协会章程
中国保安协会章程(2004年11月12日经中国保安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中国保安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 Security Association,缩写为CS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保安(押运)服务企业、保安专科院校、保安培训机构、保安技术科研单位、保安器材研制生产单位、安全咨询服务公司等,以及支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本协会为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为中国保安服务业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建设,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成立,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协会会址设于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调查研究,协助主管部门推进保安服务业改革,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保安服务业的对策;(二)协助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范标准,开展行业认证工作,指导保安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三)开展保安服务企业管理和保安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保安教育培训工作;(四)制定保安服装产品技术标准,组织保安服装产品生产供应,规范着装行为;(五)组织协调保安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保安技术、产品展览展销活动;(六)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保安组织友好往来,参加国际保安组织及其相关活动;(七)组织开展保安理论与技术研讨、经验交流、信息咨询服务等活动;(八)指导地方保安协会工作;(九)维护会员和保安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十)编印会刊,建设和管理本会网站;(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本协会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或分支机构。
第三章会员、理事和常务理事第九条本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承认本协会章程;(二)从事保安相关业务并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三)支持本协会工作并为保安服务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
保安公司章程
保安公司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保安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客户的安全需求而制定的。
1.2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保安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包括总部和分支机构。
二、组织结构2.1 公司总部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和管理。
2.2 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求设立,每一个分支机构设立分支经理,负责本地区的运营和管理。
2.3 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的人员编制、职责和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三、运营管理3.1 公司总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并向分支机构下达任务目标。
3.2 分支机构负责根据总部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运营计划,并向总部汇报和反馈工作发展。
3.3 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均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财务安全。
3.4 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应定期进行业务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四、人员培训4.1 公司总部负责制定保安人员的招聘标准和培训计划,并向分支机构提供培训资源和指导。
4.2 分支机构负责根据总部的要求进行保安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并确保培训内容的质量和有效性。
4.3 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绩效评估和薪酬福利等方面,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材。
五、服务质量5.1 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客户的投诉,并向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5.2 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应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及时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
5.3 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应建立巡逻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保安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果。
六、违规处理6.1 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应建立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理制度,对违反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客户信息、盗窃公司财物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措施。
保安公司章程
保安公司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确保保安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管理,规范公司内部各项制度和流程而制定的。
二、公司名称2.1 公司名称为“安全保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三、公司宗旨3.1 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保安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四、公司注册及经营范围4.1 本公司依法在相关机关注册,并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
4.2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咨询、保安服务、安全设备销售等。
五、公司组织架构5.1 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分别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日常运营管理。
5.2 董事会由公司股东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5.3 监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5.4 经理层由公司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
六、员工招聘与管理6.1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员工招聘,择优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6.2 公司注重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6.3 公司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七、保安服务规范7.1 保安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
7.2 保安人员应服从公司的指挥和管理,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7.3 保安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保安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7.4 保安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态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利益。
八、财务管理8.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8.2 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准确和及时。
8.3 公司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九、安全管理9.1 公司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和客户单位的安全。
9.2 公司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安全事件和突发情况。
9.3 公司加强对安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保安公司章程
保安公司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安行业管理规定制定的,旨在规范保安公司的运营管理,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1.2 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保安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1.3 本章程的内容应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相协调,如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二、公司组织架构2.1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行政部、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培训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2.2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公司经营范围3.1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服务、安全咨询、安全设备销售等。
3.2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并定期进行年检和备案。
四、公司员工招聘与管理4.1 公司员工的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4.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档案管理、考勤管理、奖惩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等,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4.3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公司服务质量保障5.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的安全、高效和规范。
5.2 公司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5.3 公司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纠纷,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安全管理6.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安全巡查等,确保公司及客户的安全。
6.2 公司应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安全稳定。
6.3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公司财务管理7.1 公司应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保安协会各类规章制度范本
保安协会各类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安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保安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出贡献。
第二条保安协会的原则是:自治、自愿、公开、平等、团结、服务。
第三条保安协会的任务是: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保安服务质量,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保安业务交流,培训保安人才,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四条保安协会的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保安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第六条保安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协会的工作。
第七条保安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为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协会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保安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保安服务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个人会员是指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关心保安事业的人士。
第九条申请加入保安协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拥护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的意愿,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保安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的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权;(三)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批评权;(四)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五)要求协会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保安协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声誉;(三)按期交纳会费;(四)提供协会所需的有关资料;(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四章:经费和管理第十二条保安协会的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保安协会会费按年度收取,会员退会时,协会不退还会费。
第十四条保安协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中国保安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中国保安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7月20日,中国保安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大力加强保安工作和保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大力加强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始终坚持依法建设依法监管,不断提升保安服务业安全保卫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中国保安协会会长罗锋作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并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就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重要意见。
黄明首先代表公安部党委向新产生的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保安从业人员表示亲切慰问。
他指出,中国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在开展保安立法调研、加强保安业务建设、强化保安队伍培训和开展行业清理整顿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推进了保安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和保安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全国保安服务公司和广大保安员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宗旨,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积极协助开展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大力加强单位内部和社区安全防范,积极参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保安公司和优秀保安员。
黄明强调,国务院颁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标志着保安服务业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依法建设依法监管,进一步推动保安服务业改革发展。
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保安服务业管办分离,推动保安公司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要加强监管力量、制度建设和动态监管,建立健全保安服务业监管体系,切实维护良好的保安服务市场秩序。
要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保安企业结构调整,促进保安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升级。
要强化职业操守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和保安企业文化建设,大力推进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形象良好、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保安队伍。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精选10篇】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精选10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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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协会理事的工作内容
保安协会理事的工作内容一、引言保安协会是一个组织机构,旨在维护社会安全、促进保安行业的发展。
作为保安协会的理事,其工作内容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组织管理、政策制定、业务推进等。
本文将对保安协会理事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二、组织管理1. 会议组织:保安协会理事需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并对会议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会议可以是理事会议、会员大会、工作组会议等,旨在加强协会内部的沟通和协调。
2. 理事选举:保安协会理事需要参与理事的选举工作,包括候选人的提名、投票过程的监督等,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3. 人员管理:保安协会理事需要负责对协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确保协会的人员队伍稳定和素质提升。
三、政策制定1. 制定协会章程:保安协会理事需要参与制定协会章程,明确协会的宗旨、组织结构、工作职责等内容,为协会的运作提供有力的法规依据。
2. 提出政策建议:保安协会理事需要根据行业发展的需求和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保安行业的规范管理和发展提供指导。
3. 审议政策文件:保安协会理事需要参与对各类政策文件的审议工作,包括行业标准、管理规定、政府文件等,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业务推进1. 行业交流合作:保安协会理事需要积极开展与相关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合作,促进保安行业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2. 业务培训推广:保安协会理事需要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提升保安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并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
3. 行业监督检查:保安协会理事需要参与对保安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行业的合规运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推广1. 媒体宣传:保安协会理事需要与媒体进行合作,开展有关保安行业的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保安行业的认识和理解。
2. 社会活动组织:保安协会理事需要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活动,如安保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提升保安行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地位。
保安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协会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安协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安协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全面、系统、连续;(四)安全性原则:确保协会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保安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合理调配资金;(三)负责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地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四)监督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分别负责会计核算和现金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保安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一)会员会费;(二)政府拨款;(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会员会费按照协会章程规定收取,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事业发展。
第八条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保安协会设立统一银行账户,所有资金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该账户进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条保安协会的收入应当及时、准确地入账,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会员会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收入应当单独设立明细账,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三条保安协会的支出应当合理、合规,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支出审批程序如下:(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费申请;(二)财务部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三)经会长或理事会批准后,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支出报销应当提供真实、合法的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保安协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协会的安全管理,保障协会内部人员、资产和设施的安全,维护协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会员、临时工作人员以及进入协会场所的来访人员。
第三条协会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协会主席对本协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协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共同维护协会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人员管理1. 保安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保安资格证书,并经过岗前培训,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2. 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穿戴制服,佩戴证件,坚守岗位,执行任务。
3. 保安人员应加强自身修养,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协会机密。
第七条场所管理1. 协会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场所安全。
2. 协会场所大门、通道、消防设施等关键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
3.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对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和登记。
4. 定期对协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设备管理1. 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类安全设备的操作方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3.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信息管理1. 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对协会内部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2. 严格执行信息管理制度,对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3. 定期对信息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奖惩第十条对在协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协会安全问题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协会主席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协会章程
保安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市保安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是由**市依法设立的各保安服务公司、各押运护卫公司、各保安培训机构、各类技术防范服务公司、各类自行招用保安单位以及保安服装、器材生产、销售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会员之间及会员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单位服务,为促进**市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市公安局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是山东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在**市开展:(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加强对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经授权参与制定或修订本领域发展规划;(二)开展统计调研、专业培训、咨询服务、信息收集与发布,承办相关赛事;(三)协调协会会员之间、本会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强交流合作;(四)反映会员诉求,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五)推动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完善自律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六)开展宣传活动,编印及出版刊物;(七)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入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依法设立的为客户单位提供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各类保安服务公司;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依法从事的保安培训单位;(四)保安服装装备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研发生产等单位;(五)各地方保安协会及其他行业社团组织; (六)其他与保安服务业相关的单位;(七)保安从业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八)有关专家学者;(九)关心支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各界人士。
中国保安协会章程
中国保安协会章程中国保安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中国保安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secu-rityAssociation,缩写为CSA。
第二条中国保安协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指导下,由各地保安服务公司组成的社会团体,为独立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中国保安协会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法令和治安管理有关法规,协助公安机关组织、协调保安服务业务,团结全国保安服务行业,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开拓服务范围,促进保安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贡献。
第四条中国保安协会的任务:(一)开展调查研究,探讨保安服务业如何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开拓保安服务市场,提高自立能力的对策;(二)组织培训各地保安服务公司的骨干力量,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三)开展保安服务业的理论、法律研究,提供法律和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四)开展宣传,增进社会对保安服务业的了解;(五)组织和协调行业内部和外部的友好交往,传递保安信息,举办学术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展览会,开展经验和学术交流;(六)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研究、开发、引进法律允许的保安装备、器材及与安全防范有关的科技产品、器材设备,组织跨地区和国际性的各种保安服务活动;(七)发展同国外保安组织、企业的友好往来,进行对外业务技术交流,组织保安劳务输入,加入和参与国际保安专业联盟的活动;(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保安服务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九)编印会刊;(十)协调全国保安服务业需要统一办理的事项。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本协会采用团体会员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均为本协会会员。
凡经公安机关批准建立的保安服务公司,赞成协会的宗旨,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支持本协会的各项工作,经过申请批准,可为本协会会员。
与保安服务工作有关的科研、生产、教学等单位,承认协会章程,支持协会的工作,愿意参加协会的有关活动,经过申请批准,亦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校园保安协会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校园保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校园保安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提升保安人员素质、加强行业自律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服务校园、服务保安、服务社会的原则,团结广大校园保安人员,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构建和谐校园、保障师生安全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协会的活动地域为:全国范围内。
第二章任务与职责第五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一)宣传国家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校园保安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二)组织开展校园保安业务培训,提升保安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三)加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促进保安行业自律,维护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四)开展校园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五)开展校园安全咨询服务,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方案;(六)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进校园安全建设。
第六条本协会的职责:(一)制定协会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组织会员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三)开展行业调研,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四)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五)举办各类校园安全活动,提高校园安全水平;(六)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本协会规定,热心支持校园保安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协会理事会审核批准;(三)缴纳会费;(四)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二)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三)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保守协会秘密;(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保安协会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协会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注重员工个人成长与协会发展的统一。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应保守协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协会内部信息。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第九条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实行考勤制度,考勤以工作时间、加班、请假、出差等为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员工应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
第十三条员工因故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四条员工请事假、病假等,应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员工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影响协会工作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十七条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协会规章制度被追究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前,应办理相关手续,结清所有欠款。
第六章职业培训第十九条协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协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协会另行规定。
保安协会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协会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协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安协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保安协会员工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保安协会员工应明确岗位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五条各岗位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 严格履行保安职责,保障协会内部安全;3. 负责协会内部秩序维护,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4. 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入职与离职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前,应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合格者方可录用。
第七条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八条员工离职后,应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泄露协会机密。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保安协会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员工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二条保安协会设立以下奖惩制度:1. 表彰: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 惩戒:对违反协会规章制度、工作不力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惩戒;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协会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协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保密制度第十三条保安协会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协会机密。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后,应签订保密协议,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保安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为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保安协会章程
保安协会章程保安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安协会是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协会名称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会英文名称:XXXXXXXX第二条本会的宗旨: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和带领本协会会员,坚持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方针;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维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及时反映广大会员的愿望和诉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XXXX民政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XXXXX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云南省XXXXXXXX。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设在云南省XXXXXX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保安行业的研究、培训、交流;(二)提供法律和业务方面的咨询,制订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三)创办会刊,建设和管理本协会网站,发布行业信息;(四)协调、开拓保安服务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五)协调全市保安服务业需要统一办理的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是本会的主体,个人会员不超过会员总数的10%。
单位会员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参加本会的活动。
单位会员更换代表,需向协会书面报告。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况时,应报协会备案,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本会:(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依法设立的客户单位提供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各类保安服务公司;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自行招聘保安员的单位;保安服装装备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研发等单位;关心支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各界人士;(四)单位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需提交相关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五)个人会员为在本行业或相关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和管理人员。
保安协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协会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会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工作人员、会员以及与协会合作的第三方。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障协会及会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保安协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协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五)负责协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协会正常秩序。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六条协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二)协会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操作规程;(四)常见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五)消防、防盗、防抢、防爆等安全知识。
第八条会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九条协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二)电气线路、设备是否安全;(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规范;(四)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五)员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
第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协会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协会领导。
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人,依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协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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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安协会是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协会名称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会英文名称:XXXXXXXX第二条本会的宗旨: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和带领本协会会员,坚持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方针;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维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及时反映广大会员的愿望和诉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XXXX民政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XXXXX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云南省XXXXXXXX。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设在云南省XXXXXX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保安行业的研究、培训、交流;(二)提供法律和业务方面的咨询,制订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三)创办会刊,建设和管理本协会网站,发布行业信息;(四)协调、开拓保安服务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五)协调全市保安服务业需要统一办理的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是本会的主体,个人会员不超过会员总数的10%。
单位会员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参加本会的活动。
单位会员更换代表,需向协会书面报告。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况时,应报协会备案,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本会:(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依法设立的客户单位提供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各类保安服务公司;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自行招聘保安员的单位;保安服装装备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研发等单位;关心支持保安服务业发展的各界人士;(四)单位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需提交相关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五)个人会员为在本行业或相关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和管理人员。
(六)其他具备加入协会的条件。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2名以上会员介绍;(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简历、相关资质材料等。
(四)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五)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其他依法可以享受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积极宣传并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七)为本会的发展献策出力;(八)联络方式更改时及时通知本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四)除名。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
第十五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由本会给予除名:(一)2年不交纳会费;(二)2 年不参加本会活动;(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的;(四)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冒用本会名义从事违法律犯罪活动或给本会造成严重损害的。
(六)其它三十会员资格的条件。
第十六条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一节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七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超过150个的,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数不得低于50个,且不低于理事数的1.5倍,其职权是:(一)制订或修改章程;(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制定和修改选举办法;(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七)审议本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八)决定终止事宜;(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2年至少召开1次,每届3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7 日将会议的议程书面通知会员(会员代表)。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不得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九条有不低于1/5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或者理事会提议,须召开临时会员(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或决定应当经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的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下列事项,须以无记名方式表决,并经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的过半数表决通过:(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适用于秘书长由选举产生的情形】。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四)其它相关事项。
第二节理事会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行业协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
理事会的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理事的产生程序:(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提名,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理事会换届,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新一届理事候选人,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十四条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三)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四)筹备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五)向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决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十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每届3年。
理事会与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届期相同,与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届期同时换届。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人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应当经全体理事会人员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理事会,须提前7日将会议的议程书面通知理事。
理事最多3次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第二十九条三分之一的理事提议,须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第三节负责人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本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有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经历,熟悉行业情况,在行业内有良好声誊;(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会员单位的人员担任,不得是近亲属,或者具有其他利害关系。
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三十七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会长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三)检查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五)其他上级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本会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十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负责人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
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并保存10年。
临时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临时理事会会议,均不得研究提议议题之外的事项。
第四节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第四十一条办事机构是理事会领导下,授权秘书长具体负责的本会内设机构。
第四十二条本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四十三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须严格遵守本会章程,接受本会领导,执行本会决议。
对外开展活动时,必须冠以本会的全称,其简称和译名由理事会规定。
分支机构不得另起其他名称,不得另订章程、标识。
第五节监事会第四十四条本会设立监事会,由1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副监事长2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第四十五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四十六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及其近亲属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列席(会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监督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性;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其行为损害本会以及公共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二)审查本会财务报告,向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三)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向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三)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四十八条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九条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五十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者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缴纳会费的标准:(一)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二)一般会员单位每年3000元;(三)个人会员每年200元。
第五十一条本会经费主要用于:(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三)其他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